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公告】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南华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楚雄荣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南华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面向南华县县域符合条件的不少于200名留守老年人(分为重点人群
、次重点人群、一般人群三类)开展专业化关爱服务,总服务次数不少于2000
人次。落实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制度,联动民政、卫健、村(社区
)等多方力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探访帮扶,化解留守老年人居家安全、心理
健康、代际沟通、政策获取等养老难题,营造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切实提升农
村留守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响应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
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
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公司参与
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同一家公司的总公司和下属的不同分
公司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承诺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
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须作出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注: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
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
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楚雄荣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楚雄市高新区振兴路458号)现场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楚雄荣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楚雄市高新区振兴路4
58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楚雄荣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楚雄市高新区振兴路4
58号)。
七、其他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响应申请人可选择银行
转账、保险保函等任一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申请人
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1)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楚雄荣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
账户:953234013000688546
注:响应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
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为便于核实,各申请人办理投磋商保证金转账时请备
注“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服务磋商保证金”字样。
(2)保险保函:各响应申请人可登录工程保证保险网(https://www.gcbaoxia
n.com/),按提示操作,购买[非交易中心内开标]或[交易系统无需确认]项目
的磋商保证保险。并将电子保单(保险凭证)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以供核验
。
(3)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应是响应申请人,受益人应是采购人,保证人应是
申请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
与响应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磋商无效。当申请人违反招标投
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
同对采购人代偿磋商保证金额。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按申请人基本
账户开户银行保函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银行保函。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民政局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113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367383025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荣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高新区振兴路458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367383025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楚雄荣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华县民政局的委托,就南华县留守老年
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
商。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南华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服务。
1.2项目地点:南华县县域内。
1.3采购内容:面向南华县县域符合条件的不少于200名留守老年人(分为重点人群、
次重点人群、一般人群三类)开展专业化关爱服务,总服务次数不少于2000人次。落实日
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制度,联动民政、卫健、村(社区)等多方力量,引导社会力
量参与探访帮扶,化解留守老年人居家安全、心理健康、代际沟通、政策获取等养老难题,
营造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切实提升农村留守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详见第四章“采
购需求”。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1.6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万元。
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2.资格要求
2.1响应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
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
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公司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同一家公司的总公
司和下属的不同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承诺及本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2)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须作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2.1.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
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2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
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
微企业,其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文件精神给予10%的扣除(10%~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
文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
争性磋商文件。
2.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4
日,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
日除外)至楚雄荣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高新区振兴路458号)现场报名并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3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楚雄荣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楚雄市高新区振兴
路458号)。
4.3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响应申请人可选择银行转账、
保险保函等任一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
无效。
(1)银行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楚雄荣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
账户:953234013000688546
注:响应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从申请人
基本账户转出,为便于核实,各申请人办理投磋商保证金转账时请备注“南华县留守老年人
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服务磋商保证金”字样。
(2)保险保函:各响应申请人可登录工程保证保险网(https://www.gcbaoxian.com/),
按提示操作,购买[非交易中心内开标]或[交易系统无需确认]项目的磋商保证保险。并将电
子保单(保险凭证)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以供核验。
(3)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应是响应申请人,受益人应是采购人,保证人应是申请人
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响应文件规定的项
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磋商无效。当申请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
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采购人代偿磋商保证金额。申请人采用银行
保函形式的,应按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保函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银行保函。
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5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申请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公告发布的媒介
4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华县民政局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113号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楚雄荣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高新区振兴路458号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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