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普洱市 发布日期: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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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普洱市 采购单位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普洱鼎江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EDJCG-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4.35万元,招标人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 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对6个历史遗留矿山 进行修复,其中4个为建筑用砂岩矿,2个为砖瓦用页岩矿,修复面积约为107399m°,修复 地类包括园地、林地、草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共计7 个一级地类,其中其他用地面积占比最大约为37768m°,达总面积35.17%;其次林地约34446 m°,占总面积的32.07%; 次之工矿仓储用地约30366m°,占总面积28.27%,最少为水域及 水利设施用地约223m²,占总面积的0.21%; 具体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以及以采 购人要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提供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 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 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税 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7)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 以上职称资格(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采购人不予认可)或注册环保工 程师(中级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如注册在本单位有效的执 业证书或劳动部门登记的合同或有效的社保等证明材料)。 (4)其他人员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提供承诺书): a.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b.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需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 供应商,恕不接待现场咨询,(各供应商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 加盖公司鲜章),否则不予受理;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普洱鼎江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新车站 对面一品装饰早点店后一栋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普洱鼎江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新车站 对面一品装饰早点店后一栋四楼)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普洱鼎江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云南省江 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 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1 项目编号:PEDJCG-2024-005 1.2项目名称: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1,842,344.77元 1.5 最高限价:人民币1,842,344.77元 1.6工期:18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1.7质量要求:按国家及地方等现行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9实施地点:江城县康平镇、勐烈镇、国庆乡。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及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 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江城县勐烈大街13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普洱鼎江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东城社区勐烈大街134号附7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Q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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