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祥云县看守所执勤场所改造(岗楼和照明)、国旗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10-20
【招标公告】祥云县看守所执勤场所改造(岗楼和照明)、国旗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祥云县公安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祥云县看守所执勤场所改造(岗楼和照明)、国旗台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祥云县看守所执勤场所改造(岗楼和照明)、国旗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HXZB-2025-100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祥云县看守所执勤场所改造(岗楼和照明)、国旗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417961万元,招标人为祥云
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祥云县看守所执勤场所改造(岗楼和照明)、国旗台建设项目最高
限价为: ***.61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祥云县看守所执勤场所改造(岗楼和照明)、国旗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祥云县看守所执勤场所改造(岗楼和照明)、国旗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
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2022年-
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
《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
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②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可根据自身
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②或③)。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09月至投标截止
日期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税务局税收通用缴
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
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
诺书;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
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投标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刀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项目成交后,经采购人查询若中标人存在以
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供应商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有
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
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若项目经理有在建
工程,但已做变更的,需提供全套项目经理变更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项目
经理在本项目成交人确定前已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成交)并担任项目经理,且投
标时未提供项目经理变更材料的,视其为“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9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云南省大理白族
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云南省大理白族
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祥云县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祥云县公安局
地 址: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北侧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民房第三层
联系人: ***
电 话: 13324940774
电子邮件: ynhx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卜): 人殇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祥云县看守所执勤场所改造(岗楼和照明)、国旗台建设项目竞
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 祥云县看守所执勤场所改造(岗楼和照明)、国旗台建设项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华 |
| 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投标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获 |
| 取竞争性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HXZB-2025-10005
2.项目名称:祥云县看守所执勤场所改造(岗楼和照明)、国旗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1元
5.最高限价: ***.61元
6.采购需求: 1
祥云县看守所执勤场所改造(岗楼和照明)、国旗台建设项目最高限价为:
***.61元,须完
成祥云看守所执勤场所改造(岗楼和照明)、国旗台建设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
量清单”。
7.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8.项目实施地点:祥云县公安局。
9.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采购
人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0.工程保修期: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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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2022年-
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
汐 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
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②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
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
件;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②
或③)。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
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的承诺书;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项目成交后,经采购人查询
若中标人存在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
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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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供应商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
月内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
建项目承诺书)(注: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已做变更的,需提供全套项目经理变更相
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成交人确定前已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成交)并担任
项目经理,且投标时未提供项目经理变更材料的,视其为“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2025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投标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万
花路政务中心西侧);
3.磋商文件收取费:6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4.1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投标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太和街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获取磋商文件。
4.2邮箱领取:供应商应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磋商文件费付款凭证等资料扫描为PDF格式发送到邮箱ynhxzb@126.com, 发送邮件时
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标注“***公司获取磋商文件资料”(逾期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
注:1、未按以上步骤获取磋商文件,视为无效供应商。
2、磋商文件费对公支付账户信息:
①公司名称: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②纳税人识别号:91532901346657456X;
第7页
③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民房第三层:
④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
⑤账号:539999350011906003532;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
政务中心西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采用纸质评标,供应商需在现场递交一套正本一套副本及一份U盘。
2.现场递交地点: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
街道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3.现场递交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采购人将
拒绝接收。
4.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转发内
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祥云县公安局
地址:祥云县祥城镇祥姚路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万花路下段政务服务中心西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第8页
项目联系人:***、杨有珍、杨晓清、李美、李艳云
电话:***
日期:202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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