【招标公告】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北桥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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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临沧市 | 采购单位 | 凤庆县水务局凤庆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恒龙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北桥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北桥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LCFW2024121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北桥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0 万元,招标人为凤庆县水务局凤庆县中小河流治理工 程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北桥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北桥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北桥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格条件:(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 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或工程监理(水利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2)其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3.2 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年度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 2021 年度 至 2023 年年度的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日期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 成立不足三个月或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 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 业,注册在本单位);承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需驻守本项目对项目负责;提供 2024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障部门 出具的为准),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自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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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前,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有具体打印时间;若年龄超过 60 岁以上或特殊情况的,提供其 他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内容的,不予认可;成立不满半 年的单位,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可不提供。
3.4 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成员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 2024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 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社会保险证明 材料出具时间为自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有 具体打印时间;若年龄超过 60 岁以上或特殊情况的,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 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内容的,不予认可;成立不满半年的单位,人员缴纳的社保证 明可不提供。
3.5 信誉要求:①磋商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 结、破产等状态;磋商申请人说明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承诺书)。②磋商申 请人若中标,中标后磋商申请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记 录人(磋商申请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 截图盖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
3.6 诉讼及仲裁:磋商申请人应如实说明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 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 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7 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 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方式一:线上报名/方式二:线下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凤庆县水务局 6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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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凤庆县水务局 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北桥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北桥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已由《临沧市水务局关于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北桥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临政水复〔2024〕5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水利发展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凤庆县水务局凤庆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 恒龙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北桥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HLCFW20241212
2.2 项目地点:凤庆县
2.3 招标范围:完成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北桥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的全部内容,负 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施工现场协调管理;具体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以及设备和材料检验等。
2.4 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完成、移交、缺陷责任期满等工作 全部结束为止。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 有据。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最高限价:¥ ***.00 元。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 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或工程监理(水利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2)其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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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3.2 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年度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 2021 年度 至 2023 年年度的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日期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 成立不足三个月或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 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 业,注册在本单位);承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需驻守本项目对项目负责;提供 2024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障部门 出具的为准),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自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有具体打印时间;若年龄超过 60 岁以上或特殊情况的,提供其 他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内容的,不予认可;成立不满半 年的单位,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可不提供。
3.4 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成员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 2024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 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社会保险证明 材料出具时间为自发布磋商公告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有 具体打印时间;若年龄超过 60 岁以上或特殊情况的,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 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内容的,不予认可;成立不满半年的单位,人员缴纳的社保证 明可不提供。
3.5 信誉要求:①磋商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 结、破产等状态;磋商申请人说明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承诺书)。②磋商申 请人若中标,中标后磋商申请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记 录人(磋商申请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 截图盖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
3.6 诉讼及仲裁:磋商申请人应如实说明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 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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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7 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 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 年 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2 月 7 日 17 时 30 分,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4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为: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委托 人)(原件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资质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⑥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3 获取方式:
方式一: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流程:磋商申请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为 PDF 格式发送到 895199263@qq.com 邮箱,并 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报名资料成功后将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 名表打印填写后与报名资料一同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后视为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工作。招标代 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二:线下报名
携带报名资料到云南恒龙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 2769 号 林与堂 20 栋)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0 日 9:00,地点为凤庆县水务局 6 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网上发布,我公 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庆县水务局凤庆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临沧市凤庆县凤梧路北段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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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龙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 2769 号林与堂 20 栋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888979047 0871-68220910
监督单位:凤庆县水务局
监督电话:0883-421110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凤庆县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庆县水务局凤庆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临沧市凤庆县凤梧路北段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2979033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龙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 2769 号林与堂 20 栋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9519926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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