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结果】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保山市 | 采购单位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新坐标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BSZC2026-G3-01105-BSGC-0043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东兴(第1、2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杨秀聪,余秋荣,王丛山,马季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本着市场定价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约定服务费为全费用包干价35000.00元,由各标段中标人按比例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
2.相关说明:在此公告发布之日后,请中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依法签署采购合同。
3.监督电话:龙陵县财政局:0875-3126792。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联系方式:0875-6126699、177087559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童女士
电话:0875-6126699、17708755942
1
附件信息:
(中标结果公告)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pdf
3.8M
(采购文件-定稿)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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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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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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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SGCZB-2026LL-076C(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6-G3-01105-BSGC-0043)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
乡)
供应商名称:新坐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果林社区春漫大道
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1幢5楼514号
中标金额(万元):377.00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1.97
标段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
乡)
供应商名称:牵头供应商:保山恒佑商贸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保山恒佑商贸有限公司、
云南善惠林业调查规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保山市龙陵县赧场社区居民委员会赧场5组064号
中标金额(万元):313.20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4.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东兴(采购单位代表)、杨秀聪、王丛山、余秋荣、马季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本着市场定价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达成一致,约定服务费为全费用包干价35000.00元,由各标段中标人按比例向招标代理机构
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费金额:35000.00元,其中1标段:18200.00元:2标段:16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
2.相关说明:在此公告发布之日后,请中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领取中标通知书,与
采购单位依法签署采购合同。
3.监督电话:龙陵县财政局:0875-312679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联系方式:0875-6126699、1770875594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姚先生、童女士
电话:0875-6126699、17708755942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BSGCZB-2026LL-076C
(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6-G3-01105-BSGC-0043)
采购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BSGCZB-2026LL-076C
(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6-G3-01105-BSGC-0043)
采购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8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5
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81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83
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4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GCZB-2026LL-076C(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6-G3-01105-BSGC-0043)
项目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750.00
最高限价(万元):750.00
采购需求:实施森林抚育25000亩,包括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作业施工,落地上图,具体内容以合同及作业设计为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包)1、2:7个月(计划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编制并报市林草局审批,12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2名(含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包)1、2】
3.1设计资质: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6日06时00分至2026年09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注: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紧急CA办理电话:19987563037。
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4.售价(元):0.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龙御江山小区第五组23幢S1室开评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标段(包)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龙陵支行
收款户名: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20875991020000000074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段(包)2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龙陵支行
收款户名: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20875991020000000074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2.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8月11日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网址“http://www.yngp.com/viewPurchaseInfo.html?sys_purchaseintention_id=-7ebf16a.19fd687da3d.-1a7a”。
3.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本着市场定价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约定服务费为全费用包干价35000.00元,由各标段中标人按比例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
6.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7.监督电话:龙陵县财政局:0875-312679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联系方式:0875-6126699、1770875594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姚先生、童女士
电话:0875-6126699、1770875594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资金已落实,用于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货物或服务。
3.招标范围
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服务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本项目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4.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等;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4.1.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3)成立时间不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
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3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作如下规定:
4.4.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4.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评标前。
4.4.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4.4.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之一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投标人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4.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5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7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询问
6.1投标人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的内容依法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质疑
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4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邮寄送达的以邮件交邮日期为准。
联系部门: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5-6126699
通讯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7.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8.投诉
8.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构成
9.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第七章评标方法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项目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推迟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满足任何一项标注★号的条款,将导致投标无效。
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3.1.1开标一览表;
13.1.2资格证明文件;
13.1.3商务报价文件;
13.1.4技术文件。
13.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若分包时)的,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
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编制。
14.2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15.投标报价
★15.2报价说明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充分考虑复杂设计、施工因素,依据市场竞争原则,自行计算所有投标成本,并承担任何设计、施工缺陷责任。综合考虑完成各部分的全部费用后进行投标报价。
注:本项目设计(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部分不单独核算报价,相关设计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作业施工方)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用,具体价格双方自行确定,如发生设计费用支付纠纷的由联合体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与设计有关的费用。
(2)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委托及实际作业内容开展设计及作业施工,不得超标准、超规模设计,保证项目结算不超过标段最高限价。
(3)中标方在进行作业时,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若造成同当地居民发生的纠纷或冲突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并不能影响项目进度及招标人利益,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计。
(4)因本项目为户外作业,中标方必须充分保障投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对整个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中标方自理,招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中标方必须为所有投入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确保在保险期内。此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计。
(5)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内容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拟派人员及设施设备的所有费用(如劳务费、差旅费、食宿费、工资、人身安全保险、设施设备费等)、调查、资料收集、统计、分析、数据处理、技术服务、作业设计编制、作业施工、落地上图、中标服务费、风险、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均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15.3投标人须就“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投包货物或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6.投标货币
16.1本项目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7.投标文件有效期
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8.分包
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9.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0.投标文件的编制
20.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0.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0.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0.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20.6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要求的应答出现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0.7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注:1.投标文件涉及签字、盖章的地方尽量避免遮盖投标单价、合价等重要内容,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证件复印件模糊不清、被签字或盖章遮盖、无法辨认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在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进行签字或盖章,无需逐页签字或盖章。
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根据投标文件格式盖章或签字即可(即投标文件中除格式中有明确要求由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盖章或签字的部分以外,其余要求盖章或签字处可以只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与联合体中各成员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投标保证金
2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2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1.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只以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21.5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4)中标人中标后除因不可抗力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2.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2.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
22.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2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3.1投标文件的提交/上传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3.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3.5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款、第22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
23.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3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
(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7.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4.5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须签字确认。
24.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6.评标
26.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26.2评标原则及方法
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审专家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6.3评标方法
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6.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第19、26.5、26.6条款及规定的情形,将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7.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7.2出现27.1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六、中标结果
28.中标人的确定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9.中标通知书
29.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未中标人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询问本单位资格审查情况及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逾期不予受理。
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
31.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以银行转账或其它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2.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退还。
七、其他事项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32.1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服务招标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本着市场定价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约定服务费为全费用包干价35000.00元,由各标段中标人按比例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32.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33.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33.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对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时,应当以主选方案为准进行评审,如考虑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4.2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的情况另行约定)
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自编号,如有)
甲方:
乙方:
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鉴于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于年月日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对(项目名称)进行了采购。经评委工作组评定,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服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友好协商,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服务内容:;
3.服务期限:;
4.服务地点:;
5.服务要求:;
6.服务标准:。
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2.本项目服务期间内,乙方承诺的中标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
3.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为固定不可变金额,包含但不限于拟派人员及设施设备的所有费用(如劳务费、差旅费、食宿费、工资、人身安全保险、设施设备费等)、调查、资料收集、统计、分析、数据处理、技术服务、作业设计编制、作业施工、落地上图、中标服务费、风险、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所支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即,除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各期合同款项。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根据项目进度及财政资金匹配情况支付进度款。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如果由于财政资金暂时无法匹配到位,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进度款,不应视为招标人合同支付违约,中标单位不得据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具体分期支付情况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三、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2.《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操作细则》;
3.《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4.《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
5.《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6.《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
7.《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査技术规程》(GB/T26424);
8.《林木采伐技术规程》GB/T45088-2024;
9.《云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10.《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
11.地方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标准)、实施细则等;
12.主要树种龄级与龄组划分LY/T2908-2017;
13.《云南省林木采伐指南(2025版)》;
14.其他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等。
四、进度要求
乙方必须于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编制并报市林草局审批,2026年12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乙方必须确保作业设计、施工质量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验收。
五、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作业期间实行严格质量管理。由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跟班作业,依事定责,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2.甲方要在施工作业前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技能培训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
3.其他事项:。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按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并确保审批通过,并对提交的编制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
2.乙方交付编制成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编制主管部门的编制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原定编制范围和技术深度要求内的相关技术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补充完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在作业设计获批后必须及时严格按照批复进行施工作业,确保作业设计、施工质量通过国家、省、市、县级验收。
4.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要严格依据甲方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抚育项目。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作业质量不合格的,必须返工。
6.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森林抚育规定及执行标准,不得进行乱砍滥伐,如有相关情况,一经发现立即严肃处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7.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应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8.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给施工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及意外伤害人身保险,若发生事故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承包工程,如有没有完成或中途退出的违约行为,则甲方不予验收并不支付任何劳务费用,其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后期国家、省、市、县级项目检查过程中乙方需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参与各级检查工作,如相关检查部门对项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需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对项目进行整改。
11.甲乙双方施工作业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转包。
12.其他事项:。
七、安全保障
1.乙方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林区进行施工作业时,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和携带火源上山,如有违反发生森林火灾,乙方要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后果。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完成该项目的,每延误一天接受的处罚,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延误超过天的,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承担%的违约处罚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因施工期间遇不可抗拒的特殊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且非乙方消极怠工等主观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的,不属于乙方违约,具体施工工期由双方协商处理。
2.因乙方原因导致该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处罚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任何一方违反本约定书约定的条款,视为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其他事项:。
九、不可抗力条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仅指包括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等因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条款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20日内通知对方,甲乙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时间确定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全部或部分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
1.合同书及附件;(含补充协议,如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
4.招标文件。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X标段()
(填写示例: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各投标人根据所投标段填写,编制投标文件时此处删除)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BSGCZB-2026LL-076C
(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6-G3-01105-BSGC-0043)
投标人全称(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开标一览表
标段名称:招标编号:
注: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目录
注:1.投标人自行编制目录,须与投标文件格式顺序一致,并标注页码。
2.建议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商务部分中,以避免出现遗漏情况。
一、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2.资格声明中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格式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以上证照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联合体协议
(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标段名称)(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签字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招标人可同联合体各成员签订合同,进行独立结算支付,也可由联合体成员委托牵头人统一与发包人进行结算支付。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项目设计(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部分不单独核算报价,相关设计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作业施工方)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用,具体价格双方自行确定,如发生设计费用支付纠纷的由联合体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与设计有关的费用。
7、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年月日
★注:(1)本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成员方签章。
(2)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格式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格式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内容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格式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自然人的提供情况说明及依法纳税承诺。3)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格式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
注:
1.投标人应对其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若属于此三类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2.★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标段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请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
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
注:
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投标人必须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
请单独列出所供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
关于中小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内容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请供应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价格评分时不进行扣除。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79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格式7:
特定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
:
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
(可自行添加)
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
(可自行添加)
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管理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
(可自行添加)
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未参与(项目名称)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直接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直接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直接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未提供过相关服务承诺书
: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公司未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公司确保承诺的真实性,若因为公司虚假承诺带来的后果,由我公司全权承担。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格式8:
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请投标人出具是否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函。如出现上述情形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承诺。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格式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商务报价文件
格式1:
开标一览表
标段名称:招标编号:
注: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格式2:
投标人基础信息表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格式3:
投标函
致:
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标段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如若我单位中标,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报价为元(本项目设计(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部分不单独核算报价,相关设计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作业施工方)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用,具体价格双方自行确定,如发生设计费用支付纠纷的由联合体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与设计有关的费用。),在(服务时间)完成服务。
投标有效期:,质量承诺:。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若有)。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所提供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我公司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文件全部内容,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
10.(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日期: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格式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其身份证号码:,作为我公司合法的授权代表,以公司名义参加(项目标段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打印或签字)性别:年龄:
部门:职务:
授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全称(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注:
1.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
2.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格式6:
投标报价汇总表
注:“投标报价”项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一致。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7:
分项报价表
标段名称:招标编号:
注:
1.此部分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项目需求及自身情况,按照所投包的预算金额详细编写投标分项报价表,列明各项费用的具体组成及费用清单。
2.不论是否联合体投标,费用清单至少应包含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部分的费用,若为联合体投标,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部分的费用由联合体各成员自行协商,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支付。
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8: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和《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付款方式等要求。
标段名称:招标编号:
注:
1.对于商务条款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中。
2.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9:
类似服务经验
注:
1.须提供类似服务经验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必须体现服务内容)、无法体现时间的,不予认可。
格式10:
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内容格式自拟。
三、技术文件
格式1: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格式自拟,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列,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2.设计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3.工程进度计划(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4.采伐剩余物及清理处置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6.质量保证措施及有针对性的内部质量控制计划(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7.项目人员配置(格式详见附表)
8.设备、工具和物料投入情况(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9.其他:供应商认为上述内容不足以说明的问题,可以自行补充说明,格式自拟。
附表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附表2
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
注:附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附表3
设计单位拟派人员情况
1.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注:附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2.其他拟派设计单位人员简历表
注: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附表4:
施工单位拟派人员情况
1.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简历表
注: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承诺书。若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时,此处无须重复填报简历表,注明为同一人即可。
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我公司承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今后施工过程中未经允许不作任何更换,并常驻施工现场,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及管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其他拟派施工单位人员简历表
注: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格式2:
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内容格式自拟。
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施森林抚育25000亩,包括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作业施工,落地上图,具体内容以合同及作业设计为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2.《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操作细则》;
3.《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4.《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
5.《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6.《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
7.《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査技术规程》(GB/T26424);
8.《林木采伐技术规程》GB/T45088-2024;
9.《云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10.《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
11.地方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标准)、实施细则等;
12.主要树种龄级与龄组划分LY/T2908-2017;
13.《云南省林木采伐指南(2025版)》;
14.其他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等。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服务要求:作业设计必须符合《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规程》、《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操作细则》等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并通过市级评审;作业施工应按作业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森林抚育的各项要求,符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数量:1项。
服务期限:7个月(计划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编制并报市林草局审批,12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
服务地点: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确保作业设计符合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并通过评审;作业施工应按作业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森林抚育的各项要求,符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2.符合采购人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提出的具体要求;
3.符合合同条款的约定;
4.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约定。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
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标总得分及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政府采购政策:
2.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方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1.2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2.1.3评标方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
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评标程序及标准
3.1符合性评审
3.1.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1.2算术性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1.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1.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一)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3.1.4异常低价审查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④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2.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2.3价格部分(F1)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商务部分(F2)和技术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评标结果4.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4.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名称)的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标段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坐标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9人,营业收入为5110.834668万元,资产总额为3162.2382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新坐标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1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注:1.投标人应对其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若属于此三类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即可。2.★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名称)的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标段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作业施工(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保山恒佑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305.86万元,资产总额为346.1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保山恒佑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0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保山恒佑商贸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523MAD6MT4C96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批发和零售业成立日期2023年12月06日行业建材批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企业未被列入黑名单企业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名称)的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标段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作业设计(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善惠林业调查规划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341.56万元,资产总额为162.5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云南善惠林业调查规划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0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云南善惠林业调查规划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103MA6K4LCK52注册资本:158万人民币登记机关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16年02月29日行业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企业未被列入黑名单企业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请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新坐标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果林社区春漫大道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1幢5楼514号 | 投标报价:***(元) | 81.97 |
| 2 | 牵头供应商:保山恒佑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保山恒佑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善惠林业调查规划有限公司 |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赧场社区居民委员会赧场五组064号 | 投标报价:3132000(元) | 84.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 |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 | 实施森林抚育13000亩,包括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作业施工,落地上图,具体内容以合同及作业设计为准。 | 作业设计必须符合《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规程》、《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操作细则》等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并通过市级评审;作业施工应按作业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中幼林抚育的各项要求,符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 7个月(计划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编制并报市林草局审批,12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 | 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 2 |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 |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 | 实施森林抚育12000亩,包括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作业施工,落地上图,具体内容以合同及作业设计为准。 | 作业设计必须符合《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规程》、《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操作细则》等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并通过市级评审;作业施工应按作业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中幼林抚育的各项要求,符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 7个月(计划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编制并报市林草局审批,12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 | 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东兴(第1、2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杨秀聪,余秋荣,王丛山,马季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本着市场定价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约定服务费为全费用包干价35000.00元,由各标段中标人按比例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
2.相关说明:在此公告发布之日后,请中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依法签署采购合同。
3.监督电话:龙陵县财政局:0875-3126792。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联系方式:0875-6126699、177087559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童女士
电话:0875-6126699、17708755942
1
附件信息:
(中标结果公告)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pdf
3.8M
(采购文件-定稿)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docx
350.8K
中小企业声明函
523.5K
中小企业声明函
611.2K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SGCZB-2026LL-076C(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6-G3-01105-BSGC-0043)
二、项目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
乡)
供应商名称:新坐标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果林社区春漫大道
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1幢5楼514号
中标金额(万元):377.00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1.97
标段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
乡)
供应商名称:牵头供应商:保山恒佑商贸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保山恒佑商贸有限公司、
云南善惠林业调查规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保山市龙陵县赧场社区居民委员会赧场5组064号
中标金额(万元):313.20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4.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 |
| 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服务范围:实施森林抚育13000亩,包括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作业施工,落地上图,具体内容以合同及作业设计为准。服务要求:作业设计必须符合《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规程》、《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操作细则》等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并通过市级评审:作业施工应按作业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中幼林抚育的各项要求,符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服务时间:7个月(计划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编制并报市林草局审批,12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 服务类 |
| 标段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服务范围:实施森林抚育12000亩,包括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作业施工,落地上图,具体内容以合同及作业设计为准。服务要求:作业设计必须符合《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规程》、《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操作细则》等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并通过市级评审:作业施工应按作业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中幼林抚育的各项要求,符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服务时间:7个月(计划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编制并报市林草局审批,12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东兴(采购单位代表)、杨秀聪、王丛山、余秋荣、马季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本着市场定价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达成一致,约定服务费为全费用包干价35000.00元,由各标段中标人按比例向招标代理机构
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费金额:35000.00元,其中1标段:18200.00元:2标段:16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
2.相关说明:在此公告发布之日后,请中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领取中标通知书,与
采购单位依法签署采购合同。
3.监督电话:龙陵县财政局:0875-312679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联系方式:0875-6126699、1770875594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姚先生、童女士
电话:0875-6126699、17708755942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BSGCZB-2026LL-076C
(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6-G3-01105-BSGC-0043)
采购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BSGCZB-2026LL-076C
(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6-G3-01105-BSGC-0043)
采购人: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8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5
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81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83
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4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GCZB-2026LL-076C(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6-G3-01105-BSGC-0043)
项目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750.00
最高限价(万元):750.00
采购需求:实施森林抚育25000亩,包括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作业施工,落地上图,具体内容以合同及作业设计为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面积(亩) | 服务地点 | 备注 |
| 1 |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 750 |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 | 390 | 13000 | 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 | |
|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 | 360 | 12000 | 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 |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包)1、2:7个月(计划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编制并报市林草局审批,12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2名(含牵头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包)1、2】
3.1设计资质: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6日06时00分至2026年09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兼容的数字证书(CA),在平台绑定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注: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紧急CA办理电话:19987563037。
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4.售价(元):0.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3.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龙御江山小区第五组23幢S1室开评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标段(包)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龙陵支行
收款户名: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20875991020000000074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段(包)2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龙陵支行
收款户名: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20875991020000000074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2.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8月11日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网址“http://www.yngp.com/viewPurchaseInfo.html?sys_purchaseintention_id=-7ebf16a.19fd687da3d.-1a7a”。
3.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本着市场定价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约定服务费为全费用包干价35000.00元,由各标段中标人按比例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5.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
6.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7.监督电话:龙陵县财政局:0875-312679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联系方式:0875-6126699、1770875594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姚先生、童女士
电话:0875-6126699、1770875594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采购人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 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招标编号:BSGCZB-2026LL-076C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6-G3-01105-BSGC-0043 | |
| 2 | 资金来源 | 2026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
| 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
| 3.2 | 服务要求 | 作业设计必须符合《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规程》、《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操作细则》等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并通过市级评审;作业施工应按作业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森林抚育的各项要求,符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
| 3.3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 3.4 |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7个月(计划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编制并报市林草局审批,12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服务地点: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点。 |
| 4.1.4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 | 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
| 4.2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4.4 | 是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是 ■否 |
| 4.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应当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 2名(含牵头人);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6)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13.1.3 | 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 1.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13.1.4 | 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 | 1.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15.1 |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750.00万元最高限价:750.00万元,其中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最高限价为390.00万元;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最高限价为360.00万元。 |
| ★15.2 | 报价说明 |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充分考虑复杂设计、施工因素,依据市场竞争原则,自行计算所有投标成本,并承担任何设计、施工缺陷责任。综合考虑完成各部分的全部费用后进行投标报价。注:本项目设计(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部分不单独核算报价,相关设计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作业施工方)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用,具体价格双方自行确定,如发生设计费用支付纠纷的由联合体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与设计有关的费用。(2)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委托及实际作业内容开展设计及作业施工,不得超标准、超规模设计,保证项目结算不超过标段最高限价。(3)中标方在进行作业时,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若造成同当地居民发生的纠纷或冲突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并不能影响项目进度及招标人利益,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计。(4)因本项目为户外作业,中标方必须充分保障投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对整个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中标方自理,招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中标方必须为所有投入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确保在保险期内。此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计。(5)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内容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拟派人员及设施设备的所有费用(如劳务费、差旅费、食宿费、工资、人身安全保险、设施设备费等)、调查、资料收集、统计、分析、数据处理、技术服务、作业设计编制、作业施工、落地上图、中标服务费、风险、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均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
| ★17.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 18.1 | 分包 | ■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中, 可以分包。 |
| 21.1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1.项目名称: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项目编号:BSGCZB-2026LL-076C(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6-G3-01105-BSGC-0043)3.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银行转账、网银、电汇、保证保险等其他非现金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3.保证金金额:1标段:¥300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2标段:¥300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4.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提交或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办理保证金时应注明“2026年森林抚育项目1标段投标保证金 / 2026年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所投标段标注即可。二、投标保证金办理程序1.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唯一账户):开户名称: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龙陵支行开户账号:120875991020000000074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6126699、17708755942联系人:姚先生2.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3.银行保函:(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银行按照要求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投标人为被担保人,招标人为受益人。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1.以电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联系出函机构进行退还。 |
| 23.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23.2 | 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23.3 | 投标文件的退还 | 不予退还 |
| 24.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 26.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31.1 | 履约担保 | 本项目不适用 |
| ★34.1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 34.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 | 政府采购中标人须知:中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中标公示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完成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入库申请,同时入驻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并成为正式供应商。2、缴纳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名称: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龙陵支行;账号:120875991020000000074)3、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 | |
| 2) |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3份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与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 |
| 3) |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 |
| 4) | 本项目在外业调查和施工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当地森林防火相关规定,施工作业过程严格按照林草部门要求执行。任何因中标方原因造成的森林火灾或事故等均由中标方承担责任。 | |
| 5) |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 6)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本项目要求至少配备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其中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 |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资金已落实,用于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货物或服务。
3.招标范围
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服务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本项目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4.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等;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4.1.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3)成立时间不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
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3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作如下规定:
4.4.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4.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评标前。
4.4.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4.4.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之一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投标人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4.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5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7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询问
6.1投标人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的内容依法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质疑
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4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邮寄送达的以邮件交邮日期为准。
联系部门:保山广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5-6126699
通讯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御江山23-S1
7.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8.投诉
8.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构成
9.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第七章评标方法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项目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推迟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不满足任何一项标注★号的条款,将导致投标无效。
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3.1.1开标一览表;
13.1.2资格证明文件;
13.1.3商务报价文件;
13.1.4技术文件。
13.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若分包时)的,投标文件应按包分别编制,单独成册。
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编制。
14.2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15.投标报价
★15.2报价说明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充分考虑复杂设计、施工因素,依据市场竞争原则,自行计算所有投标成本,并承担任何设计、施工缺陷责任。综合考虑完成各部分的全部费用后进行投标报价。
注:本项目设计(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部分不单独核算报价,相关设计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作业施工方)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用,具体价格双方自行确定,如发生设计费用支付纠纷的由联合体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与设计有关的费用。
(2)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委托及实际作业内容开展设计及作业施工,不得超标准、超规模设计,保证项目结算不超过标段最高限价。
(3)中标方在进行作业时,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若造成同当地居民发生的纠纷或冲突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并不能影响项目进度及招标人利益,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计。
(4)因本项目为户外作业,中标方必须充分保障投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对整个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中标方自理,招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中标方必须为所有投入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确保在保险期内。此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计。
(5)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内容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拟派人员及设施设备的所有费用(如劳务费、差旅费、食宿费、工资、人身安全保险、设施设备费等)、调查、资料收集、统计、分析、数据处理、技术服务、作业设计编制、作业施工、落地上图、中标服务费、风险、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均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15.3投标人须就“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投包货物或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6.投标货币
16.1本项目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7.投标文件有效期
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7.3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8.分包
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项目,投标人在中标后只能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9.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0.投标文件的编制
20.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0.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20.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0.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0.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20.6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及技术要求的应答出现完全或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0.7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注:1.投标文件涉及签字、盖章的地方尽量避免遮盖投标单价、合价等重要内容,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证件复印件模糊不清、被签字或盖章遮盖、无法辨认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2.在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进行签字或盖章,无需逐页签字或盖章。
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根据投标文件格式盖章或签字即可(即投标文件中除格式中有明确要求由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盖章或签字的部分以外,其余要求盖章或签字处可以只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与联合体中各成员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投标保证金
2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2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1.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只以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21.5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回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4)中标人中标后除因不可抗力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2.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2.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
22.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2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3.1投标文件的提交/上传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3.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3.5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款、第22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
23.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3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
(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7.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4.5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须签字确认。
24.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6.评标
26.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26.2评标原则及方法
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审专家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6.3评标方法
本项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6.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第19、26.5、26.6条款及规定的情形,将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7.1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7.2出现27.1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六、中标结果
28.中标人的确定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9.中标通知书
29.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未中标人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询问本单位资格审查情况及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逾期不予受理。
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
31.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以银行转账或其它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2.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退还。
七、其他事项
32.采购代理服务费
32.1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服务招标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本着市场定价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约定服务费为全费用包干价35000.00元,由各标段中标人按比例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32.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33.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33.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对有备选方案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时,应当以主选方案为准进行评审,如考虑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4.2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合同履行期限 | 7个月(计划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编制并报市林草局审批,12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 |
| 2 | ★服务要求 | 作业设计必须符合《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规程》、《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操作细则》等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并通过市级评审;作业施工应按作业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森林抚育的各项要求,符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
| 3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 4 | 服务地点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点。 |
| 5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根据项目进度及财政资金匹配情况支付进度款。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如果由于财政资金暂时无法匹配到位,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进度款,不应视为招标人合同支付违约,中标单位不得据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具体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约定。 |
| 6 | 其他 | 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
(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的情况另行约定)
云南省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自编号,如有)
甲方:
乙方:
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鉴于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于年月日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对(项目名称)进行了采购。经评委工作组评定,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服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友好协商,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服务内容:;
3.服务期限:;
4.服务地点:;
5.服务要求:;
6.服务标准:。
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2.本项目服务期间内,乙方承诺的中标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
3.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为固定不可变金额,包含但不限于拟派人员及设施设备的所有费用(如劳务费、差旅费、食宿费、工资、人身安全保险、设施设备费等)、调查、资料收集、统计、分析、数据处理、技术服务、作业设计编制、作业施工、落地上图、中标服务费、风险、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所支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即,除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各期合同款项。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根据项目进度及财政资金匹配情况支付进度款。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如果由于财政资金暂时无法匹配到位,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进度款,不应视为招标人合同支付违约,中标单位不得据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具体分期支付情况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三、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2.《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操作细则》;
3.《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4.《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
5.《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6.《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
7.《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査技术规程》(GB/T26424);
8.《林木采伐技术规程》GB/T45088-2024;
9.《云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10.《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
11.地方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标准)、实施细则等;
12.主要树种龄级与龄组划分LY/T2908-2017;
13.《云南省林木采伐指南(2025版)》;
14.其他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等。
四、进度要求
乙方必须于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编制并报市林草局审批,2026年12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乙方必须确保作业设计、施工质量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验收。
五、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作业期间实行严格质量管理。由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跟班作业,依事定责,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2.甲方要在施工作业前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技能培训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
3.其他事项:。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按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并确保审批通过,并对提交的编制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
2.乙方交付编制成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编制主管部门的编制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原定编制范围和技术深度要求内的相关技术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补充完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在作业设计获批后必须及时严格按照批复进行施工作业,确保作业设计、施工质量通过国家、省、市、县级验收。
4.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要严格依据甲方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抚育项目。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作业质量不合格的,必须返工。
6.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森林抚育规定及执行标准,不得进行乱砍滥伐,如有相关情况,一经发现立即严肃处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7.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应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8.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给施工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及意外伤害人身保险,若发生事故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承包工程,如有没有完成或中途退出的违约行为,则甲方不予验收并不支付任何劳务费用,其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后期国家、省、市、县级项目检查过程中乙方需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参与各级检查工作,如相关检查部门对项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需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对项目进行整改。
11.甲乙双方施工作业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转包。
12.其他事项:。
七、安全保障
1.乙方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林区进行施工作业时,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和携带火源上山,如有违反发生森林火灾,乙方要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后果。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完成该项目的,每延误一天接受的处罚,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延误超过天的,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承担%的违约处罚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因施工期间遇不可抗拒的特殊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且非乙方消极怠工等主观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的,不属于乙方违约,具体施工工期由双方协商处理。
2.因乙方原因导致该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处罚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任何一方违反本约定书约定的条款,视为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其他事项:。
九、不可抗力条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仅指包括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等因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条款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20日内通知对方,甲乙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时间确定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全部或部分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
1.合同书及附件;(含补充协议,如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
4.招标文件。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X标段()
(填写示例: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各投标人根据所投标段填写,编制投标文件时此处删除)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BSGCZB-2026LL-076C
(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6-G3-01105-BSGC-0043)
投标人全称(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开标一览表
标段名称:招标编号: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 |
| 小写: | |
| 合同履行期限 | |
| 服务地点 | |
| 质量承诺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形式: |
| 项目总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 备注 |
注: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目录
注:1.投标人自行编制目录,须与投标文件格式顺序一致,并标注页码。
2.建议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商务部分中,以避免出现遗漏情况。
一、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按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2.资格声明中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格式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以上证照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联合体协议
(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标段名称)(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签字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招标人可同联合体各成员签订合同,进行独立结算支付,也可由联合体成员委托牵头人统一与发包人进行结算支付。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项目设计(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部分不单独核算报价,相关设计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作业施工方)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用,具体价格双方自行确定,如发生设计费用支付纠纷的由联合体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与设计有关的费用。
7、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年月日
★注:(1)本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成员方签章。
(2)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格式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格式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内容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格式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自然人的提供情况说明及依法纳税承诺。3)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格式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
注:
1.投标人应对其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若属于此三类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2.★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标段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请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
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
注:
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投标人必须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
请单独列出所供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
关于中小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内容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请供应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价格评分时不进行扣除。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5000 | 2000≤Y<25000 | 300≤Y<2000 | Y<300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5000 | 5000≤Y<25000 | 1000≤Y<5000 | Y<1000 |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79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格式7:
特定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
:
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
(可自行添加)
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
(可自行添加)
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管理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
(可自行添加)
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未参与(项目名称)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直接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直接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直接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未提供过相关服务承诺书
: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公司未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公司确保承诺的真实性,若因为公司虚假承诺带来的后果,由我公司全权承担。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格式8:
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请投标人出具是否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函。如出现上述情形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承诺。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格式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商务报价文件
格式1:
开标一览表
标段名称:招标编号: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 |
| 小写: | |
| 合同履行期限 | |
| 服务地点 | |
| 质量承诺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形式: |
| 项目总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 备注 |
注: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月日
格式2:
投标人基础信息表
| 公司名称 | |||||
| 公司地址 | |||||
| 公司性质 | 公司类型 |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金 | ||||
| 注册日期 | 开户银行 | ||||
| 开户基本账号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 固话 | |||||
| 联系传真 | 联系邮箱 | ||||
| 经营范围 | |||||
| 公司管理体系认证 | (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如有) | ||||
| 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等(如有) | |||||
| 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设备制造商、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 | |||||
| 备注 | |||||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格式3:
投标函
致:
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标段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如若我单位中标,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报价为元(本项目设计(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部分不单独核算报价,相关设计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作业施工方)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用,具体价格双方自行确定,如发生设计费用支付纠纷的由联合体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与设计有关的费用。),在(服务时间)完成服务。
投标有效期:,质量承诺:。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若有)。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所提供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我公司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文件全部内容,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
10.(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日期: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格式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其身份证号码:,作为我公司合法的授权代表,以公司名义参加(项目标段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打印或签字)性别:年龄:
部门:职务:
授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全称(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注:
1.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
2.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格式6:
投标报价汇总表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 1 | 小写: | ||
| 大写: |
注:“投标报价”项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一致。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7:
分项报价表
标段名称:招标编号:
注:
1.此部分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项目需求及自身情况,按照所投包的预算金额详细编写投标分项报价表,列明各项费用的具体组成及费用清单。
2.不论是否联合体投标,费用清单至少应包含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部分的费用,若为联合体投标,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部分的费用由联合体各成员自行协商,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支付。
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8: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和《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付款方式等要求。
标段名称:招标编号:
| 序号 | 招标文件页码及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情况说明 | 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 |
注:
1.对于商务条款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并将该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中。
2.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格式9:
类似服务经验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订合同时间 | 备注 |
| …… |
注:
1.须提供类似服务经验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必须体现服务内容)、无法体现时间的,不予认可。
格式10:
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内容格式自拟。
三、技术文件
格式1: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格式自拟,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列,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2.设计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3.工程进度计划(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4.采伐剩余物及清理处置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6.质量保证措施及有针对性的内部质量控制计划(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7.项目人员配置(格式详见附表)
8.设备、工具和物料投入情况(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
9.其他:供应商认为上述内容不足以说明的问题,可以自行补充说明,格式自拟。
附表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 ||||
| 项目总负责人 | ||||||||
| 项目总负责人 | ||||||||
| 设计单位拟派人员 | ||||||||
| 设计负责人 | ||||||||
| …… | ||||||||
| 施工单位拟派人员 |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
| …… | ||||||||
附表2
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 |||||||||||
| 资格证书编号 | ||||||||||||
| 已完成(进行中)项目情况 |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
注:附项目总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附表3
设计单位拟派人员情况
1.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设计负责人年限 | |||||||||||
| 资格证书编号 | ||||||||||||
| 已完成(进行中)项目情况 |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
注:附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2.其他拟派设计单位人员简历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资格证书编号 | |||||||||
| 已完成(进行中)项目情况 |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
注: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附表4:
施工单位拟派人员情况
1.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简历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年限 | |||||||||||
| 资格证书编号 | ||||||||||||
| 已完成(进行中)项目情况 |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
注: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承诺书。若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时,此处无须重复填报简历表,注明为同一人即可。
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我公司承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今后施工过程中未经允许不作任何更换,并常驻施工现场,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及管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其他拟派施工单位人员简历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
| 已完成(进行中)项目情况 |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
注: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格式2:
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内容格式自拟。
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施森林抚育25000亩,包括前期森林资源调查及作业设计编制,作业施工,落地上图,具体内容以合同及作业设计为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面积(亩) | 服务地点 | 备注 |
| 1 |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 | 750 |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 | 390 | 13000 | 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 | |
| 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 | 360 | 12000 | 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
2.《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操作细则》;
3.《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
4.《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
5.《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6.《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
7.《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査技术规程》(GB/T26424);
8.《林木采伐技术规程》GB/T45088-2024;
9.《云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10.《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
11.地方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标准)、实施细则等;
12.主要树种龄级与龄组划分LY/T2908-2017;
13.《云南省林木采伐指南(2025版)》;
14.其他相关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等。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服务要求:作业设计必须符合《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规程》、《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天保工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操作细则》等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并通过市级评审;作业施工应按作业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森林抚育的各项要求,符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数量:1项。
服务期限:7个月(计划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作业设计编制并报市林草局审批,12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前完成项目建设)。
服务地点: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规定,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确保作业设计符合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并通过评审;作业施工应按作业设计要求施工并符合森林抚育的各项要求,符合《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2.符合采购人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提出的具体要求;
3.符合合同条款的约定;
4.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约定。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
| 评审程序 | 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 | |
| 资格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
| 1.1 |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
| 1.2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三者之一:1)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等;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 |
| 1.3 |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 1.4 |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 |
| 1.5 |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 | |
| 3 | 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
| 3.1 | 设计资质: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 | |
| 3.2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 |
| 3.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3.4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 |
第七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程序 | 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 | |
| 3.1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 |
| 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 投标保证金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
| 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 其它实质性条件 |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的; | ||
| 其他无效情形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 3.2 | 详细评审标准 | 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 |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 2、评分因素分值及权重 | 投标报价F1:满分15分。商务部分F2:满分6分。技术部分F3:满分79分。 | ||
| 3、投标报价评审F1(满分15分) |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投标报价)×15即:F1=[P/(B1,B2,…,Bn)]×15P为评标基准价,即经初步评审审查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B1,B2,…,Bn为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n为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终报价的个数。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
| 4、商务部分评审F2(满分6分) | 类似服务经验(满分6分)①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每具有1项森林抚育(修复、改造等)作业设计或方案编制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的,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1分,此项最高3分,没有不得分;②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每具有1项森林抚育(修复、改造等)作业施工或类似项目服务经验的,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1分,此项最高3分,没有不得分。注: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必须体现服务内容)、无法体现时间的,不予认可。 | ||
| 5、技术部分评审F3(满分79分) | 1)作业设计服务方案评审 (满分 20 分)根据采购需求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①总体设计思路及技术方案;②各专业设计要素;③项目开展程序和方法;④工作实施依据;⑤预算控制。每项内容需围绕采购需求,要求空间布局科学合理,能够实现本项目建设的功能要求,整体功能相协调,兼顾经济性,能够确保预算控制。根据方案内容的合理性,每项评审内容分档次进行评分:第一档次(4 分) :方案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第二档次(2 分) :方案内容基本合理,具有普适性;第三档次(1 分) :方案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第四档次(0 分) :方案内容缺失或者存在明显重大错漏的。2)工程技术方案(满分 20 分)工程技术方案包括:①施工技术方案;②施工组织措施;③施工大纲;④施工工序;⑤应急方案。针对上述方案要点进行打分,方案完整详细、清晰准确、针对性及可行性强并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满分20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者存在明显重大错漏的扣4 分,有一项内容叙述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 2 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工程进度计划(满分 9 分)工程进度计划包括:①施工进度计划;②工期保证措施;③完善配合协调措施。针对上述内容要点进行打分,提供的内容全面,思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性强的得满分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者存在明显重大错漏的扣3分,有一项内容叙述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5 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或过于简陋、缺少关键节点说明或说明不详细、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采伐剩余物及清理处置方案(满分 5 分)第一档次(5 分):采伐剩余物及清理处置方案措施内容详细具体,虫病枯死木伐除及清理处置方案,疫木及剩余物处理方案针对性强、并经过专业处理,保证疫木处置无安全隐患或流失风险,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第二档次(4 分):采伐剩余物及清理处置方案内容全面,虫病枯死木伐除及清理处置方案,疫木及剩余物处理方案有一定针对性,专业处理能力不强,基本能做到疫木处置无安全隐患或流失风险,基本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第三档次(3 分):采伐剩余物及清理处置方案内容不具体,虫病枯死木伐除及清理处置方案,疫木及剩余物处理方案针对性不强,保障措施不具体,无法保障疫木处置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或流失风险;第四档次(2 分):采伐剩余物及清理处置方案内容未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结合,虫病枯死木伐除及清理处置方案,疫木及剩余物处理方案针对性弱,保障措施不明确,无法保障疫木处置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或流失风险;第五档次(1 分) :采伐剩余物及清理处置方案内容不够全面,未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无针对性,没有疫木处置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或流失风险的保障措施;第六档次(0 分) :未提供采伐剩余物及清理处置方案的不得分。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满分 5 分)第一档次(5 分) :投标文件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先进、针对性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第二档次(4 分):投标文件中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针对性较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第三档次(3 分):投标文件中有具体、完整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但针对性一般,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第四档次(2 分):投标文件中有一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且合理但针对性一般,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第五档次(1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差,无针对性,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第六档次(0 分) :未提供安全文件施工保证措施的不得分。6)质量保证措施及有针对性的内部质量控制计划(满分 5 分)第一档次(5 分) :质量保证措施、 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内容全面细致、结合实际、针对性强、措施详细具体且有具体的处罚措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第二档次(4 分):质量保证措施、 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内容全面、结合实际、针对性好、措施具体的,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第三档次(3 分):质量保证措施、 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内容基本全面、结合实际、针对性一般、措施具体的,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第四档次(2 分):质量保证措施、 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包含基本内容、结合实际、针对性一般,有基本措施,部分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第五档次(1 分):质量保证措施、 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内容不够全面、未结合实际、针对性差,措施不明确的;第六档次(0 分) :未提供不得分。7)项目人员配置(满分10分)第一档次(10分):机构和岗位设置合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备科学、齐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设有对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且管理经验丰富,应急处理能力强,能制定详细的员工培训计划、方案。各岗位工作人员有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工作安排,针对性强,且其健康状况、工作经验等满足招标人要求;第二档次(7 分):机构和岗位设置基本合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备科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有对应的专职管理人员,管理经验相对丰富,应急处理能力较强,能制定较为详细的员工培训计划、方案。各岗位工作人员安排合理,且其健康状况、工作经验等基本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第三档次(4 分):机构和岗位设置不合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有对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但管理经验及应急处理能力一般,所制定的员工培训计划、方案一般。各岗位工作人员安排合理或存在欠缺,其健康状况、工作经验等基本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或有欠缺;第三档次(1 分):机构和岗位设置不合理,专职管理人员配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他各岗位工作人员安排不合理或不满足要求;第四档次(0 分) :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8)设备、工具和物料投入情况评审评分(5 分)第一档次(5 分):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具和物料等清单明细非常详尽、具体,投入非常合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能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第二档次(4 分):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具和物料等清单明细具体、明确、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第三档次(3 分):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设备、工具和物料清单明细较详尽清晰,投入较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能较好满足本项目需求;第四档次(2 分):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具和物料清单明细叙述一般,合理性、针对性一般,对本项目要求的响应性一般;第五档次(1 分):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具和物料清单明细不合理,无针对性,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第六档次(0 分) :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 ||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标总得分及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政府采购政策:
2.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方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1.2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2.1.3评标方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
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评标程序及标准
3.1符合性评审
3.1.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1.2算术性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1.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1.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一)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3.1.4异常低价审查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④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2.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2.3价格部分(F1)按评标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商务部分(F2)和技术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评标结果4.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4.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具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名称)的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标段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1标段(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坐标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9人,营业收入为5110.834668万元,资产总额为3162.2382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新坐标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1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注:1.投标人应对其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若属于此三类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即可。2.★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名称)的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标段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作业施工(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保山恒佑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305.86万元,资产总额为346.1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保山恒佑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0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保山恒佑商贸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523MAD6MT4C96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批发和零售业成立日期2023年12月06日行业建材批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企业未被列入黑名单企业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名称)的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标段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龙陵县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抚育项目2标段(象达镇、平达乡、碧寨乡)作业设计(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善惠林业调查规划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341.56万元,资产总额为162.5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云南善惠林业调查规划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0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云南善惠林业调查规划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103MA6K4LCK52注册资本:158万人民币登记机关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16年02月29日行业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企业未被列入黑名单企业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请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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