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4532300JH20250268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老年医学中心)(二次)5标段:微波治疗仪
【招标信用】4532300JH20250268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老年医学中心)(二次)5标段:微波治疗仪: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合同编号:
4532300HT2025026840501
合同名称: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老年医学中心)(二次)5标段:微波治疗仪合同
项目编号:
4532300JH202502684
项目名称: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老年医学中心)
采购人(甲方):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供应商(乙方):
楚雄键宙辰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楚雄州
所属行业:
综合医院
合同金额:
***.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08
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08
代理机构:
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老年医学中心)(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206974
中标、成交公告: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老年医学中心)(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合同附件:
(二次)5标段:微波治疗仪合同(CG-2026-219).pdf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合同编号:CG-2026-219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合
同
书
采购人(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供应商(乙方):楚雄键宙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
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一老年医学中
心)(二次)5标段:微波治疗仪
代理机构: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云南省楚雄市
第1页共15页
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乙方:楚雄键宙辰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公开招标,雄键审辰科技有限公司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
复库学科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一老年医学中心)
(一次)5标段,微波治疗仪的中标单位。根据招投标文件相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涉及金额全部为人民巾。
第一条项目名称:楚雄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医疗
设务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一老年医学中心)(二次)5标段:微波治
疗仪
第二条货物清单及价目表
第三条项目标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见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乙方报价内容、货物技术参数说明和产品说明书。
第四条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伍万玖任捌佰元整,小写:¥***.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59207.92
第2页共15页
元,税额:¥592.08元。
2.合同总额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工程实施、运输、保险、装
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与前述事项相关的
费用等。
3.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第五条付款
1.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5980.00元),项目
完成验收后,30个日历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2.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收到发票
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的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3.甲方开票信息为:
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建行楚雄楚威支行
银行账号:53001706154050277559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532300431845072X
4.乙方收款账户如下:
名称:楚雄键宙辰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
银行账号:120878810010000005150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32301MAKD7CNF5B
第六条交付时间、地点
1.交货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或
新区(甲方指定地点),联系部门:医学装备科0878-3131090联系人:夭雪垠
2.设备场地:甲方负责准备符合设备安装的场地,乙方予以设计指导。
3.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国产产品30个工作日内供货,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
内供货。
第七条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要求以及培训
第3页共15页
1.交付验收标准:乙方指派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专业人员,并提供性能符合规定的
设务工具,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负责货到现场的安装调试。所有设备应参照本合回约
定的技术性能标准和参数进行验收,本合同没有约定此标准的,按照投标文件的标准,
甲乙双方综合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在设备商检前,甲方不得自行拆装、调试或使用。
3货物为全新合格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
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4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与出
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
合格证、必备品、配件、工具、报关单等)须齐全。
5货物运至甲方后,甲方只对货物进行数量和外包装的初步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后,
7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验收申请,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
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精度校核。
6为确保甲方能够进行日常操作及维护保养,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培训,承担相关
费用:设备安装验收后,在甲方现场进行装机现场培训、临床应用培训、维修工程师培
训。
第八条制制作与交付
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以经甲方签字确认、盖章后的有
放货物验收单为依据,视为将货物制作与交付至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
第九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原厂质保,详见附件一售后服务承诺书)。
1.质量保证期:供货方承诺如实向需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设备安装调试
完毕,经验收合格,并经双方代表签订需方《验收合格单》之日起开始计算,质
量保证期为5年。
2质保期内,供货方承诺免费提供维修保养:任何零件一旦损坏,免费更换原厂配
件。同一部件每年维修超过三次时,免费整机更换新机。
3.质保期后,设备使用期内,对非人为因素引起的问题,免工时费、免差旅
费,收取材料费维修。
4如设备需接入医院信息系统(LIS、HIS、PACS或专科信息系统等)的,涉
及接口费用由乙方承担:涉及需检测合格后才能验收使用的设备,相关检测费用
第4页共15页
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设备配置清单、厂家或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等资料
内容。
3.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设备期间(有配套软件的包括软件产品)不受第三方提出侵
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全部权利的起诉。若出现,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严加保密,在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
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内容向任何人披露或为其自身利益而使用。在本合
同到期或终止后,甲乙双方仍须履行该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甲方只有在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
规定的情况下才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
部损失。若无上述原因,甲方无权拒收;若甲方因非上述原因拒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延迟履行合同,逾期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0.5%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格的5%。但因设备场地不符合安装要求的,乙方延
期交货,则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3.因有关药物或医疗器械不良反应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甲方无使用不当情形的,由
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其它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二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后如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
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有权
不予接受。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甲方通信地址及联系人:云南省楚雄市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项目负责
部门:医学装备科联系人:***。电话:***
第5页共15页
27方通信地址及联系人: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街道办事
外高新区些溪大道滇中汽车城山嘴子安置小区17栋92号1-2层;联系人:李芳,
电话:***。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资料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
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对方
通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万谅认
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延
误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通过
诉讼方式解决,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由甲乙双方协议认定的第三方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
定,监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被异议万
承担。
第十六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在甲、7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代理公司壹份。
3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购销廉洁协议、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
等附件、中标通知书及投标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其合同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以后签字一方的落款日期计算)。
4.出现投标书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时,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云南省楚雄市。
6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第十七条附件
1.配置清单及第三方产品配置明细价目表
2.产品技术参数
3.医疗器械注册证
第6页共15页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购销廉洁协议
A
第7页共15页
签字页:
甲方名称(采购人公章):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
邮编:67500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0878-3113019
签订日期:7026年10月8日
乙方名称(供应商公章):楚雄键宙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紫溪大道滇中汽车城山
嘴子安置小区17栋92号1-2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签订日期:2026年10月8日
丙方名称(鉴证方公章):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大道南侧盘龙云海国际公寓商城小区9幢C单元5
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签订日期:2026年10月8日
第15页共15页
4532300HT2025026840501
合同名称: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老年医学中心)(二次)5标段:微波治疗仪合同
项目编号:
4532300JH202502684
项目名称: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老年医学中心)
采购人(甲方):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供应商(乙方):
楚雄键宙辰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楚雄州
所属行业:
综合医院
合同金额:
***.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08
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08
代理机构:
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老年医学中心)(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206974
中标、成交公告: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老年医学中心)(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合同附件:
(二次)5标段:微波治疗仪合同(CG-2026-219).pdf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合同编号:CG-2026-219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合
同
书
采购人(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供应商(乙方):楚雄键宙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
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一老年医学中
心)(二次)5标段:微波治疗仪
代理机构: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云南省楚雄市
第1页共15页
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乙方:楚雄键宙辰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公开招标,雄键审辰科技有限公司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
复库学科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一老年医学中心)
(一次)5标段,微波治疗仪的中标单位。根据招投标文件相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涉及金额全部为人民巾。
第一条项目名称:楚雄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年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医疗
设务采购项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一老年医学中心)(二次)5标段:微波治
疗仪
第二条货物清单及价目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额(元) | 科室/质保期/注册证号 |
| 1 | 微波治疗仪 | 深圳兴汇SV-MWT201 | 1套 | ***.00 | ***.00 | 59207.92 | 592.08 | 康复医学科/主机质保5年,其余配件质保1年/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242091309 |
| 合计:人民币大写:伍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00元 | ||||||||
| 说明:1.配置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详见本合同附件。2所交付的设务,国产产品需为交付日前6个月内生产的设备,进口产品需为交付日前12个月内生产的设备。以铭牌上生产日期或出厂日期为准。A供应商是不是小微企业,是、否口。制造商是否小微企业:是口、否。 | ||||||||
第三条项目标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见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乙方报价内容、货物技术参数说明和产品说明书。
第四条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伍万玖任捌佰元整,小写:¥***.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59207.92
第2页共15页
元,税额:¥592.08元。
2.合同总额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工程实施、运输、保险、装
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与前述事项相关的
费用等。
3.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第五条付款
1.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5980.00元),项目
完成验收后,30个日历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2.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收到发票
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0%的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
3.甲方开票信息为:
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建行楚雄楚威支行
银行账号:53001706154050277559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532300431845072X
4.乙方收款账户如下:
名称:楚雄键宙辰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
银行账号:120878810010000005150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32301MAKD7CNF5B
第六条交付时间、地点
1.交货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楚雄州人民医院南路或
新区(甲方指定地点),联系部门:医学装备科0878-3131090联系人:夭雪垠
2.设备场地:甲方负责准备符合设备安装的场地,乙方予以设计指导。
3.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国产产品30个工作日内供货,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
内供货。
第七条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要求以及培训
第3页共15页
1.交付验收标准:乙方指派具有相关合法资质的专业人员,并提供性能符合规定的
设务工具,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负责货到现场的安装调试。所有设备应参照本合回约
定的技术性能标准和参数进行验收,本合同没有约定此标准的,按照投标文件的标准,
甲乙双方综合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在设备商检前,甲方不得自行拆装、调试或使用。
3货物为全新合格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
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4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有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与出
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
合格证、必备品、配件、工具、报关单等)须齐全。
5货物运至甲方后,甲方只对货物进行数量和外包装的初步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后,
7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验收申请,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
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精度校核。
6为确保甲方能够进行日常操作及维护保养,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培训,承担相关
费用:设备安装验收后,在甲方现场进行装机现场培训、临床应用培训、维修工程师培
训。
第八条制制作与交付
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以经甲方签字确认、盖章后的有
放货物验收单为依据,视为将货物制作与交付至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
第九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原厂质保,详见附件一售后服务承诺书)。
1.质量保证期:供货方承诺如实向需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设备安装调试
完毕,经验收合格,并经双方代表签订需方《验收合格单》之日起开始计算,质
量保证期为5年。
2质保期内,供货方承诺免费提供维修保养:任何零件一旦损坏,免费更换原厂配
件。同一部件每年维修超过三次时,免费整机更换新机。
3.质保期后,设备使用期内,对非人为因素引起的问题,免工时费、免差旅
费,收取材料费维修。
4如设备需接入医院信息系统(LIS、HIS、PACS或专科信息系统等)的,涉
及接口费用由乙方承担:涉及需检测合格后才能验收使用的设备,相关检测费用
第4页共15页
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设备配置清单、厂家或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等资料
内容。
3.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设备期间(有配套软件的包括软件产品)不受第三方提出侵
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全部权利的起诉。若出现,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严加保密,在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
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内容向任何人披露或为其自身利益而使用。在本合
同到期或终止后,甲乙双方仍须履行该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甲方只有在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
规定的情况下才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
部损失。若无上述原因,甲方无权拒收;若甲方因非上述原因拒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延迟履行合同,逾期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0.5%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格的5%。但因设备场地不符合安装要求的,乙方延
期交货,则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3.因有关药物或医疗器械不良反应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甲方无使用不当情形的,由
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其它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二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后如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
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有权
不予接受。
第十三条通知与送达
1.甲方通信地址及联系人:云南省楚雄市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项目负责
部门:医学装备科联系人:***。电话:***
第5页共15页
27方通信地址及联系人: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街道办事
外高新区些溪大道滇中汽车城山嘴子安置小区17栋92号1-2层;联系人:李芳,
电话:***。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资料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
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对方
通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万谅认
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延
误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通过
诉讼方式解决,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由甲乙双方协议认定的第三方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
定,监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提出异议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被异议万
承担。
第十六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在甲、7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代理公司壹份。
3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购销廉洁协议、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
等附件、中标通知书及投标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其合同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以后签字一方的落款日期计算)。
4.出现投标书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时,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云南省楚雄市。
6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第十七条附件
1.配置清单及第三方产品配置明细价目表
2.产品技术参数
3.医疗器械注册证
第6页共15页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购销廉洁协议
A
第7页共15页
签字页:
甲方名称(采购人公章):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
邮编:67500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0878-3113019
签订日期:7026年10月8日
乙方名称(供应商公章):楚雄键宙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紫溪大道滇中汽车城山
嘴子安置小区17栋92号1-2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签订日期:2026年10月8日
丙方名称(鉴证方公章):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永安大道南侧盘龙云海国际公寓商城小区9幢C单元5
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签订日期:2026年10月8日
第15页共15页
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