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楚雄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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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楚雄市卫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建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楚雄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楚雄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NJZ-20241101A)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441.94 万元,招标人为楚雄市卫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批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楚雄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则提供“营业执照”;②若投标人为事业法人:则提供“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③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则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 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投标人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注:上述材料需提供扫描件)
1.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 2022 年(含 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也可提供承诺函,若为非营利性 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为准或者提 供承诺函);②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 明或其他财务说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上述①—③项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 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 未满 3 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 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费款所属时期在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任意连 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地提供成立以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视作未列入失信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 查询,投标人无需查询);
②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
③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 备案凭证;投标人如果是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方式一现场获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现场获 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或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供应商法定代表亲自参加现场咨询或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方式二电子获取:将方式一所要求资料扫 描件发至邮箱:ynzczbzx@163.com。邮件中载明:单位全称、法人或机构负责人姓名、项目 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电子邮箱等,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6687225588),待代理机构确认查收后以邮件形式发售,提供信息不完整的,采购人有权不提供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套,不办理邮购,售后概不退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建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镇高新 区永宁街 70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建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镇高新 区永宁街 70 号)
七、其他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有效期(日历天):90 天。
3、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 策。
5、供应商在决定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 充等,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楚雄市国资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市卫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鹿城镇彝海社区东升路阳光花园小区 C2 幢 C2-6-1 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建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镇高新区永宁街 70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28988736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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