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4530927JH202600561: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招标信用】4530927JH202600561: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临沧市 | 采购单位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同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合同编号:
4530927HT2026005610301
合同名称: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0927JH202600561
项目名称: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供应商(乙方):
云南嘉天悦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临沧市
所属行业:
综合医院
合同金额:
***.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4
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0
代理机构:
云南同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203249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同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2026-122(1).pdf
合同自编号:2026-122、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签订时间:2026年9月14日
(本合同双面印刷,加盖甲乙双方公章骑缝章后有效)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
购项目(三标段)合同书
甲方: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乙方:云南嘉天悦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沧源佤族
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公开采购的结果,
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产品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
订以下内容: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采购内容如下:
注:该产品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产
品明细应完整载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技术参数、数量及其他交付要求,30
并经双方加盖骑缝章确认。若产品明细约定的配置、参数与本合同、招标文件或
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利于甲方的约定为准。
1.2上述所有产品、设备、软件、辅材、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及验收
第4页共13页
所需全部内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3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
承诺的全部技术参数、功能要求。
第二条合同金额
合同总价:人民币***.00(大写:壹佰叁拾壹万玖仟肆佰陆拾元整)
第三条交货及完成期限
3.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
统部署、集成对接、培训及验收,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后须向
甲方提交完整的设备资质文件、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培训记录等全套资料。
3.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交货及安装地点
交货及安装调试地点: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00元(大写:壹佰叁拾壹万玖仟肆佰陆拾元
整)。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安装、运输、调试、维保等
全部费用。
2.设备到货安装完成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30个工作日
内,甲方支付乙方30%合同款,即人民币(小写):395838.00元(大写:叁拾玖
万伍仟捌佰叁拾捌元整)。
3.剩余合同总价款的60%,即人民币(小写):791676.00元(大写:柒拾玖
万壹仟陆佰柒拾陆元整),两年内付清(按季度支付,共8个季度),即一个季
度支付人民币(小写)98959.50元(大写:玖万捌仟玖佰伍拾玖元伍角整);
4.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小写)131946.00元(大
写:壹拾叁万壹仟玖佰肆拾陆元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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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质保及保修期限届满,且设备不存在未解决的质量问题、
乙方不存在未履行质保义务的情形,甲方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
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每次付款
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合规的发票。甲方凭票付款;因乙方未按合
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开具合规发票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如遇医院资金临时性调配困难导致本协议价款支付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
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价款结算时间。
第六条验收
6.1乙方完成全部内容后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
6.2甲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准、国家相关规范及甲方临床使用
需求组织验收。56t
6.3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偿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累计整改不得超过2次;超过上述
次数仍未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额外费用。
第七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乙方提供3年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国家或行业规定更
长质保期的从其规定。
7.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
48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72小时内解决。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完成故障修复的,每
1
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经甲方书面催L
告后7日内仍未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全部
as
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
续赔偿。
7.3软件系统提供终身免费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免费升级范围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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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功能优化、漏洞修复、与甲方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更新、后续新增功能模块及重
大版本迭代。乙方不得就上述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甲方负责提供现有可利用的施工条件、协调现场环境,乙方须自行准备
施工所需的全部工具、设备及辅料,承担相关费用,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2乙方保证产品来源合法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产品质
量承担保证责任;因产品缺陷、侵权等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
或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前述责任不因产品经甲
方验收合格而免除。
8.3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医疗器械管理、网络安全、数据安
全、个人信息保护及甲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其人员、设备、运输、安装、
调试、培训、维修及其他履约活动产生的全部责任。
8.4乙方应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主体资格、经营资质、授权文件、
专业能力和履约条件,并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持续有效。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
时提交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制造商授权、产品注册或备案资料、产品
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其他证明文件。乙方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说明、承诺
和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因资料虚假、失效、缺漏或不一致
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8.5乙方保证交付的产品为全新、未使用、未翻新、来源合法且不存在权利
瑕疵的合格产品,不得擅自更换品牌、制造商、规格型号、配置、核心部件、软
件版本、产地或技术参数。
8.6乙方应确保设备与甲方现有信息系统、网络环境、数据接口及相关业务
系统安全、稳定、兼容运行。发生数据泄露、系统故障、网络攻击、恶意程序感
染或其他安全事件的,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小时内通知甲方,承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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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处置、系统恢复、检测鉴定、通知、赔偿及其他全部费用和责任。
8.7乙方应建立持续有效的售后服务机制,保证质保期及合同约定的服务期
限内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8.8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违法分包或将核心供货、安装、调试、软
件部署、售后服务等义务交由未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完成。
8.9乙方应对其在履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医疗业务信息、患者信
息、个人信息、技术资料、价格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8.10乙方前述责任不因设备已经交付、安装、调试、验收、付款、投入使
用,或本合同变更、终止、解除而免除。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数据
安全、保密、第三方索赔、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的责任,在相关义务履行完毕且
甲方损失全部确定并获得赔偿前持续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
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
全部款项,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
损失的差额;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的责任不因合同解除而免除,逾期违约金计算
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仍应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
逾期违约金,直至实际交付之日。
9.2乙方有下列任一情形的,均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及为
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
(1)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部署、集成对接、培训
或验收,或者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完成;
(2)交付的产品、设备、软件、辅材或服务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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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产品明细、技术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或甲方临床使用需求;
(3)擅自更换品牌、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制造商、核心部件或软件版
本,或者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提供翻新设备;
(4)未按要求提交医疗器械注册及备案资料、产品合格证明、授权文件、
检验报告、进口报关资料、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培训记录或其他验收、使用及
维护所需资料,或者提交虚假、过期、不完整资料;
(5)质保期内未按约定响应、维修、更换或提供技术支持,影响设备正常
使用;
(6)乙方无合法授权、无相应经营资质,或者交付产品存在权利瑕疵、知
识产权侵权、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合同义务、违法分包、擅自委托第三方履行核心
义务,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洪水、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受影响一方应
于不可抗力发生后7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官方
公告、证明文件或其他足以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对合同履行实际影响的材料;
受影响一方未及时通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
大的损失主张免责。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受影响一方可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
部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2.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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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足额交纳履约
保证金。
第十三条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廉洁自律承诺书;
4.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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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白路41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农行沧源县支行营业室
账号:24179101040000607
纳税识别号:12533528734336048X
签订日期:226年9月14日
乙方(公章):云南嘉天悦科技有限公司
嘉俊
法定代表人: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明波高架桥西北侧昆明宏盛达月星商业中心3幢27
层2703号
电话:***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马街支行
账号:2502016209200063317
签订日期: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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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承诺书
甲方: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乙方:云南嘉天悦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
业及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中共临沧市纪委临沧市监委关于印发(“清廉临
沧”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印发(“清
廉医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卫生健
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医疗机构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和改进医院行风建设,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构建“亲
清”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全力打造“阳光医院”,现就进一步规范我院接待药
品、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代理机构及工作人员的
行为,双方作出如下承诺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各种耗材、各类产品、办公用品、检验设
备、试剂,以及房屋建筑、装修、各种设备及网络维护维修等与医院有关的一切
活动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收受乙方产品发票价外的赞助,不得
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其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
现金、购物卡等。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暗示或索要行为,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
如实向甲方纪检部门反映情况。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替乙方非法统计药品、耗材销售数量等信息。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五、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赠送有价证券、现金、购物
卡、宴请、娱乐、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方式影响甲方对乙方的选择权。
六、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会议室或办公室联系商谈,
不得到临床、门诊推销业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
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
七、乙方在经销活动中,要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合同条款,不降低产品质量,做到质量保证、诚信经营。
八、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任何一项,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全部合同,乙方应按
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相
关监管部门,取消乙方今后所有甲方项目的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
依法处理。
九、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
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十、本承诺书为甲方与乙方的合同附件,与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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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乙方:云南嘉天悦科技有限公司
为确保医疗器械质量,确保其使用安全、有效,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维
护消费者权益,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双方严
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经销操作规程的有效性,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
签订以下质量保证协议,乙方向甲方对所销售的医疗器械质量作如下承诺:
1.我方保证具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供应的全部产品均具
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交货时须将上述文件复
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提交甲方留存;
2.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标准,全部为合格产品;
3.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均提供规范的售后服务;
4.保证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积极
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我方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将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召回等处理
措施,以确保用户的利益和安全;
6.本质量保证协议长期有效。
乙方(公章):云南嘉天悦科技有限公司
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第13页共13页
4530927HT2026005610301
合同名称: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0927JH202600561
项目名称: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供应商(乙方):
云南嘉天悦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临沧市
所属行业:
综合医院
合同金额:
***.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4
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0
代理机构:
云南同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203249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同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2026-122(1).pdf
合同自编号:2026-122、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签订时间:2026年9月14日
(本合同双面印刷,加盖甲乙双方公章骑缝章后有效)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
购项目(三标段)合同书
甲方: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乙方:云南嘉天悦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沧源佤族
自治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一季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公开采购的结果,
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产品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
订以下内容: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采购内容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使用科室 |
| 1 | 中央监护系统 | 迈瑞 | BeneVision | 1 | 台 | 348000.00 | 348000.00 | 重症医学科 |
| 2 | 三层治疗车 | 江海医疗 | JH-CRC04 | 3 | 张 | 1700.00 | 5100.00 | 重症医学科 |
| 3 | 换药车 | 江海医疗 | JH-CRCO8 | 3 | 张 | 1500.00 | 4500.00 | 重症医学科 |
| 4 | 加压袋 | Medex | MX4805 | 15 | 个 | 1400.00 | 21000.00 | 重症医学科10个、麻醉手术科5个 |
| 5 | 超声波及电刺激治疗仪 | MOTION默逊 | MotionR-U | 3 | 台 | 30000.00 | 90000.00 | 康复科 |
| 6 | 中低频脉冲治疗仪 | 瑞意旭联 | RY-G1 | 6 | 台 | 29500.00 | 177000.00 | 康复科 |
| 7 | 短波治疗仪 | Dajia达佳 | DL-C-M(脉冲) | 2 | 台 | 24600.00 | 49200.00 | 康复科 |
| 8 | 有创血压模块加连接终端 | 上海光电 | AA-252P+JP-920P | 2 | 套 | 24800.00 | 49600.00 | 急诊科 |
| 9 | 输液泵 | 迈瑞 | BeneFusionzVPex | 9 | 台 | 5000.00 | 45000.00 | 神经精神科3台、儿科6台 |
| 10 | 等离子空气消毒器 | 新华医疗 | YKX.P-B-1000型 | 1 | 台 | 5600.00 | 5600.00 | 神经精神科 |
| 11 | 空气舱安全阀 | 飞润阀门 | A28H-16 | 4 | 个 | 2900.00 | 11600.00 | 神经精神科 |
| 12 | 储气罐安全阀 | 飞润阀门 | A28H-16 | 2 | 个 | 2900.00 | 5800.00 | 神经精神科 |
| 13 | 压力水柜安全阀 | 飞润阀门 | A28H-16 | 1 | 个 | 2900.00 | 2900.00 | 神经精神科 |
| 14 | 精密压力表 | 江南压力表 | 国标 | 2 | 个 | 1400.00 | 2800.00 | 神经精神科 |
| 15 | 压力表(高压氧舱) | 江南压力表 | 国标 | 11 | 个 | 560.00 | 6160.00 | 神经精神科 |
| 16 | 氧气压力表 | 江南压力表 | 国标 | 2 | 个 | 300.00 | 600.00 | 神经精神科 |
| 17 | 口腔扫描仪 | 蓝野医疗 | 10S-11 | 1 | 台 | 49000.00 | 49000.00 | 口腔科 |
| 18 | 注射泵 | 迈瑞 | BeneFusionzSPex | 8 | 台 | 4500.00 | 36000.00 | 儿科 |
| 19 | 新生儿指脉氧测定仪 | 理邦仪器 | H100B | 2 | 台 | 6000.00 | 12000.00 | 儿科 |
| 20 | 经皮黄疸仪 | 戴维医疗 | BM-100A | 1 | 台 | 37000.00 | 37000.00 | 儿科 |
| 21 | 转运监护仪 | 迈瑞 | BeneVisionN1 | 1 | 台 | 47600.00 | 47600.00 | 麻醉手术科 |
| 22 | 注射泵(一拖四) | 迈瑞 | BeneFusionuDSPex | 2 | 台 | 32500.00 | 65000.00 | 麻醉手术科 |
| 23 | 注射泵支架 | 迈瑞 | 定制 | 4 | 台 | 400.00 | 1600.00 | 麻醉手术科 |
| 24 | 负压吸引器流量表 | 宇峰医疗 | YF-X1 | 1 | 个 | 100.00 | 100.00 | 心血管内科 |
| 25 | 防爆柜危害品暂存柜(黄色) | 中山诚铭 | SC12F-P | 2 | 个 | 4000.00 | 8000.00 | 病理科 |
| 26 | 血管钳 | 新华医疗 | 360×15,滑板式,圆弯,1×2齿360×20,滑板式,圆弯,1×2齿360×25,滑板式,圆弯,1×2齿360×25×90°,滑板式,弯,1×2齿360×15×110°,滑板式,弯,1×2齿 | 5 | 个 | 9000.00 | 45000.00 | 胸心血管外科 |
| 27 | 小切口持针钳 | 新华医疗 | 340,滑板式,直,细针,镶片0.3 | 1 | 个 | 9000.00 | 9000.00 | 胸心血管外科 |
| 28 | 精细剪 | 新华医疗 | 320×2,滑板式,弯,窄头 | 1 | 个 | 9000.00 | 9000.00 | 胸心血管外科 |
| 29 | 吸引管 | 新华医疗 | 385×5,弯,小切口 | 1 | 个 | 2000.00 | 2000.00 | 胸心血管外科 |
| 30 | 海绵钳 | 新华医疗 | 360×10,滑板式,弯无齿,小切口360×10,滑板式,弯有齿,小切口360×12,滑板式,弯有齿,小切口 | 3 | 个 | 8000.00 | 24000.00 | 胸心血管外科 |
| 31 | 胸腔镜器械盒 | 新华医疗 | 定制器械盒 | 1 | 个 | 1800.00 | 1800.00 | 胸心血管外科 |
| 32 | 两层平台车 | 和邦金属 | 定制 | 5 | 张 | 2400.00 | 12000.00 | 消毒供应中心 |
| 33 | 污物接受台 | 和邦金属 | 定制 | 1 | 张 | 2300.00 | 2300.00 | 消毒供应中心 |
| 34 | 器械检查打包台 | 和邦金属 | 定制 | 1 | 张 | 5000.00 | 5000.00 | 消毒供应中心 |
| 35 | 快速生物阅读器(低温) | 新华医疗 | JS-0103-C型 | 1 | 台 | 49600.00 | 49600.00 | 消毒供应中心 |
| 36 | 室内压力表 | 江南压力表 | 国标 | 2 | 个 | 500.00 | 1000.00 | 消毒供应中心 |
| 37 | 安全阀 | 飞润阀门 | A28H-16 | 3 | 个 | 1000.00 | 3000.00 | 消毒供应中心 |
| 38 | 夹层压力表 | 江南压力表 | 国标 | 2 | 个 | 500.00 | 1000.00 | 消毒供应中心 |
| 39 | 压力表(消毒灭菌器) | 江南压力表 | 国标 | 1 | 个 | 500.00 | 500.00 | 消毒供应中心 |
| 40 | 纸塑袋切割机 | 新华医疗 | CSSD.QZJ | 1 | 台 | 4600.00 | 4600.00 | 消毒供应中心 |
| 41 | 轮椅 | 誉邦 | SYIV100-LS01 | 1 | 张 | 600.00 | 600.00 | 骨科 |
| 42 | 身高体重秤 | 四海医疗 | TCS-200 | 5 | 台 | 500.00 | 2500.00 | 消化血液肿瘤科2台,内分泌、肾内、风湿免疫科3台 |
| 43 | 机械辅助排痰机衣 | 珠海黑马 | V300plus | 30 | 件 | 2100.00 | 63000.00 |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s码10件、m码10件、L码8件、XL码2件 |
| 44 | 治疗车 | 康普医疗 | QS207 | 4 | 张 | 600.00 | 2400.00 | 内分泌、肾内、风湿免疫科(血透室) |
| 合计:人民币(小写):***.00元(大写:壹佰叁拾壹万玖仟肆佰陆拾元整) | ||||||||
注:该产品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产
品明细应完整载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技术参数、数量及其他交付要求,30
并经双方加盖骑缝章确认。若产品明细约定的配置、参数与本合同、招标文件或
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利于甲方的约定为准。
1.2上述所有产品、设备、软件、辅材、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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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全部内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3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
承诺的全部技术参数、功能要求。
第二条合同金额
合同总价:人民币***.00(大写:壹佰叁拾壹万玖仟肆佰陆拾元整)
第三条交货及完成期限
3.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
统部署、集成对接、培训及验收,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后须向
甲方提交完整的设备资质文件、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培训记录等全套资料。
3.2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交货及安装地点
交货及安装调试地点: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00元(大写:壹佰叁拾壹万玖仟肆佰陆拾元
整)。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安装、运输、调试、维保等
全部费用。
2.设备到货安装完成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30个工作日
内,甲方支付乙方30%合同款,即人民币(小写):395838.00元(大写:叁拾玖
万伍仟捌佰叁拾捌元整)。
3.剩余合同总价款的60%,即人民币(小写):791676.00元(大写:柒拾玖
万壹仟陆佰柒拾陆元整),两年内付清(按季度支付,共8个季度),即一个季
度支付人民币(小写)98959.50元(大写:玖万捌仟玖佰伍拾玖元伍角整);
4.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小写)131946.00元(大
写:壹拾叁万壹仟玖佰肆拾陆元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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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质保及保修期限届满,且设备不存在未解决的质量问题、
乙方不存在未履行质保义务的情形,甲方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
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每次付款
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合规的发票。甲方凭票付款;因乙方未按合
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开具合规发票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如遇医院资金临时性调配困难导致本协议价款支付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
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价款结算时间。
第六条验收
6.1乙方完成全部内容后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
6.2甲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准、国家相关规范及甲方临床使用
需求组织验收。56t
6.3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偿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累计整改不得超过2次;超过上述
次数仍未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额外费用。
第七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乙方提供3年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国家或行业规定更
长质保期的从其规定。
7.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
48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72小时内解决。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完成故障修复的,每
1
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经甲方书面催L
告后7日内仍未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全部
as
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
续赔偿。
7.3软件系统提供终身免费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免费升级范围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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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功能优化、漏洞修复、与甲方现有系统的兼容性更新、后续新增功能模块及重
大版本迭代。乙方不得就上述升级及技术支持服务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甲方负责提供现有可利用的施工条件、协调现场环境,乙方须自行准备
施工所需的全部工具、设备及辅料,承担相关费用,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2乙方保证产品来源合法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产品质
量承担保证责任;因产品缺陷、侵权等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
或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前述责任不因产品经甲
方验收合格而免除。
8.3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医疗器械管理、网络安全、数据安
全、个人信息保护及甲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其人员、设备、运输、安装、
调试、培训、维修及其他履约活动产生的全部责任。
8.4乙方应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主体资格、经营资质、授权文件、
专业能力和履约条件,并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持续有效。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
时提交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制造商授权、产品注册或备案资料、产品
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及其他证明文件。乙方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说明、承诺
和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因资料虚假、失效、缺漏或不一致
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8.5乙方保证交付的产品为全新、未使用、未翻新、来源合法且不存在权利
瑕疵的合格产品,不得擅自更换品牌、制造商、规格型号、配置、核心部件、软
件版本、产地或技术参数。
8.6乙方应确保设备与甲方现有信息系统、网络环境、数据接口及相关业务
系统安全、稳定、兼容运行。发生数据泄露、系统故障、网络攻击、恶意程序感
染或其他安全事件的,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小时内通知甲方,承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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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处置、系统恢复、检测鉴定、通知、赔偿及其他全部费用和责任。
8.7乙方应建立持续有效的售后服务机制,保证质保期及合同约定的服务期
限内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8.8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违法分包或将核心供货、安装、调试、软
件部署、售后服务等义务交由未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完成。
8.9乙方应对其在履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医疗业务信息、患者信
息、个人信息、技术资料、价格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8.10乙方前述责任不因设备已经交付、安装、调试、验收、付款、投入使
用,或本合同变更、终止、解除而免除。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数据
安全、保密、第三方索赔、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的责任,在相关义务履行完毕且
甲方损失全部确定并获得赔偿前持续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
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
全部款项,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
损失的差额;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的责任不因合同解除而免除,逾期违约金计算
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仍应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
逾期违约金,直至实际交付之日。
9.2乙方有下列任一情形的,均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及为
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
(1)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部署、集成对接、培训
或验收,或者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完成;
(2)交付的产品、设备、软件、辅材或服务不符合合同、招标文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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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产品明细、技术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或甲方临床使用需求;
(3)擅自更换品牌、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制造商、核心部件或软件版
本,或者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提供翻新设备;
(4)未按要求提交医疗器械注册及备案资料、产品合格证明、授权文件、
检验报告、进口报关资料、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培训记录或其他验收、使用及
维护所需资料,或者提交虚假、过期、不完整资料;
(5)质保期内未按约定响应、维修、更换或提供技术支持,影响设备正常
使用;
(6)乙方无合法授权、无相应经营资质,或者交付产品存在权利瑕疵、知
识产权侵权、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合同义务、违法分包、擅自委托第三方履行核心
义务,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洪水、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受影响一方应
于不可抗力发生后7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官方
公告、证明文件或其他足以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对合同履行实际影响的材料;
受影响一方未及时通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
大的损失主张免责。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受影响一方可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
部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2.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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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甲方足额交纳履约
保证金。
第十三条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廉洁自律承诺书;
4.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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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白路41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农行沧源县支行营业室
账号:24179101040000607
纳税识别号:12533528734336048X
签订日期:226年9月14日
乙方(公章):云南嘉天悦科技有限公司
嘉俊
法定代表人: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明波高架桥西北侧昆明宏盛达月星商业中心3幢27
层2703号
电话:***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马街支行
账号:2502016209200063317
签订日期: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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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承诺书
甲方: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乙方:云南嘉天悦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
业及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中共临沧市纪委临沧市监委关于印发(“清廉临
沧”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印发(“清
廉医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卫生健
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医疗机构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和改进医院行风建设,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构建“亲
清”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全力打造“阳光医院”,现就进一步规范我院接待药
品、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代理机构及工作人员的
行为,双方作出如下承诺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各种耗材、各类产品、办公用品、检验设
备、试剂,以及房屋建筑、装修、各种设备及网络维护维修等与医院有关的一切
活动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收受乙方产品发票价外的赞助,不得
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其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
现金、购物卡等。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暗示或索要行为,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
如实向甲方纪检部门反映情况。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替乙方非法统计药品、耗材销售数量等信息。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五、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赠送有价证券、现金、购物
卡、宴请、娱乐、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方式影响甲方对乙方的选择权。
六、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会议室或办公室联系商谈,
不得到临床、门诊推销业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
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
七、乙方在经销活动中,要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合同条款,不降低产品质量,做到质量保证、诚信经营。
八、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任何一项,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全部合同,乙方应按
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通报相
关监管部门,取消乙方今后所有甲方项目的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
依法处理。
九、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
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十、本承诺书为甲方与乙方的合同附件,与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 经办人(签字) | 经办人(签字): | ||
| 签订时间: | 20年14日 | 签订时间: | 202年9月1y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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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乙方:云南嘉天悦科技有限公司
为确保医疗器械质量,确保其使用安全、有效,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维
护消费者权益,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甲、双方严
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经销操作规程的有效性,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
签订以下质量保证协议,乙方向甲方对所销售的医疗器械质量作如下承诺:
1.我方保证具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供应的全部产品均具
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交货时须将上述文件复
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提交甲方留存;
2.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标准,全部为合格产品;
3.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均提供规范的售后服务;
4.保证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积极
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我方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将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召回等处理
措施,以确保用户的利益和安全;
6.本质量保证协议长期有效。
乙方(公章):云南嘉天悦科技有限公司
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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