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 | ||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省级 | 公告时间 | 2025-01-2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01-26 06:00:00至2025-02-10 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开标时间 | 2025-02-18 09:00:00 | ||
| 开标地点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评第一标厅 | ||
| 预算金额 | ¥21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37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1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G3-00057-YZGF-0037
项目名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2100
最高限价(万元):2100
采购需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11180批次,共划分为7个标段(其中标段一:评价性抽检;检验目的:评价性抽检,合计2720批次;标段二:监督抽检;检验目的: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专项监督抽检,合计1680批次;标段三:监督抽检;检验目的:监督抽检,合计1651批次,标段四:监督抽检;检验目的:监督抽检,合计1627批次,标段五:监督抽检,检验目的:监督抽检,合计1319批次,标段六:监督抽检,检验目的:监督抽检,合计1220批次,标段七:监督抽检,检验目的:监督抽检,合计963批次)。
合同履行期限:1标段: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服务工作量的20%(不超过30%); 6月20日前,完成服务工作量的50%(不超过60%);9月20日前,完成服务工作量的80%(不超过90%);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任务。:2标段:其中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须在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服务工作量的20%(不超过30%); 6月20日前,完成服务工作量的50%(不超过60%);9月20日前,完成服务工作量的80%(不超过90%);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任务;专项监督抽检根据投标方工作实时安排抽检任务,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任务。3-7标段: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服务工作量的30%(不超过40%); 6月20日前,完成服务工作量的60%(不超过70%);9月20日前,完成服务工作量的80%(不超过90%);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任务。所有项目须在任务完成后的15天内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检验结果汇总信息及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5、6、7: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本项目评审时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标段1:评价性抽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2)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标段2:监督抽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标段3:监督抽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标段4:监督抽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5)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标段5:监督抽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6)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标段6:监督抽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7)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标段7:监督抽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4、5、6、7】 (1)根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名录中被列入异常但已被移出的)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符合本项目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评标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和自然人除外); (2)投标人必须是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证书,且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所投标分包所有类别食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资质(提供完成此次检测任务的检验项目对应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证书附表、资质附表扩项、标准变更声明等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1-26 06:00至2025-02-1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1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政采评第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其他: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涵盖全云南省范围)。 2、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出据检验报告及数据汇总、报告整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任务进度: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相应进度,所有项目须在任务完成后的15天内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检验结果汇总信息及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报告。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3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从所有抽检任务完成经省局验收合格之日起,直至合同既定事项全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确认,无息返还10%的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按时间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 第二次 2025年6月20日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40%的合同款。 第三次 2025年9月10日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的合同款。 注:如不能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采购人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要求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技术服务费时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6、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对为本项目实施的检测机构的检测过程、检测数据进行抽查、评定,若发现投标人数据造假,将检验工作外包、分包、转包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承诺的事项存在不实、造假等严重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且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中检验品种及项目以总局印发的《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为参照,投标人须按照正式印发的《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云南省实施方案》规定的抽检品种、项目、批次和本次中标金额完成该服务项目,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此风险,并承诺按照采购人需求开展抽检,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因抽检品种、抽样地点等调整产生的成本不能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8、中标人须在合同期限内,按照采购人需求,至少承办一次风险交流、专家研讨会议等活动,产生的会议费、材料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等由承检中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在合同期限内须向采购人要求指定1名在本机构从事食品抽检工作2年以上、熟悉国抽系统、熟悉食品检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信息录入、报送等工作,并可随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投标人提供该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证书、工作简历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若以租赁实验室或合作实验室投标,则须以租赁、合作实验室实际拥有方的资质、人员、设备等应标;实验室存在出租或合作的情况,该实验室不得再以单独个体进行投标。(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在查办食品安全案件,或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当建立绿色通道,配合采购人优先完成相应的稽查检验和应急检验任务。检验工作中发现食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或高风险问题的(如食品中检出非食用物质,或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安全问题,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等),应当在发现问题并确认无误后12小时内将问题或有关情况向采购人及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保留书面报告复印件、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其余详见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37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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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文件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终稿).doc | 2025-01-26 | 下载 |
|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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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文件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终稿).doc | 2025-01-26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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