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六直-巩固二-装饰装修工程标段三专业分包招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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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昭通市 | 采购单位 | 云南建投第十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六直-巩固二-装饰装修工程标段三专业分包招标申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用地面积114.28亩,建筑占地面积314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7860.00平方米。施工单位应按交房标准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总承包工作。
3、招标范围及工种: 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业绩要求: 近 3 年(2022 年~2024 年)内具有一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指与本项目规模及造价相似的工程)
(3)资格审查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2日12时00分
4)其他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5、本次招投标方式:云上营家线上招标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于2026 年 10月 12日至 2026 年 10月 1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上营家线上(地址:https://www.inja.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为 / 元/份,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①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10月14日 16 时 15 分。
②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云上营家平台 。
4)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时间及时进行线上签到并确认报价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云南建投第十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地 址: 云上营家线上
日 期: 2026年10月12日
公告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公告附件:
3、装饰装修标段三专业分包招标文件.docx
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
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人:云南建投第十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时间:2026年10月11日
目录
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6
第二章投标须知8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8
二、投标须知13
1.资格要求13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3
3.质量要求13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4
5.工期要求14
6.投标有效期14
7.投标保证金相关约定14
8.工程现场条件14
9.投标费用15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
11.保密协定15
12.语言文字15
13.现场踏勘15
14.招标文件的组成15
15.招标文件的澄清15
16.招标文件的修改16
17.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16
17.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6
17.2投标文件的编制17
18.开标18
19.投标文件的澄清19
20.评标19
21.中标通知书19
22.履约担保19
23.合同的签订20
24.重新招标20
25.廉洁建设20
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
第三章评标办法23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3
二、评标办法25
三、否决投标条件33
四、中标通知书格式34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36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36
二、投标报价说明36
第五章图纸38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9
第七章专业分包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2
二、投标函4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
四、授权委托书6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7
六、投标单位基本情况8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8
2.近年财务状况10
3.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11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
八、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3
九、项目经理简历表18
十、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9
十一、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表20
十二、投标单位业绩21
十三、承诺书22
十四、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24
十五、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26
第二篇管理要求
第一章基本要求1
第一节安全管理相关要求1
第二节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基本要求18
第三节合同结算管理要求23
第四节合同签证管理要求26
第五节合同甲供料管理要求29
第六节财务管理要求32
第七节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要求33
第八节维护项目建设过程良好公众形象的要求37
第九节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管理要求39
第十节依法经营廉洁合作的要求41
第十一节分包工程作业人员要求42
第十二章相关管理用表44
第二章特定要求57
第一节安全管理相关要求57
1.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要求57
2.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及森林防火安全管理要求57
3.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要求57
4.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要求57
1.合同结算管理要求附表59
2.合同签证管理要求附表59
3.合同甲供料管理要求附表59
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用地面积114.28亩,建筑占地面积314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7860.00平方米。施工单位应按交房标准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总承包工作。
3、招标范围及工种: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2024年)内具有一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指与本项目规模及造价相似的工程)
(3)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2时00分
4)其他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5、本次招投标方式:云上营家线上招标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上营家线上(地址:https://www.inja.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元/份,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①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4日16时15分。
②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云上营家平台。
4)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时间及时进行线上签到并确认报价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云南建投第十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云上营家线上
日期:2026年10月12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并通过云上营家资格预审。
1.2投标人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
1.3对投标人项目管理团队主要成员的任职要求:
1.3.1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具有3年以工作经验,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需长驻现场且持有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1.3.2项目管理团队岗位配置齐全,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管理人员执行现场考勤制度,其到岗率具体要求为:项目经理90%(每月有24天到岗,包括节假日)到岗率,项目技术负责人90%(每月有24天到岗,包括节假日)到岗率,其他人员90%(每月有24天到岗,包括节假日)到岗率,如发现有未达到此项要求者,每人每日处以违约金300元,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停付工程款。
1.4财务状况要求:良好;
1.5信誉要求:良好;
1.6其他补充条款:投标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或工程机械设备险的保额不得低于80万元,购买雇主责任险的保额不得低于60万。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质量要求
3.1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相关条款。
3.2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相关条款。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相关条款。
5.工期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相关条款。
6.投标有效期
6.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6.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相关约定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天内,向所有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7.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4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7.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中途退出的;
7.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7.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专业分包合同的;
7.4.4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串通舞弊行为的;
7.4.5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8.工程现场条件
以现场踏勘为准。
9.投标费用
9.1投标人承担其投标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9.2其他补充条款:/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1.保密协定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语言文字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3.现场踏勘
13.1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投标报价和签署合同等所需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2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现场进行踏勘。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负责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3因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踏勘而造成的投标文件偏离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4招标文件中的现场地质勘察资料及有关施工现场的市政管线等的数据和资料(如有)由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参考。投标人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这些资料的准确性。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14.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篇管理要求
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注:招标人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招标文件的澄清
1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质疑提交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云上营家招标的线上上传电子版PDF扫描件)。
15.2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云上营家招标的线上回复)。
15.3招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所形成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5.4如果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打印错误等)时,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与方式提出质疑文件。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未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质疑,中标后,中标人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的书面解释。
16.招标文件的修改
16.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当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其发出时间距离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间隔太短,招标人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16.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其认为有必要时或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必须时,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收到通知后,投标人应当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
17.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
17.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9)项目经理简历表
(10)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1)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表
(12)投标单位业绩
(13)承诺书
(14)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15)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17.2投标文件的编制
17.2.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专业分包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7.2.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和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4投标报价的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签定合同后/或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根据合同文件所认可之工程变更等而导致工程量有所增减时,均须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有关优惠折扣来调整合同金额。
(4)若投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一经查实,评标过程中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均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处理,合同谈判、签订时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计价标准或市场标准进行修正。
17.2.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封套标记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未按17.2.5条(1)、(2)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8.开标
18.1开标时间和地点
线上:按云上营家系统操作提示进行
线下: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18.2开标程序
线上:按云上营家系统操作提示进行
线下: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单位人员;
(4)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方式或以询标的形式进行。但这些要求、答复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19.2投标人应做好参加投标文件询标的一切必要准备,以便在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投标文件询标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后,投标人能及时参加询标;可能的询标将在本招标工程开标后至本招标工程决标前的任何时间举行,招标人将至少会提前24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询标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
19.3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出席或拒绝出席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投标文件询标或项目经理答辩会,投标人将会失去中标的机会。
19.4在澄清过程中,如果招标人并未增加工作内容、扩大承包范围、提高工艺和材料档次,也未提出实质性加重了投标人责任的条款,而投标人无理由上调投标总价的投标人将丧失中标机会。
20.评标
20.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成,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包含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0.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结合工程技术实力、工期保证、投标报价、质量保障服务、合同履约能力、企业信誉、资金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择优评选中标人。
20.3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者说明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但有关澄清或者说明,不允许对报价或者其它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
21.中标通知书
21.1招标人确定出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不代表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已成立,双方之间合同关系应在双方按规定签定《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后成立。
21.2中标通知书将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最终签署后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履约担保
2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2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2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3.合同的签订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4.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
(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25.廉洁建设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招标人工作人员吃饭、喝酒、娱乐或进行其他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工作人员赠送财物,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给予招标人工作人员好处;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或者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6.质疑处理
2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集团管理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6.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评标结果后2日内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缓中标通知书发放。
26.4投标企业提出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采购代理。质疑函应包括:
26.4.1投标企业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6.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6.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6.4.4.事实依据;
26.4.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4.6提出质疑的日期。
26.5招标人对收到的质疑,按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后,书面存档备案。
26.6对于以下情形的项目质疑,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将书面质疑材料备案:
26.6.1未在有效期内送达的;
26.6.2参与采购活动以外其他单位提出的;
26.6.3质疑材料无质疑单位法人亲笔签字或无合法公章的;
26.6.4无明确内容、线索或相关证据材料的;
26.6.5未提供任何证据的;
26.6.6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26.7经查实,中标候选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不予退回,同时视情记录不良行为并提交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6.8质疑企业一年内二次(含)以上质疑查无实据,将记录企业一次一般不良行为;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记录企业一次严重不良行为,列入集团黑名单。
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项目人员配置最低要求:详见下表。
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
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请填写具体岗位要求,同时注明岗位证书(资格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兼职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配置本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1.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1.2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工程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价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一: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二:综合评估法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第2.1.4项顺序及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最终得分:
评标办法一: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1)技术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采用通过性评审,技术部分合格分值为70分(合格分值需≥70分,低于70分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汇总评分的计算。
(2)商务部分评审。
包括工程业绩及其他、投标报价两部分。
(3)汇总评分结果。
C=S
其中:
C: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
商务部分中投标报价的评审步骤和方式: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满分值为90分,合理的最低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得满分,每上浮1%扣2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评标办法二:综合评估法
(1)技术部分评审。
(2)商务部分评审。
(3)汇总评分结果。
C=a1×J+a2×S
其中:
C: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
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
a1、a2:指相应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权重系数。
商务部分中投标报价评审步骤和方式:
①评标基准价F的计算:
公式一:(适用于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7时)
F=F=(tmax-1×0.5+tmin+1×0.5)+t1+t2+…+tn-4
n-3
注:t为有效投标人报价;tmax-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高值;tmin+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低值;t1、t2…tn-4指分别去掉一个第一高值、一个第二高值和一个第一低值、一个第二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公式二:(适用于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在7>n≥5范围时)
F=F=t1+t2+…+tn-2
n-2
注:t1、t2、…、tn-2指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公式三:(适用于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在5>n≥3范围时)
F=F=t1+t2+…+tn
n
②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满分分值为90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满分,每下浮1%扣1分,每上浮1%扣2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上传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少于3家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三、否决投标条件
1.总则
本节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节的规定为准,其他地方列出的否决投标条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能依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之外的条款否决投标。
2.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投标被否决处理:
2.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云上营家招标此条不做要求)
2.2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3有串通投标行为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5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投标书中没有明确的阐述和承诺的。
2.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价格审查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证件资料原件的。
2.9拟派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的。
2.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的。
2.11未按规定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关于不采取停工、围堵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2.12未按规定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2.1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已提供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但根据本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存在重大漏项、缺项。
4、中标通知书格式
编号:
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全称):
XXX建设项目XXX工程专业分包于年月日开标(招标编号:),经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以及中标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为中标单位。其主要中标条件如下:
请贵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详附件1,招标控制价(拦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支付金额。
1.2各项单价中已包含3%的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及费用,如投标人未按约定完成安全文明施工内容或未达到招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在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中扣除此费用,若投标人自身能力不能满足招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时,招标人可以为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服务,费用按实从投标人结算中扣除。
1.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二、投标报价说明
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2.2报价要求:
2.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方式。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及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对投标工程分别报价。
2.2.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并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交叉影响,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为综合单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单价均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半成品材料运输、成品构件运输、缺陷修复、废弃物处置、管线保护、周边建筑物保护、材料多次搬运、保通、多次进出场费用、配合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及利润等,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结算时均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2.2.3投标时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投标报价,同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
2.2.4编制依据:招标文件(包括书面答疑材料和补充通知)、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企业定额等。
2.2.5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现有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绿化、外装修等已完成品、半成品造成损毁的,应无偿进行修复或承担损失。
第五章图纸
(另册,随招标文件一起提供)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图纸及相关说明)
第七章专业分包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4.2
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
专业分包投标文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投标人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编制专业分包投标文件封面,封面格式不做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参照执行即可。
目录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3
二、投标函.........................................................................................................................4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
四、授权委托书................................................................................................................6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7
六、投标单位基本情况....................................................................................................8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
八、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3
九、项目经理简历表......................................................................................................18
十、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9
十一、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表...........................................................................20
十二、投标单位业绩......................................................................................................21
十三、承诺书..................................................................................................................22
十四、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函................................24
十五、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26
十六、关于针对安全责任事故的违约责任追究的承诺函..........................................28
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投标价(唱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2.此投标价(唱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应放在投标书封面后第一页,仅便于唱标。
二、投标函
云南建投第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以唱标一览表的竞标报价,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专业分包投标文件。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分包合同。
(2)我方承诺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专业分包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在分包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说明:
1、公司性质栏填写“国有、集体、私营、三资、个体、其它”,公司类型栏填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处请填写企业通过的质量、职业、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名称,未通过任何管理体系认证请填“无”。
3、“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处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本表应与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共同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基本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3)管理体系认证;
(4)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
(以上材料如有则附)
2.近年财务状况
1、近年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是指经第三方审计(如: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若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请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
2、银行资信证明。
3、有充足资金配合本项目顺利实施的承诺。
3.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备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竞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时间:年月日
七、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详附件2,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八、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包项目,其内容及格式等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二章“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基本要求”,未要求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包项目,应编写施工组织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机械、人工等投入及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用,其中附表一、附表二必须提供)。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九、项目经理简历表
备注:项目经理应附XX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复印件,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满意度调查表(若有)。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备注:技术负责人应附职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满意度调查表(若有)。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一、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表
注:1.所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须为实际到场人员,不得进行更换。
2.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附资格证或上岗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十二、投标单位业绩
备注:1、业绩证明材料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附合同复印件、分部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期:年月日
十三、承诺书
致:招标单位名称
我公司参加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专业分包工程的竞标活动,完全响应招标书要求,若我公司中标,将按照招标书、你方管理要求等相关文件内容,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相关责任,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未达到相关管理要求,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管理责任,接受处置、处罚,经综合考虑特别做出以下重点事项承诺:
1、投标报价承诺:(承诺提示:报价包含的工程、工作内容,因分包人原因致报价异意影响工程进度、结算办理等业务愿意承担的责任及处罚,因分包人原因致所承包工程内容另由第三方组织完成的,费用扣除办法及责任承担、处罚承诺等)
2、工期承诺:(承诺提示:不能按承诺或约定完成自愿承担的处罚、违约责任。以下第3条至第10条同。)
3、质量承诺: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
5、工人岗位使用保证:
6、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保障承诺:
7、履约保证金及提交时间承诺:
8、服从招标单位的指挥、协调,与其他协作单位密切配合等承诺: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诺:(承诺提示:结合招标文件第二篇“管理要求---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管理要求及“合同附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进行承诺)。
10、工程量结算真实性承诺:
11、关于专用合同条款中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的承诺书(仅用于中小企业):
(1)我方已充分知悉且同意本合同关于结算和付款条款的约定;
(2)我方自愿给予甲方付款宽限期,并自愿不向甲方主张付款宽限期的违约责任;
(3)我方认可上述逾期利息的约定,不属于逾期利息未作约定的情形;
(4)我方自愿同意逾期利息限额的约定,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逾期利息上限比例提出调整要求。
12、其他承诺:(承诺提示:分包人非法转包所承包工程、分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工程廉洁要求等违法违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处罚等)。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四、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遵守本承诺函中全部事项,按分包合同约定保质保量保工期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一、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不将中标的工程内容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方。若发生上述情况,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我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2)我方承诺坚决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排,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保证不发生停工及消极怠工等行为。
(3)我方承诺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保证不发生扰乱政府机构、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为及有损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
(4)若发生上述(二)、(三)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接受招标人10-50万元违约处罚,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招标人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
(5)我方擅自停工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我方接受招标人“先退场,后清算”的管理要求,退场清算原则遵从:
1、履约完成现阶段工作面所有工作内容,形成验收合格的完整工序,符合检验批的验收,验收合格的实体工程按合同约定结算;
2、未履约形成完整工序的工作面参照合同据实结算;
3、合同中未约定的合理诉求项双方协商确定合理价格,但不得超过现行市场价*(投标价/招标控制价)结算;
4、最终清算价格需扣除由我方原因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5、保证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出场”的现象。
(六)我方承诺当收到招标人的退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撤离现场,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结算。
二、本承诺函作为双方合同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五、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所有要求后,愿意遵守本承诺函中全部事项,按分包合同约定保质保量保工期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按如下要求做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1.我方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做好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
2.我方确保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及手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中严格约定日工资标准,临时用工按规定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工作期限3天内为临时用工)。未与我方签定劳动合同(临时用工协议)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若违反,由我方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我方无条件配合总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为所招用农民工办理好指定银行的工资卡,并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同时保证及时将工资卡发放至农民工本人手中,不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
4.我方严格做好工人进场前的入场登记并配合做好农民工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无一遗漏。
5.我方派专人负责农民工上、下班的考勤打卡,做到“有进有出”,实名制系统考勤为唯一考勤依据,出现未严格执行系统考勤的工人及时清退出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
6.我方确保农民工工资表如实按月编制,投标价(合同价)已考虑我方须代扣代缴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个人所得税、保险费等),同时将相关资料交招标人备案,并对工资表的真实性负责。
7.我方确保工资表人员信息与实名制系统中的考勤信息一致,严格根据实名制系统考勤及合同中约定的日工资编制工资支付表,系统考勤与劳动合同(临时用工协议)为工资发放依据,二者缺一不可,工资表、考勤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农民工工资代发。
8.我方承诺严格按贵司合同分账管理及相关要求,人工费款项按分账占比全额拨付至专户,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支付到我公司账户,若人工费款项不够支付农民工工资时,我方承诺贵司优先从非人工费款项中代扣代付。
9.我方确保配合总承包单位及时做好农民工退场工作,办理好退场手续,签订《农民工退场确认表》。
10.我方承诺因上述任何一条情况发生,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保证不发生停工、扰乱政府机构、招标人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为及有损招标人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
11.若发生上述任何一条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接受招标人2-10万元违约处罚,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招标人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同时前述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我方擅自停工超过3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接受招标人“先退场,后清算”的管理要求。
12.本承诺函作为双方合同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6、关于针对安全责任事故的违约责任追究的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遵守本承诺函中全部事项,自愿承担如下安全责任事故的违约责任:
(一)发生一般级别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的,
经事故调查分析判定分包单位存在没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存
在过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按以下原则追究其责任:
1.立即解除涉事分包合同;
2.直接经济损失的追偿:当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时,赔偿
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0%;当分包单位负重要(次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
3.经济处罚:除向分包单位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追偿外,还将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分包单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大小及造成损失大小,由发包方对分包方处10—200万不等的处罚金;
4.将涉事分包单位(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列为公司层级不合格供应商(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冻结期限为1年。
(二)发生一般级别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或一次重伤5人(含5人)以上10人以下的,经事故调查分析判定分包单位存在没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过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按以下原则追究其责任:
1.立即解除涉事分包合同;
2.直接经济损失的追偿: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当分包单位
负主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0%;当分包单位负重要(次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
3.经济处罚:除向分包单位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追偿外,还将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分包单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大小及造成损失大小,由发包方对分包方处20—300万不等的处罚金;
4.将涉事分包单位(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列为公司层级不合格供应商(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冻结期限为3年。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经事故调查分析判定分包单位存在没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过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按以下原则追究其责任:
1.立即解除涉事分包合同;
2.直接经济损失的追偿: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当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0%;当分包单位负重要(次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
3.经济处罚:根据分包合同约定,除向分包单位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追偿外,还将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分包单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大小及造成损失大小,由发包方对分包方处50—500万不等的处罚金;
4.将涉事分包单位(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列为公司层级不合格供应商(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冻结期限为永久。
本承诺函作为双方合同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管理要求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节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一、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要求
1.专业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管控、应对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辨识、管控、应对安全生产风险的文件或制度、规章、手册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专业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具体要求,否则即为违约。
2.专业分包人应针对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及影响其损失程度的致险因素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致险因素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2.1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与应急技能、安全行为或状态;
2.2生产经营所用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作场所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2.3影响安全生产的外部要素的可知性和应对措施;
2.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合规性和完备性。
3.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应充分考虑到所处区域空间内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按照“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围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机械、电器、辐射、物质、火灾、爆炸等致害物和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等危险因素,以及潜在的事故伤害方式和途径,全面进行分析、辨识。
4.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范围应包括:
4.1所有人员,含专业分包人内部人员、外来相关业务人员及专业分包人使用的劳务公司进场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
4.2所有活动,含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
4.3所有设施,含专业分包人使用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建筑物(自有和租用的)、生产用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等;
4.4所有作业场所,含施工生产场所和影响生产活动的周边环境。
5.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宜围绕以下致险因素,对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集团相关规定逐一进行识别:
5.1工作环境,包括施工场地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道
路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
5.2平面布局,包括功能区布置(如生产区、生活区、临时设施区、材料堆放区等),有害物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安全距离等;
5.3交通路线,包括临时便道,各施工作业区到作业面、作业点的相连通道,与外界的交通道路等;
5.4建筑结构,包括结构、防火、防爆、防雷击、运输(操作、运输、检修)、通道、闸门、卫生设施等;
5.5作业工序,包括物资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塌方、高空坠落等;
5.6作业设备,包括机械类的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或操作;电器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或操作、静电、雷电等;大型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如吊车等);特殊装置(如锅炉、氧气瓶、乙炔瓶、油料库、危险品库等);
5.7有害环节,包括粉尘、毒物、噪音、振动等作业区域;
5.8相关设施,包括办公设施、事故应急设施、生产辅助设施、生活卫生设施等;
5.9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制建立,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5.10员工状态,包括从业人员心理和生理因素,遵章守纪情况,以及人机因素等。
6.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全面辨识是为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全面、系统地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专项辨识是为及时掌握本单位重点业务、工作环节或重点部位、管理对象的安全生产风险,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部分领域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
7.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在合同履约生产任务实施期间,期间超过一年的,应每年至少组织本单位岗位人员、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工作,并在生产经营环节或其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或有特殊要求时及时开展专项辨识。期间不足一年的,必须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对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风险辨识。
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结束后应形成风险清单。
8.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依据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判定指南对安全生产风险清单中所列风险及危险源进行逐项评估,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及主要致险因素和控制范围。
专业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要求进行分包工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其费用包含在分包工程价款中,包括聘请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的费用。
工程承包人从总包角度聘请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的(评估范围包括分包工程),专业分包人应承担相应费用。
9.专业分包人应将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及针对安全生产风险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或完善应急预案及措施,及时报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备案。专业分包人应如实记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监测、管控等工作,并规范管理档案。较大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及重大危险源应分别单独建立清单和专项档案。
10.对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专业分包人应向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能部门投诉或举报。
二、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及森林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专业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有效预防、实施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的规章、制度及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文件或制度、规章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专业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管理的具体要求,否则即为违约。
2.专业分包人应服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和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负责具体落实与其分包工程相关的消防防火措施并承担直接责任。
3.凡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责任区涉及到其他单位或组织的,应按工程承包人统一安排与相关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机制,切实做好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工作。
4.专业分包人必须分责任区域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与分包工程施工、工作环境、条件相当的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现场动火审批制度,定期开展现场消防及森林防火巡逻和日常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5.分包单位必须按我方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组建或参建现场义务消防队,参加或自行组织日常应急培训及现场消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6.专业分包人必须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在生产作业区域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和消防警示、安全疏散标志,以及防火宣传牌,并指定专人定期及接受工程承包人人员对其进行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专业分包人需准确记录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类型、数量、摆放位置、检查维修及更新时间等,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档案。
7.专业分包人在其施工现场应在周围无可燃材料的职民工驻地、通道口、加工区域、楼层内等地方设置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固定吸烟室,吸烟室应配置固定点烟器、灭火器材等,或使用工程承包人设置的吸烟室,或在工程承包人确定并许可的区域吸烟,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吸烟。
8.专业分包人应定期组织开展并接受工程承包人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专项大检查,积极排查并及时整改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隐患,保证生产作业区域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森林防火安全距离满足要求。必要时应在进入林区、油库、爆炸物品仓库等重要防火区域的便道、通道出入口设置临时检查站(点),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实名登记,及时收缴及代存打火机等火源,并加强宣传教育。
9.专业分包人应指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工作。现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组织现场义务消防队员开展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对于火灾高危区域应加大防火巡查频次,每天巡查次数应不少于2次。
10.专业分包人应结合分包工程项目特点及现场实际,编制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0.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10.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及管理措施。
10.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通道等配备与布置标准及要求。
10.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11.专业分包人应监督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本单位劳务分包作业人员及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1.1严禁在野外违规用火、违章敷设电线,严禁森林高火险期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野外用火作业。
11.2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域流动吸烟、生火煮饭及明火取暖,严禁寒冷季节在驻地宿舍内通宵使用电热毯取暖。
11.3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域内使用电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的,必须办理动火许可手续。
11.4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焚香烧纸及燃放烟花爆竹。
11.5严禁携带火机、火柴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油库等重要防火区域。
11.6严禁在一般物资仓库、档案室、配电房、办公室和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1.7严禁在物资仓库内使用燃油清洗工件,严禁在油料存放处、喷漆房内等场所吸烟、点火或割焊物件,严禁在建建筑物内住人。
11.8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使用不满足安全标准的电源线、电阻器、启动开关等电器和器材,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用电设备保险丝,严禁使用其他物品代替绝缘胶布。
11.9严禁生产作业区域吸烟及乱丢未熄灭的烟头,严禁乱倒废油或带火星的垃圾。
11.10严禁占用、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严禁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12.专业分包人必须在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动火作业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结束时,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现场无火灾危险后,监护人和动火作业人员方可离开。
13.严禁在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4.施工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在建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宜遵循“永临结合”的原则,可先行组织完成部分永久性消防工程设施的施工任务来减少临时消防设施的投入。
15.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并按规定存放。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16.室内及密闭空间内使用油漆及有机溶剂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防止产生静电。
17.生产作业区域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设备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与生产作业区域及相关设施的防火安全距离应满足规定。
18.生产作业区域内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其运输、存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19.分包生产作业区域发生火灾及森林火灾时,专业分包人应按照既定的消防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或森林火警电话(12119),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工程承包人报告。对于初起火灾,专业分包人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
20.工程承包人实施各种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工程承包人检查单位及检查人员应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专业分包人须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清除隐患。
三、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专业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特殊天气状态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文件或制度、规章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专业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接受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及管理,承担相关责任及相关费用,否则即为违约。
2.本文所称特殊天气主要包括雷雨、暴雨(强降雨)、连续降雨、强风、雾霾及沙尘、霜雪及冰雹、低温、高温(炎热)等天气现象。其中:
2.1雷雨天气是特指挟带闪电、雷击的暴雨天气现象。
2.2暴雨(强降雨)天气是指每小时降水量达16mm及以上,
或连续12小时降水量达30mm及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水量达到50mm及以上的强降水天气现象。连续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250mm时称为大暴雨;连续24小时降水量达到250mm以上时称为特大暴雨。
2.3连续降雨天气是指持续时间较长、强度变化较小的降水天气现象。
2.4强风天气是特指离地面高度10米处风力达到4级及以上的天气现象。
2.5雾霾及沙尘天气特是指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现象。
2.6霜雪及冰雹天气是特指受强冷空气影响形成的霜冻或降雪及冰雹天气现象。24小时内降雪量达5~10mm的称为大雪天气。
2.7低温天气是特指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或日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3℃时的天气现象。
2.8高温天气是指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的天气现象。
3.专业分包人应随时关注工程项目所在地天气预警预报情况,并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组织制订特殊天气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组织开展特殊天气安全意识教育和交底,并配发相关防护用品,提高从业人员针对特殊天气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当施工现场突遇特殊天气时,受特殊天气影响的相关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在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后,及时撤离施工作业现场。
5.分包工程项目发生特殊天气重大突发事件及出现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向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报告。
6.当可能出现雷雨、暴雨天气时,应及时停止各类起重机械和桩工机械作业,及时将施工升降机吊笼、物料提升机吊盘及高处作业吊篮降至地面后切断电源,并全面检查塔式起重机、门(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设备设施的避雷装置、安全装置及基础排水设施。
7.当即将出现雷雨、暴雨天气时,应立即停止模板安拆、脚手架搭拆、起重机安拆等露天高处作业。严禁在雷雨、暴雨天气条件下进行露天焊接作业、高处作业、爆破作业和起重作业。
8.除执行紧急抢险任务外,严禁各类土石方机械在雷雨、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野外作业。
9.当突遇雷雨天气时,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应立即采取跳跃或小跨步跑动的方式迅速躲避至附近建筑物内。严禁在空旷或靠近树木、金属物体及电力设施设备的地方进行活动或停留。
10.当进入汛期及可能出现连续24小时降水量超过100mm的大暴雨天气时,应及时组织对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临时用电、临时道路、取弃土场、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和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固和疏浚,并做好相关记录。
11.当可能出现连续24小时降水量超过250mm的特大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天气时,应全面检查基坑排水备用设备,并安排专人对深基坑、高边坡、取弃土场、隧道洞口及竖井口、生活与办公区域周边等区域和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适时提高对基坑、边坡及周边山体的监控观测和量测频率。
12.当发现地面严重积水,生活与办公区和隧道及竖井内出现雨水倒灌时,应迅速采用防汛沙袋等物资进行必要封堵,并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13.当即将出现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天气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以防止因洪水、泥石流、滑坡、崩塌引发的次生灾害:
13.1立即停止临河、临坡及地势相对低洼的区域的施工作业。
13.2立即停止基坑和边坡工程的开挖与支护作业。
13.3立即停止可能受到特殊天气影响的其它施工作业,并及时将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设备提前转移至安全地带。
14.当雷雨、暴雨和连续降雨停止后,应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4.1全面清除场内道路、通道、模板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等设施上的积水,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14.2全面检查施工场地、道路、边坡、基坑坑壁及取弃土场被雨水冲刷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滑坡、防坍塌措施。
14.3全面检查塔式起重机、门(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基础、轨道、制动装置及防雷安全装置,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14.4全面检查脚手架及各类高处作业设施,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14.5全面检查活动板房、临时围墙围挡等临建设施及标志标牌,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15.当施工现场可能出现4级(平均风速为5.5m/s)以上风力时,施工现场不得安排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作业。
16.当在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作业过程中风力突然增大至4级(平均风速为5.5m/s)以上时,应立即暂停相关作业,并迅速将上、下塔身连接螺栓紧固到位。
17.当施工现场出现5级(平均风速为8.0m/s)以上风力时,应立即暂停以下施工作业:
17.1大模板等大件物资吊运作业;
17.2脚手架搭拆及附着式脚手架升降作业;
17.3室外模板安拆及爬、滑模爬(滑)升作业;
17.4室外高处(空)作业;
17.5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17.6室外焊接及气割作业;
17.7屋面彩钢瓦及外墙彩钢瓦安装与拆除作业。
18.当施工现场可能即将遭遇6级(平均风速为10.8m/s)以上强风天气时,应及时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活动板房、围墙围挡、施工用电等临建设施及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检查和临时加固。
19.当施工现场风力达到6级(平均风速为10.8m/s)以上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9.1严禁开展露天登高及悬空高处作业。
19.2严禁开展室外起重运输和起重吊装作业。
19.3严禁开展室外脚手架及模板搭设拆除作业。
19.4严禁开展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锚固装置安装或拆卸作业。
19.5及时将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吊笼、吊盘及高处作业吊篮降落到地面,并切断电源。
19.6及时将门式起重机等行走式起重机械停靠至轨道中间位置或其他相对安全的位置,并锁紧夹轨器。
19.7及时将塔式起重机起重臂顺风向摆放,并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确保起重臂能随风转动。
19.8及时将各类起重机的吊物卸至安全地点,并将起重吊钩收至最高位置和靠近塔身(立柱)位置。
19.9及时停止各类桩工机械作业,并将桩工机械顺风向停置,同时增加临时缆风装置。
19.10及时停止架桥机架梁作业,并及时将已就位T梁的横向钢筋连接到位。
20.当施工现场风力可能达到8级(平均风速为17.2m/s)以上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20.1严禁开展露天爆破作业。
20.2及时将自行式起重机械起重桅杆(起重臂)和桩工机械桩架及导向架放倒至水平状态。
20.3及时用手拉葫芦对架桥机、门式起重机等进行临时固定。
20.4及时对活动板房、围墙围挡、脚手架、模板支撑等设施进行临时加固。
20.5及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标志标牌和临时用电线路。
20.6及时切断临时用电总闸电源。
21.当施工现场风力可能达到10级(平均风速为24.5m/s)以上时,所有人员应及时从活动板房内撤离到其它安全场所进行避险。
22.当6级(平均风速为10.8m/s)以上强风停止后,应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22.1全面检查和调试塔式起重机、门(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机状态,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22.2全面检查脚手架等高处作业设施,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22.3全面检查活动板房、现场围墙围挡等临建设施及标志标牌,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23.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低于10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不宜安排作业人员从事室外施工作业。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大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有心血管及呼吸道疾病的人员从事室外施工作业。从事雾霾及沙尘天气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佩戴防尘口罩及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4.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2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开展露天架空线路敷设作业。
25.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1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开展露天爆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和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作业。
26.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5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应暂停各类桩工、土石方及起重机械运转作业,并禁止使用混凝土泵车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
27.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2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开展室外作业及升降、提升机械运转作业。
28.当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各类生产运输车辆在现场场内道路及施工便道上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能见度低于50米时,应将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以下,并选择合适位置及时停车。
29.当工程项目所在地24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醒相关作业班组负责人合理调整现场作业安排。
30.当施工现场出现霜雪及冰雹天气时,不得安排边坡支护、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钢筋绑扎、起重吊装、起重机安拆、外墙装饰装修、金属焊接等室外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及焊接作业,并安排专人对现场道路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及时封闭危险路段,防止因道路湿滑导致现场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31.当出现大雪天气时,应安排专人对临建设施屋顶、深基坑周边等的积雪堆积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清除过大积雪,以防止临建设施屋顶和基坑侧壁等因荷载过大而发生坍塌。发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2.当施工作业过程中突遇冰雹天气时,室外作业人员应迅速躲避至附近建(构)筑物内或其它可以隐蔽的地方,以防止自身被冰雹击伤。
33.当霜雪及冰雹天气结束时,应及时清除施工道路、场地、安全通道、模板、作业平台、登高设施、机械设备等表面的积雪、积水和冰霜,并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4.当霜雪天气结束时,应全面检查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和整机结构部件,并经试吊确认起重制动器及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运及吊装作业。
35.当发现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应立即停止其运行,并将梯笼及时降至地面,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6.低温天气施工安全管理第三十四条当施工现场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或日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3℃时,作业人员全天从事室外低温天气作业的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
37.组织开展低温天气作业前,必须对从事低温天气作业的人员进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37.1低温作业健康危害和冻伤症状识别常识;
37.2低温防护及危害预防知识;
37.3冻伤急救及应急处置措施。
38.在组织开展低温天气作业时,应连续对低温天气作业场所的气温进行监测,并在低温天气作业场所附近设置采暖温度不低于18℃,容纳面积不小于最大班次作业人数的临时取暖休息室(棚)。低温天气取暖必须全面落实有关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39.从事低温天气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好与低温天气气温相适应的防寒、防潮保暖服装及鞋、帽、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0.作业人员在进行连续低温天气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40.1进行中等或重体力作业的人员,在连续低温天气作业过程中,宜中途到临时取暖休息室(棚)至少休息10分钟。作业结束时,宜及时到其他温暖场所进行休息。
40.2进行轻体力作业的人员,在连续低温天气作业过程中,应至少到临时取暖休息室(棚)休息1至2次。
40.3进行少量体力活动的作业人员,在连续低温天气作业过程中,应至少到临时取暖休息室(棚)休息4次,并保证每次持续低温天气作业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0分钟。
41.当施工现场最低气温低于-5℃时,一般不宜安排室外施工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室外施工作业时,作业人员全天连续从事室外低温天气作业的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
42.当施工现场气温低于-10℃时,不得安排室外高处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室外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连续参加室外低温天气高处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43.当施工现场气温低于-20℃时,应立即停止起重吊装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保证吊装机械、索具及被吊设备、构件具备与现场最低气温相适应的低温性能。
44.严禁年龄在50周岁以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胃肠功能障碍等疾病的人员和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低温天气作业。对于在海拔高度在3000米以上的地区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应对其进行岗前及经常性职业健康检查,严禁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的人员从事低温高海拔作业。
45.低温天气作业期间,宜统一为从事低温天气作业的人员提供足够的以糖水为主的热饮和富含蛋白质及维生素C的热食餐品。
46.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必须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47.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不得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安排露天作业。当日累计安排室外露天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47.1重劳动不超过20分钟;
47.2中等劳动不超过30分钟;
47.3轻劳动不超过40分钟。
48.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短时多段轮班等方式缩短作业人员的连续工作时间,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严禁安排作业人员连续加班进行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9.严禁安排怀孕女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
50.高温天气不宜安排露天焊接及热切割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5℃时,禁止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进行爆破作业,严禁将民用爆破器材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51.应定期组织对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禁止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人员从事高温天气作业。
52.应统一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员提供清洁饮用水或淡盐水及人丹、藿香合剂(不得含酒精成分)、清凉油等防暑用品,并根据现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数及现场条件,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置备有座椅的防暑降温休息室和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及交通工具。
53.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作业人员对高温中暑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并加强高温天气时段的现场巡查监管力度,严禁违规开展高温天气作业。任何情况下,严禁单独一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
四、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要求
1.专业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健康及相关权益的规章、制度及实施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职业健康管理文件或制度、规章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专业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职业健康管理的具体要求,否则即为违约。
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职业病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3.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容易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4.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5.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6.专业分包人应服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将职业危害因素辨识、检测和评价统一纳入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价工作内容,并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辨识、检测和评价。当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如实向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工程承包人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接受监督管理。
7.专业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填报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向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7.1专业分包人及分包项目实施团队的基本情况;
7.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7.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7.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7.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7.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文件、资料。
8.职业病危害项目填报及申报应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9.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场所,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专业分包人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于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0.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针对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一般应包括:
10.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0.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10.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0.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0.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0.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0.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0.9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0.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0.1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11.分包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1.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11.2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11.3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11.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1.5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11.6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从业人员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11.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
12.对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于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13.专业分包人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14.专业分包人应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5.对于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必须设置报警装置,配备和设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应设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地点,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
对于可能突然泄漏或者逸出大量有害物质的密闭或者半密闭工作场所,还应安装事故通风装置以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
16.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严禁使用没有中文说明书或产品包装没有醒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设备或化学品。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应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时,其产品包装上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的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17.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专业分包人应及时向工程承包人报告并配合工程承包人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职业中毒)危害的从业人员,分包单位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职业病危害事故。
第二节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基本要求
一、分包工程中标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其实质是中标单位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施工组织的综合承诺,是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本文所述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业分包人投标时按招标要求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中标后按工程承包人要求调整完善并获得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专业分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应对拟建分包工程任务有全面且准确的理解和认知,要体现出专业分包人对拟建项目关键问题的把握,突出拟建项目分包工程施工技术难点和施工组织关键。
1.专业分包人必须认真、充分做好相关调查、并收集资料。
2.专业分包人应做好与工程承包人及业主方的充分沟通,明确相关要求。
三、专业分包人应满足工程承包人对工程实施提出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意见的要求。
四、专业分包人必须在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和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满足工程承包人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标准化工地及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具体相关管理要求。
五、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分包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及制约因素,优化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达到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充分体现专业分包人在相应工程施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及主要施工经验。
六、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兼顾我方统筹,着眼全局,合理安排施工流程,科学组织流水及充分考虑项目其它施工作业需求,和谐立体交叉作业,有序均衡施工,提高项目施工组织总体效率、效果。
七、鼓励专业分包人结合工程特点积极开发、使用先进实用技术和新工艺,加大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要求专业分包人在工程承包人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服从、配合,并积极参与工程承包人在该项目应用具体“四新”技术中相关工艺、工法、效率、效能、效果的系统实践及研究。
八、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国家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和经济技术指标。
2.工程发包文件及设计文件。
3.工程实施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现场条件,气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我方要求)。
4.与分包工程相关的资源供给情况,分包单位的自身施工能力、技术装备水平、施工机械化状况。
九、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成
1.项目总体概况、分包工程具体情况。
2.分包工程施工总体部署及规划。
3.分包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我方要求,一些分包工程无需做平面布置)。
4.施工准备。
5.重点、难点分包项目施工技术方案。
6.新技术应用。
十、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求
1.项目总体概况、分包工程具体情况。
分包工程具体情况应包括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概算(投资估算)、现场条件、现状调查(技术调查)分析等内容。
(1)分包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地理位置、承包范围、分包工程专业工程结构、构造形式(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我方要求)、主要工程量、合同协议要求等。
(2)分包工程概算(投资估算)应包括工程概算(投资估算)组成及其相关说明(视具体分包工程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
(3)现场条件、现状调查(技术调查)应包括:
1)分包项目施工区域内地形、气象、生态、工程地质、不良地质和水文地质状况及影响分析(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
2)结构(线路纵、横断面)、构造物形式与现场实地调查情况及影响分析(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
3)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相邻地上、地下管线及构建筑物(林地、单位、居民区)、河流、道路及交通通行情况及影响分析(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
4)土地征用范围和居民搬迁情况(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
5)当地水、暖、电、通讯、建筑材料、主要设备、特殊物资、可利用资源等供应服务状况。
6)建设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的要求及有关建设项目的决议和协议。
7)其他与工程实施有关的主要影响因素。
2.分包工程施工总体部署及规划
2.1分包工程施工总体部署及规划应包括主要工程目标管理规划(含承诺及违约责任承诺)、组织机构、施工安排、进度计划及说明、资源配置、劳务分包计划。
2.2主要工程目标管理规划包括进度目标管理、质量目标管理、安全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标准化目标管理等,明确目标任务承诺及目标违约责任承诺,根据项目特点条件制定对应的主要保证措施。
2.3组织机构设置应明确分包单位及驻现场机构(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及管理层级,明确各层级及岗位人员的责任分工,应采用组织结构图形式加辅助说明。
2.4施工安排需根据分包项目特点及条件,划分施工阶段,确定施工顺序,合理高效利用资源,科学协调均衡施工。
2.5进度计划应根据项目总控制工期要求及对分包项目的具体要求,合理确定施工阶段、单位工程的控制工期、施工进度关键节点、施工顺序和衔接关系,进度计划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及进度计划表等形式编制;文字说明根据施工单位自身的施工能力、机械化程度来分析达到工期的可行性及合理性。
2.6资源配置选择过程中,应依据工程量、台班产量、劳动生产率(定额)、控制工期等做详细的计算,资源配置包括下列内容:
2.6.1劳动力配置、劳务队伍选择及分析说明(含相应的计算文件)。
2.6.2拟用施工机具、设备配置计划及符合性说明(含相应的计算文件)。
2.6.3拟用施工仪器、仪表配置计划及符合性说明(含相应的计算文件)。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视具体分包工程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需依据工程项目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及拟建工程各阶段现场平面布局规划绘制布置图,并对完成施工任务的适应性及合理性进行说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内容如下:
3.1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临时驻地等各类设施建设方式及动态布置安排及分析说明。
3.2确定临时便道、便桥的结构形式,并对现场交通组织形式进行简要说明。
3.3根据工程量及施工安排,确定临时加工厂、材料、半成品堆放场、拌合站、机械停放场等辅助施工生产区域,并说明位置、面积及结构形式和运输路径。
3.4确定施工现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布置安排,并进行相应的符合性说明(含相应的计算文件)。
3.5确定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并进行简要说明。
4.施工准备
4.1施工准备根据分包工程施工确定物资、设备准备、劳动力准备、技术准备、资金准备、临时工程(电、水、便道、通讯、设施、场站、驻地、障碍拆迁)的安排计划。
4.2技术准备包括技术资料及工程测量大纲等(视具体分包工程情况及我方要求)。
4.3资金准备包括资金需用或使用计划等,并结合图表形式分析说明。
5.重点、难点项目施工技术方案
5.1重点、难点项目施工技术方案包括工程实施重点、难点分析说明及应对技术措施、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
5.2重点、难点分析说明应查找拟建分包工程的关键问题,明确拟建分包工程施工技术的难点、施工组织的重点,加以分析说明。
5.3应对技术措施为拟建工程重点、难点(高、大、难、新施工部位、关键特殊过程、季节性施工、交通组织、成本控制等)的针对性施工方法(视具体分包工程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
5.4分包工程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应从确保全面实现项目总体目标出发,根据专业分包人实践经验和教训,就如何更好地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投资、确保施工安全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6.新技术应用
6.1专业分包人应说明所运用的适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计划及效果。
6.2实用新技术必须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工作,具备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
6.3要求专业分包人在工程承包人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服从、配合,并积极参与工程承包人在该项目应用具体“四新”技术中相关工艺、工法、效率、效能、效果的系统实践及研究。
十一、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其它规定
1.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组成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应与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组卷统一装订成册,加盖专业分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专业分包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响应工程承包人的要求,做到简明扼要,突出目标,结合实际、满足招标文件的需要,实现施工组织设计与投标报价一体化,要具合理性、竞争性,体现专业分包人的实力。
3.专业分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禁止照抄教材、规范,禁止用空洞的口号、保证,应重点突出、兼顾全面、结合实际、先进合理、语言简练、切忌繁杂。
4.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应通过对项目情况了解与分析,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以及循环经济等方针政策的要求进行。
5.鼓励专业分包人使用多媒体和电脑软件(BIM、3D模拟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达到简单、直观、真实的模拟整个施工过程的效果,三维动态施工组织设计时长应控制在10—15分钟。
6.施工组织设计文本装帧为A4纸,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一般不应超过100页,需要进行特别说明的最多不得超过120页;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绘图纸必须符合相关制图标准,禁止出现照片、草图和示意图形式;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计算等,应采用工程软件进行绘制或计算。
十二、为使科学、先进的施工组织设计发挥更好效益,云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将相应施工组织设计电子版(不可编辑)报至集团总工办,由集团总工办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和归纳,整理并存档,统一编集定期发布,以便集团内各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共享。
第三节合同结算管理要求
一、合同结算条件
1.过程结算
1.1当月的工作内容按要求完成且出现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已明确责任、处理方法并已按要求处理完毕。
1.2专业分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当期结算,同时所附资料齐全。
2.最终结算
2.1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已经完成,且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2工程遗留问题已明确责任、处理方法并已按要求处理完毕。
2.3专业分包人申报结算符合编制要求,同时所附资料齐全。
二、结算书的上报及接收
1.结算书上报时间要求
1.1过程结算
专业分包合同应按月办理过程结算,专业分包人应于每月20日前向工程承包人报送当月结算申请并附详细的支撑资料,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注:过程结算工作内容必须与工程现场实际进度相匹配。
1.2最终结算
最终结算要求专业分包人在工程完工并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4个日历天(或按合同专用条款具体约定)内上报(含必要的结算资料)。
2.结算资料上报要求
2.1专业分包人报送专业分包工程结算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的《专业分包工程结算单》并附相关支撑资料,同时加盖专业分包人公司公章、结算专用章或项目专用章(最终结算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或结算专用章)。要求:当月发生的工程量必须当月进行结算,专业分包人逾期不报其发生的工程量延至下期一并上报,因专业分包人未按时上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专业分包人自行承担。
2.2专业分包结算单必须附现场工程量确认单/收方单,如无签字确认的现场工程量确认单/收方单则该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
2.3结算中应涵盖按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等的奖罚体现,并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等奖罚单。
2.4专业分包结算时,工程承包人应按月扣除分包人当月领用甲供料金额。
2.5专业分包过程结算:若所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详细时,专业分包人应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并在规定时限内重新申报,确保所报进度资料真实有效;若需到现场核实当月进度,专业分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的协助。若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价发生变更,则必须经由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向直管部/分公司以及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须附变更有效依据),经核实批准后,办理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变更方为有效。
2.6专业分包最终结算:专业分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结算(含必要的结算资料)的报送工作。并递交结算承诺书,承诺书应明确专业分包人结算报送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完整、无漏报、不高估冒算、审减率控制在工程承包人规定范围内。若超出审减率范围则专业分包人自愿承担超出审减率部分的审计费用。最终结算签字确认后专业分包人再次提交的结算工程量将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专业分包人自行承担。同时专业分包人必须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要求、安排配合工程承包人开展对业主方的结算工作。
2.7专业分包人还需结合设计图纸和分包合同情况建立:设计变更台账、签证台帐、新增单价台帐等,施工过程中配合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系统收集索赔资料及高质量办理经济签证,对分包工程资料(图纸会审纪要、工程竣工图及施工图纸、变更修改图纸及电子文档,项目施工专项方案,工期延期联系单、与发包(业主)、监理往来工作联系函,会议纪要、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签证(对调增、调减进行汇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档(即计算底稿)、工程数量台帐、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原件)进行收集归档并于分包项目完工时移交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
3.结算资料
3.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3.2专业分包结算单/结算书
3.3签章完善的签证等资料
3.4现场工程量确认单/收方单及工程量计算书
3.5甲供料领用结算单
3.6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材料等奖罚资料
3.7工程竣工图、项目施工专项方案、设计变更、联系单等资料
注:结算资料中若存在签章不全或资料缺失时,该部分资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由此带来的影响和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第四节合同签证管理要求
一、合同签证管理规定
1.合同签证管理必须遵循按月审核量价原则、一月一清原则、完工确认原则。
2.现场签证单必须经相关部门签字后方可视为有效签证,未经审核签字、签字不齐全的签证为无效签证。
3.在签证实施过程中,专业分包人必须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同时填报现场签证原始记录表。现场签证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专业分包人必须将完整的签证资料上报工程承包人项目部,需向发包人提交的签证资料,由工程承包人统一办理。专业分包人超过规定时限补签的签证单无效,工程承包人将不再受理。
4.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原始记录表、现场签证完工确认单、现场签证附图等涉及计量依据的资料不得以复印件作为结算资料,其他附件若无原件的,复印件经相关人员核对确认后可作参考资料作为结算依据。现场签证附图必须经双方签章确认。
5.签证的估价金额超过原合同总价(含暂定总价)的/%且大于/元,或金额超过/元时应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不能以现场签证形式结算。
6.合同外新增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现场签证。当合同外新增工程估价金额超过原合同总价(含暂定总价)的/%且大于/元,或金额超过/元时,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相关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单位。如:新增装修范围工程等。
二、现场签证单的签署流程及说明
1.现场签证单的签署流程:现场签证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由专业分包人负责人计算工程量并填报签证资料→项目工程部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项目技术部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项目成本部复核工程量及单价并签字→项目经理审核并签字→直管部主任经济师、经理审核并签字→公司分包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公司总经济师审核并签字→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签字(单项签证工程的估价在/元以下的由项目部确认即可;/元以上/元以下的由项目部、直管部确认即可;/元以上/元以下由公司总经济师审批;/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现场签证单签署流程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需与本篇第十二章相关管理用表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2.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及公司在签认前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实施时间、工作内容、工程量、工程单价等内容,对发生签证的原因应详尽。
3.禁止弄虚作假,所有签证经办人员必须检查确认签证工程质量合格后才能签认,无经办人员确认签字的签证单为无效签证。
4.工程量的确认按以下原则执行:签证工程可通过图纸准确反映工程量的,应以图纸反映,不得签证数量;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在竣工图中反映,不再签证;竣工图无法反映的以签证形式确认。严禁出现签证单和竣工图出现重复内容的情况。
4.1工程量能通过图纸准确反映的,相关部门应对签证附图进行双签确认,在签证单中签署的意见为“工程量按附图计算”。
4.2对工程量无法通过图纸准确计量的,工程承包人项目工程部必须在现场签证单或签证原始记录表上逐条加注审核意见,不得简化为“同意”、“情况属实”或其他估计数量等词语进行签认,必须按实计量后签字确认。
4.3对土石方工程签证,原则上不能直接签认土石方工程量,要求绘制方格网图或示意图(单次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超过10000m3时,必须绘制方格网图)。土石方工程方格网图标高必须由专业分包人、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双方共同测量绘制并签字确认,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应及时通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及测量员进行复核。需要发包人参与及确认的,应由发包人、工程承包人、专业分包人三方共同复核确认。
4.4需要现场测量、计算的工程签证及见证签证,原则上要求工程承包人2个部门以上人员参加,测量与复核由不同人员操作。
4.5施工完成后因发包人原因修改设计导致的返工只签返工前完成的工作,返工后完成的工作在设计变更中反映。
4.6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其覆盖前完成签证工程量确认,同时应按隐蔽工程验收要求进行签认,隐蔽工程签证因未在覆盖前办理工程量确认及验收手续的不予结算。
4.7签证单价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为依据进行计算确认。
4.8有效的签证单必须包含现场签证意向申请单、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原始记录表、现场签证完工确认单、现场签证工程量计算书、现场签证附图、签证有关的现场相关照片,上述资料均应为原件。
三、其他
1.严禁工程承包人项目部为降低单个现场签证额度人为将整体工程拆分进行签证。
2.工程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以专业分包人不听指挥等为由,人为积压签证,防止因时间拖延导致签证内容的真实性无法得到证实。
3.由于专业分包人通知不及时导致工程承包人无法对签证内容进行核实的,或者专业分包人有意不等工程承包人到现场确认便将签证内容进行掩埋,拆除,覆盖等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证。
第五节合同甲供料管理要求
一、供应量及供货计划
1.供应量
1.1甲供材料用量是按合同图纸计算的工程量加上合理的损耗量组成;各种甲供材料的合理损耗量/损耗率在招标过程中给予确定。
1.2甲供材料清单作为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应列明甲供材料名称、损耗率等。本文所称甲供料包括由发包人、工程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其中由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料,须经由工程承包人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后,调拔至专业分包人。
2.供货计划
2.1专业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规定时间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准确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总需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总需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预计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或将需求计划报至发包人;甲供料具体使用时,专业分包人还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准确的批次使用计划,工程承包人根据批次使用计划的具体要求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专业分包人运输、卸车的,专业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专业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2.2因供应计划不准确造成物资过剩的,如合同未作规定,则工程承包人不负责剩余物资退货;因供应计划不准确造成物资供应不足的,专业分包人可继续向工程承包人项目部申报需求计划,但因物资供应延迟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2.3因设计变更导致物资用量增减的,专业分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的一周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发出物资增减请示并调整甲供料总需计划,延误责任依据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二、验收、接收及看管
1.验收及接收
1.1材料在进场或入库前,必须经过专业分包人材料负责人验收,若因专业分包人未对材料进行检查导致出现问题,由专业分包人自行承担。
1.2专业分包人使用材料时,若发现下述现象,应暂停使用,并立即报告工程承包人项目部:
1.2.1材料质量存有疑问。
1.2.2材料的规格、系列、颜色等与采购合同不符。
1.2.3材料实际数量少于包装所示数量。
1.2.4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收到上述报告后,应立即给予解答或检查。反映现象属实的,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原因及责任人,造成工期延误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造成的损失。如部分物资存在上述现象之一或数种的,专业分包人应优先使用合格物资,减少对工期的影响。
1.2.5专业分包人应先行收集整理技术资料,在竣工后或交付工程承包人使用时编制竣工资料或将原始资料移交发包人。专业分包人应自存一份验收、接收凭据,以备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核对并结算物资数量。
2.物资的看管
专业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专业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物资发放
1.凡属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专业分包人自购材料不再另开领料单重复领用。
2.工程承包人根据工程分包合同向专业分包人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用地面积114.28亩,建筑占地面积314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7860.00平方米。施工单位应按交房标准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总承包工作。
3、招标范围及工种: 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业绩要求: 近 3 年(2022 年~2024 年)内具有一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指与本项目规模及造价相似的工程)
(3)资格审查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2日12时00分
4)其他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5、本次招投标方式:云上营家线上招标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于2026 年 10月 12日至 2026 年 10月 1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上营家线上(地址:https://www.inja.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为 / 元/份,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①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10月14日 16 时 15 分。
②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云上营家平台 。
4)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时间及时进行线上签到并确认报价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云南建投第十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地 址: 云上营家线上
日 期: 2026年10月12日
公告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公告附件:
3、装饰装修标段三专业分包招标文件.docx
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
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人:云南建投第十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时间:2026年10月11日
目录
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6
第二章投标须知8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8
二、投标须知13
1.资格要求13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3
3.质量要求13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4
5.工期要求14
6.投标有效期14
7.投标保证金相关约定14
8.工程现场条件14
9.投标费用15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
11.保密协定15
12.语言文字15
13.现场踏勘15
14.招标文件的组成15
15.招标文件的澄清15
16.招标文件的修改16
17.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16
17.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6
17.2投标文件的编制17
18.开标18
19.投标文件的澄清19
20.评标19
21.中标通知书19
22.履约担保19
23.合同的签订20
24.重新招标20
25.廉洁建设20
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
第三章评标办法23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3
二、评标办法25
三、否决投标条件33
四、中标通知书格式34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36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36
二、投标报价说明36
第五章图纸38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9
第七章专业分包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2
二、投标函4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
四、授权委托书6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7
六、投标单位基本情况8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8
2.近年财务状况10
3.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11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
八、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3
九、项目经理简历表18
十、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9
十一、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表20
十二、投标单位业绩21
十三、承诺书22
十四、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24
十五、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26
第二篇管理要求
第一章基本要求1
第一节安全管理相关要求1
第二节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基本要求18
第三节合同结算管理要求23
第四节合同签证管理要求26
第五节合同甲供料管理要求29
第六节财务管理要求32
第七节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要求33
第八节维护项目建设过程良好公众形象的要求37
第九节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管理要求39
第十节依法经营廉洁合作的要求41
第十一节分包工程作业人员要求42
第十二章相关管理用表44
第二章特定要求57
第一节安全管理相关要求57
1.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要求57
2.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及森林防火安全管理要求57
3.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要求57
4.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要求57
1.合同结算管理要求附表59
2.合同签证管理要求附表59
3.合同甲供料管理要求附表59
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用地面积114.28亩,建筑占地面积314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7860.00平方米。施工单位应按交房标准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总承包工作。
3、招标范围及工种: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2024年)内具有一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指与本项目规模及造价相似的工程)
(3)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12时00分
4)其他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
5、本次招投标方式:云上营家线上招标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上营家线上(地址:https://www.inja.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元/份,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①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4日16时15分。
②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云上营家平台。
4)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标时间及时进行线上签到并确认报价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云南建投第十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云上营家线上
日期:2026年10月12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 |
| 2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 云南建投第十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
| 3 |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工程地址:昭通市昭阳区 建设规模: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用地面积114.28亩,建筑占地面积314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7860.00平方米。施工单位应按交房标准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总承包工作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704.02万元。 |
| 4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招标范围: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具体分包内容详见清单) 标段划分: / |
| 5 | 质量要求 | 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国家优质工程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篇管理要求及合同相关内容执行。 |
| 6 |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按规范及招标人的策划要求为准,实现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的目标 |
| 7 | 工期要求 |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为准 总工期: 90日历天。 |
| 8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
| 9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类似工程业绩:类似规模及造价 1个及以上 ;3、项目管理团队要求:1)本项目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 并取得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 ;2)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具有工程师职业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4、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高级搜索,在全文检索处输入公司全称,点击案由-刑事案件-行贿),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企业应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2)提供行贿犯罪告知函。行贿犯罪告知函载明内容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3)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一经招标人核实将取消集团/公司供应商数据库入库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说明:业绩证明材料须是竣工验收证明及能够反映工程规模或金额的合同,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11 | 招标方式 | 平台公招 |
| 12 | 投标报价 | 1、招标金额 ***.03元(含税)(详招标清单)2、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且最终不含税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工程量与单价无关。3、新增单价确定方式: 双方协商后,根据招标人管理要求执行 |
| 13 | 投标有效期 |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14 | 投标保证金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万元整。2、保证金形式:转账、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商业股份制银行。3、银行转账方式: / 年 / 月 / 日 / 时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打入招标人账号。 户 名: / 开户行: / 帐 号: / |
| 15 | 现场踏勘 | 地 点: 昭通市昭阳区 联 系 人: *** 电 话: *** |
| 16 |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17时00分 |
| 17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 |
| 18 | 投标文件份数及相关要求 | 1、份数要求:线上:1份PDF电子版扫描件 线下:一正一副纸质版 2、签字和盖章要求: 详评标办法前附表 3、装订及密封要求: 密封无损 4、封套标记要求: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区分正本及副本 5、其他要求: 无 |
| 19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递交地点: 线上:云上营家线上(地址:https://www.inja.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下: /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6 时 (北京时间)备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
| 20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按云上营家系统操作提示进行) |
| 21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宣布:线上:云上营家线上开标;线下:密封完整有效开标顺序:线上:云上营家线上开标;线下: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开标 |
| 2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人数: 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招标人专家库随机抽取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监督人: 彭泽奇 电话:13577156182 |
| 23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 24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 %。 |
| 25 | 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 | 1、财务状况要求: 良好 ;2、提交资料:近 3 年( 2023 年- 2025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没有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请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 |
| 26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 三 年( 2023 年 1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合同签订时间须在此时间段内),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时间或者与要求不符的,视为无效业绩。 |
| 27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要求 | 1、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与云南建投第十建设有限公司无诉讼;2、发生期间:近 三 年( 2023 年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 28 | 保密协定 | 投标人不得将本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二、投标须知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并通过云上营家资格预审。
1.2投标人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
1.3对投标人项目管理团队主要成员的任职要求:
1.3.1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具有3年以工作经验,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需长驻现场且持有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1.3.2项目管理团队岗位配置齐全,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管理人员执行现场考勤制度,其到岗率具体要求为:项目经理90%(每月有24天到岗,包括节假日)到岗率,项目技术负责人90%(每月有24天到岗,包括节假日)到岗率,其他人员90%(每月有24天到岗,包括节假日)到岗率,如发现有未达到此项要求者,每人每日处以违约金300元,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停付工程款。
1.4财务状况要求:良好;
1.5信誉要求:良好;
1.6其他补充条款:投标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或工程机械设备险的保额不得低于80万元,购买雇主责任险的保额不得低于60万。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质量要求
3.1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相关条款。
3.2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相关条款。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相关条款。
5.工期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相关条款。
6.投标有效期
6.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6.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相关约定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天内,向所有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7.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4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7.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中途退出的;
7.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7.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专业分包合同的;
7.4.4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串通舞弊行为的;
7.4.5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8.工程现场条件
以现场踏勘为准。
9.投标费用
9.1投标人承担其投标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9.2其他补充条款:/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1.保密协定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语言文字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3.现场踏勘
13.1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投标报价和签署合同等所需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2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现场进行踏勘。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负责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3因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踏勘而造成的投标文件偏离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4招标文件中的现场地质勘察资料及有关施工现场的市政管线等的数据和资料(如有)由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参考。投标人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这些资料的准确性。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14.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篇管理要求
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注:招标人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招标文件的澄清
1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质疑提交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云上营家招标的线上上传电子版PDF扫描件)。
15.2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云上营家招标的线上回复)。
15.3招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所形成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5.4如果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打印错误等)时,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与方式提出质疑文件。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未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质疑,中标后,中标人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的书面解释。
16.招标文件的修改
16.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当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其发出时间距离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间隔太短,招标人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16.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其认为有必要时或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必须时,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收到通知后,投标人应当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
17.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
17.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9)项目经理简历表
(10)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1)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表
(12)投标单位业绩
(13)承诺书
(14)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15)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17.2投标文件的编制
17.2.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专业分包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7.2.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和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4投标报价的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签定合同后/或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根据合同文件所认可之工程变更等而导致工程量有所增减时,均须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有关优惠折扣来调整合同金额。
(4)若投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一经查实,评标过程中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均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处理,合同谈判、签订时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计价标准或市场标准进行修正。
17.2.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封套标记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未按17.2.5条(1)、(2)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8.开标
18.1开标时间和地点
线上:按云上营家系统操作提示进行
线下: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18.2开标程序
线上:按云上营家系统操作提示进行
线下: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单位人员;
(4)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方式或以询标的形式进行。但这些要求、答复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19.2投标人应做好参加投标文件询标的一切必要准备,以便在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投标文件询标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后,投标人能及时参加询标;可能的询标将在本招标工程开标后至本招标工程决标前的任何时间举行,招标人将至少会提前24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询标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
19.3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出席或拒绝出席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投标文件询标或项目经理答辩会,投标人将会失去中标的机会。
19.4在澄清过程中,如果招标人并未增加工作内容、扩大承包范围、提高工艺和材料档次,也未提出实质性加重了投标人责任的条款,而投标人无理由上调投标总价的投标人将丧失中标机会。
20.评标
20.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成,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包含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0.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结合工程技术实力、工期保证、投标报价、质量保障服务、合同履约能力、企业信誉、资金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择优评选中标人。
20.3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者说明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但有关澄清或者说明,不允许对报价或者其它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
21.中标通知书
21.1招标人确定出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不代表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已成立,双方之间合同关系应在双方按规定签定《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后成立。
21.2中标通知书将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最终签署后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履约担保
2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2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2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3.合同的签订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4.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
(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25.廉洁建设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招标人工作人员吃饭、喝酒、娱乐或进行其他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工作人员赠送财物,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给予招标人工作人员好处;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或者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6.质疑处理
2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集团管理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6.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评标结果后2日内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缓中标通知书发放。
26.4投标企业提出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采购代理。质疑函应包括:
26.4.1投标企业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6.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6.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6.4.4.事实依据;
26.4.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4.6提出质疑的日期。
26.5招标人对收到的质疑,按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后,书面存档备案。
26.6对于以下情形的项目质疑,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将书面质疑材料备案:
26.6.1未在有效期内送达的;
26.6.2参与采购活动以外其他单位提出的;
26.6.3质疑材料无质疑单位法人亲笔签字或无合法公章的;
26.6.4无明确内容、线索或相关证据材料的;
26.6.5未提供任何证据的;
26.6.6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26.7经查实,中标候选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不予退回,同时视情记录不良行为并提交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6.8质疑企业一年内二次(含)以上质疑查无实据,将记录企业一次一般不良行为;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记录企业一次严重不良行为,列入集团黑名单。
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项目人员配置最低要求:详见下表。
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
| 专业岗位 |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 岗位资格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 项目经理 | 1 | 详见投标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相关要求 | 专职:☑兼职:□ | |
| 技术负责人 | 1 | 详见投标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相关要求 | 专职:☑兼职:□ | |
| 造价员 | 1 | 有类似工程工作经验、服从项目管理 | 专职:□兼职:☑ | |
| 施工员 | 1 | 有类似工程工作经验、服从项目管理 | 专职:☑兼职:□ | |
| 安全员 | 1 | 有类似工程工作经验、服从项目管理 | 专职:☑兼职:□ | |
| 质量员 | 1 | 有类似工程工作经验、服从项目管理 | 专职:☑兼职:□ | |
| ...... |
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请填写具体岗位要求,同时注明岗位证书(资格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兼职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配置本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内容及签字盖章 | 投标函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单位章 |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相应人员签字或盖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 | 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存在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无法区分正副本 | ||
| 唯一报价和投标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则不须要提供】 | ||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 ||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 ||
| 企业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 ||
| 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 ||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 ||
|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 ||
| 工期要求 | 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 ||
| 内容的完整性和可辨性 | 内容完整、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
| 人员配备 | 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 ||
| 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
| 4 | 价格审查标准 | 工程量清单报价 |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漏项、缺项等情况 |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且未低于成本价 | ||
二、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1.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1.2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工程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价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一: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各项最高分值(分) | 权重系数(%) | |
| 1 | 技术部分(100分) | 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 | 第一个档次(4-5分):版面整齐,表述清晰,内容全面、准确,图文并茂,未出现格式等错误。 | 5 | 技术部分采用通过性评审,技术部分合格分值为70分(合格分值需≥70分,低于70分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汇总评分的计算。 |
| 第二个档次(2-3分):版面不够整齐,表述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完整、准确,缺(少)图。 |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第一个档次(26-30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 | 30 | |||
| 第二个档次(21-25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较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较可靠;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表述,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较可行;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三个档次(16-20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不够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够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不够清晰。 |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第一个档次(18-20分):质量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 | 20 | |||
| 第二个档次(15-17分):质量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较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 | |||||
| 第三个档次(12-14分):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 | |||||
| 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第一个档次(18-20分):环境保护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 | 20 | |||
| 第二个档次(15-17分):环境保护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 | |||||
| 第三个档次(12-14分):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 | |||||
| 资源配备计划 | 第一个档次(13-15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很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全面。 | 15 | |||
| 第二个档次(10-12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 | |||||
| 第三个档次(7-9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 |||||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 第一个档次(9-10分):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 10 | |||
| 第二个档次(7-8分):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 |||||
| 第三个档次(5-6分):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专业配置缺乏针对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 |||||
| 2 | 商务部分(100分) | 工程业绩及其它 | 工程业绩:工程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超过 1 个(注意:此数量及要求应与招标文件其余部分内容保持一致)的每增加一个得5分,此项满分为10分。 | 10 | 100%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满分分值为90分,合理的最低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得满分,每上浮1%扣 2 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90 | |||
评标办法二:综合评估法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各项最高分值(分) | 权重系数(%) | |
| 1 | 技术部分(100分) | 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 | 第一个档次(4-5分):版面整齐,表述清晰,内容全面、准确,图文并茂,未出现格式等错误。 | 5 | 40% |
| 第二个档次(2-3分):版面不够整齐,表述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完整、准确,缺(少)图。 | |||||
| 对项目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第一个档次(8-10分):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 | 10 | |||
| 第二个档次(5-7分):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较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可行。 | |||||
| 第三个档次(2-4分):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的表述不够明确,对施工重点、难点、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基本可行。 |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第一个档次(13-15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 15 | |||
| 第二个档次(10-12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较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具体较可靠;较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 |||||
| 第三个档次(7-9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不够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够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不够清晰。 |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第一个档次(13-15分):质量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 | 15 | |||
| 第二个档次(10-12分):质量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 | |||||
| 第三个档次(7-9分):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 | |||||
| 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第一个档次(13-15分):环境保护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 | 15 | |||
| 第二个档次(10-12分):环境保护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 | |||||
| 第三个档次(7-9分):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 | |||||
|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第一个档次(8-10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 10 | |||
| 第二个档次(5-7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线路较清晰,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 | |||||
| 第三个档次(2-4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不够全面,线路不够清晰,计划编制不够合理;措施基本可行。 | |||||
| 资源配备计划 | 第一个档次(13-15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很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全面。 | 15 | |||
| 第二个档次(10-12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 | |||||
| 第三个档次(7-9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 |||||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 第一个档次(13-15分)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 15 | |||
| 第二个档次(10-12分):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 |||||
| 第三个档次(7-9分):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专业配置缺乏针对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 |||||
| 2 | 商务部分(100分) | 工程业绩及其它 | 工程业绩:工程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超过 1 个(注意:此数量及要求应与招标文件其余部分内容保持一致)的每增加一个得5分,此项满分为10分。 | 10 | 60%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满分分值为90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满分,每下浮1%扣 1 分,每上浮1%扣 2 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90 | |||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第2.1.4项顺序及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最终得分:
评标办法一: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1)技术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采用通过性评审,技术部分合格分值为70分(合格分值需≥70分,低于70分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汇总评分的计算。
(2)商务部分评审。
包括工程业绩及其他、投标报价两部分。
(3)汇总评分结果。
C=S
其中:
C: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
商务部分中投标报价的评审步骤和方式: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满分值为90分,合理的最低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得满分,每上浮1%扣2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评标办法二:综合评估法
(1)技术部分评审。
(2)商务部分评审。
(3)汇总评分结果。
C=a1×J+a2×S
其中:
C: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
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
a1、a2:指相应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权重系数。
商务部分中投标报价评审步骤和方式:
①评标基准价F的计算:
公式一:(适用于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7时)
F=F=(tmax-1×0.5+tmin+1×0.5)+t1+t2+…+tn-4
n-3
注:t为有效投标人报价;tmax-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高值;tmin+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低值;t1、t2…tn-4指分别去掉一个第一高值、一个第二高值和一个第一低值、一个第二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公式二:(适用于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在7>n≥5范围时)
F=F=t1+t2+…+tn-2
n-2
注:t1、t2、…、tn-2指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公式三:(适用于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在5>n≥3范围时)
F=F=t1+t2+…+tn
n
②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满分分值为90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满分,每下浮1%扣1分,每上浮1%扣2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上传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少于3家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三、否决投标条件
1.总则
本节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节的规定为准,其他地方列出的否决投标条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能依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之外的条款否决投标。
2.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投标被否决处理:
2.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云上营家招标此条不做要求)
2.2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3有串通投标行为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5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投标书中没有明确的阐述和承诺的。
2.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价格审查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证件资料原件的。
2.9拟派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的。
2.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的。
2.11未按规定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关于不采取停工、围堵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2.12未按规定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2.1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已提供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但根据本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存在重大漏项、缺项。
4、中标通知书格式
编号:
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全称):
XXX建设项目XXX工程专业分包于年月日开标(招标编号:),经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以及中标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为中标单位。其主要中标条件如下:
|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
| 小 写(万元) | 大 写 | ||
| 1 | 中 标 金 额 (不含税) | ||
| 2 | 中 标 金 额 (含税) | ||
| 3 | 新增单价确定方式 | ||
| 4 | 项目经理 | ||
| 5 | 质量目标 | ||
| 6 |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 ||
| 7 | 工期目标 | ||
请贵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详附件1,招标控制价(拦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支付金额。
1.2各项单价中已包含3%的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及费用,如投标人未按约定完成安全文明施工内容或未达到招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在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中扣除此费用,若投标人自身能力不能满足招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时,招标人可以为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服务,费用按实从投标人结算中扣除。
1.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二、投标报价说明
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2.2报价要求:
2.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方式。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及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对投标工程分别报价。
2.2.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并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交叉影响,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为综合单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单价均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半成品材料运输、成品构件运输、缺陷修复、废弃物处置、管线保护、周边建筑物保护、材料多次搬运、保通、多次进出场费用、配合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及利润等,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结算时均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2.2.3投标时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投标报价,同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
2.2.4编制依据:招标文件(包括书面答疑材料和补充通知)、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企业定额等。
2.2.5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现有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绿化、外装修等已完成品、半成品造成损毁的,应无偿进行修复或承担损失。
第五章图纸
(另册,随招标文件一起提供)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图纸及相关说明)
第七章专业分包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4.2
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
专业分包投标文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投标人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编制专业分包投标文件封面,封面格式不做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参照执行即可。
目录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3
二、投标函.........................................................................................................................4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
四、授权委托书................................................................................................................6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7
六、投标单位基本情况....................................................................................................8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
八、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3
九、项目经理简历表......................................................................................................18
十、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9
十一、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表...........................................................................20
十二、投标单位业绩......................................................................................................21
十三、承诺书..................................................................................................................22
十四、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函................................24
十五、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26
十六、关于针对安全责任事故的违约责任追究的承诺函..........................................28
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
|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
| 小 写(万元) | 大 写 | ||
| 1 | 投 标 总 价 (不含税) | ||
| 2 | 投 标 总 价 (含税) | ||
| 3 | 新增单价确定方式 | ||
| 4 | 质 量 承 诺 | ||
| 5 |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 | ||
| 6 | 工 期 承 诺 | ||
| 7 | 投 标 保 证 金 形 式 | ||
| 8 | 其他承诺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投标价(唱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2.此投标价(唱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应放在投标书封面后第一页,仅便于唱标。
二、投标函
云南建投第十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以唱标一览表的竞标报价,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专业分包投标文件。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分包合同。
(2)我方承诺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专业分包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在分包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 公司名称 | |||||
| 公司地址 | |||||
| 公司性质 | 公司类型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金 | ||||
| 注册日期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 基本账户账号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 固话 | |||||
| 联系传真 | 联系邮箱 | ||||
| 经营范围 | |||||
| 纳税人类型 |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 ||||
| 公司管理体系认证 | (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 | ||||
| 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 | |||||
| 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 | |||||
| 备注 | |||||
说明:
1、公司性质栏填写“国有、集体、私营、三资、个体、其它”,公司类型栏填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处请填写企业通过的质量、职业、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名称,未通过任何管理体系认证请填“无”。
3、“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处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本表应与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共同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基本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3)管理体系认证;
(4)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
(以上材料如有则附)
2.近年财务状况
1、近年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是指经第三方审计(如: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若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请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
2、银行资信证明。
3、有充足资金配合本项目顺利实施的承诺。
3.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备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竞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 类别 | 序号 | 发生时间 | 情况简介 | 证明材料索引 |
| 诉讼情况 | ||||
| 仲裁情况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时间:年月日
七、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详附件2,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八、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包项目,其内容及格式等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二章“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基本要求”,未要求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包项目,应编写施工组织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机械、人工等投入及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用,其中附表一、附表二必须提供)。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 序号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备注 | |||||
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九、项目经理简历表
|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 持有的执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建设面积、合同价)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备注:项目经理应附XX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复印件,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满意度调查表(若有)。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建设面积、合同价)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备注:技术负责人应附职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满意度调查表(若有)。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一、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表
| 姓名 | 年龄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技术职称 | 工作年限 | 类似施工经验年限 | 备注 |
注:1.所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须为实际到场人员,不得进行更换。
2.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附资格证或上岗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十二、投标单位业绩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承担的工作 | |
| 工程质量 | |
| 项目经理 | |
| 技术负责人 |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备注:1、业绩证明材料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附合同复印件、分部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期:年月日
十三、承诺书
致:招标单位名称
我公司参加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专业分包工程的竞标活动,完全响应招标书要求,若我公司中标,将按照招标书、你方管理要求等相关文件内容,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相关责任,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未达到相关管理要求,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管理责任,接受处置、处罚,经综合考虑特别做出以下重点事项承诺:
1、投标报价承诺:(承诺提示:报价包含的工程、工作内容,因分包人原因致报价异意影响工程进度、结算办理等业务愿意承担的责任及处罚,因分包人原因致所承包工程内容另由第三方组织完成的,费用扣除办法及责任承担、处罚承诺等)
2、工期承诺:(承诺提示:不能按承诺或约定完成自愿承担的处罚、违约责任。以下第3条至第10条同。)
3、质量承诺: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
5、工人岗位使用保证:
6、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保障承诺:
7、履约保证金及提交时间承诺:
8、服从招标单位的指挥、协调,与其他协作单位密切配合等承诺: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诺:(承诺提示:结合招标文件第二篇“管理要求---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管理要求及“合同附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进行承诺)。
10、工程量结算真实性承诺:
11、关于专用合同条款中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的承诺书(仅用于中小企业):
(1)我方已充分知悉且同意本合同关于结算和付款条款的约定;
(2)我方自愿给予甲方付款宽限期,并自愿不向甲方主张付款宽限期的违约责任;
(3)我方认可上述逾期利息的约定,不属于逾期利息未作约定的情形;
(4)我方自愿同意逾期利息限额的约定,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逾期利息上限比例提出调整要求。
12、其他承诺:(承诺提示:分包人非法转包所承包工程、分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工程廉洁要求等违法违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处罚等)。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四、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遵守本承诺函中全部事项,按分包合同约定保质保量保工期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一、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不将中标的工程内容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方。若发生上述情况,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我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2)我方承诺坚决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排,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保证不发生停工及消极怠工等行为。
(3)我方承诺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保证不发生扰乱政府机构、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为及有损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
(4)若发生上述(二)、(三)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接受招标人10-50万元违约处罚,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招标人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
(5)我方擅自停工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我方接受招标人“先退场,后清算”的管理要求,退场清算原则遵从:
1、履约完成现阶段工作面所有工作内容,形成验收合格的完整工序,符合检验批的验收,验收合格的实体工程按合同约定结算;
2、未履约形成完整工序的工作面参照合同据实结算;
3、合同中未约定的合理诉求项双方协商确定合理价格,但不得超过现行市场价*(投标价/招标控制价)结算;
4、最终清算价格需扣除由我方原因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5、保证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出场”的现象。
(六)我方承诺当收到招标人的退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撤离现场,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结算。
二、本承诺函作为双方合同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五、关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所有要求后,愿意遵守本承诺函中全部事项,按分包合同约定保质保量保工期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按如下要求做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1.我方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做好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
2.我方确保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及手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中严格约定日工资标准,临时用工按规定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工作期限3天内为临时用工)。未与我方签定劳动合同(临时用工协议)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若违反,由我方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我方无条件配合总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为所招用农民工办理好指定银行的工资卡,并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同时保证及时将工资卡发放至农民工本人手中,不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
4.我方严格做好工人进场前的入场登记并配合做好农民工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无一遗漏。
5.我方派专人负责农民工上、下班的考勤打卡,做到“有进有出”,实名制系统考勤为唯一考勤依据,出现未严格执行系统考勤的工人及时清退出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
6.我方确保农民工工资表如实按月编制,投标价(合同价)已考虑我方须代扣代缴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个人所得税、保险费等),同时将相关资料交招标人备案,并对工资表的真实性负责。
7.我方确保工资表人员信息与实名制系统中的考勤信息一致,严格根据实名制系统考勤及合同中约定的日工资编制工资支付表,系统考勤与劳动合同(临时用工协议)为工资发放依据,二者缺一不可,工资表、考勤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农民工工资代发。
8.我方承诺严格按贵司合同分账管理及相关要求,人工费款项按分账占比全额拨付至专户,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支付到我公司账户,若人工费款项不够支付农民工工资时,我方承诺贵司优先从非人工费款项中代扣代付。
9.我方确保配合总承包单位及时做好农民工退场工作,办理好退场手续,签订《农民工退场确认表》。
10.我方承诺因上述任何一条情况发生,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保证不发生停工、扰乱政府机构、招标人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为及有损招标人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
11.若发生上述任何一条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接受招标人2-10万元违约处罚,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招标人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同时前述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我方擅自停工超过3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接受招标人“先退场,后清算”的管理要求。
12.本承诺函作为双方合同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6、关于针对安全责任事故的违约责任追究的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昭阳区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安置点项目龙泉街道巩固社区巩固二安置点建设项目-土建-六直管装饰装修标段三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遵守本承诺函中全部事项,自愿承担如下安全责任事故的违约责任:
(一)发生一般级别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的,
经事故调查分析判定分包单位存在没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存
在过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按以下原则追究其责任:
1.立即解除涉事分包合同;
2.直接经济损失的追偿:当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时,赔偿
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0%;当分包单位负重要(次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
3.经济处罚:除向分包单位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追偿外,还将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分包单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大小及造成损失大小,由发包方对分包方处10—200万不等的处罚金;
4.将涉事分包单位(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列为公司层级不合格供应商(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冻结期限为1年。
(二)发生一般级别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或一次重伤5人(含5人)以上10人以下的,经事故调查分析判定分包单位存在没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过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按以下原则追究其责任:
1.立即解除涉事分包合同;
2.直接经济损失的追偿: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当分包单位
负主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0%;当分包单位负重要(次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
3.经济处罚:除向分包单位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追偿外,还将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分包单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大小及造成损失大小,由发包方对分包方处20—300万不等的处罚金;
4.将涉事分包单位(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列为公司层级不合格供应商(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冻结期限为3年。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经事故调查分析判定分包单位存在没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过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按以下原则追究其责任:
1.立即解除涉事分包合同;
2.直接经济损失的追偿: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当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0%;当分包单位负重要(次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
3.经济处罚:根据分包合同约定,除向分包单位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追偿外,还将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分包单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大小及造成损失大小,由发包方对分包方处50—500万不等的处罚金;
4.将涉事分包单位(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列为公司层级不合格供应商(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冻结期限为永久。
本承诺函作为双方合同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管理要求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节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一、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要求
1.专业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管控、应对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辨识、管控、应对安全生产风险的文件或制度、规章、手册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专业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具体要求,否则即为违约。
2.专业分包人应针对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及影响其损失程度的致险因素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致险因素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2.1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与应急技能、安全行为或状态;
2.2生产经营所用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作场所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2.3影响安全生产的外部要素的可知性和应对措施;
2.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合规性和完备性。
3.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应充分考虑到所处区域空间内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按照“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围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机械、电器、辐射、物质、火灾、爆炸等致害物和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等危险因素,以及潜在的事故伤害方式和途径,全面进行分析、辨识。
4.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范围应包括:
4.1所有人员,含专业分包人内部人员、外来相关业务人员及专业分包人使用的劳务公司进场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
4.2所有活动,含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
4.3所有设施,含专业分包人使用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建筑物(自有和租用的)、生产用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等;
4.4所有作业场所,含施工生产场所和影响生产活动的周边环境。
5.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宜围绕以下致险因素,对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集团相关规定逐一进行识别:
5.1工作环境,包括施工场地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道
路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
5.2平面布局,包括功能区布置(如生产区、生活区、临时设施区、材料堆放区等),有害物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安全距离等;
5.3交通路线,包括临时便道,各施工作业区到作业面、作业点的相连通道,与外界的交通道路等;
5.4建筑结构,包括结构、防火、防爆、防雷击、运输(操作、运输、检修)、通道、闸门、卫生设施等;
5.5作业工序,包括物资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塌方、高空坠落等;
5.6作业设备,包括机械类的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或操作;电器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或操作、静电、雷电等;大型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如吊车等);特殊装置(如锅炉、氧气瓶、乙炔瓶、油料库、危险品库等);
5.7有害环节,包括粉尘、毒物、噪音、振动等作业区域;
5.8相关设施,包括办公设施、事故应急设施、生产辅助设施、生活卫生设施等;
5.9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制建立,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5.10员工状态,包括从业人员心理和生理因素,遵章守纪情况,以及人机因素等。
6.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全面辨识是为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全面、系统地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专项辨识是为及时掌握本单位重点业务、工作环节或重点部位、管理对象的安全生产风险,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部分领域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
7.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在合同履约生产任务实施期间,期间超过一年的,应每年至少组织本单位岗位人员、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工作,并在生产经营环节或其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或有特殊要求时及时开展专项辨识。期间不足一年的,必须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对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风险辨识。
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结束后应形成风险清单。
8.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依据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判定指南对安全生产风险清单中所列风险及危险源进行逐项评估,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及主要致险因素和控制范围。
专业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要求进行分包工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其费用包含在分包工程价款中,包括聘请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的费用。
工程承包人从总包角度聘请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的(评估范围包括分包工程),专业分包人应承担相应费用。
9.专业分包人应将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及针对安全生产风险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或完善应急预案及措施,及时报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备案。专业分包人应如实记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监测、管控等工作,并规范管理档案。较大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及重大危险源应分别单独建立清单和专项档案。
10.对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专业分包人应向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能部门投诉或举报。
二、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及森林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专业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有效预防、实施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的规章、制度及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文件或制度、规章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专业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管理的具体要求,否则即为违约。
2.专业分包人应服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和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负责具体落实与其分包工程相关的消防防火措施并承担直接责任。
3.凡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责任区涉及到其他单位或组织的,应按工程承包人统一安排与相关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机制,切实做好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工作。
4.专业分包人必须分责任区域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与分包工程施工、工作环境、条件相当的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现场动火审批制度,定期开展现场消防及森林防火巡逻和日常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5.分包单位必须按我方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组建或参建现场义务消防队,参加或自行组织日常应急培训及现场消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6.专业分包人必须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在生产作业区域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和消防警示、安全疏散标志,以及防火宣传牌,并指定专人定期及接受工程承包人人员对其进行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专业分包人需准确记录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类型、数量、摆放位置、检查维修及更新时间等,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档案。
7.专业分包人在其施工现场应在周围无可燃材料的职民工驻地、通道口、加工区域、楼层内等地方设置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固定吸烟室,吸烟室应配置固定点烟器、灭火器材等,或使用工程承包人设置的吸烟室,或在工程承包人确定并许可的区域吸烟,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吸烟。
8.专业分包人应定期组织开展并接受工程承包人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专项大检查,积极排查并及时整改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隐患,保证生产作业区域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森林防火安全距离满足要求。必要时应在进入林区、油库、爆炸物品仓库等重要防火区域的便道、通道出入口设置临时检查站(点),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实名登记,及时收缴及代存打火机等火源,并加强宣传教育。
9.专业分包人应指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工作。现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组织现场义务消防队员开展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对于火灾高危区域应加大防火巡查频次,每天巡查次数应不少于2次。
10.专业分包人应结合分包工程项目特点及现场实际,编制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0.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10.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及管理措施。
10.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通道等配备与布置标准及要求。
10.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11.专业分包人应监督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本单位劳务分包作业人员及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1.1严禁在野外违规用火、违章敷设电线,严禁森林高火险期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野外用火作业。
11.2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域流动吸烟、生火煮饭及明火取暖,严禁寒冷季节在驻地宿舍内通宵使用电热毯取暖。
11.3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域内使用电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的,必须办理动火许可手续。
11.4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焚香烧纸及燃放烟花爆竹。
11.5严禁携带火机、火柴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油库等重要防火区域。
11.6严禁在一般物资仓库、档案室、配电房、办公室和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1.7严禁在物资仓库内使用燃油清洗工件,严禁在油料存放处、喷漆房内等场所吸烟、点火或割焊物件,严禁在建建筑物内住人。
11.8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使用不满足安全标准的电源线、电阻器、启动开关等电器和器材,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用电设备保险丝,严禁使用其他物品代替绝缘胶布。
11.9严禁生产作业区域吸烟及乱丢未熄灭的烟头,严禁乱倒废油或带火星的垃圾。
11.10严禁占用、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严禁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12.专业分包人必须在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动火作业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结束时,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现场无火灾危险后,监护人和动火作业人员方可离开。
13.严禁在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4.施工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在建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宜遵循“永临结合”的原则,可先行组织完成部分永久性消防工程设施的施工任务来减少临时消防设施的投入。
15.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并按规定存放。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16.室内及密闭空间内使用油漆及有机溶剂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防止产生静电。
17.生产作业区域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设备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与生产作业区域及相关设施的防火安全距离应满足规定。
18.生产作业区域内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其运输、存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19.分包生产作业区域发生火灾及森林火灾时,专业分包人应按照既定的消防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或森林火警电话(12119),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工程承包人报告。对于初起火灾,专业分包人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
20.工程承包人实施各种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工程承包人检查单位及检查人员应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专业分包人须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清除隐患。
三、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专业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特殊天气状态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文件或制度、规章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专业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接受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及管理,承担相关责任及相关费用,否则即为违约。
2.本文所称特殊天气主要包括雷雨、暴雨(强降雨)、连续降雨、强风、雾霾及沙尘、霜雪及冰雹、低温、高温(炎热)等天气现象。其中:
2.1雷雨天气是特指挟带闪电、雷击的暴雨天气现象。
2.2暴雨(强降雨)天气是指每小时降水量达16mm及以上,
或连续12小时降水量达30mm及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水量达到50mm及以上的强降水天气现象。连续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250mm时称为大暴雨;连续24小时降水量达到250mm以上时称为特大暴雨。
2.3连续降雨天气是指持续时间较长、强度变化较小的降水天气现象。
2.4强风天气是特指离地面高度10米处风力达到4级及以上的天气现象。
2.5雾霾及沙尘天气特是指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现象。
2.6霜雪及冰雹天气是特指受强冷空气影响形成的霜冻或降雪及冰雹天气现象。24小时内降雪量达5~10mm的称为大雪天气。
2.7低温天气是特指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或日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3℃时的天气现象。
2.8高温天气是指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的天气现象。
3.专业分包人应随时关注工程项目所在地天气预警预报情况,并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组织制订特殊天气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组织开展特殊天气安全意识教育和交底,并配发相关防护用品,提高从业人员针对特殊天气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当施工现场突遇特殊天气时,受特殊天气影响的相关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在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后,及时撤离施工作业现场。
5.分包工程项目发生特殊天气重大突发事件及出现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向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报告。
6.当可能出现雷雨、暴雨天气时,应及时停止各类起重机械和桩工机械作业,及时将施工升降机吊笼、物料提升机吊盘及高处作业吊篮降至地面后切断电源,并全面检查塔式起重机、门(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设备设施的避雷装置、安全装置及基础排水设施。
7.当即将出现雷雨、暴雨天气时,应立即停止模板安拆、脚手架搭拆、起重机安拆等露天高处作业。严禁在雷雨、暴雨天气条件下进行露天焊接作业、高处作业、爆破作业和起重作业。
8.除执行紧急抢险任务外,严禁各类土石方机械在雷雨、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野外作业。
9.当突遇雷雨天气时,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应立即采取跳跃或小跨步跑动的方式迅速躲避至附近建筑物内。严禁在空旷或靠近树木、金属物体及电力设施设备的地方进行活动或停留。
10.当进入汛期及可能出现连续24小时降水量超过100mm的大暴雨天气时,应及时组织对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临时用电、临时道路、取弃土场、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和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固和疏浚,并做好相关记录。
11.当可能出现连续24小时降水量超过250mm的特大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天气时,应全面检查基坑排水备用设备,并安排专人对深基坑、高边坡、取弃土场、隧道洞口及竖井口、生活与办公区域周边等区域和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适时提高对基坑、边坡及周边山体的监控观测和量测频率。
12.当发现地面严重积水,生活与办公区和隧道及竖井内出现雨水倒灌时,应迅速采用防汛沙袋等物资进行必要封堵,并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13.当即将出现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天气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以防止因洪水、泥石流、滑坡、崩塌引发的次生灾害:
13.1立即停止临河、临坡及地势相对低洼的区域的施工作业。
13.2立即停止基坑和边坡工程的开挖与支护作业。
13.3立即停止可能受到特殊天气影响的其它施工作业,并及时将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设备提前转移至安全地带。
14.当雷雨、暴雨和连续降雨停止后,应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4.1全面清除场内道路、通道、模板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等设施上的积水,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14.2全面检查施工场地、道路、边坡、基坑坑壁及取弃土场被雨水冲刷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滑坡、防坍塌措施。
14.3全面检查塔式起重机、门(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基础、轨道、制动装置及防雷安全装置,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14.4全面检查脚手架及各类高处作业设施,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14.5全面检查活动板房、临时围墙围挡等临建设施及标志标牌,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15.当施工现场可能出现4级(平均风速为5.5m/s)以上风力时,施工现场不得安排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作业。
16.当在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作业过程中风力突然增大至4级(平均风速为5.5m/s)以上时,应立即暂停相关作业,并迅速将上、下塔身连接螺栓紧固到位。
17.当施工现场出现5级(平均风速为8.0m/s)以上风力时,应立即暂停以下施工作业:
17.1大模板等大件物资吊运作业;
17.2脚手架搭拆及附着式脚手架升降作业;
17.3室外模板安拆及爬、滑模爬(滑)升作业;
17.4室外高处(空)作业;
17.5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17.6室外焊接及气割作业;
17.7屋面彩钢瓦及外墙彩钢瓦安装与拆除作业。
18.当施工现场可能即将遭遇6级(平均风速为10.8m/s)以上强风天气时,应及时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活动板房、围墙围挡、施工用电等临建设施及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检查和临时加固。
19.当施工现场风力达到6级(平均风速为10.8m/s)以上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9.1严禁开展露天登高及悬空高处作业。
19.2严禁开展室外起重运输和起重吊装作业。
19.3严禁开展室外脚手架及模板搭设拆除作业。
19.4严禁开展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锚固装置安装或拆卸作业。
19.5及时将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吊笼、吊盘及高处作业吊篮降落到地面,并切断电源。
19.6及时将门式起重机等行走式起重机械停靠至轨道中间位置或其他相对安全的位置,并锁紧夹轨器。
19.7及时将塔式起重机起重臂顺风向摆放,并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确保起重臂能随风转动。
19.8及时将各类起重机的吊物卸至安全地点,并将起重吊钩收至最高位置和靠近塔身(立柱)位置。
19.9及时停止各类桩工机械作业,并将桩工机械顺风向停置,同时增加临时缆风装置。
19.10及时停止架桥机架梁作业,并及时将已就位T梁的横向钢筋连接到位。
20.当施工现场风力可能达到8级(平均风速为17.2m/s)以上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20.1严禁开展露天爆破作业。
20.2及时将自行式起重机械起重桅杆(起重臂)和桩工机械桩架及导向架放倒至水平状态。
20.3及时用手拉葫芦对架桥机、门式起重机等进行临时固定。
20.4及时对活动板房、围墙围挡、脚手架、模板支撑等设施进行临时加固。
20.5及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标志标牌和临时用电线路。
20.6及时切断临时用电总闸电源。
21.当施工现场风力可能达到10级(平均风速为24.5m/s)以上时,所有人员应及时从活动板房内撤离到其它安全场所进行避险。
22.当6级(平均风速为10.8m/s)以上强风停止后,应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22.1全面检查和调试塔式起重机、门(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机状态,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22.2全面检查脚手架等高处作业设施,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22.3全面检查活动板房、现场围墙围挡等临建设施及标志标牌,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23.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低于10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不宜安排作业人员从事室外施工作业。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大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有心血管及呼吸道疾病的人员从事室外施工作业。从事雾霾及沙尘天气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佩戴防尘口罩及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4.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2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开展露天架空线路敷设作业。
25.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1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开展露天爆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和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作业。
26.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5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应暂停各类桩工、土石方及起重机械运转作业,并禁止使用混凝土泵车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
27.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2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开展室外作业及升降、提升机械运转作业。
28.当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各类生产运输车辆在现场场内道路及施工便道上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能见度低于50米时,应将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以下,并选择合适位置及时停车。
29.当工程项目所在地24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醒相关作业班组负责人合理调整现场作业安排。
30.当施工现场出现霜雪及冰雹天气时,不得安排边坡支护、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钢筋绑扎、起重吊装、起重机安拆、外墙装饰装修、金属焊接等室外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及焊接作业,并安排专人对现场道路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及时封闭危险路段,防止因道路湿滑导致现场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31.当出现大雪天气时,应安排专人对临建设施屋顶、深基坑周边等的积雪堆积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清除过大积雪,以防止临建设施屋顶和基坑侧壁等因荷载过大而发生坍塌。发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2.当施工作业过程中突遇冰雹天气时,室外作业人员应迅速躲避至附近建(构)筑物内或其它可以隐蔽的地方,以防止自身被冰雹击伤。
33.当霜雪及冰雹天气结束时,应及时清除施工道路、场地、安全通道、模板、作业平台、登高设施、机械设备等表面的积雪、积水和冰霜,并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4.当霜雪天气结束时,应全面检查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和整机结构部件,并经试吊确认起重制动器及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运及吊装作业。
35.当发现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应立即停止其运行,并将梯笼及时降至地面,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6.低温天气施工安全管理第三十四条当施工现场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或日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3℃时,作业人员全天从事室外低温天气作业的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
37.组织开展低温天气作业前,必须对从事低温天气作业的人员进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37.1低温作业健康危害和冻伤症状识别常识;
37.2低温防护及危害预防知识;
37.3冻伤急救及应急处置措施。
38.在组织开展低温天气作业时,应连续对低温天气作业场所的气温进行监测,并在低温天气作业场所附近设置采暖温度不低于18℃,容纳面积不小于最大班次作业人数的临时取暖休息室(棚)。低温天气取暖必须全面落实有关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39.从事低温天气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好与低温天气气温相适应的防寒、防潮保暖服装及鞋、帽、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0.作业人员在进行连续低温天气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40.1进行中等或重体力作业的人员,在连续低温天气作业过程中,宜中途到临时取暖休息室(棚)至少休息10分钟。作业结束时,宜及时到其他温暖场所进行休息。
40.2进行轻体力作业的人员,在连续低温天气作业过程中,应至少到临时取暖休息室(棚)休息1至2次。
40.3进行少量体力活动的作业人员,在连续低温天气作业过程中,应至少到临时取暖休息室(棚)休息4次,并保证每次持续低温天气作业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0分钟。
41.当施工现场最低气温低于-5℃时,一般不宜安排室外施工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室外施工作业时,作业人员全天连续从事室外低温天气作业的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
42.当施工现场气温低于-10℃时,不得安排室外高处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室外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连续参加室外低温天气高处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43.当施工现场气温低于-20℃时,应立即停止起重吊装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保证吊装机械、索具及被吊设备、构件具备与现场最低气温相适应的低温性能。
44.严禁年龄在50周岁以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胃肠功能障碍等疾病的人员和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低温天气作业。对于在海拔高度在3000米以上的地区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应对其进行岗前及经常性职业健康检查,严禁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的人员从事低温高海拔作业。
45.低温天气作业期间,宜统一为从事低温天气作业的人员提供足够的以糖水为主的热饮和富含蛋白质及维生素C的热食餐品。
46.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必须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47.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不得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安排露天作业。当日累计安排室外露天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47.1重劳动不超过20分钟;
47.2中等劳动不超过30分钟;
47.3轻劳动不超过40分钟。
48.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短时多段轮班等方式缩短作业人员的连续工作时间,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严禁安排作业人员连续加班进行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9.严禁安排怀孕女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
50.高温天气不宜安排露天焊接及热切割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5℃时,禁止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进行爆破作业,严禁将民用爆破器材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51.应定期组织对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禁止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人员从事高温天气作业。
52.应统一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员提供清洁饮用水或淡盐水及人丹、藿香合剂(不得含酒精成分)、清凉油等防暑用品,并根据现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数及现场条件,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置备有座椅的防暑降温休息室和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及交通工具。
53.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作业人员对高温中暑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并加强高温天气时段的现场巡查监管力度,严禁违规开展高温天气作业。任何情况下,严禁单独一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
四、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要求
1.专业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健康及相关权益的规章、制度及实施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职业健康管理文件或制度、规章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定专业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职业健康管理的具体要求,否则即为违约。
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职业病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3.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容易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4.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5.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6.专业分包人应服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将职业危害因素辨识、检测和评价统一纳入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价工作内容,并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辨识、检测和评价。当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如实向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工程承包人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接受监督管理。
7.专业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填报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向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7.1专业分包人及分包项目实施团队的基本情况;
7.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7.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7.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7.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7.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文件、资料。
8.职业病危害项目填报及申报应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9.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场所,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专业分包人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于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0.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针对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一般应包括:
10.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0.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10.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0.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0.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0.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0.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0.9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0.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0.1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11.分包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1.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11.2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11.3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11.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1.5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11.6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从业人员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11.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
12.对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于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13.专业分包人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14.专业分包人应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5.对于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必须设置报警装置,配备和设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应设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地点,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
对于可能突然泄漏或者逸出大量有害物质的密闭或者半密闭工作场所,还应安装事故通风装置以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
16.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严禁使用没有中文说明书或产品包装没有醒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设备或化学品。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应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时,其产品包装上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的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17.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专业分包人应及时向工程承包人报告并配合工程承包人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职业中毒)危害的从业人员,分包单位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职业病危害事故。
第二节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基本要求
一、分包工程中标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其实质是中标单位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施工组织的综合承诺,是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本文所述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业分包人投标时按招标要求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中标后按工程承包人要求调整完善并获得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专业分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应对拟建分包工程任务有全面且准确的理解和认知,要体现出专业分包人对拟建项目关键问题的把握,突出拟建项目分包工程施工技术难点和施工组织关键。
1.专业分包人必须认真、充分做好相关调查、并收集资料。
2.专业分包人应做好与工程承包人及业主方的充分沟通,明确相关要求。
三、专业分包人应满足工程承包人对工程实施提出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意见的要求。
四、专业分包人必须在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和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满足工程承包人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标准化工地及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具体相关管理要求。
五、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分包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及制约因素,优化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达到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充分体现专业分包人在相应工程施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及主要施工经验。
六、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兼顾我方统筹,着眼全局,合理安排施工流程,科学组织流水及充分考虑项目其它施工作业需求,和谐立体交叉作业,有序均衡施工,提高项目施工组织总体效率、效果。
七、鼓励专业分包人结合工程特点积极开发、使用先进实用技术和新工艺,加大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要求专业分包人在工程承包人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服从、配合,并积极参与工程承包人在该项目应用具体“四新”技术中相关工艺、工法、效率、效能、效果的系统实践及研究。
八、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国家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和经济技术指标。
2.工程发包文件及设计文件。
3.工程实施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现场条件,气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我方要求)。
4.与分包工程相关的资源供给情况,分包单位的自身施工能力、技术装备水平、施工机械化状况。
九、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成
1.项目总体概况、分包工程具体情况。
2.分包工程施工总体部署及规划。
3.分包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我方要求,一些分包工程无需做平面布置)。
4.施工准备。
5.重点、难点分包项目施工技术方案。
6.新技术应用。
十、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求
1.项目总体概况、分包工程具体情况。
分包工程具体情况应包括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概算(投资估算)、现场条件、现状调查(技术调查)分析等内容。
(1)分包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地理位置、承包范围、分包工程专业工程结构、构造形式(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我方要求)、主要工程量、合同协议要求等。
(2)分包工程概算(投资估算)应包括工程概算(投资估算)组成及其相关说明(视具体分包工程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
(3)现场条件、现状调查(技术调查)应包括:
1)分包项目施工区域内地形、气象、生态、工程地质、不良地质和水文地质状况及影响分析(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
2)结构(线路纵、横断面)、构造物形式与现场实地调查情况及影响分析(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
3)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相邻地上、地下管线及构建筑物(林地、单位、居民区)、河流、道路及交通通行情况及影响分析(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
4)土地征用范围和居民搬迁情况(视具体分包工程内容、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
5)当地水、暖、电、通讯、建筑材料、主要设备、特殊物资、可利用资源等供应服务状况。
6)建设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的要求及有关建设项目的决议和协议。
7)其他与工程实施有关的主要影响因素。
2.分包工程施工总体部署及规划
2.1分包工程施工总体部署及规划应包括主要工程目标管理规划(含承诺及违约责任承诺)、组织机构、施工安排、进度计划及说明、资源配置、劳务分包计划。
2.2主要工程目标管理规划包括进度目标管理、质量目标管理、安全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标准化目标管理等,明确目标任务承诺及目标违约责任承诺,根据项目特点条件制定对应的主要保证措施。
2.3组织机构设置应明确分包单位及驻现场机构(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及管理层级,明确各层级及岗位人员的责任分工,应采用组织结构图形式加辅助说明。
2.4施工安排需根据分包项目特点及条件,划分施工阶段,确定施工顺序,合理高效利用资源,科学协调均衡施工。
2.5进度计划应根据项目总控制工期要求及对分包项目的具体要求,合理确定施工阶段、单位工程的控制工期、施工进度关键节点、施工顺序和衔接关系,进度计划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及进度计划表等形式编制;文字说明根据施工单位自身的施工能力、机械化程度来分析达到工期的可行性及合理性。
2.6资源配置选择过程中,应依据工程量、台班产量、劳动生产率(定额)、控制工期等做详细的计算,资源配置包括下列内容:
2.6.1劳动力配置、劳务队伍选择及分析说明(含相应的计算文件)。
2.6.2拟用施工机具、设备配置计划及符合性说明(含相应的计算文件)。
2.6.3拟用施工仪器、仪表配置计划及符合性说明(含相应的计算文件)。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视具体分包工程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需依据工程项目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及拟建工程各阶段现场平面布局规划绘制布置图,并对完成施工任务的适应性及合理性进行说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内容如下:
3.1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临时驻地等各类设施建设方式及动态布置安排及分析说明。
3.2确定临时便道、便桥的结构形式,并对现场交通组织形式进行简要说明。
3.3根据工程量及施工安排,确定临时加工厂、材料、半成品堆放场、拌合站、机械停放场等辅助施工生产区域,并说明位置、面积及结构形式和运输路径。
3.4确定施工现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布置安排,并进行相应的符合性说明(含相应的计算文件)。
3.5确定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并进行简要说明。
4.施工准备
4.1施工准备根据分包工程施工确定物资、设备准备、劳动力准备、技术准备、资金准备、临时工程(电、水、便道、通讯、设施、场站、驻地、障碍拆迁)的安排计划。
4.2技术准备包括技术资料及工程测量大纲等(视具体分包工程情况及我方要求)。
4.3资金准备包括资金需用或使用计划等,并结合图表形式分析说明。
5.重点、难点项目施工技术方案
5.1重点、难点项目施工技术方案包括工程实施重点、难点分析说明及应对技术措施、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
5.2重点、难点分析说明应查找拟建分包工程的关键问题,明确拟建分包工程施工技术的难点、施工组织的重点,加以分析说明。
5.3应对技术措施为拟建工程重点、难点(高、大、难、新施工部位、关键特殊过程、季节性施工、交通组织、成本控制等)的针对性施工方法(视具体分包工程情况及工程承包人要求)。
5.4分包工程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应从确保全面实现项目总体目标出发,根据专业分包人实践经验和教训,就如何更好地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投资、确保施工安全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6.新技术应用
6.1专业分包人应说明所运用的适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计划及效果。
6.2实用新技术必须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工作,具备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
6.3要求专业分包人在工程承包人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服从、配合,并积极参与工程承包人在该项目应用具体“四新”技术中相关工艺、工法、效率、效能、效果的系统实践及研究。
十一、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其它规定
1.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组成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应与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组卷统一装订成册,加盖专业分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专业分包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响应工程承包人的要求,做到简明扼要,突出目标,结合实际、满足招标文件的需要,实现施工组织设计与投标报价一体化,要具合理性、竞争性,体现专业分包人的实力。
3.专业分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禁止照抄教材、规范,禁止用空洞的口号、保证,应重点突出、兼顾全面、结合实际、先进合理、语言简练、切忌繁杂。
4.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应通过对项目情况了解与分析,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以及循环经济等方针政策的要求进行。
5.鼓励专业分包人使用多媒体和电脑软件(BIM、3D模拟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达到简单、直观、真实的模拟整个施工过程的效果,三维动态施工组织设计时长应控制在10—15分钟。
6.施工组织设计文本装帧为A4纸,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一般不应超过100页,需要进行特别说明的最多不得超过120页;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绘图纸必须符合相关制图标准,禁止出现照片、草图和示意图形式;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计算等,应采用工程软件进行绘制或计算。
十二、为使科学、先进的施工组织设计发挥更好效益,云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将相应施工组织设计电子版(不可编辑)报至集团总工办,由集团总工办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和归纳,整理并存档,统一编集定期发布,以便集团内各单位相关人员学习、共享。
第三节合同结算管理要求
一、合同结算条件
1.过程结算
1.1当月的工作内容按要求完成且出现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已明确责任、处理方法并已按要求处理完毕。
1.2专业分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当期结算,同时所附资料齐全。
2.最终结算
2.1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已经完成,且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2工程遗留问题已明确责任、处理方法并已按要求处理完毕。
2.3专业分包人申报结算符合编制要求,同时所附资料齐全。
二、结算书的上报及接收
1.结算书上报时间要求
1.1过程结算
专业分包合同应按月办理过程结算,专业分包人应于每月20日前向工程承包人报送当月结算申请并附详细的支撑资料,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注:过程结算工作内容必须与工程现场实际进度相匹配。
1.2最终结算
最终结算要求专业分包人在工程完工并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4个日历天(或按合同专用条款具体约定)内上报(含必要的结算资料)。
2.结算资料上报要求
2.1专业分包人报送专业分包工程结算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的《专业分包工程结算单》并附相关支撑资料,同时加盖专业分包人公司公章、结算专用章或项目专用章(最终结算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或结算专用章)。要求:当月发生的工程量必须当月进行结算,专业分包人逾期不报其发生的工程量延至下期一并上报,因专业分包人未按时上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专业分包人自行承担。
2.2专业分包结算单必须附现场工程量确认单/收方单,如无签字确认的现场工程量确认单/收方单则该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
2.3结算中应涵盖按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等的奖罚体现,并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等奖罚单。
2.4专业分包结算时,工程承包人应按月扣除分包人当月领用甲供料金额。
2.5专业分包过程结算:若所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详细时,专业分包人应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并在规定时限内重新申报,确保所报进度资料真实有效;若需到现场核实当月进度,专业分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的协助。若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价发生变更,则必须经由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向直管部/分公司以及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须附变更有效依据),经核实批准后,办理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变更方为有效。
2.6专业分包最终结算:专业分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终结算(含必要的结算资料)的报送工作。并递交结算承诺书,承诺书应明确专业分包人结算报送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完整、无漏报、不高估冒算、审减率控制在工程承包人规定范围内。若超出审减率范围则专业分包人自愿承担超出审减率部分的审计费用。最终结算签字确认后专业分包人再次提交的结算工程量将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专业分包人自行承担。同时专业分包人必须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要求、安排配合工程承包人开展对业主方的结算工作。
2.7专业分包人还需结合设计图纸和分包合同情况建立:设计变更台账、签证台帐、新增单价台帐等,施工过程中配合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系统收集索赔资料及高质量办理经济签证,对分包工程资料(图纸会审纪要、工程竣工图及施工图纸、变更修改图纸及电子文档,项目施工专项方案,工期延期联系单、与发包(业主)、监理往来工作联系函,会议纪要、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签证(对调增、调减进行汇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档(即计算底稿)、工程数量台帐、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原件)进行收集归档并于分包项目完工时移交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
3.结算资料
3.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3.2专业分包结算单/结算书
3.3签章完善的签证等资料
3.4现场工程量确认单/收方单及工程量计算书
3.5甲供料领用结算单
3.6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材料等奖罚资料
3.7工程竣工图、项目施工专项方案、设计变更、联系单等资料
注:结算资料中若存在签章不全或资料缺失时,该部分资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由此带来的影响和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第四节合同签证管理要求
一、合同签证管理规定
1.合同签证管理必须遵循按月审核量价原则、一月一清原则、完工确认原则。
2.现场签证单必须经相关部门签字后方可视为有效签证,未经审核签字、签字不齐全的签证为无效签证。
3.在签证实施过程中,专业分包人必须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同时填报现场签证原始记录表。现场签证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专业分包人必须将完整的签证资料上报工程承包人项目部,需向发包人提交的签证资料,由工程承包人统一办理。专业分包人超过规定时限补签的签证单无效,工程承包人将不再受理。
4.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原始记录表、现场签证完工确认单、现场签证附图等涉及计量依据的资料不得以复印件作为结算资料,其他附件若无原件的,复印件经相关人员核对确认后可作参考资料作为结算依据。现场签证附图必须经双方签章确认。
5.签证的估价金额超过原合同总价(含暂定总价)的/%且大于/元,或金额超过/元时应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不能以现场签证形式结算。
6.合同外新增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办理现场签证。当合同外新增工程估价金额超过原合同总价(含暂定总价)的/%且大于/元,或金额超过/元时,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相关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单位。如:新增装修范围工程等。
二、现场签证单的签署流程及说明
1.现场签证单的签署流程:现场签证内容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由专业分包人负责人计算工程量并填报签证资料→项目工程部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项目技术部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项目成本部复核工程量及单价并签字→项目经理审核并签字→直管部主任经济师、经理审核并签字→公司分包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公司总经济师审核并签字→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签字(单项签证工程的估价在/元以下的由项目部确认即可;/元以上/元以下的由项目部、直管部确认即可;/元以上/元以下由公司总经济师审批;/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现场签证单签署流程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需与本篇第十二章相关管理用表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2.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及公司在签认前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实施时间、工作内容、工程量、工程单价等内容,对发生签证的原因应详尽。
3.禁止弄虚作假,所有签证经办人员必须检查确认签证工程质量合格后才能签认,无经办人员确认签字的签证单为无效签证。
4.工程量的确认按以下原则执行:签证工程可通过图纸准确反映工程量的,应以图纸反映,不得签证数量;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在竣工图中反映,不再签证;竣工图无法反映的以签证形式确认。严禁出现签证单和竣工图出现重复内容的情况。
4.1工程量能通过图纸准确反映的,相关部门应对签证附图进行双签确认,在签证单中签署的意见为“工程量按附图计算”。
4.2对工程量无法通过图纸准确计量的,工程承包人项目工程部必须在现场签证单或签证原始记录表上逐条加注审核意见,不得简化为“同意”、“情况属实”或其他估计数量等词语进行签认,必须按实计量后签字确认。
4.3对土石方工程签证,原则上不能直接签认土石方工程量,要求绘制方格网图或示意图(单次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超过10000m3时,必须绘制方格网图)。土石方工程方格网图标高必须由专业分包人、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双方共同测量绘制并签字确认,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应及时通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及测量员进行复核。需要发包人参与及确认的,应由发包人、工程承包人、专业分包人三方共同复核确认。
4.4需要现场测量、计算的工程签证及见证签证,原则上要求工程承包人2个部门以上人员参加,测量与复核由不同人员操作。
4.5施工完成后因发包人原因修改设计导致的返工只签返工前完成的工作,返工后完成的工作在设计变更中反映。
4.6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其覆盖前完成签证工程量确认,同时应按隐蔽工程验收要求进行签认,隐蔽工程签证因未在覆盖前办理工程量确认及验收手续的不予结算。
4.7签证单价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为依据进行计算确认。
4.8有效的签证单必须包含现场签证意向申请单、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原始记录表、现场签证完工确认单、现场签证工程量计算书、现场签证附图、签证有关的现场相关照片,上述资料均应为原件。
三、其他
1.严禁工程承包人项目部为降低单个现场签证额度人为将整体工程拆分进行签证。
2.工程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以专业分包人不听指挥等为由,人为积压签证,防止因时间拖延导致签证内容的真实性无法得到证实。
3.由于专业分包人通知不及时导致工程承包人无法对签证内容进行核实的,或者专业分包人有意不等工程承包人到现场确认便将签证内容进行掩埋,拆除,覆盖等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证。
第五节合同甲供料管理要求
一、供应量及供货计划
1.供应量
1.1甲供材料用量是按合同图纸计算的工程量加上合理的损耗量组成;各种甲供材料的合理损耗量/损耗率在招标过程中给予确定。
1.2甲供材料清单作为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应列明甲供材料名称、损耗率等。本文所称甲供料包括由发包人、工程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其中由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料,须经由工程承包人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后,调拔至专业分包人。
2.供货计划
2.1专业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规定时间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准确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总需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总需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预计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或将需求计划报至发包人;甲供料具体使用时,专业分包人还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准确的批次使用计划,工程承包人根据批次使用计划的具体要求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专业分包人运输、卸车的,专业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专业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2.2因供应计划不准确造成物资过剩的,如合同未作规定,则工程承包人不负责剩余物资退货;因供应计划不准确造成物资供应不足的,专业分包人可继续向工程承包人项目部申报需求计划,但因物资供应延迟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2.3因设计变更导致物资用量增减的,专业分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的一周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发出物资增减请示并调整甲供料总需计划,延误责任依据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二、验收、接收及看管
1.验收及接收
1.1材料在进场或入库前,必须经过专业分包人材料负责人验收,若因专业分包人未对材料进行检查导致出现问题,由专业分包人自行承担。
1.2专业分包人使用材料时,若发现下述现象,应暂停使用,并立即报告工程承包人项目部:
1.2.1材料质量存有疑问。
1.2.2材料的规格、系列、颜色等与采购合同不符。
1.2.3材料实际数量少于包装所示数量。
1.2.4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收到上述报告后,应立即给予解答或检查。反映现象属实的,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原因及责任人,造成工期延误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造成的损失。如部分物资存在上述现象之一或数种的,专业分包人应优先使用合格物资,减少对工期的影响。
1.2.5专业分包人应先行收集整理技术资料,在竣工后或交付工程承包人使用时编制竣工资料或将原始资料移交发包人。专业分包人应自存一份验收、接收凭据,以备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核对并结算物资数量。
2.物资的看管
专业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专业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物资发放
1.凡属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专业分包人自购材料不再另开领料单重复领用。
2.工程承包人根据工程分包合同向专业分包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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