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屏县异龙湖抗旱应急补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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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石屏县异龙湖抗旱应急补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石屏县异龙湖抗旱应急补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永道招【2024 年】GC 第 019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屏县异龙湖抗旱应急补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2 万元,招标人为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满足石屏县异龙湖抗旱应急补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正式 检测报告且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屏县异龙湖抗旱应急补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屏县异龙湖抗旱应急补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资格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乙及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 2024 年 6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 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 表及审计报告。 (注:2024 年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此项不列入废标条件)。3.5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磋商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6.1 各磋商申请人于 2025 年 01 月 03 日至 2025 年 01 月 0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 至 11:30,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上述资料到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 市文昌街 4 号)领取采购文件,以上资料收取后不再退还,磋商申请人还可将上述资料扫描 为一个 PDF 格式文档发送至邮箱后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后以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联系方 式:***,邮箱:2982292498@qq.com)。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手机,并致电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费用缴纳方式可转账、电汇,(账户名称:红河永道 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406966923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 分行营业部,文件售后不退,费用缴纳后需开具发票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办 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石屏县湖滨路 13 号县人民政府 5 楼水务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石屏县湖滨路 13 号县人民政府 5 楼水务局会议室。 七、其他 石屏县异龙湖抗旱应急补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管 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石屏县异龙湖抗旱应急补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承担本项目,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 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服务内容: 2.1 服务地点:云南省石屏县异龙镇。 2.2 最高上限价:12 万元 2.3 服务期限:满足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通过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2.4 质量要求:按规范要求完成所有的检测工作,提供完整详细的检测报告,确保技术成果 符合现行有效的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5 服务内容:满足石屏县异龙湖抗旱应急补水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要求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 正式检测报告且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资格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乙及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 2024 年 6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 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 表及审计报告。 (注:2024 年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此项不列入废标条件)。3.5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磋商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财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各磋商申请人于 2025 年 01 月 03 日至 2025 年 01 月 0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08:00 至 11:30,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上述资料到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文昌街 4 号)领取采购文件,以上资料收取后不再退还,磋商申请人还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为一个 PDF 格式文档发送至邮箱后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后以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联系方式:***,邮箱:2982292498@qq.com)。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手机,并致电招标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费用缴纳方式可转账、电汇,(账户名称:红河永道工程项目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3406966923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行营业 部,文件售后不退,费用缴纳后需开具发票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6.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13 日 15:00 前(北京时间),地点:云南 省石屏县湖滨路 13 号县人民政府 5 楼水务局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 13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 址:蒙自市文昌街 4 号 电 话:*** 行业主管部门:石屏县水务局 联系人:何科长 联系电话:0873-485065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屏县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屏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 13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9822924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文昌街 4 号 联 系 人: 可丰玮 电 话: *** 电子邮件: 298229249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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