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巧家县2026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昭通市 发布日期:2026-06-06

【招标公告】巧家县2026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昭通市 采购单位 巧家县金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辰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巧家县2026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巧家县2026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巧家县2026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515f2754-94fe-40ae-b166-832885688fee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515f2754-94fe-40ae-b166-832885688fee
建设规模: 项目拟建光伏发电直流侧装机容量5.863兆瓦(交流侧5.2兆瓦),安装于巧家县第一污水处理厂360.72kWp、第二污水处理厂488.88kWp、北门污水处理站488.16kWp、天生梁子污水处理站137.52kWp、七里污水处理站172.8kWp、黎明污水处理站129.6kWp、巧家城区治丧点430.56kWp、老店镇尹武养殖场1843.2kWp、马树镇草莓冷冻库815.76kWp、马树镇草莓冷链加工中心996.48kWp。515f2754-94fe-40ae-b166-832885688fe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电力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6-05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巧家县能源局(0870-302121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巧家县金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辰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600202600181001001
标段名称: 巧家县2026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6-1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7-02 09:00
开标地点: (巧家)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551.82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1)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及审批、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措施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后续相关服务、组织图纸审查或确认、设计优化、驻场设计服务及咨询、竣工验收等);(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设计优化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保修、质保期内的项目运行维护等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列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含编制使用说明书)、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以及质量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4)全过程协调电力主管部门及电网公司完成并网,投标人承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控制全面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内容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
②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个,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⑤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满足上述①、②、③中的任何一项要求即可。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取得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若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还应具备有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3)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
2.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电力工程、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的,不得以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拟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
其他: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此条款要求)。
2.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之一:
(1)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和必要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附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2022年10月之后的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报备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2024年9月5日前验证码覆盖审计报告正文及财务报表,2024年9月5日之后验证码覆盖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及报告附注),审计报告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附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的函》,自2025年10月13日起,凡参与昭通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的企业,无需再通过邮件或其他任何方式申请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各投标企业实名登录“信用中国(云南)”、云南政务服务网站,免费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开具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省外企业在“信用中国”上查询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或在公司所属地省份的“信用中国(XX省)”查询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此条款要求)
5.投标人应对公司所上传的公司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人的投标并将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6.投标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该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投标人应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施工企业提供)。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7-02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6-06-05 15:38:49
2招标公告.doc2026-06-05 15: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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