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的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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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 |
| 招标代理机构 | 政采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的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10
行政区划:
红河州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云南昆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河口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11101000030660929
五、合同编号:4532532HT20260075301
六、合同内容: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滨河路2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1.pdf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甲方: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
统一信用代码:12532532432264042F
法定代表人:庄莹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滨河路22号
乙方:云南昆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河口分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32064251036D
法定代表人:张金昌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广龄街123号2单元102室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
致,就乙方的安全保卫工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卫、保洁服务,并协助甲方做好社会治安综合防
范工作。
二、保安、保洁目标、服务期限和范围:
1、乙方提供护卫及服务的期限是从2026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
月11日止。
2、甲、乙双方约定守卫服务范围目标:保安人员需坚守岗位,做好校
区门卫值守、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维护校园出入口秩序。负责校园日常巡
逻巡查,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处置。严格执行校园管理
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保持岗位仪容规范。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保障
滨河校区师生人身与校园财产安全,服从学校日常管理调度。。
3、甲、乙双方约定保洁服务范围目标:负责校区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做
好走廊、楼道、卫生间、操场等区域卫生清理,及时清理垃圾杂物。定期擦
拭门窗、扶手、公共设施,保持环境整洁。做好垃圾收集清运,维护环境卫
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岗履职,爱护公共财物。发现设施损坏及时
上报,服从学校管理安排,为师生营造干净舒适的校园环境。
4、乙方所派驻的保安员、保洁员,应都与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按
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为经济关系,
具体为乙方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乙方安排的保安员每天每人每班工作
8小时。
三、乙方同意派驻1名保安人员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乙方
同意派驻1名保洁人员为甲方提供安全保洁服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保安、保洁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相关资
料及管理制度,并提供相应工作条件。
2、无偿提供乙方进驻保安员住宿生活场所及用具(包括住房、床、桌椅
等)以及值班使用的通讯电话,提供乙方保安、保洁人员正常的生活用水及
照明用电。
3、乙方保安、保洁人员在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
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乙方,协助乙方处理好善后事宜,由
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保安、保洁人员违反相关法规之规定,安排乙方人
员做其他超出合同条款内容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对乙方派驻不合格保安员、保洁员进行调换。
6、若甲方私下借款给乙方保安、保洁人员或赊账、赊物品,由此所产生
的经济纠纷,乙方概不负责,由甲方自行承担。
7、甲方对乙方派驻的保安、保洁人员有监督管理权,并对乙方人员违反
规定、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时通知乙方。
8、在合同期内,超出约定服务发生突发事件造成保安、保洁人员伤亡的,
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9、甲方对保洁服务质量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对保洁不到位区域有权要求
乙方限期整改;甲方告知乙方校内重点保洁区域、卫生标准及相关校园管理
要求。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派驻保安、保洁人员开展安保及保洁服务工作。
2、乙方负责提供有关的治安防范、环境卫生管理相关信息,协助甲方做
好校园安全与环境综合管理工作。
3、保障甲方安保目标安全,校园环境卫生达到约定标准,将安全、卫生
问题造成的影响减至最低。
4、对派驻保安、保洁人员定期开展培训,进行法律法规、岗位专业知识、
服务技能、职业道德培训,对派驻人员违规行为开展监督处置。
5、乙方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有权调整派驻的保安、保洁人员(人
员参军、考学等特殊情况除外)。乙方有权依据管理制度对派驻人员监督检
查。
6、甲方负责为派驻保安人员采购服装、安保装备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报
销;保洁所需耗材、工具由【□乙方☑甲方】负责。
7、乙方派驻的保安、保洁人员配合甲方后勤工作,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
同约定服务项目以外的工作要求。
8、乙方因工作需要,在服务区域内由乙方安装的一切设备产权属乙方所
有。
9、甲方因各种原因直接支付给保安、保洁人员的奖金和补贴,以甲方自
愿为原则。派驻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甲方提出额外要求。
10、负责为派驻保安、保洁服务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事宜,因未为派
驻人员购买社保而产生的相应纠纷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现甲方防范设施、管理制度存在隐患或
不安全因素,需向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敦促甲方及时进行整改;发现校
园卫生设施破损,及时向甲方反馈。
六、服务报酬及付款方式:
1、服务报酬,4300元/月,按月申报,支付时间以财政安排为主。
甲方如果连续3个月不付款,则按甲方违约处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
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先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款项。
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2026年10月11日派驻1名保安人员、
1名保洁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开展执行安保、保洁工作。
八、免责条款:
1.当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有关详细情况,并尽合理的努力减少双方的损失。因其怠于采取相应
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主张免责。
2.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必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
方丧失继续履行能力,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
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不可抗力: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且非由于
受影响方过错或疏忽而导致本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事件:火灾、水灾、风暴、雪灾、飓风、地震、战争、恐怖活动、政府行
为等。受影响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受影响情况,并且应在通
知发出后10日内提供国家机关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受影响方应当及时采取
补救措施使另一方因此所受的影响降到最低。
九、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需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应提前与乙方协商,双
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进行变更,乙方即对保安人员进行增减调整。
2、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不履行合约,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支付乙方服务报酬,逾期日期在30日
以上的,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超过30日的乙方可与甲方协
商解除本合同。
2、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按合
同总金额服务报酬合计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保安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安保工作给甲方造成经
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已构成治安、刑事案件的,乙方按公安、
司法部门的裁决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进行明确,补
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从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
公告标题: 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的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10
行政区划:
红河州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云南昆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河口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11101000030660929
五、合同编号:4532532HT20260075301
六、合同内容:
|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保安服务 | 详见附件 | 年 | 1.00 | *** | ***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河口镇滨河路2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1.pdf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
甲方: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
统一信用代码:12532532432264042F
法定代表人:庄莹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滨河路22号
乙方:云南昆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河口分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32064251036D
法定代表人:张金昌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广龄街123号2单元102室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
致,就乙方的安全保卫工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卫、保洁服务,并协助甲方做好社会治安综合防
范工作。
二、保安、保洁目标、服务期限和范围:
1、乙方提供护卫及服务的期限是从2026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
月11日止。
2、甲、乙双方约定守卫服务范围目标:保安人员需坚守岗位,做好校
区门卫值守、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维护校园出入口秩序。负责校园日常巡
逻巡查,排查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处置。严格执行校园管理
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保持岗位仪容规范。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保障
滨河校区师生人身与校园财产安全,服从学校日常管理调度。。
3、甲、乙双方约定保洁服务范围目标:负责校区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做
好走廊、楼道、卫生间、操场等区域卫生清理,及时清理垃圾杂物。定期擦
拭门窗、扶手、公共设施,保持环境整洁。做好垃圾收集清运,维护环境卫
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岗履职,爱护公共财物。发现设施损坏及时
上报,服从学校管理安排,为师生营造干净舒适的校园环境。
4、乙方所派驻的保安员、保洁员,应都与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按
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为经济关系,
具体为乙方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乙方安排的保安员每天每人每班工作
8小时。
三、乙方同意派驻1名保安人员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乙方
同意派驻1名保洁人员为甲方提供安全保洁服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保安、保洁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相关资
料及管理制度,并提供相应工作条件。
2、无偿提供乙方进驻保安员住宿生活场所及用具(包括住房、床、桌椅
等)以及值班使用的通讯电话,提供乙方保安、保洁人员正常的生活用水及
照明用电。
3、乙方保安、保洁人员在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
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乙方,协助乙方处理好善后事宜,由
乙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保安、保洁人员违反相关法规之规定,安排乙方人
员做其他超出合同条款内容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对乙方派驻不合格保安员、保洁员进行调换。
6、若甲方私下借款给乙方保安、保洁人员或赊账、赊物品,由此所产生
的经济纠纷,乙方概不负责,由甲方自行承担。
7、甲方对乙方派驻的保安、保洁人员有监督管理权,并对乙方人员违反
规定、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时通知乙方。
8、在合同期内,超出约定服务发生突发事件造成保安、保洁人员伤亡的,
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9、甲方对保洁服务质量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对保洁不到位区域有权要求
乙方限期整改;甲方告知乙方校内重点保洁区域、卫生标准及相关校园管理
要求。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派驻保安、保洁人员开展安保及保洁服务工作。
2、乙方负责提供有关的治安防范、环境卫生管理相关信息,协助甲方做
好校园安全与环境综合管理工作。
3、保障甲方安保目标安全,校园环境卫生达到约定标准,将安全、卫生
问题造成的影响减至最低。
4、对派驻保安、保洁人员定期开展培训,进行法律法规、岗位专业知识、
服务技能、职业道德培训,对派驻人员违规行为开展监督处置。
5、乙方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有权调整派驻的保安、保洁人员(人
员参军、考学等特殊情况除外)。乙方有权依据管理制度对派驻人员监督检
查。
6、甲方负责为派驻保安人员采购服装、安保装备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报
销;保洁所需耗材、工具由【□乙方☑甲方】负责。
7、乙方派驻的保安、保洁人员配合甲方后勤工作,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
同约定服务项目以外的工作要求。
8、乙方因工作需要,在服务区域内由乙方安装的一切设备产权属乙方所
有。
9、甲方因各种原因直接支付给保安、保洁人员的奖金和补贴,以甲方自
愿为原则。派驻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甲方提出额外要求。
10、负责为派驻保安、保洁服务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事宜,因未为派
驻人员购买社保而产生的相应纠纷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现甲方防范设施、管理制度存在隐患或
不安全因素,需向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敦促甲方及时进行整改;发现校
园卫生设施破损,及时向甲方反馈。
六、服务报酬及付款方式:
1、服务报酬,4300元/月,按月申报,支付时间以财政安排为主。
甲方如果连续3个月不付款,则按甲方违约处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
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先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款项。
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2026年10月11日派驻1名保安人员、
1名保洁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开展执行安保、保洁工作。
八、免责条款:
1.当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有关详细情况,并尽合理的努力减少双方的损失。因其怠于采取相应
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主张免责。
2.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必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
方丧失继续履行能力,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
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不可抗力: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且非由于
受影响方过错或疏忽而导致本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事件:火灾、水灾、风暴、雪灾、飓风、地震、战争、恐怖活动、政府行
为等。受影响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受影响情况,并且应在通
知发出后10日内提供国家机关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受影响方应当及时采取
补救措施使另一方因此所受的影响降到最低。
九、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需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应提前与乙方协商,双
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进行变更,乙方即对保安人员进行增减调整。
2、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不履行合约,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支付乙方服务报酬,逾期日期在30日
以上的,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超过30日的乙方可与甲方协
商解除本合同。
2、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按合
同总金额服务报酬合计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保安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安保工作给甲方造成经
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已构成治安、刑事案件的,乙方按公安、
司法部门的裁决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进行明确,补
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从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 甲方: | 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区小学校 | 乙方: | 云南昆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河口分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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