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元大高速拌合站铁砂招标采购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公告】元大高速拌合站铁砂招标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统一社会 项目名称 元大高速拌合站铁砂招标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元大高速拌合站铁砂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元大高速拌合站铁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IH-2026-YCL-0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元大高速拌合站,招标人为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铁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组织对楚雄分公司元大高速所属搅拌站所需铁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 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2.3资格审查方式:
2.3.1报名资格预审: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0万元),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同时提供采矿许可证、政府批示可许生产的文件等相关资质。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如下: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在云南建投集团及云建绿砼供应商黑名单名录内(招标人查询)。
2.3.2资格后审:资格终审结果以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审核意见为准。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尽可能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1.2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谈判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1.3投标人不在云南建投集团及云建绿砼供应商黑名单名录内。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70万元人民币;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2025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3.3质量要求:
3.3.1 提供近2年(2024年-至今)省级及以上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3.3.2 铁矿石质量要求:表观密度>4.35吨/立方,,粒径0-25mm,针片状颗粒含量≤ 10%,含泥量≤ 1.0%,泥块含量≤ 0.2%;铁矿砂质量要求:>4.35吨/立方,粒径0-4.75mm,连续级配,细度模数:2.6~3.0,含泥量:≤ 1.0%,泥块含量:≤ 0.5%,氯离子:≤ 0.02%,硫化物/硫酸盐(SO?):≤ 0.5%,云母、轻物质:≤ 1.0%, 有机物:合格(比色法),坚固性(硫酸钠法):质量损失 ≤ 8%,压碎指标:≤ 25%,含水率:≤ 1.0%(防结块),放射性:符合 GB6566(A类)严禁:针片状、尖角、过大颗粒(>5mm),压蒸粉化率:≤ 5.0%(防崩解),游离CaO:≤ 4.0%(安定性),MgO膨胀:压蒸膨胀率 ≤ 0.50%, 石粉含量:≤ 7.0%(MB值≤1.4)。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4年至今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提供单项合同额在10万元以上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用户评价等)。
3.5履约信用要求:
3.5.1投标人在过去5年中在国内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云南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3.5.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5.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5.4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5.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方式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登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官网(www.inja.com)申请注册平台供应商,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注册流程及“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会员准入收费规则详见:https://www.inja.com/homenotice.html。投标人提交注册申请并缴费后,平台工作人员将在2-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通知发送至投标人注册联系人,为不影响参与投标,请提前在平台注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3地点
已在“云上营家”(www.inja.com)注册、通过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10日17时30分前购买招标文件,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1194568635@qq.com后,由工作人员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联系人:***;电话:***。
4.4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套(大写:贰佰元整)。标书费用只接收对公转账至招标人账户,招标人只开具收据凭证,转账时须备注投标项目名称,无论何种原因均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兴业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户  名: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账  号:47108010010188107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下午15时00分,递交地点:送到或邮寄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2电子版投标文件(PDF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彩色扫面件)必须于2026年10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前上传至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 www.inja.com)。
5.3逾期送达(提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6.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须由投标人对公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在投标前投标人若在云建绿砼其他项目有超过2万元未结清的款项,投标人可附承诺函以未结清款项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的履约保证金须中标人补上,招标人将按汇款账户原路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兴业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户  名: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账  号:471080100101881077
6.2投标人汇款后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人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行号)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扫描件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给招标人,电子邮箱:1194568635@qq.com。
7.开标
7.1时间:2026年10月14日下午15时00分(暂定)。
7.2地点:云南建投发展大厦招标会议室(招标前两天通知)(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溪路188号)。
7.3方式: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与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www.inja.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云南建投发展大厦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1194568635@qq.com                              
10.信访举报机构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 0871-67435495                                 
电子邮箱:  C30jijian@126.com                            
 
 
   2026年10月8日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吨)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质量标准

1

SSL01

铁矿砂

0-4.75mm

t

500

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完工

元大高速T1-1拌合站

详见招标公告3.3

2

SSL02

铁矿石

5-25mm

t

500

注:1.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公告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公告附件:
楚雄元大高速拌合站铁砂采购招标文件.doc
楚雄分公司元大高速拌合站铁砂采购
1.1.1.1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YCIH-2026-YCL-076
少
招标人: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8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元大高速拌合站铁砂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编号:YCIH-2026-YCL-076-1-
1.招标条件-1-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
2.3资格审查方式:-1-
2.3.1报名资格预审: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0万元),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同时提供采矿许可证、政府批示可许生产的文件等相关资质。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如下:-1-
3.投标人要求-1-
4.招标文件的获取-2-
5.投标文件的递交-3-
6.投标保证金的收取-3-
7.开标-4-
8.发布公告的媒介-4-
9.联系方式-4-
10.信访举报机构-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8-
1.总则-8-
1.1项目概况-8-
1.2招标内容、技术质量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8-
1.3投标人资格要求-8-
1.4费用承担-9-
1.5保密-9-
1.6语言文字-9-
1.7计量单位-9-
1.8偏离-9-
2.招标文件-9-
2.1招标文件的组成-9-
2.2招标文件的澄清-10-
2.3招标文件的修改-10-
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10-
3.投标文件-10-
3.1投标文件的组成-10-
3.2投标报价-11-
3.3投标有效期-11-
3.4投标保证金-11-
3.5资格审查资料-12-
3.6投标文件的编制-12-
4.投标-13-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
4.2投标文件的递交-13-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
5.开标-13-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3-
5.2开标程序-13-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13-
6.评标-13-
6.1评标委员会-13-
6.2评标原则-14-
6.3评标-14-
7.合同授予-14-
7.1定标-14-
7.2中标结果公告-14-
7.3中标通知-14-
7.4履约保证金-14-
7.5签订合同-15-
8.重新招标-15-
8.1重新招标-15-
9.纪律和监督-15-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5-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5-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6-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6-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
第三章评标办法-17-
评标办法前附表-17-
1.评标方法-18-
2.评审标准-18-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8-
3.评标程序-18-
第四章供货要求21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
附件三:委托函-39-
签署日期:年月日-3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0-
目录-42-
一、投标函-4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4-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5-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5-
(二)授权委托书-46-
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47-
注:若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则此页删除。-47-
五、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不正当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48-
六、投标保证金-49-
七、投标报价表(月结100%)-50-
年月日-50-
八、资格审查资料-51-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1-
(二)近年财务状况-52-
(三)质量要求相关资料-53-
(四)业绩资料-54-
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54-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55-
(六)用户评价-56-
九、保供措施-57-
十、售后服务-58-
十一、其它资料-59-
第一章招标公告
元大高速拌合站铁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IH-2026-YCL-0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元大高速拌合站,招标人为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铁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组织对楚雄分公司元大高速所属搅拌站所需铁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2.3资格审查方式:
2.3.1报名资格预审: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70万元),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同时提供采矿许可证、政府批示可许生产的文件等相关资质。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方式如下: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在云南建投集团及云建绿砼供应商黑名单名录内(招标人查询)。
2.3.2资格后审:资格终审结果以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审核意见为准。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尽可能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1.2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谈判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1.3投标人不在云南建投集团及云建绿砼供应商黑名单名录内。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70万元人民币;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2025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3.3质量要求:
3.3.1提供近2年(2024年-至今)省级及以上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3.3.2铁矿石质量要求:表观密度>4.35吨/立方,,粒径0-25mm,针片状颗粒含量≤10%,含泥量≤1.0%,泥块含量≤0.2%;铁矿砂质量要求:>4.35吨/立方,粒径0-4.75mm,连续级配,细度模数:2.6~3.0,含泥量:≤1.0%,泥块含量:≤0.5%,氯离子:≤0.02%,硫化物/硫酸盐(SO₃):≤0.5%,云母、轻物质:≤1.0%,有机物:合格(比色法),坚固性(硫酸钠法):质量损失≤8%,压碎指标:≤25%,含水率:≤1.0%(防结块),放射性:符合GB6566(A类)严禁:针片状、尖角、过大颗粒(>5mm),压蒸粉化率:≤5.0%(防崩解),游离CaO:≤4.0%(安定性),MgO膨胀:压蒸膨胀率≤0.50%,石粉含量:≤7.0%(MB值≤1.4)。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4年至今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提供单项合同额在10万元以上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用户评价等)。
3.5履约信用要求:
3.5.1投标人在过去5年中在国内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云南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3.5.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5.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5.4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5.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方式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登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官网(www.inja.com)申请注册平台供应商,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注册流程及“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会员准入收费规则详见:https://www.inja.com/homenotice.html。投标人提交注册申请并缴费后,平台工作人员将在2-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通知发送至投标人注册联系人,为不影响参与投标,请提前在平台注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3地点
已在“云上营家”(www.inja.com)注册、通过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10日17时30分前购买招标文件,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1194568635@qq.com后,由工作人员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联系人:***;电话:***。
4.4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套(大写:贰佰元整)。标书费用只接收对公转账至招标人账户,招标人只开具收据凭证,转账时须备注投标项目名称,无论何种原因均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兴业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户名: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账号:47108010010188107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下午15时00分,递交地点:送到或邮寄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2电子版投标文件(PDF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彩色扫面件)必须于2026年10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前上传至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www.inja.com)。
5.3逾期送达(提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6.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须由投标人对公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在投标前投标人若在云建绿砼其他项目有超过2万元未结清的款项,投标人可附承诺函以未结清款项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的履约保证金须中标人补上,招标人将按汇款账户原路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兴业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户名: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账号:471080100101881077
6.2投标人汇款后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人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行号)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扫描件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给招标人,电子邮箱:1194568635@qq.com。
7.开标
7.1时间:2026年10月14日下午15时00分(暂定)。
7.2地点:云南建投发展大厦招标会议室(招标前两天通知)(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溪路188号)。
7.3方式: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与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www.inja.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云南建投发展大厦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1194568635@qq.com
10.信访举报机构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0871-67435495
电子邮箱:C30jijian@126.com
2026年10月8日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吨)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
1SSL01铁矿砂0-4.75mmt500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完工元大高速T1-1拌合站详见招标公告3.3
2SSL02铁矿石5-25mmt500
注:1.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
1.1.1招标人招标人: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云南建投发展大厦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1194568635qq.com
1.1.2招标项目名称元大高速拌合站铁砂招标采购
1.2实际合同执行人1.合同执行人:云建绿砼旗下分子公司2.因招标站点为区域拌合站,混凝土生产方量均为拌合站生产,可由采购人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也可由拌合站所属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1.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2.2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1 (2)财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2 (3)财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3(4)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4 (5)履约信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5 (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6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6
1.5.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5.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
1.6偏离☑不允许□允许
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文件、修改文件、补遗文件等(如有)
2.1.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1.在投标截止3天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通过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www.inja.com)进行澄清。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1.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澄清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www.inja.com)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1.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www.inja.com)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1.5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1.在投标截止3天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通过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www.inja.com)进行修改。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www.inja.com)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2.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文件、修改文件、补遗文件等(如有)
2.2.3最高投标限价☑无□有
2.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勘察供应路线,测算投标报价,保供措施等,对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价格调整方式:价格随行就市,若遇砂石料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动,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补充协议》。3.本次报价方式投标人须测算出厂价+运输价格=综合到站价,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与投标人签订综合到站价合同,也可与投标人只签订出厂价合同,运输合同单独与运输入围合格供方签订。4.招标当日为投标人所报最终价格为合同单价,即招标基价,若遇市场价格下调,乙方未按市场价格同等下调的,甲方有权取消供货资格和解除合同。5.所有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过高,超出市场现行价格或招标人可接受的价格范围内,招标人有权进行废标并重新招标。
2.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
2.2.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前支付1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前投标人若在甲方其他项目有超过1万元未结清的款项,投标人可附承诺函以未结清款项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货币资金(电子汇款),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投标文件中放置转账证明)。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合作供应商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的履约保证金须中标人补上。
2.2.7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必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承诺书”进行承诺,若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投标人如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3.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
3.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提供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
3.3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年份要求2年,2024年01月至今。
3.4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的时间要求2年,2024年01月至今。
4.1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文本:壹份正本、壹份副本。2.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签字、盖章的PDF版,开标前须上传至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
4.2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须逐页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加盖的印章名称必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投标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本次投标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与纸质版需一致,若不一致以开标时提交的电子版为准。
4.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须胶装并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密封章。2.纸质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026年8月20日下午14时30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地址。
4.4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下午15时00分(暂定)
4.5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1.纸质投标文件须在2026年10月14日中午12时00分前送至招标会议现场。逾期送达(提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2.若选择邮寄方式:须在2026年10月14日中午12时00分前寄到指定地点:收件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溪路云南建投发展大厦 收件人:*** ***3.投标文件电子版为PDF版,且在开标前上传至云上营家平台进行投标。
4.6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时间: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云南建投发展大厦招标会议室(招标会议室在投标截止2天前通知)
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招标情况和参加投标的单位; (3)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招标工作纪律; (4)主持开标:A、开标原则:请监督人检查云上营家平台(www.inja.com)上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PDF文件上传情况,若有异议请投标文件PDF文件上指定的授权代表进行澄清,并补充书面澄清文件。B、进行开标:1.(1)本次招标采取一轮报价投标模式,即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无须至现场参与投标。(2)本次招标基准价为各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2.技术部分(1)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从技术参数与规格型号、性能与质量、功能或整体方案、售后服务、投标人和生产厂家资信、相关业绩、执行合同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2)开标结果汇总后,请监标人、唱标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小组人数: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相关单位组成。
7.1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每个包件一般推荐中标人数为1~3人。为确保招标履约可靠性,招标人根据各生产站点投标报价情况及材料需求量,同时确定主备中标单位。
7.2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媒介: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在云南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www.inja.com)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7.3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1.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招标价格执行日期以招标人中标通知书盖章落款日期起执行。
8.1履约保证金参与投标后确定的中标单位须在签订供货合同前缴纳1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形式可以为现金(电子汇款)或在签订合同前成交候选人若在招标人其他项目有超过1万元未结清的款项,成交候选人可附承诺函以未结清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供完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汇款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户 名: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账 号:471080100101881077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2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按照高检会〔2015〕3 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需提供近三年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均需出具)。
9.3货款的结算和货款支付1.结算方式:按月结算。1月、4月、7月、10月结算周期为当月1日至20日;2月、5月、8月、11月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3月、6月、9月、12月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月末最后一天。甲乙双方根据每月结算周期后3日内完成当月的月度供货对账确认,并签署《原材料结算书》,办理结算之前,乙方需按照上月结算金额全额开具上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当月结算。2.发票开具:乙方须根据《原材料结算书》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给甲方,若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因乙方开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若税法有新的规定,乙方按新税法规定开具发票给甲方,但已供货物需按合同约定的税率开具发票。3.支付方式:(1)双方在每个供货周期结束后30日内支付上个周期结算金额的100%;(2)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等金融产品,贴现费由乙方承担;(3)资金支付完毕不代表乙方义务终止,甲方保有对乙方产品质量追溯的权利。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性质均为货款本金;(4)双方将开具发票视为与款项支付同等重要的合同主要义务,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先按现有欠款对应的合同开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支付现有欠款过程中,本合同项下新增合作款项暂不支付不视为甲方逾期,不承担违约责任。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1.1.1根据集团及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内容、技术质量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招标的技术质量要求: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1.3.3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供应能力: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供货要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发送招标文件的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做出答复;若异议和答复内容影响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按照2.3条的规定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或投标人做出相应承诺。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不正当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相关服务计划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格。
3.2.2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含利息)按汇款账户原路退回。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若没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请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具体年份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资料。
3.5.3“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应附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应说明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2)不符合4.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的。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要求进行中标结果公告。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7.4履约保证金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或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
(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该位置支持新增或删除单元格
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
财务能力要求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
履约信用要求
其他要求
.......该位置支持新增或删除单元格
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是否按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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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表)
2.评审标准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四)评标结果
3.1初步评审
a.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要求;b.算术错误修正;c.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重大偏差的,其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d.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3.2详细评审
a.评标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技术部分独立打分,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商务部分由评标小组成员对投标价格汇总表进行签字,商务部分得分由招标工作人员运用商务评分计算公式计算,商务得分不再经招标小组签字。b.评标价:b.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依据;b.2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b.3遗漏重复修正审核投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投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低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c.评审、评分及排序:c.1评审内容及分值根据商务、技术两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8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20分。投标文件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c.2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附表)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c.3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a.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等,评标小组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b.评标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c.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d.评标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e.评标小组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4评标结果
评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附表中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符合市场开拓、服务质量、保障服务等且报价合理等原则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人报价低的优先。
表一: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80分)
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细则
一报价80对已通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报价,以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基准值,其报价等于基准值则得满分80分,每高1%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即得分=80-(投标人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2。
合计80-

表二: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20分)
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细则
一质量要求61.提供1份近2年生产厂家(投标产品)经省级及以上检验(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今)的质量检测报告(任何一年即可)的得1分;2.近期招标人(招标组织人)质量技术部门检测投标产品的主要(关键)质量技术指标检测数据满足招标要求的得4分;3.提供生产厂家年产能证明的有效文件的得1分。
二财务要求21.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得1分;2.投标人资产负债率低于75%(不含75%)的得1分。
三业绩及信誉要求21.提供投标人近2年内(2024年-至今)1个以上与商品混凝土公司(或重点工程项目)的铁砂供货业绩得1分;2.提供投标人近2年内(2024年-至今)1个商品混凝土公司(或重点工程项目)的用户评价证明(包含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得1分。
四保供措施81.提供产品仓储及库存安排等保供服务措施及应急供应保障方案。2.组织机构完善,拟派工作团队优秀,人员配备合理,组织保障可靠。3.保供计划及运输方案全面具体(起止地点、运距等清晰明了),针对性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送到地点,按真实运距进行策划和报价,对运距差异较大的厂家,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将会提出异议,组织再次报价)4.配备运输车辆充足。
五售后服务21.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组织架构;2.投标人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及运输保通协调。
合计20-

第4章供货要求
招标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物资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概况进行介绍,以使投标人更清晰地了解供货的总体要求和相关信息。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
3、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
详见合同
4、验收标准及要求
详见合同
5、相关服务要求
1.1.1.2
1.1.1.3
第5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砂石料购销合同
1.1.1.4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工程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红色字体均为提示性词语或参考示例,合同起草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改或删除;合同条款中的下划线是方便提示填写设置的,合同起草完成后,请将所有下划线删除。)
砂石料购销合同
买方:
卖方: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项目名称)买卖(货物名称)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税率税额价税合计
单价(元)合价(元)单价(元)合价(元)单价(元)合价(元)
合计////

1.本合同暂定总价(含税)元(大写:人民币元)。其中,不含税价合计为元(大写:人民币元),税额合计为元(大写:人民币元)。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为准,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所适用的税率计算税额,同时调整价税合计金额。
2.本合同的数量为暂估,以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当合同执行数量不能达到合同签订量时,以合同执行数量结算,卖方自愿承担合同签订量未发生部分的风险。
3.本合同单价为固定/浮动单价。
(1)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
(2)浮动单价的浮动机制:价格随行就市,若砂石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在协商过程中,卖方不得停止供货,否则买方将向卖方追究经济责任,即给予1-3万元/天的违约金。
4.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检验、运输、卸货、损耗、送检、验货、税费等所有费用。/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检验、卸货、损耗、送检、验货、税费等所有费用,不包含运费。(若只签出厂价选后)
第二条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卖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的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为:质量须符合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等规范关于集料(砂石料)要求的有关规定;环境符合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及HJ/T412-200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标准规定;职业健康符合GB/T45001-20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规定。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所供砂石料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费由卖方承担。买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卖方生产现场,对所供砂石料进行公开抽样检测。买方有权在生产站对卖方所供产品随时抽检。
质量规格要求要点如下:
铁矿石质量要求:表观密度>4.35吨/立方,,粒径0-25mm,针片状颗粒含量≤10%,含泥量≤1.0%,泥块含量≤0.2%;铁矿砂质量要求:>4.35吨/立方,粒径0-4.75mm,连续级配,细度模数:2.6~3.0,含泥量:≤1.0%,泥块含量:≤0.5%,氯离子:≤0.02%,硫化物/硫酸盐(SO₃):≤0.5%,云母、轻物质:≤1.0%,有机物:合格(比色法),坚固性(硫酸钠法):质量损失≤8%,压碎指标:≤25%,含水率:≤1.0%(防结块),放射性:符合GB6566(A类)严禁:针片状、尖角、过大颗粒(>5mm),压蒸粉化率:≤5.0%(防崩解),游离CaO:≤4.0%(安定性),MgO膨胀:压蒸膨胀率≤0.50%,石粉含量:≤7.0%(MB值≤1.4)。
第三条交货时间、方式及供货期间
1.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买方自提。
2.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卖方负责运输的,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货物的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买方负责运输的,至卖方指定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由买方承担。)
3.交货地点:。
4.卸货:货到指定交货地点由买方/卖方进行卸货,合同单价中已包含/未包含此卸货费用。卸货堆放按买方要求执行。
5.供货期间: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最终供货期间以买方书面通知的实际供货截止时间为准。
6.交货时间:具体供货计划及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买方需提前1日向卖方提交供货计划通知;卖方收到买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后,应根据买方的要求2日内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7.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灭失、损毁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第四条货物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1.卖方货物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货物的包装物由卖方负责提供,买方负责回收和处置。包装物费用如合同中没有特殊说明,不得向买方另外收取。卖方如果对包装物回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否则买方有权自行处置。
2.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等需要,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交货地点。
第五条验收
1.货物发出前卖方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对货物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货,并向买方出具相应的发货凭证、检验及质量证明等资料作为交货的初步依据,未按买方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与所供货物不相符的买方有权拒绝收货或拒付货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2.数量验收
(1)数量以买方实际过磅数交验,卖方保证称量真实、准确。买方可对过磅数量进行抽查检验,若单车双方磅差超过500KG,可提出以第三方重新过磅为准,磅差方应赔偿对方因磅差造成的损失。
(2)卖方所供公分石、瓜子石、机制砂和精品砂含水率应不大于1%,以买方生产站试验室含水率检测为依据进行扣减(例:当车含水率为3%,实际扣减量为3%-1%=2%),若有超出,超出部分由卖方承担。
(3)卖方所供水洗砂、河砂含水率应不大于3%,以买方生产站试验室含水率检测为依据进行扣减(例:当车含水率为5%,实际扣减量为5%-3%=2%),若有超出,超出部分由卖方承担。
(4)买方对验收数量存在异议的应及时通知卖方,如卖方人员未在24小时以内到现场清点注明实际到货数量,或者未与买方共同选择第三方复磅的,以买方确认的实收数量为准进行验收。
3.质量验收
(1)验收应依据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质量验收以检验及质量证明资料为依据,并由买方对货物按照规定复检。货物的检验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2)买方复检以买方及工程建设相关方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复检存在质量异议的,买方向卖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质量有争议的货物进行封存、不得使用,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按照买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买方有权自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3)卖方对买方复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对存在异议的货物现场进行见证取样后送第三方进行终检,以第三方进行终检的应选择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终检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若非卖方供货质量问题,第三方终检费用由买方承担;若为卖方供货质量问题,第三终检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如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经检验货物质量不合格,卖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发运符合要求的合格货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5.货物验收须经本合同买方书面授权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且验收的效力不等同于每次货物结算,结算以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为准。
6.买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卖方对货物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第六条货款的对账与结算
1.1月、4月、7月、10月结算周期为当月1日至20日;2月、5月、8月、11月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3月、6月、9月、12月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月末最后一天,每月结算周期后3日内双方凭结算周期内实际收货的有效签收凭证进行对账结算,并由买方出具对账或结算凭证让卖方进行确认。有效签收凭证是指由买方指定验收人员签字的相关验收凭证。
2.货物的结算须经本合同双方书面授权结算人员签字,且经本合同买方内部结算程序确认,否则不作为支付依据。若指定结算人员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发票有关事项
1.项目计税方式:一般计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
2.买卖双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买方:卖方:
纳税人类型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和类型的要求:
(1)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卖方应在与买方办理完对账结算,并接到买方通知后,在7天内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以便买方办理付款手续。如卖方未向买方提供发票,买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欠款赔偿。
(2)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类型:税局代开£自行开具□;一票制□两票制□;卖方提供的票据类型:。
a.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b.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
(3)买方不接受卖方提供开票日期超7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若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货物数量为一批,必须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补救措施:若买方发生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的情况,则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资料。
6.卖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买方要求,买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直至卖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买方为止,且因此产生的迟延支付不视为买方违约。卖方不向买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发票的,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
7.如卖方不能出具发票,买方有权代开,卖方须配合提供代开所需资料,代开产生的费用卖方同意在结算价款中扣减。
8.若卖方因注销、遭受税局处罚、无开票意愿等自身原因未向买方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税法规定(包含但不限于虚开、与实际业务不符、三流不一致等),买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减未开具发票给买方造成的税费损失。若卖方起诉买方,且未于开庭前开清发票,买方有权要求从应付款项中扣减未开票给买方造成的税费损失,并按照扣减后的净额承担支付义务。若卖方申请强制执行划扣买方款项但未开清发票,买方有权要求从执行程序中扣除税费损失或另行向买方索赔税费损失。税费损失按合同适用的税率计算(适用税率以税法和税局规定为准),计算方式为:增值税税费(未开票款项不含税金额×适用税率)+增值税附加税费(增值税税费×适用税率,包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三项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损失(未开票款项不含税金额×适用税率),买方主张扣除上述税费损失不必征得卖方同意。
第八条货款的支付
1.货款支付:买方依据双方共同核对签字且经买方内部结算程序确认的结算单及相关结算资料及对应开具的发票向卖方付款,发票不得单独作为结算依据。在本合同下的任何付款均不应理解为买方对卖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亦不应理解为对货物质量的认可。
2.货款支付比例及时间:双方在每个供货周期结束后30日内支付上个周期结算金额的100%。
3.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中企云链(云信)、E信通、供应链等金融产品,贴现费由卖方承担。
4.款项支付至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收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合同卖方名称一致。
5.资金支付完毕不代表卖方义务终止,买方保有对卖方产品质量追溯的权利。双方将开具发票视为与款项支付同等重要的合同主要义务,买方付款前,卖方须开具发票,否则买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买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性质均为货款本金。
6.买卖双方共同承担施工方资金支付风险,若施工方对买方的款项延期支付,则卖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相应款项向后推延至买方收到施工方工程款,在此延迟支付期限内不视为买方违约且不计算逾期资金费用。
第九条质量保证期
1.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2.非买方原因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货物进行修补和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更换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3.本合同签订之日x日内,卖方向买方支付xx元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因卖方违约质保金被买方扣除,卖方须在被扣除后的7日内将质保金补足到与原金额一致,如卖方不补齐的,买方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若卖方无任何质量违约情况,则质保金买方于合同期满或全部货物供完后半年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相关服务
1.相关服务是指卖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解决货物存在的数量及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货物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买方要求卖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相关服务的,卖方需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指导。
2.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3.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4.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履约担保
1.卖方需要向买方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欠款承诺函;履约担保的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履约担保的退还:于合同期满或全部货物供完后半年内无息返还。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及安全要求
1.卖方所供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高、限重标准运输供货,不得给沿线道路、临时道路或其他设施造成影响。在货物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对货物装卸、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响,均由卖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卖方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入买方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遵守买方现场相关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买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买方管理的人员、车辆,买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3.卖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自行配备安全帽和必要的防护用具,在现场因卖方过错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卖方承担。若卖方车辆在场内外运输及卸车过程中造成买方或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廉洁条款
1.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发现对方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时,有义务提醒并有权利制止。
2.严禁买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示、暗示卖方请吃、请喝、收受卖方礼金、礼品或接受卖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3.严禁卖方以任何方式向买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4.若卖方违背上述规定且经买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委监察机关查实认定,或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视为卖方违约,卖方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及卖方因违背廉洁规定行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一并在结算中扣除。
5.如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的,应向对方相关纪检监察或监督部门进行举报;买方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卖方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第十四条双方的义务
1.买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2.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3.买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物品。
4.买方应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5.卖方保质保量提供服务,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6.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送货地点,并提供货物相应的检验报告、质量证明资料等,同时配合买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
7.卖方应做好所供货物进场工作,保证顺利卸货退场,确保供货正常进行。
8.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调剂非卖方原因造成的卖方所供应的多余货物。
9.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0.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卖方保证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使用。
12.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资料完整、清晰、准确且真实有效,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买方使用货物的需要。
13.卖方保证,在货物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货物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情形或未经卖方书面同意的,在已发货条件下买方中途退货、变更交货期、拒绝验收或接收货物,视为买方违约,如对卖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向卖方支付对应批次货物价值总额的违约金。
2.卖方原因导致供货质量不合格、未按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货,买方可以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其他供货商采购货物,因此产生的超合同价格差及给买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卖方承担。
3.卖方原因导致未按合同对应条款交付货物的,买方有权从履约担保、质量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2-5万的延误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若发现卖方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法虚增数量或以次充好的情况,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从履约担保、质量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5万的延误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5.买方不定期对卖方提供的货物抽样送第三方检测,若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供应的货物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或买方工程无法竣工,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并负责赔偿。买方有权从应支付货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卖方违约金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6.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及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任何权利。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时,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可能发生的经济上、法律上的责任,由此给买方带来损失的,卖方无条件予以赔偿。
7.卖方因远距离报价、近距离供应扰乱买方采购,卖方应支付预估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损失,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卖方逾期或不交、少交违约金、赔偿款的,买方有权暂停办理后续结算及款项支付,并有权从应付卖方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
8.确因买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款项的,卖方自动放弃对资金占用费用及利息等费用的主张。若该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则双方同意按合同订立时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且逾期利息总额最高不超过卖方起诉时逾期付款总金额的1%。买方已支付的款项,卖方不再主张违约责任。
9.双方就款项支付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通过司法途径公平合理解决,卖方不得通过堵门、干预现场作业等方式扰乱买方现场秩序,否则每次应当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买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执行的混凝土销售计划销售价款损失等),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扰乱买方现场秩序的违约责任与附件《承诺函》不一致的,以责任较重者为准。
第十六条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若一方因未得到及时通知而导致损失增加的,则受损方可就增加部分的损失向另一方要求相应的赔偿。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应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当合同各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3若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以在任何条件下终止与解除。
4.合同终止与解除后,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双方未履行完毕的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与解除而丧失或减损,负有义务一方仍应如约履行。
第二十条工作联络
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
2.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双方工作联络方式及相关资料送达的约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工作联络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划、订单、价格确认单、结算单、发票、合同、通知、函件等文件的签收和送达,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以上约定发生变更时应当在48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履行通知义务。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卖方的转让或担保行为对买方不发生法律效力,且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承担对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合同中除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以外,手写的内容均为无效条款,对签约双方不具有法律效力。
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4.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为使双方更好的履行合同,确保在合同期内完成材料供应,项目不受影响,卖方签订《承诺函》(附件一)。
6.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卖方签订《告知书》(附件二)。
7.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叁份,卖方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提供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买 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电话: 卖 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电话:

附件一:
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材料供应合同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遵守本承诺函中全部事项,按材料合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材料供应。
一、我方承诺
(一)我方承诺坚决服从贵司安排,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材料供应,保证不发生停工及消极怠工等行为。
(二)我方承诺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保证不发生扰乱政府机构、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为及有损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
(三)若发生上述(一)、(二)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接受贵司10-50万元违约处罚,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招标人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
(四)我方擅自停工超过10天,贵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我方接受贵司“先退场,后清算”的管理要求,退场清算原则遵从:
1.最终清算价格需扣除由我方原因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2.保证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出场”的现象。
(五)我方承诺当收到贵司的退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撤离现场,并积极配合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结算。
二、本承诺函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及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告知书
xxx公司/个人:
为规范管理,现将经济业务办理流程及印章使用范围、农民工等人员劳动合同(劳务)关系告知贵单位/个人,请贵单位/个人知晓并遵守。
一、公司经济业务办理流程
我公司办理涉及合同签订、变更以及结算等经济业务的,应当履行特定的办理、审批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部门发起,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授权人员签字且加盖xx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业务)或结算专用章(结算业务)后方为有效,仅有人员签字不发生法律效力。
分公司负责人(经理)、搅拌站站长、采购部门经理、采购部门主管或采购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经营人员、结算员、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材料员、安全管理员、试验员、资料员等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管理人员,未经我公司书面授权,私自对外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署合同、变更合同内容、终止合同、对外结算、对外承诺、对外担保、对外借款、收款、出具情况说明、签署具有合同性质的会议纪要等)均不视为我公司行为,与我公司无关,由其个人及相对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办理合同(协议)、结算等经济性业务,均需要严格按照我公司相关审批流程办理,未加盖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的经济性文件,我公司均不予认可。
二、农民工等人员劳动合同关系
本公司不存在由项目部或者个人单独聘用农民工(临时工、驾驶员)情形,业务外包单位、相关供应商及个人聘请的农民工、临时工、驾驶员等人员,均与我公司没有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其或聘用单位(个人)自行承担。
xx单位/个人已充分知晓并完全理解本告知书的全部内容,将主动遵守告知书的内容,因违反告知书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将由我单位/个人自行承担。
告知单位:xx公司
知悉单位/个人(签章):XX公司
年月日
1.1.1.5
1.1.1.6
2.附件三:委托函
致:
因我单位日常业务开展需要,现郑重委托下述人员前往贵公司办理专项业务,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受托人信息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用于业务对接沟通)
二、委托事项范围
负责处理我单位与贵公司间的计划报送、数据核对、结算办理、发票核验与确认、应收款项核查等相关业务事宜,以及双方相关合同文件、结算、往来函件的签署事宜。
三、委托有效期限
本委托函有效期自年月日至长期有效。若我单位提前书面通知终止委托的,本委托自动失效。
四、责任声明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办理的业务,均视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均由我单位独立承担,与贵公司无涉。
五、其他说明
1.请贵公司在办理业务时核对受托人身份信息(身份证原件),信息不符时可拒绝办理;
2.我单位联系核对电话:________________,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络确认。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
2.0.0.1.签署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此页投标人无需打印)
楚雄分公司元大高速拌合站铁砂采购
投标文件
(正/副本)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1、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不正当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相关服务计划
八、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须根据自行编制的投标文件做好目录及页码编辑,以上目录仅为参考。
一、投标函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已经仔细研究了(招标编号)(物资类别/名称)(包件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约束,按合同约定提供本包件的物资及服务。
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供货,并确保所提供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招标人将有权否决我方的投标,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将构成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在(项目名称)(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结算付款等一切相关事宜,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公司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的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商进行贵公司本次组织的填写包件号及材料名称招标采购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相关业务,提供我方所制造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积极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规定。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合同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与代理商共同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与贵方全权办理合同相关事宜。兹确认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次合法的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生产厂家)于2026年*月*日签署本授权函,代理商于2026年*月*日接受此授权函。
授权委托书期限从接受此授权函日至元大高速项目完工。
代理商名称:制造厂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
注:若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则此页删除。
五、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不正当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招标文件编号:)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遵守本承诺函中全部事项,按合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应。
一、如我方中标:
(一)我方承诺坚决服招标人的指挥和安排,按合同约定完成供应,保证不发生停止供货及消极供货等行为。
(二)我方承诺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保证不发生扰乱政府机构、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为及有损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不正当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
(三)若发生上述(一)、(二)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向招标人承担10-50万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招标人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
(四)我方擅自停止供货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我方接受招标人从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及我方原因给招标人造成一切损失产生的赔偿金。
(六)我公司保证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
二、本承诺函作为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六、投标保证金
1.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电汇回单的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决定参与贵公司XX项目/XX分子公司XX招标活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缴纳XX万元投标保证金或附承诺函注明以其他合作项目未结清货款作为投标保证金。
截止XX年X月X日,贵公司在XX分子公司(XX项目)上尚欠我公司XX款XX元。我公司承诺以XX分子公司(XX项目)XX款中的部分货款/运费款XX万元作为本次参与XX分子公司(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特此承诺
欠款公司(签章):承诺公司名称:XX公司
经办人:
日期: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注:若用欠款作为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须编制好承诺函后到欠款单位盖章(公章或财务章)核实,若无欠款单位盖章则无效。
七、投标报价表(月结100%)
包件物资规格型号(mm)计量单位数量(吨)税率含税出厂单价(元/吨)含税运杂费单价(元/吨)含税综合到站价(元/吨)交货地点
123=1+2
SSL01铁矿砂0-4.75t500元大高速T1-1拌合站
SSL02铁矿石5-25t500
备注说明:1.双方在每个供货周期结束后30日内支付上个周期结算金额的100%,支付方式为电汇、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等金融产品,贴现费由乙方承担。2.一票制税率 %,若因国家政策税率调整,保持不含税基价不变,按最新调整税率执行,具体表格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投标人须测算好出厂价和运输价格填入上表第1、2项,再合成综合到站价格。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员工总数
公司类型□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或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照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1.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如果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人的资质证照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
1.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注: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的材料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2。
2.资产负债率
(三)质量要求相关资料
1.提供1份近2年生产厂家(投标产品)经省级及以上检验(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今)的质量检测报告(任何一年即可);
2.近期招标人(招标组织人)质量技术部门检测投标产品的主要(关键)质量技术指标检测数据满足招标要求(近期未供应砂石料至招标人/采购人,在接收到招标文件后立即将砂石料样品送至云建绿砼质量技术中心进行检测);
3.提供生产厂家年产能证明的有效文件。
2.0.0.2
(四)业绩资料
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
物资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并标明序号。
2.1提供投标人近2年内(2024年-至今)1个以上与商品混凝土公司(或重点工程项目)的砂石料供货业绩;
2.2提供投标人近2年内(2024年-至今)1个商品混凝土公司(或重点工程项目)的用户评价证明(包含供应计划执行情况)。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
注:“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应说明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没有此项情况的,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六)用户评价
(一)对第二条近三年业绩,提供用户评价证明资料
(二)单位获奖情况
(三)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九、保供措施
1.提供产品仓储及库存安排等保供服务措施及应急供应保障方案。
2.组织机构完善,拟派工作团队优秀,人员配备合理,组织保障可靠。
3.保供计划及运输方案全面具体(起止地点、运距等清晰明了),针对性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送到地点,按真实运距进行策划和报价,对运距差异较大的厂家,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将会提出异议,组织再次报价)
4.配备运输车辆充足。
十、售后服务
(一)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组织架构;
(二)出现质量异议的响应速度;
(三)(物资)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与指导、运输保通协调;
十一、其它资料
(内容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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