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粉煤气化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7-16

【招标公告】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粉煤气化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粉煤气化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粉煤气化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粉煤气化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930211ea-0c37-4aac-8ddc-3b359e18a967
资金来源: 国资 0.0% 自筹 25.0% 贷款 75.0% 外资 0.0% 930211ea-0c37-4aac-8ddc-3b359e18a967
建设规模: 气化装置有效气产量174000标准立方米每小时(100%负荷工况),装置操作弹性区间60%~110%;本装置采用褐煤作为原料,选用气化压力6.5兆帕(表压)粉煤气流床气化工艺。930211ea-0c37-4aac-8ddc-3b359e18a967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化工石油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7-15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873-7225205
备注: 1.原公告标题“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 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粉煤气化及配套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现变更为“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粉煤气化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原“招标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3.业绩要求-注”中存在序号重复,现对该内容统一重新规整,从(1)开始依次顺序编排,备注原有内容不作修改,仅修正序号格式问题。
3.原“招标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3.业绩要求”中存在“国外业绩”与“境外业绩”描述不统一,现对描述统一为“境外业绩”。
4.原“招标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3.业绩要求”中“国内业绩”修改为“境内业绩”。
5.原“招标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6.信誉要求-6.3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描述变更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6.原招标公告全文基础上,新增章节: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7.本次仅对上述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余所有内容、条款、要求均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内容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
8.招标文件中与本次变更内容存在冲突、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 念、高进明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600325001001
标段名称: 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粉煤气化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7-22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8-10 09:00
开标地点: 开远市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6722.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粉煤气化及配套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招标,从原料煤进入预干燥湿煤仓入口开始,至粗煤气出气化装置界区范围内的工艺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装置及辅助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原煤预干燥单元、磨煤及干燥单元、粉煤加压及输送单元、气化及合成气洗涤单元、渣及灰水处理单元、气化公用工程、细灰脱水单元、中间渣场及其配套公辅工程,要求气化到变换装置的公共管道从气化南面进出。投标人负责粉煤气化及配套工程界区内所有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地基处理、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数字化交付、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消防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逃生疏散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分析化验等设计、采购及施工的所有内容;负责单机试车、机械完工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装置保运阶段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2.建设规模:气化装置有效气产量174000标准立方米每小时(100%负荷工况),装置操作弹性区间60%~110%;本装置采用褐煤作为原料,选用气化压力6.5兆帕(表压)粉煤气流床气化工艺。3.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中间交接结束,不超过20个月。
4.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节能和环保,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深度符合《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按最新版要求),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经生产考核,性能达到招标人要求。
(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3)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安装工程焊接底片一次合格率98%以上。
5.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无人员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
6.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政策、环评报告、水土保持的相关要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之间必须有协议,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⑦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1设计资质要求:
2.1.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1.2具备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须包含: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1级)。
2.2施工资质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2.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附扫描件或下载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使用下载的电子版安全生产许可证,云南省省内注册企业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要求标注使用用途,且使用用途与本项目投标相关,否则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与本工程相关的化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职称,具有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不得在其他在建总承包项目任职,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更换,需提供无在建及不得更换的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的设计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业绩;未经招标人同意,设计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不得更换承诺书。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检合格)。具有担任过与本项目类似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经理的业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无在建及不得更换的承诺书。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有效业绩,以有效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须清晰体现对应人员姓名、担任职务等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①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安全员资格条件:拟派往本项目的安全员具备类似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经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未经招标人同意,安全员不得更换,需提供不得更换承诺书。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员工且注册类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及其余各专业负责人和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境内业绩: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或投运时间为准,任意时间满足要求即可;境外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及投运时间均需满足要求)至少具有投煤量1000吨级/天及以上或有效气(CO+H2)量不低于10万标方/时规模的粉煤气化装置EPC或粉煤气化装置详细设计业绩1项(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注:
(1)境内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及投运证明文件(如有)为准。合同至少提供合同的封面或首页(如有)、合同关键信息页、合同最后的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投运证明文件须为项目最终用户(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投运证明材料可以为装置性能考核报告、竣工验收报告、装置正式投运/投产业主证明、业主履约回访合格证明,任选其一即可;投运证明材料须体现标注项目名称、装置规模、气化工艺、投运时间;业绩证明材料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内容不清晰的为无效材料;时间认定: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或投运时间为准,任意时间满足要求即可。
(2)境外业绩:业绩以有效投运业绩为准,须提供有效中文版合同文件及有效中文版投运证明文件。合同至少提供合同的封面或首页(如有)、合同关键信息页、合同最后的签字页等扫描件。投运证明文件自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的为无效材料;境外业绩时间认定:合同签订时间及投运时间均需满足要求为准。
(3)一份合同里多套装置视为一个业绩。每份合同及对应的证明材料按相应顺序排版。
(4)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扫描件的原件,如不能提供或经核实属造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如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导致投标被拒;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须提供业绩真实性承诺书。
其他: 1.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2025年度(若投标截止时2025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出具的,则提供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须提供财务真实性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至少包括财务基本状况)。
注:审计报告需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签章。
2.2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签章。
2.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可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完整内容或相关查询截图,其余网站须提供查询截图;须提供未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承诺书并加盖签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信誉要求。
3.其他要求
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之间必须有协议,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⑦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
3.4投标人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应处罚,须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8-10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7.15-粉煤气化及配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pdf2026-07-15 15:38:05

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云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