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ZTZC2026-G3-01330-YNQQ-0014: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结果】ZTZC2026-G3-01330-YNQQ-0014: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昭通市 | 采购单位 | 盐津县水库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群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ZTZC2026-G3-01330-YNQQ-0014
二、项目名称: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马敏洪,张宝彩,马顺英,王保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 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6〕11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10%计取,由中标人承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9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津县水库管理局
地 址: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黄桷社区政通路10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群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机场路金鹰大道际桓国际商贸城24栋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定稿二次 .doc
1.1M
中小企业声明函
512.5K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ZCZBJ文件查看工具”)
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Q
群泉咨询
QUNQUANCONSULTING
项目名称: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YNQQ-2026-ZC40
采购人:盐津县水库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群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第三章资格审查25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6
第五章采购需求35
第六章合同样式及主要条款74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2
1.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
1.2.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YNQQ-2026-ZC40
2.项目名称: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3.项目预算金额:86.9万元(第一年),
项目最高限价(如有):86.9万元。
4.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期满后,由盐津县水库管理局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1.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②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②提供2023-2025年度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2026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____。
1.4.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售价:0元。
1.5.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响应文件)。
1.6.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7.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网上远程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汇信CA:0571-88350735
云南CA:4006727666
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
福建CA:0591-87760022
3.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
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5.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发无效,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津县水库管理局
地址: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黄桷社区政通路101号
联系方式:15125343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群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机场路金鹰大道际桓国际商贸城24栋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前附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投标人须知
1.10.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1采购人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4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1资金来源: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1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样品
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5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21.1.1中小企业定义:
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23.3.31.1.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52.23.3.32.2.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2.23.3.33.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23.3.34.4.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23.3.35.5.5.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23.3.36.6.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54.4正版软件
54.4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54.4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5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5.51.1.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
56.6采购需求标准
56.61.1.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6.62.2.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投标费用
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1.11.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1章招标公告
第2章投标人须知
第3章资格审查
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5章采购需求
第6章合同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
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投标报价
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12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124.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6.6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6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26.63.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64.4.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71.1.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72.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有效期
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14.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详见须知前附表。
1.1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提交
151.1本项目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5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4.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8开标
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2本项目开标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
183.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4.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5.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19资格审查
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评标委员会
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3〕23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15.六确定中标
22确定中标人
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废标
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签订合同
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询问与质疑
261.1询问
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2质疑
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23.3.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24.4.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代理费
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28其他补充内容:详见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
2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4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2.4.2-2.4.6项规定修正。
24.42.2.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3.3.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44.4.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45.5.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46.6.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5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5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4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5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5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5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5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
25.5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3.3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4.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5报告违法行为
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标标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1.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期满后,由盐津县水库管理局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昭通市盐津县本次纳入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的小型水库共计22座,其中小(1)型水库3座,小(2)型水库19座。水库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盐津县物业化管理的水库基础信息统计表
2
一、物业化管理服务范围
昭通市盐津县共计22座小型水库。具体管理范围包括小型水库的工程区管理范围和运行区管理范围。
(一)小型水库工程区管理范围为水库大坝枢纽的管理范围包括挡水、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占地范围。
(二)小型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包括管理所、资料档案室、仓库、防汛调度室等建筑物的占地范围。
二、物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购买服务指将水库管护业务推向市场,通过向社会市场主体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的管护机构承担水库的安全运行工作。根据小型水库实际和管护工作需要,选择购买服务内容为“十项管护工作”。其中巡视检查、值班值守、操作运行、维修养护等四项工作由巡查队伍及专业维修养护队伍完成,制度建设、安全监测、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标准化管理等六项工作由物业化项目部管理团队完成。
(一)巡视检查
1.检查分类
巡视检查分为日常巡查、月度检查、防汛检查和特别检查。
2.检查组织
(1)日常巡查。由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组织管护人员对工程进行日常检查,每座小型水库配备管护人员1名(需上报水库管理局通过巡查责任人培训)。
(2)月度检查。由项目部人员每月对水库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水库管理情况,是检查水库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的重要举措,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全面检查水库面貌、存在问题和缺陷以及管理员履职情况。
(3)防汛检查。由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配合水库产权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自行组织管护人员,在汛前、汛中、汛后各开展一次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大坝安全情况、设施运行状况和防汛工作。
(4)特别检查。当水库大坝遭到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时,由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迅速进行检查,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联合检查,必要时应组织专人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
3.检查频次
(1)日常巡查。应按时开展,巡查频次应符合下表要求。
小型水库大坝日常巡查频次
(2)月度检查。每月至少1次。
(3)防汛检查。每年分别在汛前、汛中和汛后开展。
(4)特别检查。在发生特别运用工况后立即开展。特别运用工况主要指:
①库水位暴涨暴落或接近历史最高水位、设计洪水位、设计死水位,或者水库持续高水位运行;
②当遭遇4.0级以上地震事件时,水库大坝处于下表规定的影响区范围以内时,地震后72小时内加密监测;
表震后影响区范围估计对照表
③发生险情;
④其他可能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情况。
4.检查内容
(1)日常巡查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设施、近坝库岸、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及配套电气设备、附属管理设施、蚁害及其他动物危害等。具体巡查内容可参照SL551。
(2)月度检查除日常巡查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维修养护情况,电气设备保养维护情况;
②水库现场管理资料以及巡查人员巡查频次、操作运行、卫生维护等履职情况。
(3)防汛检查除日常巡查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维修养护情况,包括上一次年度检查发现问题的维修、处理等情况;
②土石坝水库白蚁及其他动物危害及防治情况;
③泄洪设施、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闸门与启闭设备的保养维护、试运行等情况;
④备用电源的保养维护、试运行情况,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
⑤防汛值班、水文监测、水库调度、应急管理等人员的落实情况。
(4)特别检查应在对工程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损坏部位及周边范围。
5.检查方法和要求
(1)常规检查方法包括眼看、耳听、手摸、鼻嗅、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放大镜、石蕊试纸等简单工具器材,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已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或配备的无人机等信息化设备可作为辅助手段。特殊检查方法包括勘探、化学示踪、水下摄像等。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及配套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除外观检查外,还应采用通电测试或试运行等方式进行。
(2)检查工作应有明确的检查方案或检查线路,检查人员应掌握各检查项目的安全及技术标准。
(3)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准备检查记录、照明、量测、照相、摄像等工具器材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6.检查记录
(1)检查记录可采用人工纸质记录或信息化电子设备记录。
(2)检查人员应当场逐项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不得遗漏。纸质检查记录应当场签名;采用信息化设备进行检查记录的,应及时保存。
(3)检查发现缺陷或异常等情况时,应有人工纸质记录并有详细的情况说明,必要时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
(4)日常巡查、月度检查、防汛检查记录可参照附后表水库日常巡查记录表、表水库月度检查记录表、表水库防汛检查记录表和表水库闸门启闭记录表,也可根据水库的实际进行优化。
(5)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报告、问题或异常的处理与验收等资料应定期归档。
表XX水库日常巡查记录表
巡查时间:当日库水位:当日天气:记录人:
表XX水库月度检查记录表
表XX水库防汛检查记录表
(二)值班值守
1.值班分类
水库物业化管理值班值守分为项目部值班和水库巡查人员值班。
2.项目部值班
(1)主汛期,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应安排项目部24小时值班值守。
(2)项目部值班主要分为在项目部驻地值班和特殊工况下水库现场值守。
(3)项目部应运用水库运管信息平台开展值班值守工作。
(4)项目部值班应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发布防汛工作指令,处置度汛安全隐患和险情工作,监督落实防汛准备工作,并及时报送汛情日报或汛情周报。
(5)遇有恶劣过程性天气预报、降大暴雨、山洪暴发,库水位暴涨暴落或接近历史最高水位、设计洪水位、设计死水位,或者水库持续高水位运行等发生特别运用工况后,项目部应到水库现场值守,直至险情消除。
①应急值守人员应持续观测险情变化,加强对水库大坝、溢洪道、泄洪闸启闭设备、通信设施、电源等相关设施设备的观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发现工程险情变化必须立即采取必要抢护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②应急值守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险情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示标志,跟踪观测和检查,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水库管理人员值班
(1)水库管理人员应做好水库保卫值班工作,包括库区保护范围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区环境卫生工作,水源地保护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治安工作。
(2)为应对突发事件,小(1)型水库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小(2)型水库遇突降暴雨、连续降雨、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时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汛期时间有调整的,按上级公布的汛期时间执行。
(三)操作运行
1.项目部应执行经批准的水库年度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
2.项目部应按照SL722要求,根据机电设备、放水设施等特性制定运行操作规程,并在操作岗位醒目位置上墙。操作人员信息及工作职责应在工作岗位醒目的位置公示。
3.用于防洪调度的闸门应由专人操作。闸门启闭前,应检查闸门、启闭设备及各水工建筑物有无异常,确认正常后,再执行启闭操作程序,闸门启闭后,应再次检查闸门、启闭设备及各水工建筑物有无异常,确认正常后,做好设备运行记录。水库闸门操作记录表可参照(表XX水库闸门启闭记录表)。
4.运行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操作指令操作闸门、启闭设备,禁止擅自操作或不按指令操作。闸门及启闭设备的操作运行应符合SL722相关规定。
5.闸门等设备操作完成后,应向下达操作指令的相关人员报告操作情况。
6.用于防洪调度的闸门处于开启泄洪状态或自由溢流泄洪时,应落实巡查责任人定时开展巡查,实行现场值守。
7.水库放水期间,在以下情况下应开展放水预警工作:
(1)有闸门控制的水库,开启闸门泄洪时;
(2)无闸门控制的水库,泄洪设施可能溢流时;
(3)放水设施的放水流量或发电尾水可能影响下游安全时。
表XX水库闸门启闭记录表
(四)维修养护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应坚持“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障主体工程的正常运行,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维护,维修养护项目。其中小型水库的坝坡除草割草,溢洪道、排水沟清堵清淤,启闭机、栏杆、门窗等金属表面除锈刷漆,螺杆、齿轮等转动部位涂抹黄油等单项维修养护费用2000元以下的,由物业化管理服务企业负责进行相关维护;如果水库工程维护专业性强,或维护费用高的,如:大坝建筑物突发局部破损、应急处理工程等,如需除险加固、大面积破损修复、更换设备等,则由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企业上报相关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向上级申请资金。除了直接消除建筑物本身的表面缺陷外,还应消除对建筑物有危害的社会行为,达到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结构状况的目的。
1.一般规定
(1)维修养护工作应推行专业化、市场化服务。
(2)维修养护项目一般分为日常维修养护、专项维修养护两类。
(3)日常维护项目包括每年均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的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水工建筑物和附属设施、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全监测设施、管理设施、库区环境等的日常维护,日常维修养护由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负责开展。
(4)专项维修项目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或根据检查结果开展维修、更新改造。专项维修项目应编制工作方案或专项报告并报批。专项维修由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产权单位)负责开展。
(5)工程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要求及频次,应结合运行条件、使用情况及检测成果具体确定。
(6)维修养护的项目、方法及要求还应符合GB/T5972、SL101、SL105、SL210、SL226及SL230相关规定。
2.维修养护要求
(1)日常维修养护项目
①水工建筑
a)对大坝(迎水坡、背水坡、坝顶、防浪墙等)、溢洪道(进水段、泄槽段、消能段及边墙等)及管理房等建筑物周边1米范围内进行常态除草,坝坡草皮的草生长高度控制在20cm以下,每季度应至少割草并清理杂草1次,迎水坡预制块坡面不允许有杂草;
b)溢洪道存在阻碍行洪的障碍物,应立即清理;
c)溢洪道、排水沟(管)的淤泥、杂物,应及时清理;
d)排水孔发生堵塞现象的,应及时处理;
e)集水井、廊道内的杂物,应及时清理;
f)土石坝背水坡不应种植大型灌木、荆棘等植物。
②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
a)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应保洁到位,润滑良好、启闭灵活,使用正常、运行安全;
b)闸门每年维护保养不少于1次,保养时应清除表面水生物、泥沙、污垢等杂物,对闸门表面掉漆部分除锈、刷漆,给运转部位加注润滑油;
c)启闭机每年维护保养不少于1次,螺杆、钢丝绳每年涂润滑油脂不少于2次。
③其他建筑物及设施设备
a)定期检查各种变形观测设施的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明显,随时清除观测障碍物;
b)量水堰板上的附着物和量水堰上下游的淤积或堵塞物要及时清除。
④环境面貌
做好卫生保洁工作,水库环境面貌应保持干净整洁。
(2)专项维修养护项目
①水工建筑物
a)坝面出现的坑洼、雨淋沟、坑凹或混凝土表面存在的剥蚀、冲刷、风化或局部裂缝等可能影响工程耐久性的缺陷,应及时修复;
b)发现有异常渗漏后,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c)坝体、溢洪道及输水涵管(洞)出现裂缝、断裂等病害时应采取修复措施;
d)对伴随有滑坡、塌陷险情出现的裂缝,应先抢护滑坡、塌陷险情,待脱险并趋于稳定后,采取必要的裂缝处理措施。
②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
a)闸门门体、门槽、行走支承一般每3年~5年防腐处理1次;
b)止水设施根据运行情况更换,一般每3年~5年更换1次;
c)钢丝绳应定期维护,一般每5年~10年更换1次,发现断丝应及时更换,如经专业检测仍可正常使用时,可在增加养护频次的基础上,可增加使用年限,并应符合GB/T5972的要求;
d)应及时更换受损的其他构件、设备部件。
③其他建筑物及设施设备
a)边坡与岸坡应保持整体稳定,发生岩土体松动、掉块、坍塌等应及时处理;
b)监测设施应保持结构完整,并定期检定,不满足要求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c)管理设施应保持功能正常,管理房整洁,标牌醒目、清晰完整,交通安全、通畅;
d)界桩、公告牌、安全警示牌等发生变形、老化、缺少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e)预警、监控、供电、照明、通信、交通、应急等设施发生损坏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④环境面貌
a)水库枢纽建筑物周围库面聚集的漂浮物,应定期清理;
b)库区明显存在淤积或侵占问题时,应及时组织开展库容复测,库区淤积影响水库防洪安全时,应及时组织清淤。
3.维修养护记录
做好日常维修养护记录(见下表),台账记录应完整详细,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及时归档。
表维修养护记录表
(五)制度建设
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物业化管理服务企业应结合工程实际,制订具体的物业化管理制度,其中关键制度张贴上墙。水库物业化服务管理制度结合管理事项的具体情况,形成专项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安全生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和要求等;
2.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岗位类型、岗位责任等;
3.人员培训制度:明确岗位人员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等;
4.巡视检查制度:根据水工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具体特点,明确工程检查的类型、频次、方法、要点等;
5.安全监测制度:明确监测项目、频次、要求、资料整编等;
6.维修养护制度:根据维修养护计划和委托合同的要求,明确日常维护内容,以及维修项目实施的程序、检查、验收等要求;
7.操作运行制度:明确操作设备的规则、记录等要求;
8.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编制项目部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监控和报告、应急保障措施,开展应急宣传、培训与演练,应急响应等内容;
9.值班制度:按照汛期24小时值班制等规定,明确汛期和非汛期值班的人员安排、工作要求、交接班手续、值班记录等要求;
10.报告制度:按照管理工作中的报告类型,明确报告的原则、方式、内容和责任等要求。
11.物资管理制度:并根据物业化服务的需要,明确物资的采购、入库、存放等要求。
12.档案管理制度:结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明确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收集、管理、保管和查阅、保密等要求;
13.信息化管理制度: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手段,包括健全功能模块、资料电子化、维护、更新、备份和自动观测设施等内容;
14.考核评价制度:明确评价对象、评价标准、评价方式等。
(六)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主要由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在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期间,建立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平台,实现在线监管。
1.信息化平台建设
(1)信息化平台应用宜涵盖水库运行管理主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巡视检查、安全监测、运行管理、告警管理等功能模块。
(2)项目部应设置专职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化平台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配套手机端巡查APP,实施信息电子化,观测自动化、巡查打卡轨迹化、管理过程透明化等高效的日常管理。
(4)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枢纽建筑物实景三维模型,逐步建立数字(孪生)水库,为日常运行管理和应急抢险提供大数据支撑。
2.自动化监测预警
(1)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协调推进雨水情、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数据接入信息化平台,各项信息能实时在线更新,实现工程信息动态管理。并应定期备份保存,备份周期宜每月不少于1次。
(2)应确保重点部位监测设备实时在线,自动化监测监控数据异常时能够自动识别险情,及时预报预警。
3.网络安全管理
(1)开展水库工程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服务等工作时按照SL/T803的要求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保障水库数据安全。
(2)制定并落实网络平台管理制度,保证网络平台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完善。
定期对信息化平台进行网络安全管理,通过安全设置、病毒防护、网络监控、安全扫描、日常运维、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有机组合,保障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并依据水利信息化的相关规定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和预案。
(七)安全监测
1.一般规定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类别一般分为环境量监测、变形监测和渗流监测。环境量监测项目一般包括库水位观测和降雨量观测。变形监测一般包括位移观测和裂缝观测。渗流监测一般包括渗漏量观测和渗流压力观测。应按照《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的要求,并结合水库的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工程监测项目和设施。
2.监测要求
(1)安全监测人工监测精度应符合SL551、SL601、SL725的规定;人工监测频次应符合下表要求:
表小型水库大坝人工监测频次
(2)自动化监测应每天不少于1次,监测数据备份宜每3个月不少于1次;安全监测设施、监测仪器应每年进行检验校核,自动化监测设施应定期进行人工测读比对校正。
(3)安全监测应由项目部负责,保证监测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要求做到“四随”(随观测、随记录、随计算、随校核)、“四无”(无缺测、无漏测、无不符合精度、无违时)、“四固定”(人员固定、设备固定、测次固定、时间固定),以提高观测精度和效率。
(4)每次安全监测结果应与前期监测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异常应复测并进行初步分析。
(5)人工监测原始记录、整理核对成果等,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及时归档,同时应录入信息化平台。
(6)安全监测资料整编分析每年进行1次,整编成果应符合SL551、SL601的要求。
(7)安全监测资料整编分析中发现异常时,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研判,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对不能立即查明原因或工程已出现异常的,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8)自动化监测仪器及设备故障时,要及时修复或更新,故障期间,应进行人工监测。
表安全监测记录表
填表说明:1.本表由安全监测记录人员在现场如实记录填写;
2.经与以往数据对比分析得出初步结论,若发现异常则须在备注中填写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填写
表水平位移监测资料整编表
首测日期:年月日终测日期:年月日单位:mm
注:1、水平方向正负号规定:向下游、向左岸为正;反之为负。2、X方向代表上下游方向(或径向);Y方向代表左右岸(或切向)。
表垂直位移监测资料整编表
首测日期:年月日终测日期:年月日单位:mm
注:垂直位移正负号规定:下沉为正;反之为负。
表测压管水位监测资料整编表
首测日期:年月日终测日期:年月日单位:mm
表5渗流量监测资料整编表
首测日期:年月日终测日期:年月日
(八)安全管理
1.一般规定
(1)小型水库管护实行购买服务后,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变。
(2)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负责其工作范围内的工程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协助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做好工程安全管理。
2.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构建水库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
3.项目部应掌握水库安全鉴定结论,对于鉴定结果为二类坝的水库应限制运用,对于鉴定结果为三类坝的水库在实施除险加固之前应空库运行。
4.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应编制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或水库防汛应急预案,协助水库主管部门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当水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配合处置突发事件。
5.应定期开展水库大坝运行危险源及风险等级辨识与评价工作,编制水库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
6.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7.防汛备汛工作
(1)项目部应根据审批的汛限水位进行库水位的管理,每座水库均应做好特征水位标识,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
(2)项目部可采取自储、委托代储、社会号料等方式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采取委托代储的,应与代储单位签订代储协议,明确代储物资的种类、数量及调运等内容。建立物资出入库管理台账,明确各类物资的规格(品种)、数量。
(九)档案管理
1.项目部应对委托期间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或合同要求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进行立卷归档,立卷归档应符合GB/T11822、GB/T18894的要求。
2.档案资料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分类成册、存放有序。
3.档案资料宜电子化、数字化管理,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并上传水库运管平台。
4.合同期内项目部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定期和临时档案移交。合同期满,相关档案资料应全部移交委托方。
(十)标准化管理
1.通过“四个落实、三个规范、两个创新、一个美化”实现标准化管理。
(1)四个落实
①落实健全明晰的管理责任制,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明确,三个责任人落实且履职到位;
②落实稳定的经费保障;
③落实稳定的专业管护人员(采取购买式服务,开展专业化管护模式);
④落实界定清晰的管理保护范围(主管部门开展划界及界桩的埋设工作)。
(2)三个规范
①制定规范化且健全的管理制度;
②配置规范的管理设施(必要的管理房、两种以上的通讯设施、便利的防汛道路);
③制作规范的标识标牌(水库简介、三个责任人公示、巡查路线图、管理保护范围公示、溃坝淹没范围图以及警示类公示,规格统一,内容齐全)。
(3)两个创新
①现代化的管理手段:雨水情监测系统及自动监测设施以及信息化运行监管平台,手机端巡查APP信息化手段的应用;
②购买式物业化管护模式(购买专业化的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实行管养分离、采用专业的维修养护队伍进行维修养护)。
(4)一个美化
水库大坝外观形象的美化,做到坝容坝貌整洁美观、水质优良、环境优美。
2.申请标准化达标的水库需满足以下条件
(1)水库工程(包括新建、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等)通过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投入运行,工程运行正常;
(2)水库已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3)已按照规定完成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二类坝以上(含二类坝)且主体工程运行安全;
(4)水库调度方案(计划)和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经相应部门审批。
3.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水库现场达标创建工作
(1)水库现场达标建设
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应按照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的要求,分别对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等内容,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要求提升水库的外观形象和面貌;加强工程度汛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程检查监测、操作运用、维修养护等工作;加强工程安全监测和运行监控等信息化建设;强化人员、经费和制度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等进行水库现场达标建设。
(2)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
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应编制水库标准化工作手册,工作手册内容及要点参考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示范文本进行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应理清管理事项、确定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程序、科学定岗定员,将管理标准细化到每项管理事项、每个管理程序,将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
4.水库标准化管理达标申报
(1)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在进行水库现场达标创建的同时开展管理自评,按照《云南省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进行打分自评,填写标准化自评材料编写自评报告;
(2)根据自评结果对照赋分划分为县级标准化、州(市)级标准化、省级标准化、部级标准化,根据评价结果达到相应级别的,及时向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评价。
三、主要目标
昭通市盐津县小型水库实现物业化管理、专业化管护,有效缓解水库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权责不明、管理不规范、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现状问题,最终实现管理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管理透明化、管护专业化、管护计量化、管理规范化的“六化”目标。
1.管理标准化。从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实现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2.管理信息化。建立县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平台,实现水库运行管理智慧化和信息化。
3.管理透明化。遵循“信息透明,随时监管”原则,公开物业化管理过程,采用手机APP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监管”服务窗口,构建监管机构与服务企业互相监督、双向透明的合作模式。
4.管护专业化。组建专业巡查队伍和专职维修养护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水库管护人员技术水平,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
5.管护计量化。通过信息平台、手机APP核查巡查情况;科学编制维养工作计划,计量支付工作报酬。切实解决出工不出力问题,鼓励多劳多得。
6.管护规范化。制订巡视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运行操作、应急管理等制度,制作符合实际、内容完备、通俗易懂、易于操作的工作手册,推进水库工程管理规范化。
四、组织实施
(一)购买服务内容
购买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小型水库的制度建设、巡视检查、值班值守、安全监测、维修养护、运行操作、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档案管理、标准化管理等十项专业管护工作。
(二)项目组织实施
1.设立项目部
盐津县本次计划实施的水库为22座,其中小(1)型水库3座,小(2)型水库22座。
在盐津县具备条件的油坊沟水库管理用房设置项目部办公地点,由项目部管理团队每周到项目点办公,开展具体的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工作。项目部根据承担的任务设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控管理员及各水库巡查管理员,并履行相应职责。各岗位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并应根据专业管理需要,每年至少接受1次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项目部可根据各盐津县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更好的实现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目标。
2.岗位设置及要求
(1)项目经理岗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水库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的决定、指令;全面负责管护服务工作,制定和实施年度管护服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管护服务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种关系;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任职条件: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工程类注册工程师;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掌握水利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技术工作;指导巡查操作运行人员开展巡查操作运行工作,并参与有关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编、保管等管理工作;报告异常情况,指导并参与工程问题及异常情况调查处理,提出有关意见与建议,并采取应急措施。
任职条件: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工程类注册工程师;熟悉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掌握水库运行管理和水工建筑物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水库运行管理中常见技术问题的能力。
(3)监控管理员岗位
主要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承担水库安全运行监控观测工作;管理、应用、保存水库运行和安全检测记录,整理运行和监测资料;承担水库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日常管理工作。
任职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程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了解水工建筑物及大坝监测的基本知识,具有分析处理水库安全运行常见问题的能力。
(4)巡查操作运行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大坝巡查工作,履行水库防汛巡查责任人职责;负责大坝日常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负责防汛值班值守;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调度指令进行闸门启闭作业、斜涵等蓄放水操作;承担闸门、启闭机等机电设备的运行工作;填写、保存、整理操作运行记录;负责水库管理范围垃圾清理,大坝上下游坝坡除草,保持溢洪道畅通;负责防溺水巡查,对钓鱼、游泳、戏水等涉水事项进行驱离。
任职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初中及以上学历;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掌握巡查工作内容及要求,熟练使用水库巡查APP;了解水库运行管理和水工建筑物基本知识,具有发现、处理运行中常见问题的能力;掌握闸门启闭机的操作及保养技能,具有分析处理机电设备常见问题的能力。
3.项目人员设置
(1)在昭通市盐津县设置项目部办公地点,拟派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监控管理员2人,根据实际情况轮流到项目点办公。
(2)盐津县油坊沟、板厂沟2座库已配置水库管理人员,物业化管理单位不再单独聘请巡查人员,小(1)型水子冲水库需由物业化管理单位单独聘请巡查人员。19座小(2)型水库分别配置1名巡查操作运行人员(共计20人)。当遇突发或紧急情况时,再视实际情况临时增加人员。(项目人员设置为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潜在供应商投标时也可以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提高人员配备规格)。
4.水库管护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标准
(1)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要组织水库管理员完成水利部专业知识网络培训,确保管护人员持证上岗。
(2)每年完成水库管理人员的统一集中培训,采用理论培训和实地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所承担的水库工程特性、工程运行历史资料、安全隐患、上下游情况、防洪调度和应急抢险预案等基本情况和机电设施操作、维修养护方法,以及大坝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第六章合同样式及主要条款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样本)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云南省财政厅制
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注释:《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签订合同时增加新的条款及内容。但不得与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注释:《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签订合同时增加新的条款及内容。但不得与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一、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现依照“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采购结果的内容,结合《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水工管〔2024〕23号)、《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实施方案》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二、工作原则、依据和内容
2.1工作原则: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精心组织、密切协作,保证服务成果质量,按期完成合同中技术服务内容。如遇重大事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2工作依据:
1、《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水工管〔2024〕23号);
2、《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实施方案》;
3、国家及云南省现行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及行业标准等。
4、......
2.3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本次服务范围为。
2、服务内容:。
三、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是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包含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
3.1支付方式:具体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
3.2乙方按甲方实际付款数目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合同期限及履行地点
1.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基础资料:
2.甲方组织水库管理单位对乙方服务成果实行考核验收,并不定期抽查。考核验收按《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确定的《考核验收办法》、《评分细则》执行。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不符合合同内容、规章制度和违反程序的操作,并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如遇工程建设、机构调整等导致管护服务内容发生增减的,增减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甲方提供管养服务必需的预报预测、安全监测、管理用房、通信报警、抢险道路等管理设施,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合同结束时,乙方应配合做好清场、恢复、交接等相关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剩余合同款。
6.甲方应组织乙方参加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演练(推演)及业务培训;监督乙方合同完成情况。
7.甲方需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法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不正当利益,并与乙方签订廉政责任书。
8.甲方收到乙方上报的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时,应及时予以协调处置。
9.甲方收到乙方上报的溢洪道私设拦挡、库区内拉网养殖、超汛限蓄水等影响水库度汛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予以协调处置,必要时,乙方可配合甲方开展处置工作。因甲方未及时处置,导致发生水库度汛安全事故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0.甲方收到上级部门涉及水库相关工作文件或省市出台的最新技术标准和政策要求及时传达、转发给乙方,并做好指导工作。
1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维护好工程设施设备,确保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甲方要求完成的紧急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无条件调动人员,保证完成工作。
2.按要求配好工作人员,相关人员要持证上岗,确保工作质量,若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立即予以整改。
3.乙方工作人员须穿统一工作服装,以示上岗,接受甲方监督。
4.乙方应为每一位职工必须缴纳工伤保险,建议为职工缴纳人身意外险,如乙方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的,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建立管养制度,承担小型水库防汛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的职责,协助做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大坝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发现工程异常、险情和违章行为,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大坝日常养护和安全防护;按照调度指令和规程运行操作,并做好记录;坚持防汛值班值守,按时报送水雨情信息;参加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演练(推演)及业务培训;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做好档案资料整编、存档、移交等工作;开展服务工作自检自评。
6.乙方需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回扣、手续费等商业贿赂,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违反商业竞争及公平交易的行为。
7.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并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到岗。服务期限内,乙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月轮流到盐津县项目办公地点开展具体工作,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物业骨干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征得甲方的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
8.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开展服务活动,严禁将服务内容转包、分包。
9.乙方需监管好水库管理人员,应依法开展水库日常运行管护工作,不得以管理人员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0.委托管护期间,乙方应做好小型水库的日常维修养护,单项工程大于人民币元维修养护费用不纳入本合同范畴,由乙方上报甲方向,甲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维修养护。
11.因乙方无执法权,乙方管理人员仅对进入水库游泳、嬉戏、钓鱼的人员具有劝阻不得进入的义务,但不对因擅自进入水库游泳、嬉戏、钓鱼等行为导致的人员溺水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对劝阻不听者,要及时上报有执法权的上级主管单位和甲方负责人。
12.乙方收到甲方转发的涉及水库运行管理及防汛文件时,乙方应及时落实,涉及整改和落实情况的,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13.乙方应加强水库的巡查检查,发现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整改不了的及时上报甲方。
五、质量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考核验收办法:按照《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实施方案》“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验收办法及验收评分表(附录A)”执行。
3.考核事项:详见《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实施方案》。
六、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七、验收及验收标准
7.1项目完成形成成果,须符合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并通过相关评审,若发现不合格的,乙方必须予以更换。
7.2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
八、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则由乙方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1)甲方对乙方服务成果经2次不定期抽查考核未符合《考核验收办法》《评分细则》的;
(2)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物业骨干人员的;
(3)乙方每月驻现场的天数不足5天,连续2个月及以上的;
(4)发生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回扣、手续费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5)乙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违反商业竞争及公平交易的行为的;
(6)乙方开展大坝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如发现工程异常、险情和违章行为,未按要求时限报告或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造成安全事故或险情的;
(7)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频次进行养护服务的;
(8)因乙方原因未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或者造成档案资料缺失的;
(9)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本合同服务内容转包、分包的;
(10)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其他情形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遭受的损失,则由甲方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1)甲方迟延付款届满六个月;
(2)经乙方函告,甲方未对在溢洪道人为私自加设拦挡等影响水库安全运行行为开展水行政执法,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服务的;
(3)甲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违反商业竞争及公平交易的行为的;
(4)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其他情形的。
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按《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实施方案》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若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解除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购买主体监督检查或考核不合格的;
(2)出现重大问题或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方各执贰份,丙方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
3、成交人响应文件
4、合同书附件。
注: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最终协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为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目录
(自拟)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格式1:
2.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
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3、投标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格式1-1:
2.1.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格式1-2:
2.1.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②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②提供2023-2025年度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2026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格式1-3:
2.1.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格式1-4:
2.1.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格式1-5:
2.1.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格式1-6: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格式1-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格式1-7-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格式1-7-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格式1-7-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格式1-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提供(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格式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成本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人员工资、差旅费、管理成本、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保险费、利润、各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的总和。
格式3:
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我方投标报价为:,合同履行期限为:,投标有效期为:。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将承担相关服务及质量责任。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格式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期: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标段)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格式6:
商务条款偏离表
请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服务时间、付款方式、服务地点、其他实质性要求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编号:
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类似项目业绩列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注:
1、提供2022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本表。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格式8:
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阐述,格式自拟。
格式9: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由投标人按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就成果质量保障措施、违约惩罚措施以及后续服务技术支持方式等方面自行阐述,格式自拟。
格式10:
工作进度计划
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阐述,格式自拟。
格式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1、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格式1-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格式1-7-1
中小企业声明函二工程、服务
本公司二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二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二联合体参加盐津县水库管理局二单位名称的盐津
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二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二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二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二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
行业二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二承接企业为云南秀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9人,营业收入为3441.01万元,资产总额为1161.21万元
1,属于小型企业二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二标的名称,属于/二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二承接企业为
/二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
于/二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二盖章:云南秀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1-7-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二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二请进行选择: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二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二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二盖章:云南秀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格式1-7-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二财库〔2014〕68号的规
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二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
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二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二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备注:我单位不属于监狱企业。
供应商名称二加盖单位公章:云南秀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二签字: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 | ||
| 采购单位 | 盐津县水库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昭通市 | 公告时间 | 2026-10-1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6-09-17 | 中标日期 | 2026-10-10 |
| 中标供应商 | 云南秀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总中标金额 | ¥86.55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盐津县水库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黄桷社区政通路10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群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昭通市昭阳区机场路金鹰大道际桓国际商贸城24栋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一、项目编号:ZTZC2026-G3-01330-YNQQ-0014
二、项目名称: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云南秀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374号 | 报价:865500(元) | 88.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 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 | 昭通市盐津县本次纳入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的小型水库共计22座,其中小(1)型水库3座,小(2)型水库19座。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巡视检查、值班值守、操作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建设、安全监测、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标准化管理等十项管护工作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范围。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期满后,由盐津县水库管理局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 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全部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马敏洪,张宝彩,马顺英,王保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 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6〕11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10%计取,由中标人承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93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津县水库管理局
地 址: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黄桷社区政通路10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群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机场路金鹰大道际桓国际商贸城24栋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定稿二次 .doc
1.1M
中小企业声明函
512.5K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ZCZBJ文件查看工具”)
|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定稿二次 .doc | 2026-10-10 | 下载 |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2026-10-10 | 下载 |
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Q
群泉咨询
QUNQUANCONSULTING
项目名称: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YNQQ-2026-ZC40
采购人:盐津县水库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群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第三章资格审查25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6
第五章采购需求35
第六章合同样式及主要条款74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2
1.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
1.2.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YNQQ-2026-ZC40
2.项目名称: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3.项目预算金额:86.9万元(第一年),
项目最高限价(如有):86.9万元。
4.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或服务要求 | 是否进口 |
| 1 | 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 | 1项 | 昭通市盐津县本次纳入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的小型水库共计22座,其中小(1)型水库3座,小(2)型水库19座。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巡视检查、值班值守、操作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建设、安全监测、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标准化管理等十项管护工作,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否 |
5.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期满后,由盐津县水库管理局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1.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②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②提供2023-2025年度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2026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____。
1.4.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售价:0元。
1.5.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交响应文件)。
1.6.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7.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网上远程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汇信CA:0571-88350735
云南CA:4006727666
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
福建CA:0591-87760022
3.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
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5.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发无效,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津县水库管理局
地址: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黄桷社区政通路101号
联系方式:15125343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群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机场路金鹰大道际桓国际商贸城24栋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前附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 1.1 | 采购人 | 名 称:盐津县水库管理局地 址: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黄桷社区政通路101号联系方式:15125343280 |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云南群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机场路金鹰大道际桓国际商贸城24栋4号联系方式:*** | ||||||
| 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 | ||||||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
| 2.4 | 核心产品 |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 |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 | ||||||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 |||||||
| 4.1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 |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的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服务成本价格(含利润)、保险、税收、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其他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
| 12.1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本项目合同金额均不足1000万元,免收投标保证金。 | ||||||
| 12.7.2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 |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 ||||||
| 14.1 | 投标文件签署及盖章 | 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名或签章处逐一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亦可由相关当事人手写签字(手动盖章)后,将清晰的签字(盖章)扫描件导入投标文件中,手写签字(手动盖章)和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 22.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随机抽取 | ||||||
| 25.5 | 分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 | ||||||
| 26.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以书面形式送达 | ||||||
| 26.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机场路金鹰大道际桓国际商贸城24栋4号。 | ||||||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 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6〕11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10%计取,由中标人承担。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
| 28 | 其他补充内容 | |||||||
| 28.1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 28.2 | 解释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招标文件中引用某一供应商的技术规格或要求,只是为了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采购范围的技术规格,未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意思,投标人所投内容的技术标准可优于或相当于此采购范围的技术要求。 | ||||||
| 28.3 | 其他 | 一、招标文件中所称复印件均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要求位置应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以下情况视为投标人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或其投标文件无效:(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投标人未上传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三、为保障项目合同备案顺利进行,投标人在办理政采云账号的时候,应尽量办理正式账号。 | ||||||
投标人须知
1.10.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1采购人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4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1资金来源: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1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样品
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5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21.1.1中小企业定义:
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23.3.31.1.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52.23.3.32.2.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2.23.3.33.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23.3.34.4.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23.3.35.5.5.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23.3.36.6.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54.4正版软件
54.4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54.4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5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5.51.1.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
56.6采购需求标准
56.61.1.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6.62.2.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投标费用
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1.11.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1章招标公告
第2章投标人须知
第3章资格审查
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5章采购需求
第6章合同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
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投标报价
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12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124.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6.61.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62.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26.63.3.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64.4.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71.1.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72.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有效期
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14.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详见须知前附表。
1.1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提交
151.1本项目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5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4.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8开标
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2本项目开标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
183.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4.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5.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19资格审查
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评标委员会
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3〕23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15.六确定中标
22确定中标人
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废标
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签订合同
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询问与质疑
261.1询问
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2质疑
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2.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23.3.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24.4.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代理费
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28其他补充内容:详见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 序号 | 审查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符合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规定,且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及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投标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 |
| 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项规定; |
| 3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 |
| 4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要求; |
| 5 | 投标文件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内容,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内容,并加盖公章 |
| 7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内容,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 8 |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 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或签章 |
| 9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中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10 | 其它实质性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未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
2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4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2.4.2-2.4.6项规定修正。
24.42.2.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3.3.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44.4.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45.5.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46.6.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5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5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4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5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5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5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5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
25.5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3.3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4.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5报告违法行为
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标标准
| 2.2 |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1)评审得分计算公式 | 投标人的评审得分满分100分,投标人的评审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评分、技术部分评分、商务部分评分3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 |
| 2)评审因素权重 | 投标报价评分F1满分10分。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0分。商务部分评分F3满分20分。 | ||
| 3)投标报价评分F1(满分1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1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等规定,对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单位同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能扣减一次。 | ||
| 4)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0分) | 1.实施方案(30分)第一档(30分):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有前瞻性,针对项目实际,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范围、内容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详尽的分类阐述,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切实可行的;第二档(20分):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有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范围、内容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详尽的分类阐述,工作目标明确,符合项目实际,可实施性较好的;第三档(10分):实施方案合理,有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范围、内容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详尽的分类阐述,工作目标基本满足要求的,有一定可行性的;第四档(2分):实施方案基本合理,但工作目标、工作范围等内容不具体,可实施性差的;第五档(0分):没有实施方案的。 | ||
| 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5分)第一档(15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合理、高效,保障性强,针对项目实际;本地化服务支持及保证措施内容完善合理、针对性强,有具体的惩罚措施且明确合理、操作性强;第二档(10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设置,保障性较强,符合项目实际;本地化服务支持及保证措施合理,针对性较强,惩罚措施合理、操作性较强;第三档(6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本地化服务支持及保证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惩罚措施一般;第四档(3分):有基本的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但本地化服务支持及保障措施;第五档(0分):没有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 | |||
| 3.工作进度计划安排(15分)第一档(15分):工作进度时间计划安排科学、合理,考虑全面、逻辑清晰、内容具体,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合理,有充分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第二档(10分):工作进度时间计划安排合理,逻辑清晰,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 第三档(6分):工作进度时间计划安排合理,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基本合理,有一定可操作性、可执行性的;第四档(3分):工作进度时间计划考虑有缺陷,完成项目服务有一定难度的;第五档(0分):没有进度计划的。 | |||
| 3、对项目的认识、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10分)第一档(10)对该项目理解深刻,熟悉项目的整体情况,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把握准确的。第二档(7分)对该项目有一定的认识,了解该项目的整体情况,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把握一般的。第三档(3分)对该项目缺乏认识,对该项目的整体情况缺乏了解,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把握不准确的。 | |||
| 5)商务部分评分F3(满分20分) | 1.项目团队人员配备(12分)第一档(1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健全、完善,针对项目实际,有科学严谨的现场管理程序;人员安排、专业配置齐全合理,充分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岗位职责完善、分工明确,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全面、管理经验丰富的;第二档(8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较完善,有针对性,有现场管理程序;人员安排、专业配置基本合理,可以满足项目要求,岗位职责基本合理,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一定管理经验的;第三档(4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基本完善,但针对性一般,有现场管理程序;人员安排、专业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服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一般的;第四档(0分):没有项目人员配备的; | ||
| 2.类似业绩(10分)根据投标人(2023年1月-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类似业绩进行打分,每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得2.5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1.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或服务要求 | 是否进口 |
| 1 | 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 | 1项 | 昭通市盐津县本次纳入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的小型水库共计22座,其中小(1)型水库3座,小(2)型水库19座。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巡视检查、值班值守、操作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建设、安全监测、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标准化管理等十项管护工作。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期满后,由盐津县水库管理局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昭通市盐津县本次纳入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的小型水库共计22座,其中小(1)型水库3座,小(2)型水库19座。水库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盐津县物业化管理的水库基础信息统计表
| 序号 | 名称 | 库容(万m³) | 规模 | 坝型 | 坝高(m) | 坝顶长(m) | 坝顶宽(m) |
| 1 | 油坊沟水库 | 124.2 | 小(1)型 | 砌石重力坝 | 34.5 | 160.5 | 5 |
| 2 | 板厂沟水库 | 212.2 | 小(1)型 | 砼面板堆石坝 | 41.3 | 210 | 6 |
| 3 | 水子冲水库 | 223.12 | 小(1)型 | 砼面板堆石坝 | 18.6 | 149 | 5.4 |
| 4 | 山王坳水库 | 17.7 | 小(2)型 | 砌石拱坝 | 17 | 59.9 | 2.7 |
| 5 | 桶匠沟水库 | 24.70 | 小(2)型 | 砌石拱坝 | 15 | 69.45 | 1.6 |
| 6 | 碑湾水库 | 24.73 | 小(2)型 | 砌石拱坝 | 20 | 75 | 2.13 |
| 7 | 二洞水库 | 26.6 | 小(2)型 | 砌石拱坝 | 15.66 | 89.1 | 1.5 |
| 8 | 韩家坝水库 | 36.23 | 小(2)型 | 砌石拱坝 | 32 | 96.5 | 2 |
| 9 | 荷湾水库 | 19.5 | 小(2)型 | 均质土坝 | 18.85 | 56 | 5 |
| 10 | 黑眼墙水库 | 22.57 | 小(2)型 | 砌石拱坝 | 13 | 45 | 1.2 |
| 11 | 后村水库 | 23 | 小(2)型 | 砌石拱坝 | 16 | 78.4 | 1.6 |
| 12 | 康包咀水库 | 10.2 | 小(2)型 | 砌石拱坝 | 14.15 | 60.45 | 1.5 |
| 13 | 浪子沟水库 | 11.2 | 小(2)型 | 均质土坝 | 12 | 59.1 | 3.3~4 |
| 14 | 老鸦池水库 | 16.5 | 小(2)型 | 均质土坝 | 21.4 | 55 | 5 |
| 15 | 坪上水库 | 10 | 小(2)型 | 均质土坝 | 9 | 40 | 6.30~8.10 |
| 16 | 石门关水库 | 16.16 | 小(2)型 | 堆石坝 | 19 | 71 | 4.1 |
| 17 | 老堰塘水库 | 11.4 | 小(2)型 | 均质土坝 | 13.5 | 55 | 5~5.8 |
| 18 | 苏家岩水库 | 12.6 | 小(2)型 | 均质土坝 | 12 | 85.5 | 3.5 |
| 19 | 田湾水库 | 12 | 小(2)型 | 均质土坝 | 13.7 | 56 | 1.43 |
| 20 | 钻山岩水库 | 13.35 | 小(2)型 | 砌石拱坝 | 17 | 68 | 2 |
| 21 | 堰头水库 | 10.68 | 小(2)型 | 砌石拱坝 | 13.7 | 50 | 2 |
| 22 | 中坪水库 | 23.1 | 小(2)型 | 均质土坝 | 14.8 | 40 | 16 |
2
一、物业化管理服务范围
昭通市盐津县共计22座小型水库。具体管理范围包括小型水库的工程区管理范围和运行区管理范围。
(一)小型水库工程区管理范围为水库大坝枢纽的管理范围包括挡水、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占地范围。
(二)小型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包括管理所、资料档案室、仓库、防汛调度室等建筑物的占地范围。
二、物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购买服务指将水库管护业务推向市场,通过向社会市场主体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的管护机构承担水库的安全运行工作。根据小型水库实际和管护工作需要,选择购买服务内容为“十项管护工作”。其中巡视检查、值班值守、操作运行、维修养护等四项工作由巡查队伍及专业维修养护队伍完成,制度建设、安全监测、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标准化管理等六项工作由物业化项目部管理团队完成。
(一)巡视检查
1.检查分类
巡视检查分为日常巡查、月度检查、防汛检查和特别检查。
2.检查组织
(1)日常巡查。由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组织管护人员对工程进行日常检查,每座小型水库配备管护人员1名(需上报水库管理局通过巡查责任人培训)。
(2)月度检查。由项目部人员每月对水库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水库管理情况,是检查水库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的重要举措,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全面检查水库面貌、存在问题和缺陷以及管理员履职情况。
(3)防汛检查。由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配合水库产权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自行组织管护人员,在汛前、汛中、汛后各开展一次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大坝安全情况、设施运行状况和防汛工作。
(4)特别检查。当水库大坝遭到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时,由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迅速进行检查,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联合检查,必要时应组织专人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
3.检查频次
(1)日常巡查。应按时开展,巡查频次应符合下表要求。
小型水库大坝日常巡查频次
| 序号 | 巡查时段 | 巡查频次 | 备注 | |
| 小(1)型 | 小(2)型 | |||
| 1 | 非汛期 | 1次/周 | 1次/周 | 具体频次各水库结合实际确定 |
| 2 | 汛 期 | 1次/天 | 1次/2天 | |
| 注:表中巡查频次,均系正常情况下要求,初蓄期和暴雨黄色预警及以上应加大频次。 | ||||
(2)月度检查。每月至少1次。
(3)防汛检查。每年分别在汛前、汛中和汛后开展。
(4)特别检查。在发生特别运用工况后立即开展。特别运用工况主要指:
①库水位暴涨暴落或接近历史最高水位、设计洪水位、设计死水位,或者水库持续高水位运行;
②当遭遇4.0级以上地震事件时,水库大坝处于下表规定的影响区范围以内时,地震后72小时内加密监测;
表震后影响区范围估计对照表
| 序号 | 震级 | 震中距离(km) | 序号 | 震级 | 震中距离(km) |
| 1 | >4.0 | 50 | 4 | >7.0 | 150 |
| 2 | >5.0 | 75 | 5 | >8.0 | 250 |
| 3 | >6.0 | 100 |
③发生险情;
④其他可能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情况。
4.检查内容
(1)日常巡查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设施、近坝库岸、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及配套电气设备、附属管理设施、蚁害及其他动物危害等。具体巡查内容可参照SL551。
(2)月度检查除日常巡查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维修养护情况,电气设备保养维护情况;
②水库现场管理资料以及巡查人员巡查频次、操作运行、卫生维护等履职情况。
(3)防汛检查除日常巡查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维修养护情况,包括上一次年度检查发现问题的维修、处理等情况;
②土石坝水库白蚁及其他动物危害及防治情况;
③泄洪设施、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闸门与启闭设备的保养维护、试运行等情况;
④备用电源的保养维护、试运行情况,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
⑤防汛值班、水文监测、水库调度、应急管理等人员的落实情况。
(4)特别检查应在对工程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损坏部位及周边范围。
5.检查方法和要求
(1)常规检查方法包括眼看、耳听、手摸、鼻嗅、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放大镜、石蕊试纸等简单工具器材,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已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或配备的无人机等信息化设备可作为辅助手段。特殊检查方法包括勘探、化学示踪、水下摄像等。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及配套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除外观检查外,还应采用通电测试或试运行等方式进行。
(2)检查工作应有明确的检查方案或检查线路,检查人员应掌握各检查项目的安全及技术标准。
(3)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准备检查记录、照明、量测、照相、摄像等工具器材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6.检查记录
(1)检查记录可采用人工纸质记录或信息化电子设备记录。
(2)检查人员应当场逐项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不得遗漏。纸质检查记录应当场签名;采用信息化设备进行检查记录的,应及时保存。
(3)检查发现缺陷或异常等情况时,应有人工纸质记录并有详细的情况说明,必要时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
(4)日常巡查、月度检查、防汛检查记录可参照附后表水库日常巡查记录表、表水库月度检查记录表、表水库防汛检查记录表和表水库闸门启闭记录表,也可根据水库的实际进行优化。
(5)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报告、问题或异常的处理与验收等资料应定期归档。
表XX水库日常巡查记录表
巡查时间:当日库水位:当日天气:记录人:
| 序号 | 部位 | 要点 | 情况 | 问题描述 | |
| 1 | 挡水建筑物(大坝) | 坝顶,上游坝面与近坝水面 | 变形、塌陷、裂缝,水面漩涡、冒泡 | □ 正常□ 有问题 | |
| 下游坝面、坝脚与坝后,两坝肩 | 变形、塌陷、裂缝,渗漏、冒浑水,白蚁危害 | □ 正常□ 有问题 | |||
| 2 | 泄水建筑物(溢洪道) | 进口与控制段,泄槽与出口段 | 变形、坍塌,冲刷、破损 | □ 正常□ 有问题 | |
| 边坡与下游通道 | 落石、滑塌,变形 | □ 正常□ 有问题 | |||
| 3 | 放水建筑物(放水涵) | 进口与涵管 | 变形、塌陷、塌坑,变形 | □ 正常□ 有问题 | |
| 出口周边 | 渗漏、冒浑水,塌陷、塌坑 | □ 正常□ 有问题 | |||
| 4 | 金属结构与电气设备(闸门与启闭机) | 闸门、启闭机及电气设备 | 变形、卡阻、锈蚀、震动、破损,运行不灵 | □ 正常□ 有问题 | |
| 5 | 管理设施(监测、道路、供电、通信) | 水雨情测报、安全监测设施 | 水尺,雨量筒 | □ 正常□ 有问题 | |
| 道路与电力、通信条件 | 防汛道路,电力供应,通信条件 | □ 正常□ 有问题 | |||
| 6 | 其他情况 | ||||
表XX水库月度检查记录表
| 检查时间 | 年 月 日 | 水位(m) | 天气 | 晴□阴□雨□ | ||
| 检查内容与情况 | ||||||
| 管理员履职情况 | 巡查频次符合要求:是□否□ | 操作运行符合要求:是□否□ | 卫生维护符合要求:是□ 否□ | |||
| 防浪墙 | 开裂:无□ 有□; | 错断:无□ 有□; | 倾斜:无□ 有□ | |||
| 坝 顶 | 裂缝:无□ 有□ | 积水或植物滋生:无□ 有□; | ||||
| 上游坝坡 | 裂缝:无□ 有□ | 塌坑、凹陷:无□ 有□ | 隆起:无□ 有□ | |||
| 护坡:完整□ 破坏□ | 植物滋生:无□ 有□ | 其它: | ||||
| 近坝水面 | 冒泡、漩涡等:无□ 有□ | 其它: | ||||
| 下游坝坡 | 裂缝:无□ 有□ | 塌坑、凹陷:无□ 有□ | 隆起:无□ 有□ | |||
| 异常渗水:无□ 有□ | 植物滋生:无□ 有□ | 白蚁迹象:无□ 有□ | ||||
| 动物洞穴:无□ 有□ | 排水体:完整□ 破损□ | 其它(如漏水声等): | ||||
| 坝址区 | 潮湿、渗水:无□ 有□ | 冒水、渗水坑:无□ 有□ | 渗透水浑浊度:清□ 浊□ | |||
| 植物滋生:无□ 有□ | 其它: | |||||
| 两坝端(坝体与岸坡连接处) | 裂缝:无□ 有□ | 隆起:无□ 有□ | 错动:无□ 有□ | |||
| 渗水现象:无□ 有□ | 排水沟堵塞:无□ 有□ | 岸坡滑动迹象:无□ 有□ | ||||
| 白蚁迹象:无□ 有□ | 动物洞穴:无□ 有□ | 其它: | ||||
| 溢洪道 | 杂物堆积:无□ 有□ | 障碍物:无□ 有□ | 边墙完整:是□ 否□ | |||
| 靠坝边墙稳定:无□ 有□ | 消能设施完整:是□ 否□ | 岸坡危岩崩塌:无□ 有□ | ||||
| 输水涵(洞)、(虹吸管) | 进口水面冒泡:无□ 有□ | 洞(管)身断裂、损坏:无□ 有□ | ||||
| 出口渗漏:无□ 有□ | 其它: | |||||
| 金属结构、启闭设备 | 闸门结构完整:是□ 否□ | 止水完好、无漏水:是□ 否□ | ||||
| 锈蚀情况:无□一般□ 严重□ | 试运行情况:正常□ 异常□ | |||||
| 电气设施 | 线路接通:是□ 否□ | 备用电源完好:是□ 否□ | ||||
| 试运行情况:正常□ 异常□ | 其他: | |||||
| 监测设施 | 监测设施完好:是□ 否□ | 正常观测:能□ 不能□ | ||||
| 水雨情设施 | 设施完好:是□ 否□ | 电源充足:是□ 否□ | ||||
| 管理设施 | 管理房完好:是□ 否□ | 标识标牌清晰、完整:是□ 否□ | ||||
| 坝区通信状况良好:是□ 否□ | 防汛道路通畅:是□ 否□ | |||||
| 信息化 | 系统维护:是□ 否□ | 运行正常:是□ 否□ | ||||
| 库区 | 侵占水域:无□ 有□ | 倾倒垃圾:无□ 有□ | ||||
| 存在问题 | ||||||
| 检查人员(签名) | ||||||
表XX水库防汛检查记录表
| 检查时间 | 年 月 日 | 水位/溢流水深( m) | 天气 | 晴□阴□雨□ | |
| 检查内容与情况 | |||||
| 闸门试运行 | 闸门名称: | 开启高度(cm): | |||
| 启闭时间: | 操作人员: | ||||
| 备用电源负荷运行情况: | |||||
| 监测资料整编 | 保护设施完好:是□ 否□ | 正常观测:能□ 不能□ | |||
| 观测资料已整编:是□ 否□ | 测值异常情况:无□ 有□ | ||||
| 管理责任人 | 主管部门(或所有权人)负责人: | 管理单位负责人: | |||
| 日常巡查人员: | 巡查员合同:无□ 有□ | ||||
| 巡查员培训:是□ 否□ | 培训合格:是□ 否□ | ||||
| 控制运用计划(调度方案) | 控制运用计划(调度方案)编制:是□ 否□ | 控制运用计划(调度方案)审批:是□ 否□ | |||
| 特征水位明确:是□ 否□ | |||||
| 应急措施 | 应急措施落实:是□ 否□ | 应急联系人(电话): | |||
| 病险水库度汛方案落实:是□ 否□ | |||||
| 维修养护项目完成情况 | |||||
| 上一年度检查问题处置情况 | |||||
| 是否可以正常度汛 | |||||
| 汛前检查存在问题 | |||||
| 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 | |||||
| 检查人员(签名) | |||||
(二)值班值守
1.值班分类
水库物业化管理值班值守分为项目部值班和水库巡查人员值班。
2.项目部值班
(1)主汛期,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应安排项目部24小时值班值守。
(2)项目部值班主要分为在项目部驻地值班和特殊工况下水库现场值守。
(3)项目部应运用水库运管信息平台开展值班值守工作。
(4)项目部值班应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发布防汛工作指令,处置度汛安全隐患和险情工作,监督落实防汛准备工作,并及时报送汛情日报或汛情周报。
(5)遇有恶劣过程性天气预报、降大暴雨、山洪暴发,库水位暴涨暴落或接近历史最高水位、设计洪水位、设计死水位,或者水库持续高水位运行等发生特别运用工况后,项目部应到水库现场值守,直至险情消除。
①应急值守人员应持续观测险情变化,加强对水库大坝、溢洪道、泄洪闸启闭设备、通信设施、电源等相关设施设备的观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发现工程险情变化必须立即采取必要抢护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②应急值守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险情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示标志,跟踪观测和检查,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水库管理人员值班
(1)水库管理人员应做好水库保卫值班工作,包括库区保护范围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区环境卫生工作,水源地保护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治安工作。
(2)为应对突发事件,小(1)型水库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小(2)型水库遇突降暴雨、连续降雨、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时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汛期时间有调整的,按上级公布的汛期时间执行。
(三)操作运行
1.项目部应执行经批准的水库年度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
2.项目部应按照SL722要求,根据机电设备、放水设施等特性制定运行操作规程,并在操作岗位醒目位置上墙。操作人员信息及工作职责应在工作岗位醒目的位置公示。
3.用于防洪调度的闸门应由专人操作。闸门启闭前,应检查闸门、启闭设备及各水工建筑物有无异常,确认正常后,再执行启闭操作程序,闸门启闭后,应再次检查闸门、启闭设备及各水工建筑物有无异常,确认正常后,做好设备运行记录。水库闸门操作记录表可参照(表XX水库闸门启闭记录表)。
4.运行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操作指令操作闸门、启闭设备,禁止擅自操作或不按指令操作。闸门及启闭设备的操作运行应符合SL722相关规定。
5.闸门等设备操作完成后,应向下达操作指令的相关人员报告操作情况。
6.用于防洪调度的闸门处于开启泄洪状态或自由溢流泄洪时,应落实巡查责任人定时开展巡查,实行现场值守。
7.水库放水期间,在以下情况下应开展放水预警工作:
(1)有闸门控制的水库,开启闸门泄洪时;
(2)无闸门控制的水库,泄洪设施可能溢流时;
(3)放水设施的放水流量或发电尾水可能影响下游安全时。
表XX水库闸门启闭记录表
| 水库名称 | 操作日期 | 年 月 日 | |
| 操作依据 | |||
| 操作时间 | £上午 £下午 时 分 | 库水位(m) | |
| 泄、输水设施 | □泄水设施□输水设施 | 运行操作 | □开闸门 □关闸门 |
| 1.操作前检查 | 上游水面检查情况(进口水流、水面情况) | £正常 £异常 | |
| 泄槽、消力池、出口检查情况 | £正常 £异常 | ||
| 边坡整体稳定情况检查情况 | £正常 £异常 | ||
| 闸门行程检查情况 | £正常 £异常 | ||
| 启闭设备检查情况(启闭机、电气设备) | £正常 £异常 | ||
| 2.闸门启(闭)状态记录 | 操作前闸门开度(cm) | ||
| 操作后闸门开度(cm) | |||
| 3.闸门启(闭)后检查 | 流态检查情况 | £正常 £异常 | |
| 启闭设备检查情况(启闭机、电气设备) | £正常 £异常 | ||
| 溢流堰检查情况 | £正常 £异常 | ||
| 陡槽、消力池情况 | £正常 £异常 | ||
| 存在异常情况及处置措施 | |||
| 操作人员(签字): | |||
| 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在操作过程简述中说明异常情况、采取的处置措施及处置结果。 | |||
(四)维修养护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应坚持“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障主体工程的正常运行,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的维护,维修养护项目。其中小型水库的坝坡除草割草,溢洪道、排水沟清堵清淤,启闭机、栏杆、门窗等金属表面除锈刷漆,螺杆、齿轮等转动部位涂抹黄油等单项维修养护费用2000元以下的,由物业化管理服务企业负责进行相关维护;如果水库工程维护专业性强,或维护费用高的,如:大坝建筑物突发局部破损、应急处理工程等,如需除险加固、大面积破损修复、更换设备等,则由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企业上报相关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向上级申请资金。除了直接消除建筑物本身的表面缺陷外,还应消除对建筑物有危害的社会行为,达到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结构状况的目的。
1.一般规定
(1)维修养护工作应推行专业化、市场化服务。
(2)维修养护项目一般分为日常维修养护、专项维修养护两类。
(3)日常维护项目包括每年均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的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水工建筑物和附属设施、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安全监测设施、管理设施、库区环境等的日常维护,日常维修养护由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负责开展。
(4)专项维修项目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或根据检查结果开展维修、更新改造。专项维修项目应编制工作方案或专项报告并报批。专项维修由水库主管部门(或水库产权单位)负责开展。
(5)工程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要求及频次,应结合运行条件、使用情况及检测成果具体确定。
(6)维修养护的项目、方法及要求还应符合GB/T5972、SL101、SL105、SL210、SL226及SL230相关规定。
2.维修养护要求
(1)日常维修养护项目
①水工建筑
a)对大坝(迎水坡、背水坡、坝顶、防浪墙等)、溢洪道(进水段、泄槽段、消能段及边墙等)及管理房等建筑物周边1米范围内进行常态除草,坝坡草皮的草生长高度控制在20cm以下,每季度应至少割草并清理杂草1次,迎水坡预制块坡面不允许有杂草;
b)溢洪道存在阻碍行洪的障碍物,应立即清理;
c)溢洪道、排水沟(管)的淤泥、杂物,应及时清理;
d)排水孔发生堵塞现象的,应及时处理;
e)集水井、廊道内的杂物,应及时清理;
f)土石坝背水坡不应种植大型灌木、荆棘等植物。
②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
a)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应保洁到位,润滑良好、启闭灵活,使用正常、运行安全;
b)闸门每年维护保养不少于1次,保养时应清除表面水生物、泥沙、污垢等杂物,对闸门表面掉漆部分除锈、刷漆,给运转部位加注润滑油;
c)启闭机每年维护保养不少于1次,螺杆、钢丝绳每年涂润滑油脂不少于2次。
③其他建筑物及设施设备
a)定期检查各种变形观测设施的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明显,随时清除观测障碍物;
b)量水堰板上的附着物和量水堰上下游的淤积或堵塞物要及时清除。
④环境面貌
做好卫生保洁工作,水库环境面貌应保持干净整洁。
(2)专项维修养护项目
①水工建筑物
a)坝面出现的坑洼、雨淋沟、坑凹或混凝土表面存在的剥蚀、冲刷、风化或局部裂缝等可能影响工程耐久性的缺陷,应及时修复;
b)发现有异常渗漏后,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c)坝体、溢洪道及输水涵管(洞)出现裂缝、断裂等病害时应采取修复措施;
d)对伴随有滑坡、塌陷险情出现的裂缝,应先抢护滑坡、塌陷险情,待脱险并趋于稳定后,采取必要的裂缝处理措施。
②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
a)闸门门体、门槽、行走支承一般每3年~5年防腐处理1次;
b)止水设施根据运行情况更换,一般每3年~5年更换1次;
c)钢丝绳应定期维护,一般每5年~10年更换1次,发现断丝应及时更换,如经专业检测仍可正常使用时,可在增加养护频次的基础上,可增加使用年限,并应符合GB/T5972的要求;
d)应及时更换受损的其他构件、设备部件。
③其他建筑物及设施设备
a)边坡与岸坡应保持整体稳定,发生岩土体松动、掉块、坍塌等应及时处理;
b)监测设施应保持结构完整,并定期检定,不满足要求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c)管理设施应保持功能正常,管理房整洁,标牌醒目、清晰完整,交通安全、通畅;
d)界桩、公告牌、安全警示牌等发生变形、老化、缺少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e)预警、监控、供电、照明、通信、交通、应急等设施发生损坏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④环境面貌
a)水库枢纽建筑物周围库面聚集的漂浮物,应定期清理;
b)库区明显存在淤积或侵占问题时,应及时组织开展库容复测,库区淤积影响水库防洪安全时,应及时组织清淤。
3.维修养护记录
做好日常维修养护记录(见下表),台账记录应完整详细,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及时归档。
表维修养护记录表
水库名称: 规模: 型 位置: 天气: 日期: 年 月 日
记录人: 日期: 项目经理: 日期: 附页1(照片):
附页2(图纸): |
(五)制度建设
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物业化管理服务企业应结合工程实际,制订具体的物业化管理制度,其中关键制度张贴上墙。水库物业化服务管理制度结合管理事项的具体情况,形成专项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安全生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和要求等;
2.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岗位类型、岗位责任等;
3.人员培训制度:明确岗位人员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等;
4.巡视检查制度:根据水工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具体特点,明确工程检查的类型、频次、方法、要点等;
5.安全监测制度:明确监测项目、频次、要求、资料整编等;
6.维修养护制度:根据维修养护计划和委托合同的要求,明确日常维护内容,以及维修项目实施的程序、检查、验收等要求;
7.操作运行制度:明确操作设备的规则、记录等要求;
8.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编制项目部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监控和报告、应急保障措施,开展应急宣传、培训与演练,应急响应等内容;
9.值班制度:按照汛期24小时值班制等规定,明确汛期和非汛期值班的人员安排、工作要求、交接班手续、值班记录等要求;
10.报告制度:按照管理工作中的报告类型,明确报告的原则、方式、内容和责任等要求。
11.物资管理制度:并根据物业化服务的需要,明确物资的采购、入库、存放等要求。
12.档案管理制度:结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明确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收集、管理、保管和查阅、保密等要求;
13.信息化管理制度: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手段,包括健全功能模块、资料电子化、维护、更新、备份和自动观测设施等内容;
14.考核评价制度:明确评价对象、评价标准、评价方式等。
(六)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主要由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在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期间,建立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平台,实现在线监管。
1.信息化平台建设
(1)信息化平台应用宜涵盖水库运行管理主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巡视检查、安全监测、运行管理、告警管理等功能模块。
(2)项目部应设置专职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化平台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配套手机端巡查APP,实施信息电子化,观测自动化、巡查打卡轨迹化、管理过程透明化等高效的日常管理。
(4)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枢纽建筑物实景三维模型,逐步建立数字(孪生)水库,为日常运行管理和应急抢险提供大数据支撑。
2.自动化监测预警
(1)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协调推进雨水情、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数据接入信息化平台,各项信息能实时在线更新,实现工程信息动态管理。并应定期备份保存,备份周期宜每月不少于1次。
(2)应确保重点部位监测设备实时在线,自动化监测监控数据异常时能够自动识别险情,及时预报预警。
3.网络安全管理
(1)开展水库工程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服务等工作时按照SL/T803的要求加强数据安全保护,保障水库数据安全。
(2)制定并落实网络平台管理制度,保证网络平台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完善。
定期对信息化平台进行网络安全管理,通过安全设置、病毒防护、网络监控、安全扫描、日常运维、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有机组合,保障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并依据水利信息化的相关规定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和预案。
(七)安全监测
1.一般规定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类别一般分为环境量监测、变形监测和渗流监测。环境量监测项目一般包括库水位观测和降雨量观测。变形监测一般包括位移观测和裂缝观测。渗流监测一般包括渗漏量观测和渗流压力观测。应按照《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的要求,并结合水库的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工程监测项目和设施。
2.监测要求
(1)安全监测人工监测精度应符合SL551、SL601、SL725的规定;人工监测频次应符合下表要求:
表小型水库大坝人工监测频次
| 序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
| 汛期 | 非汛期 | |||
| 小(1)型 | 小(2)型 | 小(1)、(2)型 | ||
| 1 | 库水位 | 1次/天 | 1次/2天 | 1次/周 |
| 2 | 降雨量 | 1次/天 | 1次/2天 | 1次/周 |
| 3 | 渗流量 | 1-4次/月 | ||
| 4 | 测压管水位 | 1-4次/月 | ||
| 5 | 坝体沉降 | 4-6次/年 | ||
| 注:表中频次为监测基本要求,具体频次各水库结合实际确定;遭遇特殊情况时适当增加频次。 | ||||
(2)自动化监测应每天不少于1次,监测数据备份宜每3个月不少于1次;安全监测设施、监测仪器应每年进行检验校核,自动化监测设施应定期进行人工测读比对校正。
(3)安全监测应由项目部负责,保证监测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要求做到“四随”(随观测、随记录、随计算、随校核)、“四无”(无缺测、无漏测、无不符合精度、无违时)、“四固定”(人员固定、设备固定、测次固定、时间固定),以提高观测精度和效率。
(4)每次安全监测结果应与前期监测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异常应复测并进行初步分析。
(5)人工监测原始记录、整理核对成果等,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及时归档,同时应录入信息化平台。
(6)安全监测资料整编分析每年进行1次,整编成果应符合SL551、SL601的要求。
(7)安全监测资料整编分析中发现异常时,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研判,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对不能立即查明原因或工程已出现异常的,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8)自动化监测仪器及设备故障时,要及时修复或更新,故障期间,应进行人工监测。
表安全监测记录表
| 观测时间:年月日时库水位:m 天气:晴口阴口雨口 | |||||
| 序号 | 监测项目 | 观测指标 | 监测值 | 初步结论 | 备注 |
| 1 | 环境量 | 库水位(m) | |||
| 降雨量(mm) | |||||
| 2 | 测压管水位 | A测点(m) | 正常口 异常口 | ||
| B测点(m) | 正常口 异常口 | ||||
| C测点(m) | 正常口 异常口 | ||||
| 3 | 渗流量 | A测点(L/s) | 正常口 异常口 | ||
| B测点(L/s) | 正常口 异常口 | ||||
| C测点(L/s) | 正常口 异常口 | ||||
| 4 | 沉降量 | A测点(mm) | 正常口 异常口 | ||
| B测点(mm) | 正常口 异常口 | ||||
| C测点(mm) | 正常口 异常口 | ||||
| 5 | 其他项目 | 项目1 | 正常口 异常口 | ||
| 项目2 | 正常口 异常口 | ||||
| 记录人(签字): | 负责人(签字): | ||||
填表说明:1.本表由安全监测记录人员在现场如实记录填写;
2.经与以往数据对比分析得出初步结论,若发现异常则须在备注中填写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填写
表水平位移监测资料整编表
首测日期:年月日终测日期:年月日单位:mm
| 日期 (月-日) | 测点编号及累计水工 | F位移量 | 备注 | |||||||||
| 测点1 | 测点2 | 测点3 | …… | 测点n | ||||||||
| X | Y | X | Y | X | Y | X | Y | X | Y | |||
| 全 年 特 征 值 统 计 | 最大值 | |||||||||||
| 日期 | ||||||||||||
| 最小值 | ||||||||||||
| 日期 | ||||||||||||
| 平均值 | ||||||||||||
| 年变幅 | ||||||||||||
| 结论 | ||||||||||||
| 建议 | ||||||||||||
| 记录人(签名): | 整编人(签名): | 负责人(签名): | ||||||||||
注:1、水平方向正负号规定:向下游、向左岸为正;反之为负。2、X方向代表上下游方向(或径向);Y方向代表左右岸(或切向)。
表垂直位移监测资料整编表
首测日期:年月日终测日期:年月日单位:mm
| 日期 (月-日) | 测点编号及累计垂直, | 位移量 | 备注 | ||||
| 测点1 | 测点2 | 测点3 | …… | 测点n | |||
| 全 年 特 征 值 统 计 | 最大值 | ||||||
| 日期 | |||||||
| 最小值 | |||||||
| 日期 | |||||||
| 平均值 | |||||||
| 年变幅 | |||||||
| 结论 | |||||||
| 建议 | |||||||
| 记录人:(签名) | 整编人(签名): | 负责人(签名): | |||||
注:垂直位移正负号规定:下沉为正;反之为负。
表测压管水位监测资料整编表
首测日期:年月日终测日期:年月日单位:mm
| 日期(月-日) | 测点编号及孔内水位及渗压系数 | 备注 | ||||||
| 测点1 | … | 测点n | ||||||
| 孔内水位(m) | 渗压系数 | … | … | 孔内水位(m) | 渗压系数 | |||
| 全 年 特 征 值 统 计 | 最大值 | |||||||
| 日期 | ||||||||
| 最小值 | ||||||||
| 日期 | ||||||||
| 平均值 | ||||||||
| 年变幅 | ||||||||
| 结论 | ||||||||
| 建议 | ||||||||
| 记录人(签名): | 整编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 |||||||
表5渗流量监测资料整编表
首测日期:年月日终测日期:年月日
| 日期 (月-日) | 测点编号及渗流量(L/s) | 库区水位(m) | 是否降雨 | 备注 | |||
| 测点1 | 测点2 | …… | |||||
| 全 年 特 征 值 统 计 | 最大值 | ||||||
| 日期 | |||||||
| 最小值 | |||||||
| 日期 | |||||||
| 平均值 | |||||||
| 年变幅 | |||||||
| 结论 | |||||||
| 建议 | |||||||
| 记录人(签名): | 整编人(签名): | 负责人(签名): | |||||
(八)安全管理
1.一般规定
(1)小型水库管护实行购买服务后,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变。
(2)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负责其工作范围内的工程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协助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做好工程安全管理。
2.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构建水库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
3.项目部应掌握水库安全鉴定结论,对于鉴定结果为二类坝的水库应限制运用,对于鉴定结果为三类坝的水库在实施除险加固之前应空库运行。
4.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应编制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或水库防汛应急预案,协助水库主管部门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当水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配合处置突发事件。
5.应定期开展水库大坝运行危险源及风险等级辨识与评价工作,编制水库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
6.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7.防汛备汛工作
(1)项目部应根据审批的汛限水位进行库水位的管理,每座水库均应做好特征水位标识,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
(2)项目部可采取自储、委托代储、社会号料等方式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采取委托代储的,应与代储单位签订代储协议,明确代储物资的种类、数量及调运等内容。建立物资出入库管理台账,明确各类物资的规格(品种)、数量。
(九)档案管理
1.项目部应对委托期间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或合同要求的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进行立卷归档,立卷归档应符合GB/T11822、GB/T18894的要求。
2.档案资料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分类成册、存放有序。
3.档案资料宜电子化、数字化管理,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并上传水库运管平台。
4.合同期内项目部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定期和临时档案移交。合同期满,相关档案资料应全部移交委托方。
(十)标准化管理
1.通过“四个落实、三个规范、两个创新、一个美化”实现标准化管理。
(1)四个落实
①落实健全明晰的管理责任制,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明确,三个责任人落实且履职到位;
②落实稳定的经费保障;
③落实稳定的专业管护人员(采取购买式服务,开展专业化管护模式);
④落实界定清晰的管理保护范围(主管部门开展划界及界桩的埋设工作)。
(2)三个规范
①制定规范化且健全的管理制度;
②配置规范的管理设施(必要的管理房、两种以上的通讯设施、便利的防汛道路);
③制作规范的标识标牌(水库简介、三个责任人公示、巡查路线图、管理保护范围公示、溃坝淹没范围图以及警示类公示,规格统一,内容齐全)。
(3)两个创新
①现代化的管理手段:雨水情监测系统及自动监测设施以及信息化运行监管平台,手机端巡查APP信息化手段的应用;
②购买式物业化管护模式(购买专业化的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实行管养分离、采用专业的维修养护队伍进行维修养护)。
(4)一个美化
水库大坝外观形象的美化,做到坝容坝貌整洁美观、水质优良、环境优美。
2.申请标准化达标的水库需满足以下条件
(1)水库工程(包括新建、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等)通过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投入运行,工程运行正常;
(2)水库已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3)已按照规定完成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二类坝以上(含二类坝)且主体工程运行安全;
(4)水库调度方案(计划)和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经相应部门审批。
3.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水库现场达标创建工作
(1)水库现场达标建设
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应按照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的要求,分别对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等内容,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要求提升水库的外观形象和面貌;加强工程度汛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程检查监测、操作运用、维修养护等工作;加强工程安全监测和运行监控等信息化建设;强化人员、经费和制度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等进行水库现场达标建设。
(2)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
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应编制水库标准化工作手册,工作手册内容及要点参考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示范文本进行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应理清管理事项、确定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程序、科学定岗定员,将管理标准细化到每项管理事项、每个管理程序,将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
4.水库标准化管理达标申报
(1)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在进行水库现场达标创建的同时开展管理自评,按照《云南省小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进行打分自评,填写标准化自评材料编写自评报告;
(2)根据自评结果对照赋分划分为县级标准化、州(市)级标准化、省级标准化、部级标准化,根据评价结果达到相应级别的,及时向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评价。
三、主要目标
昭通市盐津县小型水库实现物业化管理、专业化管护,有效缓解水库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权责不明、管理不规范、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现状问题,最终实现管理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管理透明化、管护专业化、管护计量化、管理规范化的“六化”目标。
1.管理标准化。从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实现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2.管理信息化。建立县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平台,实现水库运行管理智慧化和信息化。
3.管理透明化。遵循“信息透明,随时监管”原则,公开物业化管理过程,采用手机APP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监管”服务窗口,构建监管机构与服务企业互相监督、双向透明的合作模式。
4.管护专业化。组建专业巡查队伍和专职维修养护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水库管护人员技术水平,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
5.管护计量化。通过信息平台、手机APP核查巡查情况;科学编制维养工作计划,计量支付工作报酬。切实解决出工不出力问题,鼓励多劳多得。
6.管护规范化。制订巡视检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运行操作、应急管理等制度,制作符合实际、内容完备、通俗易懂、易于操作的工作手册,推进水库工程管理规范化。
四、组织实施
(一)购买服务内容
购买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小型水库的制度建设、巡视检查、值班值守、安全监测、维修养护、运行操作、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档案管理、标准化管理等十项专业管护工作。
(二)项目组织实施
1.设立项目部
盐津县本次计划实施的水库为22座,其中小(1)型水库3座,小(2)型水库22座。
在盐津县具备条件的油坊沟水库管理用房设置项目部办公地点,由项目部管理团队每周到项目点办公,开展具体的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工作。项目部根据承担的任务设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控管理员及各水库巡查管理员,并履行相应职责。各岗位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并应根据专业管理需要,每年至少接受1次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项目部可根据各盐津县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更好的实现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目标。
2.岗位设置及要求
(1)项目经理岗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水库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的决定、指令;全面负责管护服务工作,制定和实施年度管护服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管护服务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种关系;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任职条件: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工程类注册工程师;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掌握水利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技术工作;指导巡查操作运行人员开展巡查操作运行工作,并参与有关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编、保管等管理工作;报告异常情况,指导并参与工程问题及异常情况调查处理,提出有关意见与建议,并采取应急措施。
任职条件: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工程类注册工程师;熟悉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掌握水库运行管理和水工建筑物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水库运行管理中常见技术问题的能力。
(3)监控管理员岗位
主要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承担水库安全运行监控观测工作;管理、应用、保存水库运行和安全检测记录,整理运行和监测资料;承担水库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日常管理工作。
任职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程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了解水工建筑物及大坝监测的基本知识,具有分析处理水库安全运行常见问题的能力。
(4)巡查操作运行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大坝巡查工作,履行水库防汛巡查责任人职责;负责大坝日常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负责防汛值班值守;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调度指令进行闸门启闭作业、斜涵等蓄放水操作;承担闸门、启闭机等机电设备的运行工作;填写、保存、整理操作运行记录;负责水库管理范围垃圾清理,大坝上下游坝坡除草,保持溢洪道畅通;负责防溺水巡查,对钓鱼、游泳、戏水等涉水事项进行驱离。
任职条件: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初中及以上学历;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掌握巡查工作内容及要求,熟练使用水库巡查APP;了解水库运行管理和水工建筑物基本知识,具有发现、处理运行中常见问题的能力;掌握闸门启闭机的操作及保养技能,具有分析处理机电设备常见问题的能力。
3.项目人员设置
(1)在昭通市盐津县设置项目部办公地点,拟派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监控管理员2人,根据实际情况轮流到项目点办公。
(2)盐津县油坊沟、板厂沟2座库已配置水库管理人员,物业化管理单位不再单独聘请巡查人员,小(1)型水子冲水库需由物业化管理单位单独聘请巡查人员。19座小(2)型水库分别配置1名巡查操作运行人员(共计20人)。当遇突发或紧急情况时,再视实际情况临时增加人员。(项目人员设置为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潜在供应商投标时也可以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提高人员配备规格)。
4.水库管护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标准
(1)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单位要组织水库管理员完成水利部专业知识网络培训,确保管护人员持证上岗。
(2)每年完成水库管理人员的统一集中培训,采用理论培训和实地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所承担的水库工程特性、工程运行历史资料、安全隐患、上下游情况、防洪调度和应急抢险预案等基本情况和机电设施操作、维修养护方法,以及大坝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第六章合同样式及主要条款
|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招标编号: |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样本)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云南省财政厅制
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注释:《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签订合同时增加新的条款及内容。但不得与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注释:《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签订合同时增加新的条款及内容。但不得与招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一、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现依照“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采购结果的内容,结合《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水工管〔2024〕23号)、《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实施方案》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二、工作原则、依据和内容
2.1工作原则: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精心组织、密切协作,保证服务成果质量,按期完成合同中技术服务内容。如遇重大事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2工作依据:
1、《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水工管〔2024〕23号);
2、《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实施方案》;
3、国家及云南省现行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及行业标准等。
4、......
2.3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本次服务范围为。
2、服务内容:。
三、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是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包含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
3.1支付方式:具体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成交人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
3.2乙方按甲方实际付款数目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合同期限及履行地点
1.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基础资料:
2.甲方组织水库管理单位对乙方服务成果实行考核验收,并不定期抽查。考核验收按《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确定的《考核验收办法》、《评分细则》执行。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不符合合同内容、规章制度和违反程序的操作,并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如遇工程建设、机构调整等导致管护服务内容发生增减的,增减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甲方提供管养服务必需的预报预测、安全监测、管理用房、通信报警、抢险道路等管理设施,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合同结束时,乙方应配合做好清场、恢复、交接等相关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剩余合同款。
6.甲方应组织乙方参加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演练(推演)及业务培训;监督乙方合同完成情况。
7.甲方需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法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不正当利益,并与乙方签订廉政责任书。
8.甲方收到乙方上报的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时,应及时予以协调处置。
9.甲方收到乙方上报的溢洪道私设拦挡、库区内拉网养殖、超汛限蓄水等影响水库度汛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予以协调处置,必要时,乙方可配合甲方开展处置工作。因甲方未及时处置,导致发生水库度汛安全事故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0.甲方收到上级部门涉及水库相关工作文件或省市出台的最新技术标准和政策要求及时传达、转发给乙方,并做好指导工作。
1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维护好工程设施设备,确保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甲方要求完成的紧急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无条件调动人员,保证完成工作。
2.按要求配好工作人员,相关人员要持证上岗,确保工作质量,若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立即予以整改。
3.乙方工作人员须穿统一工作服装,以示上岗,接受甲方监督。
4.乙方应为每一位职工必须缴纳工伤保险,建议为职工缴纳人身意外险,如乙方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的,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建立管养制度,承担小型水库防汛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的职责,协助做好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大坝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发现工程异常、险情和违章行为,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大坝日常养护和安全防护;按照调度指令和规程运行操作,并做好记录;坚持防汛值班值守,按时报送水雨情信息;参加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演练(推演)及业务培训;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做好档案资料整编、存档、移交等工作;开展服务工作自检自评。
6.乙方需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回扣、手续费等商业贿赂,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违反商业竞争及公平交易的行为。
7.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并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到岗。服务期限内,乙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月轮流到盐津县项目办公地点开展具体工作,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物业骨干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应征得甲方的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
8.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开展服务活动,严禁将服务内容转包、分包。
9.乙方需监管好水库管理人员,应依法开展水库日常运行管护工作,不得以管理人员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0.委托管护期间,乙方应做好小型水库的日常维修养护,单项工程大于人民币元维修养护费用不纳入本合同范畴,由乙方上报甲方向,甲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维修养护。
11.因乙方无执法权,乙方管理人员仅对进入水库游泳、嬉戏、钓鱼的人员具有劝阻不得进入的义务,但不对因擅自进入水库游泳、嬉戏、钓鱼等行为导致的人员溺水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对劝阻不听者,要及时上报有执法权的上级主管单位和甲方负责人。
12.乙方收到甲方转发的涉及水库运行管理及防汛文件时,乙方应及时落实,涉及整改和落实情况的,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13.乙方应加强水库的巡查检查,发现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整改不了的及时上报甲方。
五、质量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考核验收办法:按照《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实施方案》“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验收办法及验收评分表(附录A)”执行。
3.考核事项:详见《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实施方案》。
六、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七、验收及验收标准
7.1项目完成形成成果,须符合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并通过相关评审,若发现不合格的,乙方必须予以更换。
7.2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
八、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则由乙方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1)甲方对乙方服务成果经2次不定期抽查考核未符合《考核验收办法》《评分细则》的;
(2)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物业骨干人员的;
(3)乙方每月驻现场的天数不足5天,连续2个月及以上的;
(4)发生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回扣、手续费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5)乙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违反商业竞争及公平交易的行为的;
(6)乙方开展大坝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如发现工程异常、险情和违章行为,未按要求时限报告或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造成安全事故或险情的;
(7)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频次进行养护服务的;
(8)因乙方原因未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或者造成档案资料缺失的;
(9)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本合同服务内容转包、分包的;
(10)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其他情形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遭受的损失,则由甲方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1)甲方迟延付款届满六个月;
(2)经乙方函告,甲方未对在溢洪道人为私自加设拦挡等影响水库安全运行行为开展水行政执法,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服务的;
(3)甲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违反商业竞争及公平交易的行为的;
(4)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其他情形的。
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按《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实施方案》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若乙方在服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解除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购买主体监督检查或考核不合格的;
(2)出现重大问题或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方各执贰份,丙方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
3、成交人响应文件
4、合同书附件。
注: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最终协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为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目录
(自拟)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格式1:
2.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
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3、投标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格式1-1:
2.1.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格式1-2:
2.1.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②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②提供2023-2025年度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2026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格式1-3:
2.1.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格式1-4:
2.1.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格式1-5:
2.1.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格式1-6: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格式1-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格式1-7-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格式1-7-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格式1-7-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格式1-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提供(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格式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大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
| 服务地点 | |
| 备 注: | |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成本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人员工资、差旅费、管理成本、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保险费、利润、各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的总和。
格式3:
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我方投标报价为:,合同履行期限为:,投标有效期为:。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将承担相关服务及质量责任。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格式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期: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标段)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 附: | |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
| 职 务: |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 详 细 地 址: | |
| 电 话: |
格式6:
商务条款偏离表
请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服务时间、付款方式、服务地点、其他实质性要求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编号:
|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根据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
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类似项目业绩列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服务期 | 项目地点 | 甲方联系人 | 电话 |
注:
1、提供2022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本表。
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格式8:
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阐述,格式自拟。
格式9: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由投标人按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就成果质量保障措施、违约惩罚措施以及后续服务技术支持方式等方面自行阐述,格式自拟。
格式10:
工作进度计划
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阐述,格式自拟。
格式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1、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格式1-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格式1-7-1
中小企业声明函二工程、服务
本公司二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二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二联合体参加盐津县水库管理局二单位名称的盐津
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二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二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二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盐津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二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
行业二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二承接企业为云南秀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9人,营业收入为3441.01万元,资产总额为1161.21万元
1,属于小型企业二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二标的名称,属于/二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二承接企业为
/二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
于/二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二盖章:云南秀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1-7-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二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二请进行选择: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二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二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二盖章:云南秀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格式1-7-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二财库〔2014〕68号的规
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二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
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二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二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备注:我单位不属于监狱企业。
供应商名称二加盖单位公章:云南秀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二签字: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