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4533423JH202600641:2026年秋季学期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学生国家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年续签)

所属地区: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信用】4533423JH202600641:2026年秋季学期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学生国家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年续签):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迪庆藏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二中学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国家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合同编号:
4533423HT2026006410101
合同名称:
2026年秋季学期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学生国家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年续签)
项目编号:
4533423JH202600641
项目名称: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二中学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国家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人(甲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供应商(乙方):
迪庆香格里拉碧罗雪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迪庆州
所属行业:
建筑业
合同金额:
801093.95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20
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08
代理机构: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国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2026年秋季学期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学生国家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年续签)
合同附件:
二中合同.pdf
二中
合同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国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5年22月2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的项目编号为
2D25CG11177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国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的“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名称、内容、数量、价格、备注。
详见《合同附件一:投标价格组成表》
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标准及规定,并满足甲方采购需求。
二、合同总价
人民币小写:¥***.00元
大写:玖拾肆万贰仟零陆拾伍元整
优惠下浮率:2%(各类食材供货价格市场均价×(1-2%))
以上合同总价为完成本项目的预估价格,最终按照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相关税费由
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监督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现场配备人员
进行监管控制);
2.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3.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
4.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支付流程的相关规定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合同款项的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条款完成甲方项目,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
2.保证甲方在合同项目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权益的起诉。
3.严格遵守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项目的验收:
5.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
6.乙方交付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技术资料等文件。
7.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
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展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
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将仅用于本合同目的,任何超过本合同范围的使用都构成违约,
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的安全与完整,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
应及时将甲方所提供的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等一切资料完整归还甲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
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应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
得向任何第三人泄漏,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无
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8.乙方声明并承诺其所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所有权、知识产权、使用权
等合法权益的情形。若因乙方交付的食材及相关服务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使用
权等合法权益而引起或者乙方及其人员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方对甲方的任何交
涉、要求、索赔或诉讼,乙方承诺和保证为甲方抗辩,采取一切措施使甲方不牵涉到任何有
关的纠纷当中,保护甲方利益不受损害。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
担,并应对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赔偿费、为处理纠纷
所付出的合理支出及其他相关合理费用)进行赔偿。5
9.乙方交付的与服务有关的食材应采取足以保护该食材的牢固包装,并根据食材的不
同特性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防野蛮装卸等,以确保食材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付地点。除
非双方另有约定,在食材安全到达指定交付地点并交付甲方之前,有关食材的包装、运输、
装卸、保险等费用以及运输、装卸过程中食材的毁损或变质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三)服务标准及要求:
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标准为按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
甲方在食材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及服务。乙方应
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服务中心、服务站等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内容不够
填写时可另作附件)。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
联系人:***
服务网点地址:维西县保和镇东大街1号
服务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费获得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包括:
(1)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为甲方提供7×24小时(即每周7天每天
24小时)的服务与技术支持,在接到甲方服务请求后,应于1小时内予以解决:如遇重大
问题,应在接到甲方服务请求后3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解决,并在3小时内采取有效的补
救措施。
(2)如因食材质量原因需要更换,所更换的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及规格,
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3)其他服务: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四、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
五、整体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2025年秋季学期和2026年秋季学期(以实际配送期限为
准)。
六、验收及验收标准
1.由甲乙双方共同初验是否符合采购需求,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等。乙方向甲方交付必需的相关资料等,若发现不合格,乙方必须予以改正:在最终验收后,
乙方应对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组织专人验收是否合格并满足合同技术要求,满足要
求则通过验收,验收方成员在验收书上签字。甲方在验收清单中签字确认或出具验收报告并
不免除乙方对项目整体服务的质量保证责任。
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在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按“关于
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执行。
七、合同价款结算
(一)合同款项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供货价格及每月实际配送的食材数量据实结算。其
他约定:无。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付款金额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以及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其他付款凭证,具体包括【相关报账单据】。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
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
乙方未及时更换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贵任。或合同谈判时进行约定。
履约保证金: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提交展约履约保函。
履约保证金数额: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
鉴于甲方系财政拨款单位,甲方因未收到项目财政拨款经费或收到经费但因办理相关支
付手续造成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不能认定为违约,乙方应予谅解并保证正常的
服务进度,同时甲方承诺在相关支付、采购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八、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限交付食材的,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引致的以外,每日应按
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交纳上述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继续配送的责任。
如果乙方逾期达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
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并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全部损失。
(二)如乙方因质量标准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选择行使下述任一权利:
1、要求乙方在7日内整改,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因不符合合同约定内容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未在本条款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按每逾期一日按100
元的标准计收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按合同总金额
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对不符合约定的食材进行退货处理,按实结算合同金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
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拒付,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10的违约金。
(四)乙方声明:本项目合同款若因支付审批程序,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的,乙方应
予谅解并保证正常的项目服务进度。乙方出具的发票名称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否则甲方
有权拒收。
(五)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
付的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损失:
1、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3、乙方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
4、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情形。
(六)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或展行义务
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在该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更正,并应在收到甲
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若乙方在该通知
指定的期限内仍未更正且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
甲方的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7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并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
失。
(七)对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甲方有权从其应支付给乙方的
本合同金额中扣除或者从其他项目中甲方对乙方的应付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维
续追索的权利。
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情形、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以及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情形外,双方解
除本合同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十一、其他约定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由双方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等方式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
方能生效。
11.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维西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不属于纠纷范围的义务。
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
1.合同书及附件;
2中标人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
十五、附件名称
附件一,投标价格组成表
附件二,其他承诺及相关补充说明
(本页以下无条文,仅有合同签字页)
.
称: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干中学
甲方(采购人)名
地址:维西县保利南路水区
邮编:公
法定代表人:
nnn2
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天: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称:迪庆香格里拉碧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名
地址:维西县保和镇东大街1号
邮编:674600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和平路支行
账号:5305017661360000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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