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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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临沧市 | 采购单位 |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水土保持方 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GX采2024-013-14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招标人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 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 综合发展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2.项目编号:YNGX采2024-013-
149;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采 购需求详见附件;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每个单项自采购人提供项目 资料之日30日历天内(不含政府行政审批时间)完成水保方案编制服务工作;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规范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相关审查并取得批复(备案)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水土保 持方案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水土保 持方案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磋商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
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年度任意一年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 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1年的磋商申请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 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的自行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磋商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信誉要求:(1)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 未列入失信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 标当天进行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项目。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注: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国务院 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如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9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9号)。
七、其他
1.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在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9号)报名并获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
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套,售后不退。
3.
磋商申请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委托人到场报名须提供)。
4.本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 com/)上发布。请磋商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磋商申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 任。采购人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新城大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9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74203927@qq.com
肠笫翔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
采购需求
完成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下9 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分别是:①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 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清水河3号路道路工程、②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 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孟定清水河口岸片区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工程、③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 项目孟定清水河口岸片区垃圾收运工程、④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 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公共交通设施配套工程、⑤亚洲开发银行贷款 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清水河医院土建工程、⑥亚洲 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清水河边境贸易 场所(出境区)土建工程、⑦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 设施综合发展项目清水河边境贸易场所(入境区)土建工程、⑧亚洲开发银行 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清水河4号路道路工程、⑨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清水河5号路 道路工程。工作内容包含:(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 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并 满足《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相关 标准及规范的要求。(2)派出本单位相关专家参与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相关重 大问题的各种咨询、论证工作。提交成果资料后,负责解答建设单位提出的报 告中的一切技术问题,积极参与该工程与水土保持情况有关的各种咨询、论证 工作,并提出专业指导意见。(3)成果递交:向采购人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正式批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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