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YXZC2026-G1-00688-DYZB-0005: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玉溪市 发布日期:2026-10-09

【招标结果】YXZC2026-G1-00688-DYZB-0005: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玉溪市 采购单位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行政区域玉溪市公告时间2026-10-08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6-09-14中标日期2026-10-08
中标供应商玉溪驰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85.6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YXZC2026-G1-00688-DYZB-0005
二、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玉溪驰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腾霄路3号报价:856700(元)9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警车一汽-大众2026款 探岳L 380TSI 四驱豪华3212500
2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警车一汽-大众捷达VS8 2026款 280TSI 自动智行版2109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敏,杨洪科,白文娟,杨发文(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李宇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应承担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金额:750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
附件信息: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
3.3M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232.5K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ZCZBJ文件查看工具”)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上传时间操作
采购文件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2026-10-08下载
其他文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2026-10-08下载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
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
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警车、2026款探岳L380TSI四驱豪华(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一汽—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生产厂址)。警车、
2026款探岳L380TSI四驱豪华(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
比≥(规定比例)。警车、2026款探岳L380TSI四驱豪华(产品名称1)的(关
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警车、2026款探岳L380TSI四驱豪华(产品名称
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2.警车、捷达VS82026款280TSI自动智行版(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一
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生产厂址)。
警车、捷达VS82026款280TSI自动智行版(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
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警车、捷达VS82026款280TSI自动智行版(产
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警车、捷达VS82026款280TSI自
动智行版(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玉溪驰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
第216页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6.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应当逐项填写。
7.服务采购项目中涉及的货物,也应按本函格式,逐项填写。
8.招标代理机构将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声
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请各供应商如实进行声明。
9.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中标的,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0.若供应商认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可以不填写声明函,不
享受价格折扣政策。
第217页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五)本国产品支持政策价格评审优惠声明函
(本声明函适用于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或服务采购项目
中包含货物时,且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
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时填写;单一产品采购或服务采购项目中不包含货物或
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未达到80%的,不
用填写。)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我公司提
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100%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玉溪驰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第218页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XZC2026-G1-00688-DYZB-0005
采购人: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9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5
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53
第六章资格评审标准64
第七章评标方法66
1.第一章招标公告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XZC2026-G1-00688-DYZB-0005
2.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90万元。
4.最高限价:9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序号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最高限价(元)车身颜色备注
1否警车3辆221000.00663000.00白色核心产品
2否警车2辆118500.00237000.00白色

注:1.投标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预算单价和最高限价;2.所投产品生产日期距离交货日期不得超过1年;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6.具体招标采购货物技术要求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7.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改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8.交货地点: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近一年(指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④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5年8月1日至今)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享受政策规定延期缓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2)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5年8月1日至今)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享受政策规定延期缓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供应商在此期间之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服务等。
(2)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之规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2本国产品支持政策;内容:■适用;□不适用
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zcygov.cn)
3.3方式:
(1)凡有意参加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CA或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ggzy.yn.gov.cn/#/homePage或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dljs.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
(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
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
3.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2)网上递交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09:0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投标文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87133ef03d5611eca03abdd942cbc4e6)。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09:00分
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注: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递交地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采购人采购人: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采购人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68号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YXZC2026-G1-00688-DYZB-0005
2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1招标范围及招标控制价1、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2、最高限价(上限拦标价):90万元,投标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预算单价和总价。
3.2交货及质保要求交货地点: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改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质保期:提供生产厂家至少三年或十万公里质量保证。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10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11签字盖章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电子签章。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
12投标文件提交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份数1.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补交纸质版全套投标文件一正一副。2.中标供应商补交的投标文件装订采用订本式或胶装式格式进行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格式进行装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有)”字样。
1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与 “第一章 招标公告”时间一致网上递交: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15是否提交样品否
17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0投标文件提交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2.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
20.8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与 “第一章 招标公告”时间一致网上递交: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22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与 “第一章 招标公告”时间一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2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组成: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1人为业主代表,其余4人均从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里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5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家
27合同签订方式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付款方式:1.本项目不设预付款,车辆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付清合同款(采购人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据实支付)。2.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后根据甲方付款审批流程审批后在前述约定的期限内付款;乙方未向甲方开具发票的,即使已逾前述期限,甲方亦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中双方商定的内容为准)。
28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中标供应商应承担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金额:7500.00元;注: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费用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上述费用。
29政府采购政策1.所属行业类别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国产品支持政策;内容:■适用;□不适用
31售后服务要求1.时间的承诺:须明确响应供货的时间要求。2.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外观有损伤),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货物在商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其使用(如有)。3.详见《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33样品无要求,无需递交。
34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未按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4)在投标文件中整包价格出现1个以上的报价;(5)传真投标;(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9)投标内容有损国家的形象和公民的利益;(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投标报价单价、总价均高于采购预算价的;(12)提供虚假的资料;(1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特别提示:
中标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中标结果公示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完成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入库申请。2.缴纳采购中标服务费。3.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交货配套全部工作由成交供应商包干完成:(1)需协助办理落户等相关手续;(2)报价不含车辆购置税、全年全车保险、车船税、上牌费、落户费。★(3)车辆改装:本项目车辆需要在原车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和规定进行改装,为保证车辆车型改装合规和质量达标,同时保证售后服务的一致性和一站式,本项目投标车辆车型只接受原厂改装或原厂授权的部门改装,验收时除必要的车辆相关资料外,还必须提供原厂改装或经原厂授权改装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不予通过符合性检查。

1.2.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用于采购“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所列货物。
3.招标范围
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交货期、交货地点及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条件。
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包含的费用。
6.质疑
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报名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6.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7.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1.3.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资格审查
第七章评标方法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供应商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电子签章)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
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
13.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要求。
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4.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4.2资格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4.2.1封面
14.2.2开标一览表
14.2.3投标函
14.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4.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2.6供应商信息表
14.2.7合同履约承诺书
14.2.8质量保证措施承诺书
14.2.9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14.2.10资格审查材料
14.2.11分项报价表
14.2.12技术参数说明表
14.2.13企业优惠政策
14.2.14项目实施方案
14.2.15改装技术方案
14.2.16售后服务承诺
14.2.17安全承诺书
14.2.18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
14.2.19企业相关资料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要清晰可辨。
15.投标报价
15.1供应商须就“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投包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5.2供应商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车价、改装费、增配设备费、调试费、运费,验车接车、人工费、税费等的全部各项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应考虑到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时间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15.3货物的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生产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还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15.4项目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指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规定时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和报价。
15.5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达服务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保险费等。
15.6技术服务费用包括:设计联络费用(若有)、现场服务(包括指导安装和调试费用)和人员培训的费用、技术资料费以及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
16.投标货币
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17.投标文件有效期
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2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8.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18.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智能服务管家:24小时全天候为您服务!您可以优先选择小采咨询,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选择以下方式咨询:
采小蜜聊天窗转在线人工服务(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18:00),在线服务响应更快、定位更准、截图方便,期待您的体验。
拨打政采云热线人工客服(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咨询电话:95763
18.3纸质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
18.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18.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18.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章,要求签章处应签单位公章。
18.7投标文件应准备光盘一份,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文件。
19.投标保证金
详见前附表须知。
1.5.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0.1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1.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
21.2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客户端。
2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若选择现场解密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如供应商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视为其默认现场唱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2.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
22.3开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2.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相关人员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
22.5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3.评标
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2评标原则及方法
23.2.1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
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
23.2.2评标纪律
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5.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
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
8.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
23.2.3评标程序
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详细评审→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
23.3评标方法
本项目按“第七章评标方法”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七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3.4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23.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3.6出现23.5款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7.六、中标结果
25.中标人的确定
25.1根据评标委员会给出的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由采购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
26.中标通知书
26.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公示中标结果。
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
27.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8.七、其他事项
28.中标服务费
28.1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2中标人应在接收“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29.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29.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采购实际需求编制。
30.验收
30.1验收标准: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30.2验收要求:
30.2.1到货验收包括:本批产品国家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货物数量、外观质量、技术资料、装箱单及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
30.2.2到货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凭现状进行初步验收。
30.2.3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相关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送检测机构检验且合格的。
30.2.4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货物标准(国标、部标)规定或乙方在谈判申请书中的承诺执行。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有其他潜在质量缺陷,甲方有权退货或向乙方索赔。
30.2.5产品抵达收货单位后,供货单位同时出厂合格证;使用、保存说明书;检测机构对本批产品的检测合格的报告书及其它必要文件,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填写“到货验收表”。
31.合同签订后的技术服务和联络
31.1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方应无偿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31.2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3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31.2.2了解合同货物的相关情况,有相同或相近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31.3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31.3.1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31.3.2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买方协商。
31.4培训
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方应无偿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2.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云南省财政厅制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签订日期:
丙方(鉴证方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点:
乙方在(采购人)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标通知书》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依据招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设备:
(样式)单位:元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二、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其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设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设备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2、在交付车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车辆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随车的工具器材。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负责相关一切费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由甲方配合提供。
六、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的售后服务详见投标书中售后服务条款。
七、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甲方设备验收完毕及车辆上牌后日内退还。
八、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2、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监督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督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十一、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设备验收单》按合同的约定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合同签订的为准。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
十三、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
1、招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
3、
十五、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六、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七、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八、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监督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向红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签订时间: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 号:签订时间:

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封面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XZC2026-G1-00688-DYZB-0005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1: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YXZC2026-G1-00688-DYZB-0005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质保期
备注(1)需协助办理落户等相关手续;(2)报价不含车辆购置税、全年全车保险、车船税、上牌费、落户费。★(3)车辆改装:本项目车辆需要在原车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和规定进行改装,为保证车辆车型改装合规和质量达标,同时保证售后服务的一致性和一站式,本项目投标车辆车型只接受原厂改装或原厂授权的部门改装,验收时除必要的车辆相关资料外,还必须提供原厂改装或经原厂授权改装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不予通过符合性检查。
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表中“投标报价”应与格式2“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
2.投标报价包括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各项货物产品的制造/生产、改装、增配设备、上牌、材料、人工、管理、运输、装卸、检验验收、售后、保质期内缺陷的补救/更换等所有与实施项目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目录后第一页。
格式2:投标函
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参加投标。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定点供应实施要求,投标报价(含税价):元,在开标一览表填写的交货期内组织完成中标货验收。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没有填无)。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历日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我们郑重声明:我们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
6、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我方保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我方不是为此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人的行为。
8、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
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在获得中标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10、(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姓名:(填写姓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详 细 地 址:
电 话:

注:1.若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交由工作人员核验;
2.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3.若法人到场开标无需授权;
格式5:供应商信息表
供应商信息表
(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本表信息)
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企业网站网址(如有):企业电话:通讯地址:经营范围:公司简介: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企业网站网址(如有):企业电话:通讯地址:经营范围:公司简介: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6:合同履约承诺书
合同履约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若我公司有幸成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我公司对下列内容进行无条件承诺:
(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严格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
(二)按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
(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如我单位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的与招标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7:质量保证措施承诺书
质量保证措施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本书作为(供应商名称)对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招标提供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的货物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有关手续、质量安全合格附后);
2、提供的所需产品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和满足所签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3、保证“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
4.对投标的货物,我单位承诺如下:(请详细列明)
本保证书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货物保质期满为止有效。
(无固定格式供应商自行拟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8: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及法人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甘愿放弃中标人资格并承担全部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9:资格审查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近一年(指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④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5年8月1日至今)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享受政策规定延期缓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2)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5年8月1日至今)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享受政策规定延期缓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供应商在此期间之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服务等。
(2)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之规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2本国产品支持政策;内容:■适用;□不适用
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格式10: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生产厂家类别划分: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3
合计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11:技术参数说明表
技术参数说明表
请按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技术要求认真填写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商生产商规模规格型号招标技术指标参数及配置投标产品具体技术指标参数及配置是否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
1
...
合计(元)

注:1、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中的序号。
2、后附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3、请供应商按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作出全面、真实的反应。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撤销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单项设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12:企业优惠政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是中小企业不需填写此表)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如是,请提供证明本声明函。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政策的供应商不需填写此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三)监狱企业证明
(不是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如是,请提供证明材料;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
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
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
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
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
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
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
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
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
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
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
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
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

(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6.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应当逐项填写。
7.服务采购项目中涉及的货物,也应按本函格式,逐项填写。
8.招标代理机构将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请各供应商如实进行声明。
9.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中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0.若供应商认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可以不填写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政策。
(五)本国产品支持政策价格评审优惠声明函
(本声明函适用于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或服务采购项目中包含货物时,且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时填写;单一产品采购或服务采购项目中不包含货物或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未达到80%的,不用填写。)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我公司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13: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参照第五章及第七章评标方法打分内容自行编制,格式不限。
格式14:改装技术方案
改装技术方案
供应商参照第五章及第七章评标方法打分内容自行编制,格式不限
格式15: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参照第五章及第七章评标方法打分内容自行编制,格式不限。
格式16:安全承诺书
安全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我公司承诺,假若我公司中标严格按照相应的技术要求及规范进行安装,在履行项目的过程中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我方自行负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17: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
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
本人作为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我单位参与投标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三、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参与围标串标。
四、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本人和单位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承担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电子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格式18:车辆改装承诺
★车辆改装:本项目车辆需要在原车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和规定进行改装,为保证车辆车型改装合规和质量达标,同时保证售后服务的一致性和一站式,本项目投标车辆车型只接受原厂改装或原厂授权的部门改装,验收时除必要的车辆相关资料外,还必须提供原厂改装或经原厂授权改装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不予通过符合性检查。
格式自拟
格式19:企业相关资料
1、根据评分细项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自行提供)若有;
2、公司介绍、专利证明、公司获奖证书(若有);
3、投标时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等。
注: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以及供应商自身认为可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5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最高限价(元)车身颜色备注
1否警车3辆221000.00663000.00白色核心产品
2否警车2辆118500.00237000.00白色

二、技术要求
(一)3辆警车配置参数
1.基本参数
(1)车身结构/座位数:5门/5座;
(2)总长(mm)≥4690;
(3)总宽(mm)≥1865;
(4)总高(mm)≥1684;
(5)轴距(mm)≥2790;
(6)油箱容积≥60L;
(7)燃油形式:汽油;
▲(8)排量:≥2.0T;
(9)发动机:直列四缸;
(10)最大额定功率(Kw)≥160;
(11)最大扭矩(Nm)≥350;
▲(12)驱动形式:前置四驱;
(13)变速箱:≥7档、双离合或手自一体;
(14)最高车速≥200(Km/h);
(15)综合油耗(L/100km)≤8.4;
(16)燃油及排放: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17)转向系统:EPS电子助力转向系统;
(18)底盘悬挂形式:前:麦弗逊独立悬架/后:多连杆式独立悬架;
(19)制动系统:前:通风盘式/后:盘式。
2.外观
(1)LED大灯+带LED日间行车灯;
(2)轮毂尺寸(英寸)≥19;
(3)大灯离回家功能和感光自动开启;
(4)可开启全景天窗。
3.内饰配置
(1)座椅:至少为仿皮座椅(座椅前排电动可调);
(2)前后中央扶手;
(3)皮质多功能方向盘;
(4)液晶彩色仪表(英寸)≥10;
(5)触控液晶屏(英寸)≥15。
4.安全配置
(1)全新ESP车身动态电子稳定系统(含ABS/EBD/ASR/EBA/ESC功能);
(2)主动刹车/主动安全系统;
▲(3)全车安全气囊(个)≥5;
▲(4)胎压监测系统;
(5)安全带未系提醒;
(6)360度全景影像;
(7)车道偏离预警系统;
(8)上坡辅助;
(9)发动机启停;
(10)内置行车记录仪;
(11)道路救援呼叫。
5.功能
(1)电子驻车;
(2)自动驻车;
(3)一键启动/免钥匙进入系统;
(4)自适应巡航系统;
(5)前后排中央扶手;
(6)自动雨刮;
(7)≥6喇叭立体声音响;
(8)12V电源接口;
(9)感应电动后备箱。
(二)2辆警车配置参数
1.基本参数
(1)车身结构/座位数:5门/5座;
(2)总长(mm)≥4600;
(3)总宽(mm)≥1850;
(4)总高(mm)≥1620;
(5)轴距(mm)≥2730;
(6)油箱容积(L):≥50;
(7)燃油形式:汽油;
▲(8)排量:≥1.4T;
(9)发动机:直列四缸;
(10)最大额定功率(Kw)≥110;
(11)最大扭矩(Nm)≥250;
▲(12)驱动形式:两驱前驱;
(13)变速箱:≥6档、双离合或手自一体;
(14)最高车速≥175(Km/h);
(15)综合油耗(L/100km)≤7.6;
(16)燃油及排放: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17)转向系统:EPS电子助力转向系统;
(18)底盘悬挂形式:前:麦弗逊独立悬架/后:多连杆式独立悬架;
(19)制动系统:前:通风盘式/后:盘式。
2.外观
(1)LED大灯+LED日间行车灯;
(2)轮毂尺寸(英寸)≥18;
(3)大灯离回家功能和自动头灯;
(4)发动机下护板。
3.内饰配置
(1)座椅材质:仿皮;
(2)高度可调头枕、后排3个高度可调头枕;
(3)皮质多功能方向盘;
(4)8英寸及以上液晶仪表;
(5)10英寸及以上触控液晶屏。
4.安全配置
(1)制动ABS防抱死功能;
(2)制动力分配EBD;
(3)刹车辅助EBA;
(4)牵引力控制ASR;
▲(5)安全气囊(个)≥5;
(6)智能胎压监测系统;
▲(7)前后驻车雷达;
(8)倒车影像系统;
(9)电子驻车/自动驻车功能;
(10)可加热外后视镜;
(11)大灯自动点亮;
(12)空气净化系统;
(13)自适应巡航;
(14)无钥匙进入/一键启动;
(15)电子防盗系统。
5.功能
(1)电子驻车;
(2)自动驻车;
(3)防夹电动车窗/车窗一键升降;
(4)≥6喇叭立体声音响;
(5)12V电源接口。
(四)车辆改装
★本项目车辆需要在原车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和规定进行改装,为保证车辆车型改装合规和质量达标,同时保证售后服务的一致性和一站式,本项目投标车辆车型只接受原厂改装或原厂授权的部门改装,验收时除必要的车辆相关资料外,还必须提供原厂改装或经原厂授权改装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否则不予通过符合性检查。
1.车辆改装各要素的形状、颜色、规格、位置、字体、字号、材质等应当符合公安部颁布的《警车外观制式涂装标准规范》《警车外观制式涂装用定色漆》等行业标准。
采购车型5辆执法执勤车辆改装 颜色:白
警灯、反光贴、警用制式车身喷涂各要素的形状、颜色、规格、位置、字体、字号、材质等应当符合公安部颁布的《警车外观制式涂装标准规范》《警车外观制式涂装用定色漆》等行业标准。
车内装饰车窗膜隔紫外线率:99% 太阳能总阻隔率:46% 质保周期:3年
尾箱垫材质:针孔荔枝纹皮革
大包围丝圈脚垫材质:针孔荔枝纹皮革、海绵、壁虎爪、XPE、无防布
座垫材质:亚麻

2.改装参数(具体参数以公安部颁布的《警车外观制式涂装标准规范》为准)
图12.C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宝来(Bora)型警车外观制式涂装俯视图
(警灯宽360)490
.1470
S品
100
顺520A
(165)165)
中线中线
品润

单位:mm
0352
水平方向位干警灯右侧与A点的居中位置
图12.B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宝来(Bora)型警车外观制式涂装侧视图
与横筋持平
100
140
1500352导110公安800
570780265

单位:mm
400mm高800mm长
产品正面展示图
【C0001
产品后面展示图
产品侧面展示图
JH-5300-6X大功率长排警灯详细参数配置表
产品尺寸120*30*13CM包装尺寸125*39*20CM
产品毛重16KG产品净重15KG
产品灯光功率60W光源1W大功率LED
额定电压12V或24V警灯电流≤5A
灯置材料聚碳酸脂(PC)底盘材料铝合金
灯珠颜色红蓝/白黄可选灯置颜色红蓝黄/透明可选
环境温度-40℃-55℃喇叭配置100W-200W

说明:
1、警灯结构:左右二边为灯光部分,中间为内置喇叭,下面脚架为加厚型铁脚架,脚
架上有四个防震胶垫,采用拉勾安装车顶固定。
2、内部灯头部分:灯置为雷电反光镜、大功率LED灯珠、线路板为铝基板,整条灯由
10个雷电反光镜灯组(每个灯组内有6个大功车高亮度1W的LED)截图(Alt+A)
L
雷电反光镜灯组(每个灯组内有3个大功车高亮度1W的LED)。
3、闪烁方式:改进型快速煜闪,节奏感强。
4、警灯分前面和后面二路灯控开关控制·方便做开道车时可以关掉后面的灯闪烁、
有利于后面领导车的行驶安全。
3.改装后的外观(图片为本单位现有车辆图片,仅作为参考,具体涂装及改造需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公安
警察
公安
务
OLICE
三、商务要求
(一)车辆质保及其他要求
1.质保期要求:享受生产厂家三年或十万公里质量保证。
1.1主要总成的主要零部件质保:三年或十万公里质量担保,含: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
1.2易损耗零部件质量担保:六个月/一万公里,含:空气滤清器、空调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燃料滤清器、火花塞、制动衬片、离合器片、轮胎、遥控电池、灯泡、刮水器刮片。
1.3易损耗零部件质量担保:一年两万公里,含:蓄电池、保险丝及普通继电器(不含集成控制单元)。
2.质量及性能要求:
2.1所有报价机动车辆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提供车辆合格证;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2提供机动车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机动车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机动车辆在正确、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二)合同履行期限要求
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改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三)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2.验收方式采用到货验收。由甲乙(采购方和成交方)双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共同对乙方送到的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小组严格依据乙方投标文件内的配置承诺及参数,对货物数量及质量技术参数进行清点和检查,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配置要求及参数规定的,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立即更换货物,并确保供货期内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
3.主要验收方式:
3.1功能调试
待整车设备安装完成后,对整车功能进行调试,确保各系统功能正常、稳定。
3.2淋雨试验
待整车设备联调完成后,对整车进行30分钟的淋浴实验,实验降雨强度大于10cm/h,雨滴直径0.5-4.5mm,确保整车外壳防止雨水渗透的能力和遭到淋雨时或之后的工作效能。
3.3路试测试
待整车完成调试、淋雨等后,对车辆进行5-20km路跑测试(视对车辆底盘改装程度情况),确保车辆改装后安全性、稳定性及制动性,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要求。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产品的终身维护,提供7×24紧急电话和道路救援服务。对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提供“三包”服务。(三包为:包修、包换、包退)
2.质保期内,应对产品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若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派维修人员上门处,无法及时修理的应予及时更换。
3.质保期满后,若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需要维修,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派维修人员上门修理,并合理优惠收费。
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改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五)其他
1.本项目为总包价格项目,产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车价、改装费、增配设备费、调试费、运费、临时牌照,验车接车、人工费、税费等的全部各项费用。
2.付款方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支付本项目的费用,具体支付条款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商议确定。
3.中标单位交付的车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4.逾期违约责任:中标单位无故逾期交货每日偿付采购人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因此对项目整体完成进度造成影响导致无法按时验收的,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6章资格评审标准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详见评审内容及标准。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则不进入到下一步符合性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
资格评审标准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证明材料)
1.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①提供近一年(指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④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1.4(1)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5年8月1日至今)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享受政策规定延期缓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2)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5年8月1日至今)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享受政策规定延期缓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在此期间之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2本国产品支持政策;内容:■适用;□不适用
3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七章评标方法
1.评标办法说明
1.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专家小组根据供货商的投标文件,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评标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3)评审委员会根据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符合性审查标准
评标依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标准附表。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符合性审查标准附表
符合性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文件编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预算单价和总价。
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详见第五章 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
注: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强制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

2.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法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理由。
综合评分打分法:评标专家小组依据综合评分法的有关原则,按照标书的具体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报价等(详见评分内容)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F1+F2+……+F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F1—报价得分(满分30分)
根据各供应商投标价格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
1、算术修正报价
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
3、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F2—技术部分评审得分(满分41.6分)
F3—商务部分评审得分(满分28.4分)
4、关于中小企业:
(1)应符合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之规定。
(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5)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7)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a.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b.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c.本项目采购内容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产品认证应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统计分数原则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供应商最后得分为各评委综合打分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在3份以上时,计算平均分值为供应商详细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4推荐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参数响应程度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此类推。
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评标报告
2.5.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用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可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将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5.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不作中标及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综合评审表:
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细则分值投标报价30分详细评审部分70分(一)投标报价部分,满分30分F1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投标总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3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及单项报价均不能超出招标控制总价和单价,若超出按无效报价处理,不得分。备注:(1)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或者监狱企业生产的,根据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投标总价优惠率在享受的价格扣除10%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承诺及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认定其是否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优惠政策。投标单位对其承诺生产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4)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5)供应商同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或《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两项政府采购政策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将两项政策规定的评审优惠比例叠加(即加总)后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举例:供应商A符合以上两项政策,投标报价为20万元,则其评审价=20万元×【1-(10%+20%)】=14.00万元,即供应商A在价格评审中按14.00万元计算其价格分。(二)详细评审部分,满分70分F2技术部分(41.6分)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41.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和拟投车辆的技术支持资料,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审。一、3辆警车技术参数响应(20.8分)1.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中二、技术要求标注“▲”项为重要技术参数,共4项,投标人拟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存在一项负偏离的扣3分。分值12分扣完为止。2.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中二、技术要求非标注“▲”项为一般技术参数,共44项,投标人拟投产品每项负偏离扣0.2分,分值8.8分扣完为止。二、2辆警车技术参数响应(20.8分)1.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中二、技术要求标注“▲”项为重要技术参数,共4项,投标人拟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存在一项负偏离的扣3分。分值12分扣完为止。2.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中二、技术要求非标注“▲”项为一般技术参数,共44项,投标人拟投产品每项负偏离扣0.2分,分值8.8分扣完为止。注:①要求投标人对产品技术参数进行逐项响应,如实填写至《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中,未在《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中填写的,视为参数负偏离。《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将作为验收依据之一,如投标人虚假响应,自行承担违约风险。②技术参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印刷宣传彩页或图纸、功能截图、生产厂家证明材料等其中之一。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参数负偏离。证明材料制作索引目录,方便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制作索引目录或编排混乱导致评委漏查的,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F3商务部分(28.4分)项目实施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至少包括:①车辆来源及质量保证;②车辆改装组织方案;③车辆上牌、落户实施安排;④人员培训方案;⑤项目验收及具体的违约责任处罚措施;⑥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等。以上内容均有详尽描述、合理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可行性最高的得满分12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个缺项扣2分,每有一处描述缺陷或不符合本项目需求、合理可行性或针对性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改装技术方案(6分)供应商所投车辆的①外形时尚、车身合理;②内仓空间合理;③内饰耐用易清洁,安全防护到位;④可根据定制需求灵活选配,改装技术成熟的。以上内容均有详尽描述、合理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可行性最高的得满分6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个缺项扣1.5分,每有一处描述缺陷或不符合本项目需求、合理可行性或针对性的扣0.75分,分数扣完为止。售后服务承诺(9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包含①响应处理及解决问题方案;②紧急故障处理预案;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④售后工程师上门服务;⑤定期回访保养方案及惩罚方案;⑥违约责任承诺)承诺内容全面、具体,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实际,内容切实可行,并具有保障措施及违约措施;以上内容均有完整、具体详细的方案描述的,得满分9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个缺项扣1.5分,分数扣完为止;每有一处描述缺陷或不符合本项目需求、合理可行性或针对性的扣0.75分,分数扣完为止。质保期承诺(1.4分)全部车辆主要零部件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6个月或2.5万公里的质保期承诺得0.7分,满分1.4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细则分值投标报价30分详细评审部分70分(一)投标报价部分,满分30分F1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投标总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3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及单项报价均不能超出招标控制总价和单价,若超出按无效报价处理,不得分。备注:(1)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或者监狱企业生产的,根据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投标总价优惠率在享受的价格扣除10%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承诺及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认定其是否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优惠政策。投标单位对其承诺生产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4)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达到80%,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5)供应商同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或《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两项政府采购政策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将两项政策规定的评审优惠比例叠加(即加总)后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举例:供应商A符合以上两项政策,投标报价为20万元,则其评审价=20万元×【1-(10%+20%)】=14.00万元,即供应商A在价格评审中按14.00万元计算其价格分。(二)详细评审部分,满分70分F2技术部分(41.6分)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41.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和拟投车辆的技术支持资料,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审。一、3辆警车技术参数响应(20.8分)1.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中二、技术要求标注“▲”项为重要技术参数,共4项,投标人拟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存在一项负偏离的扣3分。分值12分扣完为止。2.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中二、技术要求非标注“▲”项为一般技术参数,共44项,投标人拟投产品每项负偏离扣0.2分,分值8.8分扣完为止。二、2辆警车技术参数响应(20.8分)1.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中二、技术要求标注“▲”项为重要技术参数,共4项,投标人拟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存在一项负偏离的扣3分。分值12分扣完为止。2.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中二、技术要求非标注“▲”项为一般技术参数,共44项,投标人拟投产品每项负偏离扣0.2分,分值8.8分扣完为止。注:①要求投标人对产品技术参数进行逐项响应,如实填写至《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中,未在《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中填写的,视为参数负偏离。《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将作为验收依据之一,如投标人虚假响应,自行承担违约风险。②技术参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印刷宣传彩页或图纸、功能截图、生产厂家证明材料等其中之一。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参数负偏离。证明材料制作索引目录,方便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制作索引目录或编排混乱导致评委漏查的,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F3商务部分(28.4分)项目实施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至少包括:①车辆来源及质量保证;②车辆改装组织方案;③车辆上牌、落户实施安排;④人员培训方案;⑤项目验收及具体的违约责任处罚措施;⑥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等。以上内容均有详尽描述、合理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可行性最高的得满分12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个缺项扣2分,每有一处描述缺陷或不符合本项目需求、合理可行性或针对性的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改装技术方案(6分)供应商所投车辆的①外形时尚、车身合理;②内仓空间合理;③内饰耐用易清洁,安全防护到位;④可根据定制需求灵活选配,改装技术成熟的。以上内容均有详尽描述、合理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可行性最高的得满分6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个缺项扣1.5分,每有一处描述缺陷或不符合本项目需求、合理可行性或针对性的扣0.75分,分数扣完为止。售后服务承诺(9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包含①响应处理及解决问题方案;②紧急故障处理预案;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④售后工程师上门服务;⑤定期回访保养方案及惩罚方案;⑥违约责任承诺)承诺内容全面、具体,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实际,内容切实可行,并具有保障措施及违约措施;以上内容均有完整、具体详细的方案描述的,得满分9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个缺项扣1.5分,分数扣完为止;每有一处描述缺陷或不符合本项目需求、合理可行性或针对性的扣0.75分,分数扣完为止。质保期承诺(1.4分)全部车辆主要零部件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6个月或2.5万公里的质保期承诺得0.7分,满分1.4分。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
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
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警车、2026款探岳L380TSI四驱豪华(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一汽—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生产厂址)。警车、
2026款探岳L380TSI四驱豪华(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
比≥(规定比例)。警车、2026款探岳L380TSI四驱豪华(产品名称1)的(关
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警车、2026款探岳L380TSI四驱豪华(产品名称
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2.警车、捷达VS82026款280TSI自动智行版(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一
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生产厂址)。
警车、捷达VS82026款280TSI自动智行版(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
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警车、捷达VS82026款280TSI自动智行版(产
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警车、捷达VS82026款280TSI自
动智行版(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玉溪驰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
第216页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可不填,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6.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应当逐项填写。
7.服务采购项目中涉及的货物,也应按本函格式,逐项填写。
8.招标代理机构将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声
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请各供应商如实进行声明。
9.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中标的,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0.若供应商认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可以不填写声明函,不
享受价格折扣政策。
第217页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五)本国产品支持政策价格评审优惠声明函
(本声明函适用于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或服务采购项目
中包含货物时,且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
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时填写;单一产品采购或服务采购项目中不包含货物或
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未达到80%的,不
用填写。)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我公司提
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二次)100%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玉溪驰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2026年10月08日
第218页

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云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