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CXZC2026-G3-00707-WHZB-003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结果】CXZC2026-G3-00707-WHZB-003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CXZC2026-G3-00707-WHZB-0033
二、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冬梅,李王诚(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洪萍,杨林娴,封正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成交)金额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服务〉下浮10% 进行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22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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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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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服务类)
项目编号:CXZC2026-G3-00707-WHZB-003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2300JH202601780
采购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二○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项目概况1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三、获取招标文件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2
六、公告期限2
七、其他补充事宜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二、总则12
三、投标15
四、开标19
五、资格审查19
六、评标20
七、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20
八、中标和合同21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22
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24
★一、服务内容24
二、超高端CT售后服务技术要求24
三、DSA售后服务技术要求27
四、其他服务要求30
第四章评标办法31
一、资格审查标准31
二、符合性评审标准32
三、评分标准33
四、评标程序35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
第一条维修服务所保设备40
第二条合同期限40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40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41
第五条球管服务(TUI)合同部分43
第六条高级临床应用现场培训44
第七条信息保密与数据保护44
第八条合同总价款、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44
第九条热线服务时间、响应时间和服务时间45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转让45
第十一条豁免及限制45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45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46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47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变更效力47
第十六条履约验收与附件效力4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3
资格审查部分56
报价部分66
技术、商务部分67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C2026-G3-00707-WHZB-0033
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年
最高限价:***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年度预算250万元/年。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文件执行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3.2维保设备所需的零、配件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若维保设备所需的零、配件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则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项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支行
收款户名: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53050170615400000141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未在30分钟内解密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2.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项1: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25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保单)、担保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其他:
3.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3.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驱动故障、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
联系方式:0878-3805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采购人名 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联 系 人:***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项目联系人:***电 话:***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XZC2026-G3-00707-WHZB-003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无■有,具体情形:本项目未“固定总价合同”本次采购包含维保期间的人工费、配件费用(不包含人为损坏)、检验费、检测费、检定费、仓储费、运输费、税费、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含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费),及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支出等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无论实际成本如何变化,合同价款均不作调整。异常低价详见《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扫码访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资格审查□评审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 信用查询供应商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开始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作为附件上传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属性□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是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是 ■否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单一货物采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202 年 月 日,时间上/下午 :00以前在 集合,逾期不再组织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包括勘查、测量、制平面图、咨询等,踏勘结果与招标需求相互补充、支撑共同形成工程完整方案。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和标准,风险共担,不做调整和签证。现场联系电话: 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召开地点: 。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属于: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0 %□不属于价格扣除优惠比例: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中小企业政策性折扣=投标报价×10%。(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下表内容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温馨提示:为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扫码访问政府采购活动中中小企业的判定一、可以判别为中小企业的情形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若一个合同项内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物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逐一判断所投标的物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产品,并进行声明。一般只将采购项目中的主要货物作为标的物,开关等配件一般不作为标的物,也不对其生产厂商做相应要求)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不应判别为中小(微)企业的情形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但所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的,即货物由大型企业生产且使用大型企业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的。不享受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适用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适用。相关政策请扫码访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更正公告及补遗文件(若有)上传投标文件建议供应商在上传投标文件时,将“报价一览表”上传至“投标文件”部分,并将整份标响应文件(含封面及目录)上传至“商务及技术文件”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业绩要求说明1.类似业绩:1)工程: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货物或设备类: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使用功能、应用范围、应用场景相同或相近的项目;3)服务类:内容、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业绩证明文件的签署人1)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必须为供应商自身;2)合同协议书:签署人一方必须为供应商自身;3)验收证明文件:必须能体现出验收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必须为供应商自身)及双方信息及产品信息等有效证明文件。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其他材料: 4.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网银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本项目所有标项投标保证金均按标准下浮50%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方式的:应以供应商名义提交且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及其他名义提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等信息,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已公布的项目银行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名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支行账 号:53050170615400000141行 号:1057 3800 0076联 系 人:***联系电话:***(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保函购买方应是供应商,受益人应是采购人,保证人应是供应商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供应商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当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采购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额。(三)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险保函方式的: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当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 □是,退还时间: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1.评审组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评审组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2.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云平台抽取评审专家。3.评审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确定中标人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执行。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评标现场告知履约保证金(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10% □定额收取:人民币 /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3)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4)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自货物整体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费对象:□采购人 ■中标人2.收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计算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计算:
例如: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40万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计算方式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40万元×0.8%=1.12万元;(1.5+1.12)*(1-10%)=2.358万元3.缴纳代理费账户:开户名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5305 0170 6154 0000 0141行号:1057 3800 0076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1.收费对象:□采购人 ■中标人2.收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计算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计算:
例如: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40万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计算方式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40万元×0.8%=1.12万元;(1.5+1.12)*(1-10%)=2.358万元3.缴纳代理费账户:开户名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5305 0170 6154 0000 0141行号:1057 3800 0076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1.收费对象:□采购人 ■中标人2.收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计算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计算:
例如: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40万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计算方式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40万元×0.8%=1.12万元;(1.5+1.12)*(1-10%)=2.358万元3.缴纳代理费账户:开户名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5305 0170 6154 0000 0141行号:1057 3800 0076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发票开具中标人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发票开具。发票开具需要提供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全称、开户行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收票人邮箱办理电子发票开具手续,电子发票将以上开票信息发送邮件到收票人邮箱)。 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组织,具体要求 承诺提醒关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相关资格或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按照相关规定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的资质证件,供应商应确保资质证件真实有效、线上可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供应商应当确保检测机构资质符合项目要求,检测报告内容、检测委托合同、相关发票等材料主体及信息一致。定义1.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或复印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2.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证明文件的清晰度和可读性: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应清晰、完整地表达信息,并保证文本和图表的清晰度和可读性。如果证明文件因未提供或因无法辨识确认无法正确表达信息、阅读困难等情况的发生,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分时予以处理,乃至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以做模糊处理)4.证明文件的完整性: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应保证文件完整,包括所有必要的页码和附件。如有多份复印件,应确保每份复制品均为完整的副本。5.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重要提示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4.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或经查实不具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或要求的特殊资格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或有权解除合同(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5.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进口产品的说明(适用于货物类)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知识产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货物(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加密或者上传。公平竞争供应商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接收部门: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357878747@qq.com招标文件的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质保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8“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无偏离”
2.9“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供应商代表
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
7.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7.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1中小企业参加投标
8.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8.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的,投标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
8.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8.2.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
8.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8.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4.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
8.4.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4.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因未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解密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3当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9.4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
10.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12.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2.2供应商应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总报价为一年项目实施期限内的包干价,包含员工工资、为劳务人员办理健康证和定期体检所发生的费用、社保、福利、加班、员工伙食费、税金、管理费、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的费用(供应商应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保且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楚雄市最低工资标准)。所有的漏报、错报采购人均认为供应商已考虑在其它费用中,合同签订时不予调整;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
13.2供应商必须就所投每个标项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必须就所投标项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3.3投标总价中如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且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投标无效。
13.4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商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无效。
13.5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13.6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
14.投标保证金
14.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第14.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4.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5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6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8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4.9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4)中标人中标后除因不可抗力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投标无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截止时间
16.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6.1.2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否则投标无效。
16.1.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6.2迟交的投标文件
16.2.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适用于见面开标方式)
16.2.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方式)
16.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其投标。
16.3.2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6.4原件及样品递交要求(若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样品佐证的,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分包的规定
1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适用于允许分包)
17.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适用于允许分包)
18.回避与串通投标
18.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18.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四、开标
19.开标
19.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9.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9.3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凭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宣布的内容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展示;
(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是否有异议,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五、资格审查
20.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依据招标文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20.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
20.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必要证明资料的。
22.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标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
22.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第四章评标办法”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3.评标原则
23.1评标原则。评审专家需要严格恪守客观、公正、审慎的评审原则,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3.2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23.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3.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23.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4.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4.1评标方法: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4.2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七、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
25.意外情况的情形
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
(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
(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26.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25.1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八、中标和合同
27.中标人的确定
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7.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中标结果公告
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8.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8.3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
29.发出中标通知书
29.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9.2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1.履约保证金
3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缴纳期限、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1.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2.签订合同
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
33.1采购合同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除涉及国家秘密、法定商业秘密不予公开情形外,必须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全面公开合同信息。
33.2采购合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备案并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整录入合同信息、上传正式合同文本及相关佐证材料。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4.询问
3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进行答复。
35.质疑
35.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35.2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供应商询问、质疑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书面方式进行。
35.3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供应商可线上询问、质疑,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模块进行提交。
35.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线上询问、质疑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对采用线下询问、质疑的,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受理答复。
35.5就同一内容同时进行线上询问、质疑和提交纸质询问、质疑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35.6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35.7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5.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
35.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
36.投诉
36.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6.2质疑函、投诉书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通用(GE)Revolution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InnovaIGS5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维保服务。
二、超高端CT售后服务技术要求
1.基本服务保障
1.1服务资质要求
1.1.1国内设有维修中心并配备全职CT厂家认证CT专职工程师:≥5名,提供名单及当年更新的资质证明。【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材料】
1.1.2具备400或800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提供号码。
▲1.1.3国内有零备件储备库,符合设备注册要求,提供仓库信息。(可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1.1.4核心部件球管保障供应,提供库存及合法来源采购证明,保证备件为原厂全新可追溯。(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5核心部件球管到货时间:≤48小时。
1.2基础服务要求
1.2.1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
1.2.2服务到场时间:≤48小时。
★1.2.3单台设备开机率保证:≥93%(以工作日计)。(须提供承诺函及超时处罚方案,格式自拟)
▲1.2.4服务期内不限次人工服务,24小时响应。(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5服务期内更换备件服务,不包含第三方周边产品。
★1.2.6服务期内支持系统软件持续升级、补丁、提供能及时获取并实施原厂系统安全性软硬件改版通知(FMI)能力的证明,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服务技术要求
2.1服务内容含远程和现场服务。
▲2.1.1原厂远程服务: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以及相应故障的远程处理等。【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2.1.2现场服务:现场的故障分析、判断和处理以及设备保养等。
2.1.3具备现场工程师、远程工程师、技术专家、临床专家、研发工程师的服务支持体系。
2.1.4具备专业诊断程序,可及时准确诊断设备故障。
2.1.5具备专业诊断工具,可及时准确诊断设备故障,主要包括CT剂量测试仪、CatPhan600模体、水模和QA模、5269092电压测试模体、5735916高压检测工具和5717725无负载高压检测工具、5720762排气加油工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6提供CT原厂的InSiteTM数字化远程故障筛排系统,提前预知CT整机及球管的问题,避免无计划外停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2.2每年不少于四次的设备现场保养服务并提供报告,年度报告需包括如下服务:【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2.2.1安全运行相关项目检测、校准和修复,保证设备和病患安全。
2.2.1.1电气环境监测。
2.2.1.2测试扫描架指示灯和紧急制动按钮。
2.2.1.3测试系统急停功能。
2.2.1.4旋转部分部件和电缆的紧固检查测试。
2.2.1.5运行环境和辐射警示检查。
2.2.1.6备份系统数据。
2.2.2定位精度相关项目检测和校准,保证扫描精度。
2.2.2.1定位灯位置检查。
2.2.2.2机架旋转编码器状态检查。
2.2.2.3机架主轴承和床运动轨道的检查和润滑。
2.2.2.4扫描床移动、升降和防挤压开关检查。
2.2.2.5检查准直器窗口。
2.2.2.6检查球管散热系统和探测器恒温系统是否漏油和漏液。
2.2.3辐射剂量相关项目检测和校准,避免额外辐射。
2.2.3.1准直器走位精度检测和校准。
2.2.3.2探测器温度、温控系统、数据通道检测。
2.2.3.3球管灯丝检查。
2.2.3.4管电流的反馈检测和确认。
2.2.3.5管电压的准确性检测和确认。
2.2.3.6曝光时间的精确度检测和确认。
2.2.3.7焦点验证。
2.2.3.8HHS扫描。
2.2.3.9mA测试点精度。
2.2.3.10kV测试点精度。
2.2.3.11HHS数据归档。
2.2.4图像质量相关项目检测和校准,保证图像质量。
2.2.4.1扫描窗口和准直器窗口的检查和校准。
2.2.4.2设备系统扫描测试,图像伪影检查和校准。
2.2.4.3定位像/自动语音扫描测试和校准。
2.2.4.4图像质量QA各指标的检测,专业模体校正。
2.2.4.5CT值准确性测试。
2.2.4.6CT值均匀性测试。
2.2.4.7图像噪声测试。
2.2.4.8图像对比度测试。
2.3核心部件球管更换检测和校准。
▲2.3.1可更换主机匹配注册球管,注明型号,提供投标型号球管的原版技术白皮书(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
2.3.1.1焦点数量:3个。
2.3.1.2阳极热容量:5MJ。
2.3.1.3小焦点(perIEC60336/2005):≤1.0mm×0.7mm。
2.3.1.4大焦点(perIEC60336/2005):≤1.6mm×1.2mm。
2.3.1.5超大焦点(perIEC60336/2005):≤2.0mm×1.2mm。
2.3.2扫描架旋转平衡检测。
▲2.3.3提供以技术白皮书为准的普通扫描和螺旋扫描在70kv、80kv、100kv、120kv、140kv五种条件下,可持续4秒扫描的大焦点最大输出mA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4球管位置X轴位置调整。
2.3.5球管位置Z轴位置调整。
2.3.6球管灯丝校准。
2.3.7准直器校准。
2.3.8CT值准确性测试。
2.3.9CT值均匀性测试。
2.3.10图像噪声测试。
2.3.11图像对比度测试。
2.3.12系统数据备份。
3.服务质量控制要求
3.1每年提供日常质控培训:≥1次,包括现场理论讲解和上机演示,提供培训大纲和教材证明。
3.1.1讲解国家标准和原厂规范。
3.1.2讲解系统功能和质控体系、参数。
3.1.3现场演示日常质控项目,包括射线剂量和图像质量。
3.2每年提供设备健康体检1次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覆盖国家X线设备强制检查项目。(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在进行核心部件如球管更换后,进行球管更换质量控制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3.4医院所在地质控主管单位进行的设备年度检测活动时,提供支持服务。
3.5具备常规质控工具,QA模体,CatPhan模体,射线剂量仪,射线辐射仪等。
3.6具备宽体探测器检测和校准能力。
4.临床应用支持
▲4.1提供该型号CT设备过往其他场地的培训确认(盖章签字)及相关临床培训报告:≥3份。(证明材料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4.2提供临床扫描、图像处理和相应业务拓展的专业支持服务。
4.3提供远程临床应用服务,实时解决采购人临床问题。
4.4提供远程电话临床应用支持,针对采购人在设备保修期内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扫描参数、操作流程、图像后处理、临床应用等问题通过400或800客服电话解决。
4.5提供保修服务现场应用支持,针对设备保修期内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扫描参数、操作流程、图像后处理、临床应用等问题可联系厂家派遣的临床应用专员到医院现场解决。
5.数字化服务能力要求
▲5.1提供数字化远程守护服务,并对球管、高压等核心备件相关参数、扫描量、磁盘空间、温湿度等提供实时监测及故障诊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支持通过登录相关链接查询相关设备状态信息。
5.3支持设备服务预约以及维修纪录查询。
5.4支持合同状态、工程师派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多种信息查询。
5.5支持二维码资产管理以及扫码报修
5.6支持应用服务适配PC机和手持移动终端设备。
6.专业课程培训能力
6.1提供临床应用现场培训,由原设备制造商培训中心的认证讲师现场提供针对性CT设备图像、流程及功能优化培训服务。
6.2提供临床课程培训,由CT原厂认证内外部讲师提供系统性的专项临床技术及诊断培训。
6.3提供CT机医工通用技能培训,提供≥5天完整课程体系,系统了解CT机成像原理,典型产品的系统架构,操作流程,以及主要组件的结构与功能,包括故障分析与判断,培训讲师为原设备制造商培训中心的认证专业讲师。
6.4提供医疗影像设备质量控制培训,包括法规和标准讲解,质控理论和方法讲解及演示,提供≥2天理论培训及上机培训,培训讲师为原设备制造商培训中心认证专业讲师。
6.6提供医院设备效能提升培训。
三、DSA售后服务技术要求
7.基本服务保障
7.1服务资质要求
7.1.1国内设有维修中心并配备全职DSA厂家认证DSA专职工程师≥5名,提供名单及当年更新的资质证明。【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材料】
7.1.2具备400或800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提供号码。
7.1.3国内有零备件储备,符合设备注册要求,提供仓库信息。
★7.1.4核心部件球管保障供应,提供库存及合法来源采购证明,保证备件为原厂全新。(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1.5核心部件球管到货时间:≤48小时。
7.2基础服务承诺
7.2.1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
7.2.2服务到场时间:≤48小时。
★7.2.3单台设备开机率保证:≥93%(以工作日计)。(须提供承诺函及超时处罚方案,格式自拟)
▲7.2.4服务期内不限次人工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2.5服务期内更换备件服务,不包含三方周边产品。
★7.2.6服务期内支持系统软件持续升级、补丁、提供能及时获取并实施原厂系统安全性软硬件改版通知(FMI)能力的证明,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服务技术要求
8.1基本服务含远程和现场服务。
★8.1.1原厂远程服务: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以及相应故障的远程处理等。【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8.1.2现场服务:现场的故障分析、判断和处理以及设备保养等。
8.1.3具备现场工程师、远程工程师、技术专家、临床专家、研发工程师的服务支持体系。
8.1.4具备专业诊断程序,可及时准确诊断设备故障。
★8.1.5提供DSA原厂的InSiteTM数字化远程故障筛排系统,提前预知DSA整机及球管的问题,避免无计划外停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8.2每年不少于四次的设备现场保养服务并提供报告,年度报告需包括如下服务:【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8.2.1安全运行相关项目检测、校准和修复,保证设备和病患安全。
8.2.1.1电气环境监测。
8.2.1.2测试扫描架指示灯和紧急制动按钮。
8.2.1.3测试系统急停功能。
8.2.1.4旋转部分部件和电缆的紧固检查测试。
8.2.1.5运行环境和辐射警示检查。
8.2.1.6备份系统数据。
8.3核心部件球管更换检测和校准。
★8.3.1更换主机匹配注册球管,注明型号,提供投标型号球管的原版技术白皮书(证明材料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
8.3.1.1焦点数量:3个;焦点尺寸:0.3、0.6、1.0。
8.3.1.2最大阳极热容量:≥2740kJ(3.7MHU)。
8.3.1.3阳极标称输入功率:112.9KW(大焦点);55.8KW(中焦点);20.0KW(小焦点)。
▲8.3.4球管最大过压限制:≥138KV。(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3.5相对于参考轴的靶角度11度1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3.6阳极旋转(阳极驱动频率)130Hz+0Hz/-10Hz(7800rpm+0rpm/-600rpm)。(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3.7标称X射线管电压:≥125KV。(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服务质量控制要求
9.1每年提供日常质控培训:≥1次,包括现场理论讲解和上机演示,提供培训大纲和教材证明。
9.1.1讲解国家标准和原厂规范。
9.1.2讲解系统功能和质控体系、参数。
9.1.3现场演示日常质控项目,包括射线剂量和图像质量。
9.2每年提供设备健康体检1次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覆盖国家X线设备强制检查项目。(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3在进行核心部件如球管更换后,进行球管更换质量控制检测并提供报告。
9.4医院所在地质控主管单位进行的设备年度检测活动时,提供支持服务。
10.临床应用支持
▲10.1提供该型号DSA设备过往其他场地的培训确认及相关临床培训报告:≥3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2提供临床扫描、图像处理和相应业务拓展的专业支持服务。
10.3提供远程临床应用服务,实时解决临床问题。
10.4提供远程电话临床应用支持,针对采购人在设备保修期内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扫描参数、操作流程、图像后处理、临床应用等问题通过400或800客服电话解决。
10.5提供保修服务现场应用支持,针对采购人在设备保修期内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扫描参数、操作流程、图像后处理、临床应用等问题采购人可联系厂家派遣的临床应用专员到医院现场解决。
11.数字化服务能力要求
★11.1提供数字化远程守护服务,并对球管、高压等核心备件相关参数、扫描量、磁盘空间、温湿度等提供实时监测及故障诊断。【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
11.2支持采购人通过登录提供的链接查询相关设备状态信息。
11.3支持设备服务预约以及维修纪录查询。
11.4支持合同状态、工程师派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多种信息查询。
11.5支持二维码资产管理以及扫码报修。
11.6支持应用服务适配PC机和手持移动终端设备。
12.专业课程培训能力
12.1提供医疗影像设备质量控制培训,包括法规和标准讲解,质控理论和方法讲解及演示,提供:≥2天理论培训及上机培训,培训讲师为原设备制造商培训中心认证专业讲师。
四、其他服务要求
★13.本项目为大型精密医疗设备维保服务,设备结构精密,维保实施过程需原厂技术资料、专用检测程序、专用备件及原厂技术支持保障,保障设备运行安全、诊疗精度。中标供应商应具备获得原厂技术支持的能力,合同签订时供应商应提交通用(GE)Revolution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InnovaIGS5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设备原厂针对本项目的维保授权文件(原厂技术支持承诺函)作为履约附件。若中标供应商未能取得原厂授权、无法获得原厂技术支持,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付款方式: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
15.服务验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进行验收,实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总结和服务报告作为验收凭证。若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采购人可按照合同要求延期付款。
16.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本次维保服务需求和目的理解、维保服务方案、培训方案、服务承诺、业绩证明等内容。
第四章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标准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审。
二、符合性评审标准
评审委员会对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将不进入综合评分。
三、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10分)
(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满分90分)
四、评标程序
评标原则:“客观、公正、审慎”。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未对所投标项整体进行报价,或存在实质性内容漏项报价;
(2)所投标项的单项内容未提供唯一确定报价;
(3)未对所投标项的全部采购内容出具完整且唯一的总价报价;
(4)采用附加条件、可选择性的非固定报价方式(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方案或另有特殊约定的情形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
(6)投标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2在商务及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属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情形的;
(7)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的;
(9)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拟分包的;
(10)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1)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澄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未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依法依规进行判定。
4.投标文件修正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情形,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5.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5.2关于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第二条规定,采购人确实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第1项(低于平均值50%)、第2项(低于次低报价50%)和第3项(低于最高限价45%)中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65%。
5.2.1异常低价审核程序启用情形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以下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5.2.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情形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情形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情形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情形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2.3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5.2.4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5.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5.4各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5.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采购人与中标人可协商确定合同文本格式、非实质性商务条款;但正式签订的合同及后续补充协议,标的、数量、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履约期限、验收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得作出背离性修改,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合同书采购人(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代理机构(见证方):合同签订地点:云南省楚雄市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结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下述设备维修与保养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维修服务所保设备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附表所列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具体设备、型号、编号、合同期限、服务参数及价款见合同附表一、附表二.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表一:维保设备清单设备名称(药监局注册名)GE主机系统编号装机日期合同开始日期合同终止日期保养次数(每年)响应时间到场时间总价(万元/年)附表二:球管(TUI)清单设备型号(药监局注册名)GE主机系统编号球管料号生产企业注册证号合同开始日期合同终止日期响应时间到场时间第二条合同期限服务期限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有效期2026年月日起至202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如经甲方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考核标准详见《服务考评表》。本合同为第年度服务合同。第三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应保证设备进保时为原厂配置并处于良好状态。若甲方隐瞒设备故障或改用非原厂认证配置,可能扩大维修风险、提高维修成本,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并有权拒绝承担非原厂认证配置部分的维修担保责任;如届时双方不能就前述费用补偿及责任承担达成一致,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若续签保修合同时已超过上一次保修结束日期3个月以上,该设备需完成乙方的质量检测后方可进保。3.甲方应按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及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电气环境(电源质量、接地、温湿度、电磁干扰、腐蚀性气体等)符合设备安装手册要求,保证设备所需电源、水源、有活性的辐射源(适用于PET/CT等核医学设备)的正常供应及开启和关闭。4.在乙方贴加识别追踪标签的设备保修期间,甲方应对保修状态下的设备、零备件及识别追踪标签妥善监管。如有未经乙方授权的零备件更换或识别追踪标签被破坏,乙方不承担相关备件的维修责任。5.本次合同服务相关的化学品(如酒精、高压油等)及产生的相关废物,甲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6.若本合同包含保养服务,为确保维护保养效果,甲方应提供相应的保养时间,即每次保养不少于4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8:00-18:00),其所用保养时间不计入停机时间。7.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费用。8.甲方应在新备件更换后日内将旧备件退还给乙方,乙方安排授权人员上门提取旧备件。如无特殊理由且因甲方原因不能退还备件,甲方另行支付乙方的补偿金以该备件实际残值为基准、最高不超过该备件购买价的30%;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主观过错的意外灭失等原因导致旧备件无法返还的,甲方免于补偿。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乙方承诺按原厂标准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定期维护保养乙方每年向甲方提供定期维护,并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保养时间。如确因甲方临床抢救、急诊手术等客观合理原因无法按原定时间保养,甲方应在原定保养时间之前7个日历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另行约定保养时间。乙方应根据甲方临床工作安排尽量配合调整保养时间,甲方因正常临床工作需要调整保养时间所产生的合理直接成本,由乙方自行消化,甲方不承担。原厂标准定期维护服务包括设备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检查、非紧急性质的预防性维护,以及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产品规格正常运行的其他维护。定期维护服务按约定间隔进行。(二)现场措施及在线支持、现场检修、零备件更换乙方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在线支持、现场检修及零备件更换服务。在线支持:在甲方拨打维修热线后提供电话支援,乙方资深工程师在线技术支持、答疑、即时诊断设备故障并制定维修方案。维修热线:400/800-。现场检修: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按附表约定时间派遣经原厂认证合格的专业工程师或原厂培训的特约维修队伍到达现场,提供快速优质的现场服务。常用零备件更换: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合同服务范围内设备进行约定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更换零部件费、乙方人工费和出差费等)由乙方承担。(三)深度保养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为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IGS、设备提供每年次的深度保养(具体保养时间及内容以原厂标准为准),该次保养包含在年度保养次数之内。保养所发生的费用(更换深度保养耗材、乙方人工费和出差费等)由乙方承担。(四)国内保税库零备件优先使用权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更换零备件,应具有优先使用乙方国内保税库备件的权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需求申请后优先处理其诉求。(五)开机保证率乙方承诺开机保证率为%,即每年停机时间不超过365天×(100%-%)=天。“停机”是指因乙方责任范围内原因导致设备整机无法正常开展临床诊疗使用。停机时间自甲方按约定报修电话有效报修时起算,至乙方完成维修、设备恢复正常使用止。达不到开机保证率的,对于超出开机保证率的停机时间,除每超出一天保修时间顺延一天外,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停机并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之内且经乙方举证证明并非乙方责任的系统部件损坏导致停机,不计入本条停机统计。乙方工程师应配合保养计划,针对产品外部环境、主要参数与性能做质量评估,为设备潜在问题提供预测性提示,以减少非正常停机风险,提高设备使用率。(六)服务报告每次保养、维修完成后,乙方工程师应以书面(邮件或服务工单)形式向甲方提供服务报告,并由甲方设备管理部门或科室经办人签字确认。(七)InSite远程数字化服务若设备具有远程接入能力,乙方免费提供InSite远程数字化服务。远程接入属于本合同项下的增值服务,是否启用远程接入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现场维修、响应时间、开机保证率等主要义务的履行。1.远程监测及维护:甲方可选择(1)提供接入设备的宽带设施,或(2)通过乙方的网络连接设施,将设备与GE医疗InSite智能数字化服务平台连接,以便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24小时远程检测及每年两次远程预防性保养。2.远程设备应用指导服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维修服务电话后,与甲方协商安排时间为甲方提供远程设备应用指导服务。服务期间如因甲方原因无法提供应用指导服务,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应为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远程接入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甲方选择禁用InSite或网络设施不支持远程接入,仅免除乙方相应远程服务义务,不免除乙方现场维修、响应时间和开机保证率等本合同主要义务。4.甲方同意在设备具有远程接入能力时连接GE医疗InSite智能数字化服务平台,允许乙方远程访问设备并收集设备运行数据(如温湿度等),以便快速响应。乙方收集、存储、使用前述数据仅限于本合同维保服务之目的,并应遵守本合同保密条款及适用法律法规,不得将数据用于其他用途或向无关第三方披露。甲乙双方可随时书面沟通取消远程连接,一经取消,乙方有权回收由乙方提供的网络连接设备,甲方应予配合。如甲方并非设备最终用户的,甲方应将本条规定内容告知最终用户,并取得最终用户关于设备远程连接的同意。(八)关键手术原厂现场工程师现场待命乙方为本合同保修范围内的血管机提供关键手术原厂现场工程师现场待命服务,每年不超过次,每次不超过小时,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向乙方预约。(九)球管和探测器外壳破碎保用乙方为本合同保修范围内的血管机提供球管和探测器外壳破碎保用服务。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原有外壳或乙方提供的外壳发生损坏,甲方需将损坏的外壳交付或返还给乙方,乙方重新向甲方提供可供使用的外壳替代损坏的外壳。甲方应在新配件更换后三日内将旧配件退还给乙方;如无特殊理由且因甲方原因不能退还备件,甲方另行支付乙方的补偿金以该备件实际残值为基准,最高不超过该备件购买价的30%。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主观过错的意外灭失等原因导致旧备件无法返还的,甲方免予补偿。(十)投标文件实质性承诺乙方在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中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承诺或证明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投标文件中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承诺或证明材料:)第五条球管服务(TUI)合同部分(一)球管保用内容1.在乙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前,乙方检查甲方原有球管的使用状况,并给出书面判断:(1)乙方判断甲方原有球管尚可使用,则在合同期间甲方可继续使用甲方原有球管。如在合同期内甲方原有球管或乙方提供的球管发生损坏,甲方需将损坏的球管交付或返还给乙方,乙方重新向甲方提供可供使用的全新球管替代损坏的球管;在合同期间内球管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球管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球管的产权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拥有正在使用的球管的使用权及产权。(2)甲方应当在球管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将旧管套退还给乙方,旧管套退还产生的运输等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旧管套无法退还,甲方须另行支付该旧管套实际残值、最高不超过本合同价30%作为旧管套购买价;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主观过错的意外灭失等原因导致旧管套无法退还的,甲方免于承担上述购买价。2.球管保用合同有效期:年。(二)发货日期及条件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球管出现无法使用的故障,经乙方工程师确认,且甲方已付清本合同当期费用及球管服务合同结算费用后,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球管。(三)质量担保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球管符合GE公司全球生产工艺要求及产品在生产地装运时的产品说明书和/或使用说明书中的质量标准,无任何材料和使用上的缺陷,属全新、原装、合格产品。(四)球管服务(TUI)合同价款说明球管服务(TUI)合同价款:。(五)制造厂商、包装、运输及安装1.制造厂商:GE原厂制造商或经GE认证符合条件的供应商。2.包装: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执行财政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相关规定。3.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为甲方办理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4.到货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5.安装和调试:甲方应根据乙方规定的适当仓储和环境条件负责最初的安置和仓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的保管责任和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拆包时乙方应派代表到场。甲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到货后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货物的数量和外观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符合约定。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6.远程连接:。第六条高级临床应用现场培训(一)乙方责任1.乙方对甲方选送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乙方为甲方、设备,提供每台设备1年次的相关设备临床应用现场培训。3.每次培训时间为天。(二)甲方责任甲方应配合乙方按乙方培训流程开展培训。第七条信息保密与数据保护1.甲乙双方对涉及本合同价格、服务或产品的详细配置信息以及涉及乙方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信息的任何部分向任何第三方或社会公众披露。如最终用户或政府部门要求甲方或乙方提供保密信息,该方应将此要求及时通知另一方。2.双方应共同遵守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乙方通过InSite平台等途径采集、接触到的甲方设备运行数据、临床相关数据及甲方客户信息,仅限用于本合同项下服务之目的,乙方应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向第三方提供。3.双方应当约束己方员工、顾问、受托机构、合作第三方遵守本保密约定;一方对己方人员、受托方违约泄露行为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4.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失效,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终止后年第八条合同总价款、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2.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方式向甲方提交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元)。项目完成验收后30个日历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予以退还保函原件);甲方逾期退还的,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在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3.付款方式:(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年月日内将第一年%(人民币:元)当期款项以电汇、转账或支票方式付至乙方账号;(2)第二期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付剩余%(人民币:元)。(3)付款以乙方提交合法有效发票及相应服务凭证为条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有义务开始准备人员配备及关键部件,以保证合同约定服务开始时间后及时提供服务。(4)甲乙双方银行信息甲方开户银行信息:单位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纳税人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300431845072X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电话:银行账号:5300170615405027755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乙方开户银行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第九条热线服务时间、响应时间和服务时间1.400/800电话热线:。2.400/800电话服务时间:周至周:至:。3.响应时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拨打400/800电话后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响应。4.服务时间:周至周:至:,国家法定假日除外。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除非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书面方式确认。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进行转包、分包。第十一条豁免及限制1.本合同不包括下列服务项目(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下列服务,应按乙方“付费维修服务”付费):(1)该设备拆机、翻新、重装、迁移、搬动及相应的费用及保险费用。(2)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非乙方指派或甲方请第三方修理调整设备、换装零件、改装设备及备件,或其他乙方不能控制的任何原因所造成设备损坏而需乙方维护者。(3)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维修服务前,甲方故意隐瞒其设备曾自行或请第三方修理调整、换装零件、改装设备及备件,导致乙方在维修时发生备件损坏。(4)甲方或其代表未遵照保养及操作手册上的程序操作所引起设备故障。(5)甲方不允许乙方远程InSite接入,无法使用乙方的远程维修工具的,仅相应免除乙方远程相关义务,不免除乙方现场维修、响应时间和开机保证率的约定。2.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条款外,乙方不作出关于信息或相关资料的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和声明,包括任何默示的适销性、符合特定目的的保证和声明。由于数据源的多样性、内在不可预知的电子数据误差及排版错误,可能产生数据不准确,但不影响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维修与开机保证率义务。3.其他:。第十二条知识产权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和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设备厂家的名称、商标、专利、设备包装等均归乙方及设备生产商所有。甲方或最终用户不得使用或模仿乙方商标、商号或产品包装,不得复制、出售或出版乙方提供的软件及任何书面文件。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该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影响一方的义务。(2)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使受影响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金钱给付义务除外)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严重传染病、罢工、战争、暴乱、恐怖袭击、法律变化、政府命令或行为。产品原材料供应链中断、市场供需变化、劳动力短缺、经营成本上涨等乙方经营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得据此免除乙方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本合同义务,经甲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响应时间、到场时间响应的,每次按当期年度服务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按约定完成年度保养次数或深度保养的,按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维保服务,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拒不整改、不及时整改或者整改后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保或者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保,由此产生的维保费用及其他损害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乙方剩余维保费用,并有权根据本合同关于维保的违约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开机保证率未达标的,除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六)款顺延服务期外,每超出开机保证率一天,乙方按当期年度服务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连续次未按约响应或累计停机时间超过开机保证率允许范围的%,或存在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对应未履行期间的服务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6)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提供维保服务的员工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工作,乙方人员提供维保过程中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3.甲方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甲方由于非乙方原因不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至合同解除日期前应付的款项外,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书面催告;经催告后仍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所有到期应付之款项及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甲方逾期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4.在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乙方认可甲方擅自维修、移机、保养及更换第三方零备件及耗材,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甲方仍有义务支付相应款项。5.责任限制:(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因本合同承担的责任总额不超过本合同当期服务合同价款。因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本条责任限额不适用,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对于间接损失(如利润或收益损失),除一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另一方不予承担。6.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行使合同权利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7.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抵乙方依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维权支出的费用,扣抵后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补足。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1.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变更效力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执份,乙方执份。2.甲乙双方同意:任何单方对合同条款的手写改动均无效;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的修改或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第十六条履约验收与附件效力1.每次保养、维修完成后,乙方提交服务报告,由甲方设备管理科室或科室经办人验收签字确认;每服务年度结束后,乙方提交完整年度维保档案,甲方组织年度履约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付款及评价依据。2.《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投标承诺)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署页】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邮编:675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附件1:《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厂家数量保修类型备注附件2:《设备定期保养报告》附件3: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4:服务考评表服务考评表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备注服务态度服务商在提供维护服务期间,态度良好,不相互推诿,得15分;态度较差酌情扣分,有故意不接值班电话,或医院有效投诉电话,发生一次扣2分;有辱骂、诋毁医院工作人员的恶劣情况不得分。有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旷工每人次扣2分15服务质量服务商针对医院发生的问题或故障,按照合同运维服务内容的约定进行处理。未达到合同中的服务标准,出现一次扣2分,此单项分数扣完为止。服务期间,1名长期驻场工程师,除本人辞职外,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乙方调换人员必须提前15天向甲方报备,完成工作交接,并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每人次扣除10分,乙方工作人员在运维中出现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问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否则,每人次扣除10分。乙方运维人员在运维期间,从事与楚雄州人民医院以外其他工作,每发现一人次扣除10分;20服务响应服务商在提供维护服务期间,严格按照或超越合同要求进行故障响应,得20分;服务商针对医院故障响应滞后,但未由此造成医院损失,得15分;服务商故障响应滞后,且由此造成患者投诉等不良社会影响,但其后完成故障修复,得10分。20突发事件处理服务商对所维保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恢复系统可用性的效率达到合同中的约定值,得20分;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能恢复系统可用性,但一直积极进行故障恢复,且未由此造成其他损失的,得10分;未合同约定时间内恢复,且也无法在故障诊断后承诺恢复时间的,不得分。20运维报告按照合同约定发送运维报告,得15分;未按合同要求巡检,缺失一次扣3分,此单项扣完为止。由于乙方未按时检查或者疏忽造成的如:数据库空间溢出、数据库健康状态报警等未及时处理等,造成后果的,每次扣除5分。15重大节假日保障重大节假日期间,提供了常规电话、远程等维护服务的,得10分;未进行重大节假日人员安排,且无人员保障应答,每违约一次考核成绩扣5分,扣完为止。10考评得分客户意见:说明:合同每年第四季度余款为尾款,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按服务考评表各项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并按考核评分结果支付费用;(1)考核评分结果在90分及以上,全额支付尾款;(2)维保考核评分结果在80—89分,扣除尾款额度的10%;(3)维保考核评分结果在70—79分,扣除尾款额度的20%;(4)维保考核评分结果在70分以下,扣除尾款额度的30%。(5)考评评分在60分以下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合同费用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中标人应返还采购人已支付但未履行期间的费用、按中标金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附件5:日常维护服务登记表日常维护服务登记表报修时间 故障类型 科室 故障描述:解决方案及描述:处理情况: 1、解决 2、未解决未解决原因:实际处理时间:从 到填表人 填表时间 处理级别:1、特级 2、急 3、一般附件6:廉洁合同廉洁合同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二、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三、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提供不当利益。四、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按规定办事,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五、乙方指定作为代表洽谈工作业务。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六、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七、本合同与双方共同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本廉洁合同与主合同份数相同,乙方执壹份,甲方执剩余份数,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建议设置审查索引,以便资格审查小组顺利开展审查工作。上传投标文件建议:建议供应商在上传投标文件时,将“报价一览表”上传至“投标文件”部分,并将整份标响应文件(含封面及目录)上传至“商务及技术文件”部分。封面格式: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供应商自行编制详细页码及目录)资格审查部分一、投标声明致:(采购人):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格式)(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盖电子公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标准相关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可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至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审查要求(未赋码、赋码不规范、无法查验或查验异常的审计报告,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2.审计报告须附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3.建议供应商提供通过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功能模块进行快捷查验或报告编码查验的结果截图,截图须清晰显示:报告编码、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被审计单位名称、查验状态(正常)等关键信息;4.审计报告上传时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签章,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页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电子公章);(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扫描件电子公章)。(企业投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投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④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扫描件电子公章)。(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我方在近三年承接的项目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未因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我方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5.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若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方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投标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方将无条件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解释: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我公司(公司名称)愿意参加,提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格条款,我公司作出以下声明;1.我公司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我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3.我单位□属于/□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5.与我单位□存在/□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中填“无”。)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中填“无”。)5.我公司完全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我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格式)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2)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填写此函。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1、2、3、…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标项:、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标准相关要求。五、其他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背面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背面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致: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网银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说明:1.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同一供应商对多标项进行投标的请注明所投标项的标项号。附: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保函、保险的须提供银行付款凭证)等缴纳凭证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报价部分一、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投标有效期其他承诺或声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设备型号数量(台)维保服务金额(元/年)1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GE(通用)REV160 CN 2.2B NG2000 STD BHW12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GE(通用)IGS 51总报价(元):说明: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本表样仅供参考)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技术、商务部分一、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要求内容投标文件应答偏离(填报“无偏离或负偏离”)证明材料( 页)实质性要求“★”内容★一、服务内容:通用(GE)Revolution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Innova IGS 5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维保服务。★1.1.4 核心部件球管保障供应,提供库存及合法来源采购证明,保证备件为原厂全新可追溯。(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2.3 单台设备开机率保证:≥93%(以工作日计)。(须提供承诺函及超时处罚方案,格式自拟)★1.2.6 服务期内支持系统软件持续升级、补丁、提供能及时获取并实施原厂系统安全性软硬件改版通知(FMI)能力的证明,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1.6 提供CT原厂的 InSiteTM 数字化远程故障筛排系统,提前预知CT整机及球管的问题,避免无计划外停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7.1.4 核心部件球管保障供应,提供库存及合法来源采购证明,保证备件为原厂全新。(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2.3 单台设备开机率保证:≥93%(以工作日计)。(须提供承诺函及超时处罚方案,格式自拟)★7.2.6 服务期内支持系统软件持续升级、补丁、提供能及时获取并实施原厂系统安全性软硬件改版通知(FMI)能力的证明,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1.1 原厂远程服务: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以及相应故障的远程处理等。【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8.1.5 提供DSA原厂的 InSiteTM 数字化远程故障筛排系统,提前预知DSA整机及球管的问题,避免无计划外停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8.3.1更换主机匹配注册球管,注明型号,提供投标型号球管的原版技术白皮书(证明材料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8.3.1.1焦点数量:3个;焦点尺寸:0.3、0.6、1.0。8.3.1.2最大阳极热容量:≥2740kJ(3.7MHU)。8.3.1.3阳极标称输入功率:112.9KW(大焦点);55.8KW(中焦点);20.0KW(小焦点)。★11.1 提供数字化远程守护服务,并对球管、高压等核心备件相关参数、扫描量、磁盘空间、温湿度等提供实时监测及故障诊断。【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13.本项目为大型精密医疗设备维保服务,设备结构精密,维保实施过程需原厂技术资料、专用检测程序、专用备件及原厂技术支持保障,保障设备运行安全、诊疗精度。中标供应商应具备获得原厂技术支持的能力,中标后须在合同签订时提交通用(GE)Revolution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Innova IGS 5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设备原厂针对本项目的维保授权文件(原厂技术支持承诺函)作为履约附件。若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期取得原厂授权、无法获得原厂技术支持,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核心服务要求“▲”内容▲1.1.3 国内有零备件储备库,符合设备注册要求,提供仓库信息。(可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1.2.4 服务期内不限次人工服务,24小时响应。(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1.1 原厂远程服务: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以及相应故障的远程处理等。【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2.2 每年不少于四次的设备现场保养服务并提供报告,年度报告需包括如下服务:【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2.3.1 可更换主机匹配注册球管,注明型号,提供投标型号球管的原版技术白皮书(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2.3.1.1 焦点数量:3个。2.3.1.2 阳极热容量:5MJ。2.3.1.3 小焦点(per IEC 60336/2005 ):≤1.0mm×0.7mm。2.3.1.4 大焦点(per IEC 60336/2005 ):≤1.6mm×1.2mm。2.3.1.5 超大焦点(per IEC 60336/2005):≤2.0mm×1.2mm。▲2.3.3 提供以技术白皮书为准的普通扫描和螺旋扫描在70kv、80kv、100kv、120kv、140kv五种条件下,可持续4秒扫描的大焦点最大输出mA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在进行核心部件如球管更换后,进行球管更换质量控制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4.1 提供该型号CT设备过往其他场地的培训确认(盖章签字)及相关临床培训报告:≥3份。(证明材料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5.1 提供数字化远程守护服务,并对球管、高压等核心备件相关参数、扫描量、磁盘空间、温湿度等提供实时监测及故障诊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2.4 服务期内不限次人工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2每年不少于四次的设备现场保养服务并提供报告,年度报告需包括如下服务:【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8.2.1 安全运行相关项目检测、校准和修复,保证设备和病患安全。8.2.1.1 电气环境监测。8.2.1.2 测试扫描架指示灯和紧急制动按钮。8.2.1.3 测试系统急停功能。8.2.1.4 旋转部分部件和电缆的紧固检查测试。8.2.1.5 运行环境和辐射警示检查。8.2.1.6 备份系统数据。▲8.3.4球管最大过压限制:≥138KV。(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3.5 相对于参考轴的靶角度11度1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3.6 阳极旋转(阳极驱动频率)130Hz +0Hz/-10Hz(7800rpm+0rpm/-600rpm)。(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3.7 标称X射线管电压:≥125KV。(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3在进行核心部件如球管更换后,进行球管更换质量控制检测并提供报告。▲10.1 提供该型号DSA设备过往其他场地的培训确认及相关临床培训报告:≥3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般服务要求内容123…实质性要求“★”负偏离合计: 项;核心服务要求“▲”负偏离合计: 项;一般服务要求负偏离合计: 项。1.供应商必须对“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打“★”内容)逐条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对“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中的核心服务要求(打“▲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 采购单位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楚雄州 | 公告时间 | 2026-10-21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6-09-28 | 中标日期 | 2026-10-21 |
| 中标供应商 | 成都稳泰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
| 总中标金额 | ¥249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一、项目编号:CXZC2026-G3-00707-WHZB-0033
二、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成都稳泰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高新区双柏路6号1栋16层8号附A区(自编号) | 投标总报价:2490000(元) | 91.3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 通用(GE)Revolution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维护保养服务。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
| 2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 | 通用(GE)Innova IGS 5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维护保养服务。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冬梅,李王诚(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洪萍,杨林娴,封正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成交)金额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服务〉下浮10% 进行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22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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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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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docx | 2026-10-21 | 下载 |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2026-10-21 | 下载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服务类)
项目编号:CXZC2026-G3-00707-WHZB-0033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2300JH202601780
采购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二○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项目概况1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三、获取招标文件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2
六、公告期限2
七、其他补充事宜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二、总则12
三、投标15
四、开标19
五、资格审查19
六、评标20
七、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20
八、中标和合同21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22
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24
★一、服务内容24
二、超高端CT售后服务技术要求24
三、DSA售后服务技术要求27
四、其他服务要求30
第四章评标办法31
一、资格审查标准31
二、符合性评审标准32
三、评分标准33
四、评标程序35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9
第一条维修服务所保设备40
第二条合同期限40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40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41
第五条球管服务(TUI)合同部分43
第六条高级临床应用现场培训44
第七条信息保密与数据保护44
第八条合同总价款、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44
第九条热线服务时间、响应时间和服务时间45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转让45
第十一条豁免及限制45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45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46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47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变更效力47
第十六条履约验收与附件效力4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3
资格审查部分56
报价部分66
技术、商务部分67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C2026-G3-00707-WHZB-0033
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年
最高限价:***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年度预算250万元/年。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文件执行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3.2维保设备所需的零、配件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若维保设备所需的零、配件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则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项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支行
收款户名: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53050170615400000141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未在30分钟内解密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2.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项1: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25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保单)、担保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其他:
3.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3.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驱动故障、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
联系方式:0878-3805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采购人名 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联 系 人:***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项目联系人:***电 话:***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XZC2026-G3-00707-WHZB-003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无■有,具体情形:本项目未“固定总价合同”本次采购包含维保期间的人工费、配件费用(不包含人为损坏)、检验费、检测费、检定费、仓储费、运输费、税费、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含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费),及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支出等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无论实际成本如何变化,合同价款均不作调整。异常低价详见《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扫码访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资格审查□评审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 信用查询供应商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开始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作为附件上传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属性□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是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是 ■否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单一货物采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202 年 月 日,时间上/下午 :00以前在 集合,逾期不再组织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包括勘查、测量、制平面图、咨询等,踏勘结果与招标需求相互补充、支撑共同形成工程完整方案。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和标准,风险共担,不做调整和签证。现场联系电话: 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召开地点: 。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属于: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0 %□不属于价格扣除优惠比例: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中小企业政策性折扣=投标报价×10%。(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下表内容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标项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温馨提示:为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扫码访问政府采购活动中中小企业的判定一、可以判别为中小企业的情形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若一个合同项内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物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逐一判断所投标的物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产品,并进行声明。一般只将采购项目中的主要货物作为标的物,开关等配件一般不作为标的物,也不对其生产厂商做相应要求)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不应判别为中小(微)企业的情形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但所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的,即货物由大型企业生产且使用大型企业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的。不享受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适用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适用。相关政策请扫码访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更正公告及补遗文件(若有)上传投标文件建议供应商在上传投标文件时,将“报价一览表”上传至“投标文件”部分,并将整份标响应文件(含封面及目录)上传至“商务及技术文件”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业绩要求说明1.类似业绩:1)工程: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货物或设备类: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使用功能、应用范围、应用场景相同或相近的项目;3)服务类:内容、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业绩证明文件的签署人1)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必须为供应商自身;2)合同协议书:签署人一方必须为供应商自身;3)验收证明文件:必须能体现出验收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必须为供应商自身)及双方信息及产品信息等有效证明文件。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其他材料: 4.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网银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本项目所有标项投标保证金均按标准下浮50%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方式的:应以供应商名义提交且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及其他名义提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等信息,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已公布的项目银行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名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支行账 号:53050170615400000141行 号:1057 3800 0076联 系 人:***联系电话:***(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保函购买方应是供应商,受益人应是采购人,保证人应是供应商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供应商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当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采购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额。(三)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险保函方式的: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当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 □是,退还时间: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1.评审组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评审组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2.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云平台抽取评审专家。3.评审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确定中标人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执行。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评标现场告知履约保证金(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10% □定额收取:人民币 /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3)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4)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自货物整体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费对象:□采购人 ■中标人2.收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计算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计算: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例如: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40万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计算方式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40万元×0.8%=1.12万元;(1.5+1.12)*(1-10%)=2.358万元3.缴纳代理费账户:开户名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5305 0170 6154 0000 0141行号:1057 3800 0076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1.收费对象:□采购人 ■中标人2.收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计算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计算: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例如: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40万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计算方式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40万元×0.8%=1.12万元;(1.5+1.12)*(1-10%)=2.358万元3.缴纳代理费账户:开户名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5305 0170 6154 0000 0141行号:1057 3800 0076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1.收费对象:□采购人 ■中标人2.收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计算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计算: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例如: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40万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计算方式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40万元×0.8%=1.12万元;(1.5+1.12)*(1-10%)=2.358万元3.缴纳代理费账户:开户名称: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5305 0170 6154 0000 0141行号:1057 3800 0076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4.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发票开具中标人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发票开具。发票开具需要提供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全称、开户行账号、地址、联系电话及收票人邮箱办理电子发票开具手续,电子发票将以上开票信息发送邮件到收票人邮箱)。 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组织,具体要求 承诺提醒关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相关资格或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按照相关规定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的资质证件,供应商应确保资质证件真实有效、线上可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供应商应当确保检测机构资质符合项目要求,检测报告内容、检测委托合同、相关发票等材料主体及信息一致。定义1.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或复印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2.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证明文件的清晰度和可读性: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应清晰、完整地表达信息,并保证文本和图表的清晰度和可读性。如果证明文件因未提供或因无法辨识确认无法正确表达信息、阅读困难等情况的发生,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分时予以处理,乃至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以做模糊处理)4.证明文件的完整性: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应保证文件完整,包括所有必要的页码和附件。如有多份复印件,应确保每份复制品均为完整的副本。5.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重要提示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4.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或经查实不具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或要求的特殊资格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或有权解除合同(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5.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进口产品的说明(适用于货物类)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知识产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货物(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加密或者上传。公平竞争供应商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接收部门: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雄宝路云华饮食文化广场6-4栋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357878747@qq.com招标文件的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质保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8“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无偏离”
2.9“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4.投标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供应商代表
5.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
7.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7.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1中小企业参加投标
8.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8.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的,投标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
8.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8.2.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
8.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8.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4.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
8.4.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4.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因未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解密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3当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9.4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
10.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12.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2.2供应商应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总报价为一年项目实施期限内的包干价,包含员工工资、为劳务人员办理健康证和定期体检所发生的费用、社保、福利、加班、员工伙食费、税金、管理费、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的费用(供应商应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保且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楚雄市最低工资标准)。所有的漏报、错报采购人均认为供应商已考虑在其它费用中,合同签订时不予调整;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
13.2供应商必须就所投每个标项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必须就所投标项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3.3投标总价中如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且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若供应商不同意,投标无效。
13.4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商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无效。
13.5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13.6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
14.投标保证金
14.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第14.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4.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5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6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8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4.9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4)中标人中标后除因不可抗力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投标无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已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截止时间
16.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6.1.2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否则投标无效。
16.1.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6.2迟交的投标文件
16.2.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适用于见面开标方式)
16.2.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方式)
16.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其投标。
16.3.2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6.4原件及样品递交要求(若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样品佐证的,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分包的规定
1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适用于允许分包)
17.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适用于允许分包)
18.回避与串通投标
18.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18.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四、开标
19.开标
19.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9.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9.3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凭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宣布的内容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展示;
(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是否有异议,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五、资格审查
20.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依据招标文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20.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
20.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必要证明资料的。
22.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标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
22.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第四章评标办法”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3.评标原则
23.1评标原则。评审专家需要严格恪守客观、公正、审慎的评审原则,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3.2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23.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3.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23.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4.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4.1评标方法: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4.2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七、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
25.意外情况的情形
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1)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
(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
(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26.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25.1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八、中标和合同
27.中标人的确定
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7.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中标结果公告
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8.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8.3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
29.发出中标通知书
29.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9.2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1.履约保证金
3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缴纳期限、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1.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2.签订合同
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
33.1采购合同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除涉及国家秘密、法定商业秘密不予公开情形外,必须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全面公开合同信息。
33.2采购合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备案并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整录入合同信息、上传正式合同文本及相关佐证材料。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4.询问
3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进行答复。
35.质疑
35.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35.2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供应商询问、质疑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书面方式进行。
35.3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供应商可线上询问、质疑,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模块进行提交。
35.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线上询问、质疑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对采用线下询问、质疑的,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受理答复。
35.5就同一内容同时进行线上询问、质疑和提交纸质询问、质疑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35.6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35.7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5.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
35.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
36.投诉
36.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6.2质疑函、投诉书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通用(GE)Revolution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InnovaIGS5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维保服务。
二、超高端CT售后服务技术要求
1.基本服务保障
1.1服务资质要求
1.1.1国内设有维修中心并配备全职CT厂家认证CT专职工程师:≥5名,提供名单及当年更新的资质证明。【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材料】
1.1.2具备400或800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提供号码。
▲1.1.3国内有零备件储备库,符合设备注册要求,提供仓库信息。(可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1.1.4核心部件球管保障供应,提供库存及合法来源采购证明,保证备件为原厂全新可追溯。(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5核心部件球管到货时间:≤48小时。
1.2基础服务要求
1.2.1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
1.2.2服务到场时间:≤48小时。
★1.2.3单台设备开机率保证:≥93%(以工作日计)。(须提供承诺函及超时处罚方案,格式自拟)
▲1.2.4服务期内不限次人工服务,24小时响应。(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5服务期内更换备件服务,不包含第三方周边产品。
★1.2.6服务期内支持系统软件持续升级、补丁、提供能及时获取并实施原厂系统安全性软硬件改版通知(FMI)能力的证明,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服务技术要求
2.1服务内容含远程和现场服务。
▲2.1.1原厂远程服务: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以及相应故障的远程处理等。【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2.1.2现场服务:现场的故障分析、判断和处理以及设备保养等。
2.1.3具备现场工程师、远程工程师、技术专家、临床专家、研发工程师的服务支持体系。
2.1.4具备专业诊断程序,可及时准确诊断设备故障。
2.1.5具备专业诊断工具,可及时准确诊断设备故障,主要包括CT剂量测试仪、CatPhan600模体、水模和QA模、5269092电压测试模体、5735916高压检测工具和5717725无负载高压检测工具、5720762排气加油工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6提供CT原厂的InSiteTM数字化远程故障筛排系统,提前预知CT整机及球管的问题,避免无计划外停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2.2每年不少于四次的设备现场保养服务并提供报告,年度报告需包括如下服务:【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2.2.1安全运行相关项目检测、校准和修复,保证设备和病患安全。
2.2.1.1电气环境监测。
2.2.1.2测试扫描架指示灯和紧急制动按钮。
2.2.1.3测试系统急停功能。
2.2.1.4旋转部分部件和电缆的紧固检查测试。
2.2.1.5运行环境和辐射警示检查。
2.2.1.6备份系统数据。
2.2.2定位精度相关项目检测和校准,保证扫描精度。
2.2.2.1定位灯位置检查。
2.2.2.2机架旋转编码器状态检查。
2.2.2.3机架主轴承和床运动轨道的检查和润滑。
2.2.2.4扫描床移动、升降和防挤压开关检查。
2.2.2.5检查准直器窗口。
2.2.2.6检查球管散热系统和探测器恒温系统是否漏油和漏液。
2.2.3辐射剂量相关项目检测和校准,避免额外辐射。
2.2.3.1准直器走位精度检测和校准。
2.2.3.2探测器温度、温控系统、数据通道检测。
2.2.3.3球管灯丝检查。
2.2.3.4管电流的反馈检测和确认。
2.2.3.5管电压的准确性检测和确认。
2.2.3.6曝光时间的精确度检测和确认。
2.2.3.7焦点验证。
2.2.3.8HHS扫描。
2.2.3.9mA测试点精度。
2.2.3.10kV测试点精度。
2.2.3.11HHS数据归档。
2.2.4图像质量相关项目检测和校准,保证图像质量。
2.2.4.1扫描窗口和准直器窗口的检查和校准。
2.2.4.2设备系统扫描测试,图像伪影检查和校准。
2.2.4.3定位像/自动语音扫描测试和校准。
2.2.4.4图像质量QA各指标的检测,专业模体校正。
2.2.4.5CT值准确性测试。
2.2.4.6CT值均匀性测试。
2.2.4.7图像噪声测试。
2.2.4.8图像对比度测试。
2.3核心部件球管更换检测和校准。
▲2.3.1可更换主机匹配注册球管,注明型号,提供投标型号球管的原版技术白皮书(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
2.3.1.1焦点数量:3个。
2.3.1.2阳极热容量:5MJ。
2.3.1.3小焦点(perIEC60336/2005):≤1.0mm×0.7mm。
2.3.1.4大焦点(perIEC60336/2005):≤1.6mm×1.2mm。
2.3.1.5超大焦点(perIEC60336/2005):≤2.0mm×1.2mm。
2.3.2扫描架旋转平衡检测。
▲2.3.3提供以技术白皮书为准的普通扫描和螺旋扫描在70kv、80kv、100kv、120kv、140kv五种条件下,可持续4秒扫描的大焦点最大输出mA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4球管位置X轴位置调整。
2.3.5球管位置Z轴位置调整。
2.3.6球管灯丝校准。
2.3.7准直器校准。
2.3.8CT值准确性测试。
2.3.9CT值均匀性测试。
2.3.10图像噪声测试。
2.3.11图像对比度测试。
2.3.12系统数据备份。
3.服务质量控制要求
3.1每年提供日常质控培训:≥1次,包括现场理论讲解和上机演示,提供培训大纲和教材证明。
3.1.1讲解国家标准和原厂规范。
3.1.2讲解系统功能和质控体系、参数。
3.1.3现场演示日常质控项目,包括射线剂量和图像质量。
3.2每年提供设备健康体检1次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覆盖国家X线设备强制检查项目。(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在进行核心部件如球管更换后,进行球管更换质量控制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3.4医院所在地质控主管单位进行的设备年度检测活动时,提供支持服务。
3.5具备常规质控工具,QA模体,CatPhan模体,射线剂量仪,射线辐射仪等。
3.6具备宽体探测器检测和校准能力。
4.临床应用支持
▲4.1提供该型号CT设备过往其他场地的培训确认(盖章签字)及相关临床培训报告:≥3份。(证明材料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4.2提供临床扫描、图像处理和相应业务拓展的专业支持服务。
4.3提供远程临床应用服务,实时解决采购人临床问题。
4.4提供远程电话临床应用支持,针对采购人在设备保修期内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扫描参数、操作流程、图像后处理、临床应用等问题通过400或800客服电话解决。
4.5提供保修服务现场应用支持,针对设备保修期内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扫描参数、操作流程、图像后处理、临床应用等问题可联系厂家派遣的临床应用专员到医院现场解决。
5.数字化服务能力要求
▲5.1提供数字化远程守护服务,并对球管、高压等核心备件相关参数、扫描量、磁盘空间、温湿度等提供实时监测及故障诊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支持通过登录相关链接查询相关设备状态信息。
5.3支持设备服务预约以及维修纪录查询。
5.4支持合同状态、工程师派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多种信息查询。
5.5支持二维码资产管理以及扫码报修
5.6支持应用服务适配PC机和手持移动终端设备。
6.专业课程培训能力
6.1提供临床应用现场培训,由原设备制造商培训中心的认证讲师现场提供针对性CT设备图像、流程及功能优化培训服务。
6.2提供临床课程培训,由CT原厂认证内外部讲师提供系统性的专项临床技术及诊断培训。
6.3提供CT机医工通用技能培训,提供≥5天完整课程体系,系统了解CT机成像原理,典型产品的系统架构,操作流程,以及主要组件的结构与功能,包括故障分析与判断,培训讲师为原设备制造商培训中心的认证专业讲师。
6.4提供医疗影像设备质量控制培训,包括法规和标准讲解,质控理论和方法讲解及演示,提供≥2天理论培训及上机培训,培训讲师为原设备制造商培训中心认证专业讲师。
6.6提供医院设备效能提升培训。
三、DSA售后服务技术要求
7.基本服务保障
7.1服务资质要求
7.1.1国内设有维修中心并配备全职DSA厂家认证DSA专职工程师≥5名,提供名单及当年更新的资质证明。【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材料】
7.1.2具备400或800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提供号码。
7.1.3国内有零备件储备,符合设备注册要求,提供仓库信息。
★7.1.4核心部件球管保障供应,提供库存及合法来源采购证明,保证备件为原厂全新。(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1.5核心部件球管到货时间:≤48小时。
7.2基础服务承诺
7.2.1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
7.2.2服务到场时间:≤48小时。
★7.2.3单台设备开机率保证:≥93%(以工作日计)。(须提供承诺函及超时处罚方案,格式自拟)
▲7.2.4服务期内不限次人工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2.5服务期内更换备件服务,不包含三方周边产品。
★7.2.6服务期内支持系统软件持续升级、补丁、提供能及时获取并实施原厂系统安全性软硬件改版通知(FMI)能力的证明,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服务技术要求
8.1基本服务含远程和现场服务。
★8.1.1原厂远程服务: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以及相应故障的远程处理等。【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8.1.2现场服务:现场的故障分析、判断和处理以及设备保养等。
8.1.3具备现场工程师、远程工程师、技术专家、临床专家、研发工程师的服务支持体系。
8.1.4具备专业诊断程序,可及时准确诊断设备故障。
★8.1.5提供DSA原厂的InSiteTM数字化远程故障筛排系统,提前预知DSA整机及球管的问题,避免无计划外停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8.2每年不少于四次的设备现场保养服务并提供报告,年度报告需包括如下服务:【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
8.2.1安全运行相关项目检测、校准和修复,保证设备和病患安全。
8.2.1.1电气环境监测。
8.2.1.2测试扫描架指示灯和紧急制动按钮。
8.2.1.3测试系统急停功能。
8.2.1.4旋转部分部件和电缆的紧固检查测试。
8.2.1.5运行环境和辐射警示检查。
8.2.1.6备份系统数据。
8.3核心部件球管更换检测和校准。
★8.3.1更换主机匹配注册球管,注明型号,提供投标型号球管的原版技术白皮书(证明材料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
8.3.1.1焦点数量:3个;焦点尺寸:0.3、0.6、1.0。
8.3.1.2最大阳极热容量:≥2740kJ(3.7MHU)。
8.3.1.3阳极标称输入功率:112.9KW(大焦点);55.8KW(中焦点);20.0KW(小焦点)。
▲8.3.4球管最大过压限制:≥138KV。(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3.5相对于参考轴的靶角度11度1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3.6阳极旋转(阳极驱动频率)130Hz+0Hz/-10Hz(7800rpm+0rpm/-600rpm)。(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3.7标称X射线管电压:≥125KV。(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服务质量控制要求
9.1每年提供日常质控培训:≥1次,包括现场理论讲解和上机演示,提供培训大纲和教材证明。
9.1.1讲解国家标准和原厂规范。
9.1.2讲解系统功能和质控体系、参数。
9.1.3现场演示日常质控项目,包括射线剂量和图像质量。
9.2每年提供设备健康体检1次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覆盖国家X线设备强制检查项目。(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3在进行核心部件如球管更换后,进行球管更换质量控制检测并提供报告。
9.4医院所在地质控主管单位进行的设备年度检测活动时,提供支持服务。
10.临床应用支持
▲10.1提供该型号DSA设备过往其他场地的培训确认及相关临床培训报告:≥3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2提供临床扫描、图像处理和相应业务拓展的专业支持服务。
10.3提供远程临床应用服务,实时解决临床问题。
10.4提供远程电话临床应用支持,针对采购人在设备保修期内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扫描参数、操作流程、图像后处理、临床应用等问题通过400或800客服电话解决。
10.5提供保修服务现场应用支持,针对采购人在设备保修期内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扫描参数、操作流程、图像后处理、临床应用等问题采购人可联系厂家派遣的临床应用专员到医院现场解决。
11.数字化服务能力要求
★11.1提供数字化远程守护服务,并对球管、高压等核心备件相关参数、扫描量、磁盘空间、温湿度等提供实时监测及故障诊断。【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
11.2支持采购人通过登录提供的链接查询相关设备状态信息。
11.3支持设备服务预约以及维修纪录查询。
11.4支持合同状态、工程师派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多种信息查询。
11.5支持二维码资产管理以及扫码报修。
11.6支持应用服务适配PC机和手持移动终端设备。
12.专业课程培训能力
12.1提供医疗影像设备质量控制培训,包括法规和标准讲解,质控理论和方法讲解及演示,提供:≥2天理论培训及上机培训,培训讲师为原设备制造商培训中心认证专业讲师。
四、其他服务要求
★13.本项目为大型精密医疗设备维保服务,设备结构精密,维保实施过程需原厂技术资料、专用检测程序、专用备件及原厂技术支持保障,保障设备运行安全、诊疗精度。中标供应商应具备获得原厂技术支持的能力,合同签订时供应商应提交通用(GE)Revolution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InnovaIGS5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设备原厂针对本项目的维保授权文件(原厂技术支持承诺函)作为履约附件。若中标供应商未能取得原厂授权、无法获得原厂技术支持,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付款方式: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
15.服务验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进行验收,实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总结和服务报告作为验收凭证。若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采购人可按照合同要求延期付款。
16.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本次维保服务需求和目的理解、维保服务方案、培训方案、服务承诺、业绩证明等内容。
第四章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标准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地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
| 财务报告 | 供应商可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至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④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 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地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
| 基本资质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
| 基本资质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地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
| 基本资质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据实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基本资质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并存档。 | 据实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承诺函》。 |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采购政策 |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以下资料: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
| 特定资格 |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 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地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
| 维保设备所需的零、配件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若维保设备所需的零、配件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则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审。
二、符合性评审标准
评审委员会对符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将不进入综合评分。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 商务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商务”的实质性要求 |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属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情形的;(6)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7)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的;(8)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拟分包的。 |
| 报价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报价”的实质性要求 |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各分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相应分标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相应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3)供应商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5)报价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
| 技术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技术”的实质性要求 | (1)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2)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三、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10分)
| 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打分方法 |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分为满分。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总报价计算公式= ×10embeddings/oleObject1.bin | 0~10分 | 客观分 |
(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满分90分)
| 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打分方法 |
| 技术 | 对维护内容的响应评价: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得基准分34分,正偏离不加分;2.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中加注“★”符号的为实质性指标,有一项“★”符号指标负偏离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号的指标工17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最低得0分。 注:①响应情况须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中表述清楚,有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请按实提供,如表述不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则按负偏离处理。供应商如虚假响应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②负偏离包括但不限于:缺漏项、技术参数不明、配置不详等。③技术要求中标注▲的重要参数条款或标明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条款,应当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同负偏离。 | 0~34分 | 主观分 |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对本次维保服务需求和目的理解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采购人本次所购买服务的理解、②对所提供保修设备应用状况的掌握、③对设备操作使用特点的描述、④设备故障原因分析、⑤针对日常维护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以上5项内容每项3分,无漏项、无缺陷得15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以上评审标准中所称“缺陷”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针对性不够:方案未能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与项目的具体需求不匹配;2、内容前后矛盾:方案内容存在逻辑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3、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引用的规范或标准已经过期、不适用或存在错误;4、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方案缺少必要的内容或步骤,无法支持项目的完整实施;5、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方案直接复制或修改其他项目的内容,而没有根据当前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0~15分 | 主观分 | |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设备运行保养、备品备件、巡视维护及保障维修方案;②维修响应时间及人员安排;③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及实施方案;④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⑤避免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风险控制等。以上5项内容每项3分,无漏项、无缺陷得15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以上评审标准中所称“缺陷”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针对性不够:方案未能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与项目的具体需求不匹配;2、内容前后矛盾:方案内容存在逻辑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3、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引用的规范或标准已经过期、不适用或存在错误;4、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方案缺少必要的内容或步骤,无法支持项目的完整实施;5、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方案直接复制或修改其他项目的内容,而没有根据当前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0~15分 | 主观分 | |
| 商务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专职培训人员配置与岗位职责;②全品类设备原理、技术参数与性能专项培训;③设备标准操作、日常维保与故障排查实操培训;④培训实施方式、周期计划与培训频次安排;⑤培训考核、资料归档与持续优化保障等。以上5项内容每项3分,无漏项、无缺陷得15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以上评审标准中所称“缺陷”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针对性不够:方案未能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与项目的具体需求不匹配;2、内容前后矛盾:方案内容存在逻辑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3、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引用的规范或标准已经过期、不适用或存在错误;4、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方案缺少必要的内容或步骤,无法支持项目的完整实施;5、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方案直接复制或修改其他项目的内容,而没有根据当前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0~15分 | 主观分 |
| 拟投入专职工程师配置:供应商拟配备的专业维修工程师有具备原厂认证同类机型相关维修培训证书:1.CT设备满足基本采购需求(5名专职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满分2分;2.DSA设备满足基本采购需求(5名专职工程师)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1分。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有相关维修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与其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并提供工程师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6分 | 客观分 | |
| 服务承诺:供应商承诺在设备发生故障时1小时内响应,提供电话、网络等技术支持,若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的,维修人员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0~2分 | 客观分 | |
| 类似业绩评审:(有效业绩的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业绩如果为同一个项目统招分签的,仅作为一项业绩计分。注: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维保服务设备同类设备的维保服务项目,其中同类设备指与本次维保服务设备同档次、主要性能相当的设备。 | 0~3分 | 客观分 |
四、评标程序
评标原则:“客观、公正、审慎”。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未对所投标项整体进行报价,或存在实质性内容漏项报价;
(2)所投标项的单项内容未提供唯一确定报价;
(3)未对所投标项的全部采购内容出具完整且唯一的总价报价;
(4)采用附加条件、可选择性的非固定报价方式(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方案或另有特殊约定的情形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
(6)投标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2在商务及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属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情形的;
(7)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的;
(9)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拟分包的;
(10)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1)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澄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未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依法依规进行判定。
4.投标文件修正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情形,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5.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5.2关于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第二条规定,采购人确实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第1项(低于平均值50%)、第2项(低于次低报价50%)和第3项(低于最高限价45%)中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65%。
5.2.1异常低价审核程序启用情形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以下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5.2.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情形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情形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情形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情形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2.3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5.2.4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5.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5.4各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5.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采购人与中标人可协商确定合同文本格式、非实质性商务条款;但正式签订的合同及后续补充协议,标的、数量、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履约期限、验收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得作出背离性修改,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合同书采购人(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代理机构(见证方):合同签订地点:云南省楚雄市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结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下述设备维修与保养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维修服务所保设备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附表所列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具体设备、型号、编号、合同期限、服务参数及价款见合同附表一、附表二.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表一:维保设备清单设备名称(药监局注册名)GE主机系统编号装机日期合同开始日期合同终止日期保养次数(每年)响应时间到场时间总价(万元/年)附表二:球管(TUI)清单设备型号(药监局注册名)GE主机系统编号球管料号生产企业注册证号合同开始日期合同终止日期响应时间到场时间第二条合同期限服务期限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有效期2026年月日起至202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如经甲方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考核标准详见《服务考评表》。本合同为第年度服务合同。第三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应保证设备进保时为原厂配置并处于良好状态。若甲方隐瞒设备故障或改用非原厂认证配置,可能扩大维修风险、提高维修成本,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并有权拒绝承担非原厂认证配置部分的维修担保责任;如届时双方不能就前述费用补偿及责任承担达成一致,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若续签保修合同时已超过上一次保修结束日期3个月以上,该设备需完成乙方的质量检测后方可进保。3.甲方应按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及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电气环境(电源质量、接地、温湿度、电磁干扰、腐蚀性气体等)符合设备安装手册要求,保证设备所需电源、水源、有活性的辐射源(适用于PET/CT等核医学设备)的正常供应及开启和关闭。4.在乙方贴加识别追踪标签的设备保修期间,甲方应对保修状态下的设备、零备件及识别追踪标签妥善监管。如有未经乙方授权的零备件更换或识别追踪标签被破坏,乙方不承担相关备件的维修责任。5.本次合同服务相关的化学品(如酒精、高压油等)及产生的相关废物,甲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6.若本合同包含保养服务,为确保维护保养效果,甲方应提供相应的保养时间,即每次保养不少于4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8:00-18:00),其所用保养时间不计入停机时间。7.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费用。8.甲方应在新备件更换后日内将旧备件退还给乙方,乙方安排授权人员上门提取旧备件。如无特殊理由且因甲方原因不能退还备件,甲方另行支付乙方的补偿金以该备件实际残值为基准、最高不超过该备件购买价的30%;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主观过错的意外灭失等原因导致旧备件无法返还的,甲方免于补偿。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乙方承诺按原厂标准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定期维护保养乙方每年向甲方提供定期维护,并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保养时间。如确因甲方临床抢救、急诊手术等客观合理原因无法按原定时间保养,甲方应在原定保养时间之前7个日历天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另行约定保养时间。乙方应根据甲方临床工作安排尽量配合调整保养时间,甲方因正常临床工作需要调整保养时间所产生的合理直接成本,由乙方自行消化,甲方不承担。原厂标准定期维护服务包括设备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检查、非紧急性质的预防性维护,以及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产品规格正常运行的其他维护。定期维护服务按约定间隔进行。(二)现场措施及在线支持、现场检修、零备件更换乙方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在线支持、现场检修及零备件更换服务。在线支持:在甲方拨打维修热线后提供电话支援,乙方资深工程师在线技术支持、答疑、即时诊断设备故障并制定维修方案。维修热线:400/800-。现场检修: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按附表约定时间派遣经原厂认证合格的专业工程师或原厂培训的特约维修队伍到达现场,提供快速优质的现场服务。常用零备件更换: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合同服务范围内设备进行约定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更换零部件费、乙方人工费和出差费等)由乙方承担。(三)深度保养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为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IGS、设备提供每年次的深度保养(具体保养时间及内容以原厂标准为准),该次保养包含在年度保养次数之内。保养所发生的费用(更换深度保养耗材、乙方人工费和出差费等)由乙方承担。(四)国内保税库零备件优先使用权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更换零备件,应具有优先使用乙方国内保税库备件的权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需求申请后优先处理其诉求。(五)开机保证率乙方承诺开机保证率为%,即每年停机时间不超过365天×(100%-%)=天。“停机”是指因乙方责任范围内原因导致设备整机无法正常开展临床诊疗使用。停机时间自甲方按约定报修电话有效报修时起算,至乙方完成维修、设备恢复正常使用止。达不到开机保证率的,对于超出开机保证率的停机时间,除每超出一天保修时间顺延一天外,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停机并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之内且经乙方举证证明并非乙方责任的系统部件损坏导致停机,不计入本条停机统计。乙方工程师应配合保养计划,针对产品外部环境、主要参数与性能做质量评估,为设备潜在问题提供预测性提示,以减少非正常停机风险,提高设备使用率。(六)服务报告每次保养、维修完成后,乙方工程师应以书面(邮件或服务工单)形式向甲方提供服务报告,并由甲方设备管理部门或科室经办人签字确认。(七)InSite远程数字化服务若设备具有远程接入能力,乙方免费提供InSite远程数字化服务。远程接入属于本合同项下的增值服务,是否启用远程接入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现场维修、响应时间、开机保证率等主要义务的履行。1.远程监测及维护:甲方可选择(1)提供接入设备的宽带设施,或(2)通过乙方的网络连接设施,将设备与GE医疗InSite智能数字化服务平台连接,以便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24小时远程检测及每年两次远程预防性保养。2.远程设备应用指导服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维修服务电话后,与甲方协商安排时间为甲方提供远程设备应用指导服务。服务期间如因甲方原因无法提供应用指导服务,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应为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远程接入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甲方选择禁用InSite或网络设施不支持远程接入,仅免除乙方相应远程服务义务,不免除乙方现场维修、响应时间和开机保证率等本合同主要义务。4.甲方同意在设备具有远程接入能力时连接GE医疗InSite智能数字化服务平台,允许乙方远程访问设备并收集设备运行数据(如温湿度等),以便快速响应。乙方收集、存储、使用前述数据仅限于本合同维保服务之目的,并应遵守本合同保密条款及适用法律法规,不得将数据用于其他用途或向无关第三方披露。甲乙双方可随时书面沟通取消远程连接,一经取消,乙方有权回收由乙方提供的网络连接设备,甲方应予配合。如甲方并非设备最终用户的,甲方应将本条规定内容告知最终用户,并取得最终用户关于设备远程连接的同意。(八)关键手术原厂现场工程师现场待命乙方为本合同保修范围内的血管机提供关键手术原厂现场工程师现场待命服务,每年不超过次,每次不超过小时,甲方需提前一个月向乙方预约。(九)球管和探测器外壳破碎保用乙方为本合同保修范围内的血管机提供球管和探测器外壳破碎保用服务。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原有外壳或乙方提供的外壳发生损坏,甲方需将损坏的外壳交付或返还给乙方,乙方重新向甲方提供可供使用的外壳替代损坏的外壳。甲方应在新配件更换后三日内将旧配件退还给乙方;如无特殊理由且因甲方原因不能退还备件,甲方另行支付乙方的补偿金以该备件实际残值为基准,最高不超过该备件购买价的30%。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主观过错的意外灭失等原因导致旧备件无法返还的,甲方免予补偿。(十)投标文件实质性承诺乙方在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中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承诺或证明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投标文件中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承诺或证明材料:)第五条球管服务(TUI)合同部分(一)球管保用内容1.在乙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前,乙方检查甲方原有球管的使用状况,并给出书面判断:(1)乙方判断甲方原有球管尚可使用,则在合同期间甲方可继续使用甲方原有球管。如在合同期内甲方原有球管或乙方提供的球管发生损坏,甲方需将损坏的球管交付或返还给乙方,乙方重新向甲方提供可供使用的全新球管替代损坏的球管;在合同期间内球管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球管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球管的产权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拥有正在使用的球管的使用权及产权。(2)甲方应当在球管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将旧管套退还给乙方,旧管套退还产生的运输等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旧管套无法退还,甲方须另行支付该旧管套实际残值、最高不超过本合同价30%作为旧管套购买价;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主观过错的意外灭失等原因导致旧管套无法退还的,甲方免于承担上述购买价。2.球管保用合同有效期:年。(二)发货日期及条件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球管出现无法使用的故障,经乙方工程师确认,且甲方已付清本合同当期费用及球管服务合同结算费用后,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球管。(三)质量担保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球管符合GE公司全球生产工艺要求及产品在生产地装运时的产品说明书和/或使用说明书中的质量标准,无任何材料和使用上的缺陷,属全新、原装、合格产品。(四)球管服务(TUI)合同价款说明球管服务(TUI)合同价款:。(五)制造厂商、包装、运输及安装1.制造厂商:GE原厂制造商或经GE认证符合条件的供应商。2.包装: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执行财政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相关规定。3.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为甲方办理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4.到货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5.安装和调试:甲方应根据乙方规定的适当仓储和环境条件负责最初的安置和仓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的保管责任和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拆包时乙方应派代表到场。甲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到货后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货物的数量和外观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符合约定。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6.远程连接:。第六条高级临床应用现场培训(一)乙方责任1.乙方对甲方选送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乙方为甲方、设备,提供每台设备1年次的相关设备临床应用现场培训。3.每次培训时间为天。(二)甲方责任甲方应配合乙方按乙方培训流程开展培训。第七条信息保密与数据保护1.甲乙双方对涉及本合同价格、服务或产品的详细配置信息以及涉及乙方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信息的任何部分向任何第三方或社会公众披露。如最终用户或政府部门要求甲方或乙方提供保密信息,该方应将此要求及时通知另一方。2.双方应共同遵守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乙方通过InSite平台等途径采集、接触到的甲方设备运行数据、临床相关数据及甲方客户信息,仅限用于本合同项下服务之目的,乙方应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向第三方提供。3.双方应当约束己方员工、顾问、受托机构、合作第三方遵守本保密约定;一方对己方人员、受托方违约泄露行为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4.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失效,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终止后年第八条合同总价款、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2.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方式向甲方提交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元)。项目完成验收后30个日历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予以退还保函原件);甲方逾期退还的,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在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3.付款方式:(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年月日内将第一年%(人民币:元)当期款项以电汇、转账或支票方式付至乙方账号;(2)第二期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付剩余%(人民币:元)。(3)付款以乙方提交合法有效发票及相应服务凭证为条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有义务开始准备人员配备及关键部件,以保证合同约定服务开始时间后及时提供服务。(4)甲乙双方银行信息甲方开户银行信息:单位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纳税人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300431845072X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电话:银行账号:5300170615405027755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乙方开户银行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第九条热线服务时间、响应时间和服务时间1.400/800电话热线:。2.400/800电话服务时间:周至周:至:。3.响应时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拨打400/800电话后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响应。4.服务时间:周至周:至:,国家法定假日除外。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除非双方的授权代表以书面方式确认。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进行转包、分包。第十一条豁免及限制1.本合同不包括下列服务项目(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下列服务,应按乙方“付费维修服务”付费):(1)该设备拆机、翻新、重装、迁移、搬动及相应的费用及保险费用。(2)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非乙方指派或甲方请第三方修理调整设备、换装零件、改装设备及备件,或其他乙方不能控制的任何原因所造成设备损坏而需乙方维护者。(3)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维修服务前,甲方故意隐瞒其设备曾自行或请第三方修理调整、换装零件、改装设备及备件,导致乙方在维修时发生备件损坏。(4)甲方或其代表未遵照保养及操作手册上的程序操作所引起设备故障。(5)甲方不允许乙方远程InSite接入,无法使用乙方的远程维修工具的,仅相应免除乙方远程相关义务,不免除乙方现场维修、响应时间和开机保证率的约定。2.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条款外,乙方不作出关于信息或相关资料的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和声明,包括任何默示的适销性、符合特定目的的保证和声明。由于数据源的多样性、内在不可预知的电子数据误差及排版错误,可能产生数据不准确,但不影响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维修与开机保证率义务。3.其他:。第十二条知识产权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和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设备厂家的名称、商标、专利、设备包装等均归乙方及设备生产商所有。甲方或最终用户不得使用或模仿乙方商标、商号或产品包装,不得复制、出售或出版乙方提供的软件及任何书面文件。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该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或说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影响一方的义务。(2)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使受影响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金钱给付义务除外)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严重传染病、罢工、战争、暴乱、恐怖袭击、法律变化、政府命令或行为。产品原材料供应链中断、市场供需变化、劳动力短缺、经营成本上涨等乙方经营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得据此免除乙方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本合同义务,经甲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响应时间、到场时间响应的,每次按当期年度服务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按约定完成年度保养次数或深度保养的,按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维保服务,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拒不整改、不及时整改或者整改后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保或者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保,由此产生的维保费用及其他损害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乙方剩余维保费用,并有权根据本合同关于维保的违约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开机保证率未达标的,除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六)款顺延服务期外,每超出开机保证率一天,乙方按当期年度服务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连续次未按约响应或累计停机时间超过开机保证率允许范围的%,或存在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对应未履行期间的服务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6)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提供维保服务的员工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工作,乙方人员提供维保过程中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3.甲方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如甲方由于非乙方原因不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至合同解除日期前应付的款项外,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书面催告;经催告后仍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所有到期应付之款项及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甲方逾期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4.在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乙方认可甲方擅自维修、移机、保养及更换第三方零备件及耗材,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甲方仍有义务支付相应款项。5.责任限制:(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因本合同承担的责任总额不超过本合同当期服务合同价款。因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本条责任限额不适用,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对于间接损失(如利润或收益损失),除一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另一方不予承担。6.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行使合同权利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7.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抵乙方依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维权支出的费用,扣抵后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补足。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1.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变更效力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执份,乙方执份。2.甲乙双方同意:任何单方对合同条款的手写改动均无效;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的修改或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第十六条履约验收与附件效力1.每次保养、维修完成后,乙方提交服务报告,由甲方设备管理科室或科室经办人验收签字确认;每服务年度结束后,乙方提交完整年度维保档案,甲方组织年度履约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付款及评价依据。2.《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投标承诺)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署页】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邮编:675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附件1:《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厂家数量保修类型备注附件2:《设备定期保养报告》附件3: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4:服务考评表服务考评表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备注服务态度服务商在提供维护服务期间,态度良好,不相互推诿,得15分;态度较差酌情扣分,有故意不接值班电话,或医院有效投诉电话,发生一次扣2分;有辱骂、诋毁医院工作人员的恶劣情况不得分。有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旷工每人次扣2分15服务质量服务商针对医院发生的问题或故障,按照合同运维服务内容的约定进行处理。未达到合同中的服务标准,出现一次扣2分,此单项分数扣完为止。服务期间,1名长期驻场工程师,除本人辞职外,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乙方调换人员必须提前15天向甲方报备,完成工作交接,并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每人次扣除10分,乙方工作人员在运维中出现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问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否则,每人次扣除10分。乙方运维人员在运维期间,从事与楚雄州人民医院以外其他工作,每发现一人次扣除10分;20服务响应服务商在提供维护服务期间,严格按照或超越合同要求进行故障响应,得20分;服务商针对医院故障响应滞后,但未由此造成医院损失,得15分;服务商故障响应滞后,且由此造成患者投诉等不良社会影响,但其后完成故障修复,得10分。20突发事件处理服务商对所维保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恢复系统可用性的效率达到合同中的约定值,得20分;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能恢复系统可用性,但一直积极进行故障恢复,且未由此造成其他损失的,得10分;未合同约定时间内恢复,且也无法在故障诊断后承诺恢复时间的,不得分。20运维报告按照合同约定发送运维报告,得15分;未按合同要求巡检,缺失一次扣3分,此单项扣完为止。由于乙方未按时检查或者疏忽造成的如:数据库空间溢出、数据库健康状态报警等未及时处理等,造成后果的,每次扣除5分。15重大节假日保障重大节假日期间,提供了常规电话、远程等维护服务的,得10分;未进行重大节假日人员安排,且无人员保障应答,每违约一次考核成绩扣5分,扣完为止。10考评得分客户意见:说明:合同每年第四季度余款为尾款,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按服务考评表各项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并按考核评分结果支付费用;(1)考核评分结果在90分及以上,全额支付尾款;(2)维保考核评分结果在80—89分,扣除尾款额度的10%;(3)维保考核评分结果在70—79分,扣除尾款额度的20%;(4)维保考核评分结果在70分以下,扣除尾款额度的30%。(5)考评评分在60分以下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合同费用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中标人应返还采购人已支付但未履行期间的费用、按中标金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附件5:日常维护服务登记表日常维护服务登记表报修时间 故障类型 科室 故障描述:解决方案及描述:处理情况: 1、解决 2、未解决未解决原因:实际处理时间:从 到填表人 填表时间 处理级别:1、特级 2、急 3、一般附件6:廉洁合同廉洁合同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二、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三、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提供不当利益。四、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按规定办事,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五、乙方指定作为代表洽谈工作业务。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六、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七、本合同与双方共同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本廉洁合同与主合同份数相同,乙方执壹份,甲方执剩余份数,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建议设置审查索引,以便资格审查小组顺利开展审查工作。上传投标文件建议:建议供应商在上传投标文件时,将“报价一览表”上传至“投标文件”部分,并将整份标响应文件(含封面及目录)上传至“商务及技术文件”部分。封面格式: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区GE高端CT、GE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供应商自行编制详细页码及目录)资格审查部分一、投标声明致:(采购人):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格式)(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盖电子公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标准相关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可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至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审查要求(未赋码、赋码不规范、无法查验或查验异常的审计报告,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2.审计报告须附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3.建议供应商提供通过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功能模块进行快捷查验或报告编码查验的结果截图,截图须清晰显示:报告编码、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被审计单位名称、查验状态(正常)等关键信息;4.审计报告上传时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签章,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页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电子公章);(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扫描件电子公章)。(企业投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投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④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扫描件电子公章)。(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我方在近三年承接的项目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未因违规或违约介入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违规或违约解除合同。我方在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5.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若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方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投标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及中标资格,且我方将无条件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解释: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我公司(公司名称)愿意参加,提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格条款,我公司作出以下声明;1.我公司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我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3.我单位□属于/□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5.与我单位□存在/□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中填“无”。)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中填“无”。)5.我公司完全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我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格式)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2)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填写此函。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1、2、3、…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标项:、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标准相关要求。五、其他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背面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背面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致:楚雄旺汇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网银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说明:1.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同一供应商对多标项进行投标的请注明所投标项的标项号。附: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保函、保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保函、保险的须提供银行付款凭证)等缴纳凭证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报价部分一、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投标有效期其他承诺或声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设备型号数量(台)维保服务金额(元/年)1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GE(通用)REV160 CN 2.2B NG2000 STD BHW12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GE(通用)IGS 51总报价(元):说明: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本表样仅供参考)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技术、商务部分一、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要求内容投标文件应答偏离(填报“无偏离或负偏离”)证明材料( 页)实质性要求“★”内容★一、服务内容:通用(GE)Revolution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Innova IGS 5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维保服务。★1.1.4 核心部件球管保障供应,提供库存及合法来源采购证明,保证备件为原厂全新可追溯。(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2.3 单台设备开机率保证:≥93%(以工作日计)。(须提供承诺函及超时处罚方案,格式自拟)★1.2.6 服务期内支持系统软件持续升级、补丁、提供能及时获取并实施原厂系统安全性软硬件改版通知(FMI)能力的证明,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1.6 提供CT原厂的 InSiteTM 数字化远程故障筛排系统,提前预知CT整机及球管的问题,避免无计划外停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7.1.4 核心部件球管保障供应,提供库存及合法来源采购证明,保证备件为原厂全新。(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2.3 单台设备开机率保证:≥93%(以工作日计)。(须提供承诺函及超时处罚方案,格式自拟)★7.2.6 服务期内支持系统软件持续升级、补丁、提供能及时获取并实施原厂系统安全性软硬件改版通知(FMI)能力的证明,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含独立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保证所有系统软件为最新版本。(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1.1 原厂远程服务: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以及相应故障的远程处理等。【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8.1.5 提供DSA原厂的 InSiteTM 数字化远程故障筛排系统,提前预知DSA整机及球管的问题,避免无计划外停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8.3.1更换主机匹配注册球管,注明型号,提供投标型号球管的原版技术白皮书(证明材料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8.3.1.1焦点数量:3个;焦点尺寸:0.3、0.6、1.0。8.3.1.2最大阳极热容量:≥2740kJ(3.7MHU)。8.3.1.3阳极标称输入功率:112.9KW(大焦点);55.8KW(中焦点);20.0KW(小焦点)。★11.1 提供数字化远程守护服务,并对球管、高压等核心备件相关参数、扫描量、磁盘空间、温湿度等提供实时监测及故障诊断。【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13.本项目为大型精密医疗设备维保服务,设备结构精密,维保实施过程需原厂技术资料、专用检测程序、专用备件及原厂技术支持保障,保障设备运行安全、诊疗精度。中标供应商应具备获得原厂技术支持的能力,中标后须在合同签订时提交通用(GE)Revolution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Innova IGS 5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设备原厂针对本项目的维保授权文件(原厂技术支持承诺函)作为履约附件。若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期取得原厂授权、无法获得原厂技术支持,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核心服务要求“▲”内容▲1.1.3 国内有零备件储备库,符合设备注册要求,提供仓库信息。(可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1.2.4 服务期内不限次人工服务,24小时响应。(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1.1 原厂远程服务: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测和分析,以及相应故障的远程处理等。【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2.2 每年不少于四次的设备现场保养服务并提供报告,年度报告需包括如下服务:【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2.3.1 可更换主机匹配注册球管,注明型号,提供投标型号球管的原版技术白皮书(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2.3.1.1 焦点数量:3个。2.3.1.2 阳极热容量:5MJ。2.3.1.3 小焦点(per IEC 60336/2005 ):≤1.0mm×0.7mm。2.3.1.4 大焦点(per IEC 60336/2005 ):≤1.6mm×1.2mm。2.3.1.5 超大焦点(per IEC 60336/2005):≤2.0mm×1.2mm。▲2.3.3 提供以技术白皮书为准的普通扫描和螺旋扫描在70kv、80kv、100kv、120kv、140kv五种条件下,可持续4秒扫描的大焦点最大输出mA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在进行核心部件如球管更换后,进行球管更换质量控制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4.1 提供该型号CT设备过往其他场地的培训确认(盖章签字)及相关临床培训报告:≥3份。(证明材料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5.1 提供数字化远程守护服务,并对球管、高压等核心备件相关参数、扫描量、磁盘空间、温湿度等提供实时监测及故障诊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2.4 服务期内不限次人工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2每年不少于四次的设备现场保养服务并提供报告,年度报告需包括如下服务:【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方案,格式自拟】8.2.1 安全运行相关项目检测、校准和修复,保证设备和病患安全。8.2.1.1 电气环境监测。8.2.1.2 测试扫描架指示灯和紧急制动按钮。8.2.1.3 测试系统急停功能。8.2.1.4 旋转部分部件和电缆的紧固检查测试。8.2.1.5 运行环境和辐射警示检查。8.2.1.6 备份系统数据。▲8.3.4球管最大过压限制:≥138KV。(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3.5 相对于参考轴的靶角度11度1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3.6 阳极旋转(阳极驱动频率)130Hz +0Hz/-10Hz(7800rpm+0rpm/-600rpm)。(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3.7 标称X射线管电压:≥125KV。(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3在进行核心部件如球管更换后,进行球管更换质量控制检测并提供报告。▲10.1 提供该型号DSA设备过往其他场地的培训确认及相关临床培训报告:≥3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般服务要求内容123…实质性要求“★”负偏离合计: 项;核心服务要求“▲”负偏离合计: 项;一般服务要求负偏离合计: 项。1.供应商必须对“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打“★”内容)逐条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对“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中的核心服务要求(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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