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所属地区: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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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云南建投文山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公告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公告附件:
3.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水电、消防招标文件.docx
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人:云南建投文山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BID2026091100011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目录
专业分包招标文件1
目录1
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1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须知5
第三章评标办法20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30
第五章图纸31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2
第七章专业分包投标文件格式33
第二篇管理要求63
第一章安全管理相关要求65
一、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要求65
二、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及森林防火安全管理要求68
三、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要求70
四、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要求77
五、分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及要求81
六、分包人安全生产处罚标准89
七、专业工程安全管理要求100
第二章质量管理相关要求101
第三章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基本要求104
一、合同结算条件109
二、结算书的上报及接收109
三、合同结算生效110
第五章合同签证管理要求112
一、合同签证管理规定112
二、现场签证单的签署流程及说明112
三、其他113
第六章合同甲供料管理要求114
一、供应量及供货计划114
二、验收、接收及看管114
三、物资发放115
四、分包领料结算及节超管理115
五、其他115
第七章财务管理要求116
第八章建筑工人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要求117
第九章维护项目建设过程良好公众形象的要求121
第十一章依法经营廉洁合作的要求125
第十二章分包工程作业人员要求126
第十三章相关管理用表128
第十四章专业工程技术管理要求142
第三篇专业分包合同范本143
第一部分协议书1
一、工程概况1
二、专业分包人资质情况1
三、工程质量标准2
四、分包合同价款2
五、工期3
六、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5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5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8
三、工期12
四、质量与安全14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4
六、工程变更16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16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17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20
十、其他21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3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3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24
三、工期30
四、质量与安全31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35
六、工程变更41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42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44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50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50
十、其他50
合同附件61
附件162
附件264
附件367
附件472
附件575
附件677
附件779
附件882
附件985
附件1087
附件1192
附件1295
附件1397
附件1499
告知书99
附件15101
附件16102
附件1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3
附件18相关附件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劳动或者社保缴纳证明等)103
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已完成立项审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建投文山建设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单位)。现对项目水电+消防安装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招标平台:云上营家电子招投标平台电子招投标平台。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水电、消防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4123.55㎡。主要建设内容:1栋综合楼4326.30㎡、2栋学员报告厅3059.73㎡、3栋学员公寓8644.76㎡、餐厅及食堂2047.99㎡、人防施工面积3400㎡,连廊、门卫室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载明全部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水、消防电、通风排烟安装工程,含预留预埋、设备采购安装、系统试压调试、消防检测报验、竣工验收、移交、全周期保修;不含甲供主材(甲供材明细详见附件甲供设备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不拆分。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开工以招标人书面开工令为准;因甲方征地、设计变更、政策停工、不可抗力等非分包人原因,工期按双方签字签证顺延。
2.7质量标准: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等现行国标、行标及云南省地方规范,竣工验收合格,满足消防验收备案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近5年(2020.1.1-投标截止)同类机电+消防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小微企业无法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3-2025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同等有效。
3.5信誉要求:
(1)“信用中国”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截图加盖公章,评标现场复核)。
(4)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3.6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机电(水电、消防)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无在建项目承诺
(2)技术负责人:机电/消防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同类项目技术管理经验;
(3)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C证)持证上岗,其余岗位按现场需求配置。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2日前(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云上营家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s://injalandoauth.inja.com/)获取。
4.2获取方式:云上营家电子招投标平台线上申领+线下核验资料
4.3所需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许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社保证明。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26日10:00。
5.2递交及开标地点:
线上:云上营家电子招投标平台
纸质版递交线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南秀西路339号云南建投文山建设有限公司广南片区项目部。
5.3逾期、密封不合格文件招标人拒收。
6.开标时间、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00
开标地点及方式:云上营家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s://injalandoauth.inja.com/)远程开标
7、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建投文山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开化中路99号附楼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
1工程名称本次招标工程名称: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2招标人单位名称:云南建投文山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开化中路99号建设大厦附楼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3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建设地点: 广南县莲城镇城南高铁站南面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863.81平方米(约23.80亩),总建筑面积23996.68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15901.7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094.91平方米);地下建筑、综合楼、学员报告厅、学员公寓、餐厅及食堂、连廊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动力及照明系统、弱电工程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的场地平整、道路、停车场及广场、室外供配电、室外供排水、围墙、大门以及教学设备(含桌椅、教学投影仪、计算机、教具)、学员公寓配置设备(含床、储物柜、毛巾架、电视机)、办公设备、电梯。最终以实际施工内容为准。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为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主要包括施工内容为:地下建筑、综合楼、学员报告厅、学员公寓、餐厅及食堂、连廊的等水电、消防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备注:承包人有权根据施工总体部署及施工进度情况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不发生生产性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保证零死亡。(2)不发生火灾事故。(3)不发生施工车辆、运输车辆、公务用车等施工相关交通事故。(4)不发生破坏生态环境事件(包含中毒事故),做好职业病防控工作。(5)项目范围内不发生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事件。(6)安全管理人员到位率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100%。(7)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100%。(8)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100%。(9)从事爆破、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2.文明施工目标(1)文明施工是现代施工企业整体形象的重要体现,同时也体现了企业的管理水平,现场施工要处处体现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3.水环保要求(1)分包人不得将弃方、泥浆、泥水排入水库、湖泊、河道内。(2)分包人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废料、杂草、树木等。(3)分包人应做好对环境、植被的保护工作,不得造成水土流失,不得违规砍伐树木和破坏植被,不得破坏耕地农田。(4)分包人不得随意排放生活污水,不得随意丢垃圾、废料。(5)分包人应对路基表土剥离储存,用于绿化种植土。4.安全责任事故违约责任追究:(一)发生一般级别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的,经事故调查分析判定分包单位存在没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过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按以下原则追究其责任:(1)立即解除涉事分包合同;(2)直接经济损失的追偿:当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0%;当分包单位负重要(次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3)经济处罚:除向分包单位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追偿外,还将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分包单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大小及造成损失大小,由发包方对分包方处10-200万不等的处罚金;(4)将涉事分包单位(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列为集团层级不合格供应商(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冻结期限为1年。(二)发生一般级别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或一次重伤5人(含5人)以上10人以下的,经事故调查分析判定分包单位存在没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过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按以下原则追究其责任:(1)立即解除涉事分包合同;(2)直接经济损失的追偿: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当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0%;当分包单位负重要(次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3)经济处罚:除向分包单位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追偿外,还将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分包单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大小及造成损失大小,由发包方对分包方处20-300万不等的处罚金;(4)将涉事分包单位(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列为集团层级不合格供应商(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冻结期限为3年。(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经事故调查分析判定分包单位存在没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过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应按以下原则追究其责任:(1)立即解除涉事分包合同;(2)直接经济损失的追偿: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当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0%;当分包单位负重要(次要)责任时,赔偿标准为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3)经济处罚:根据分包合同约定,除向分包单位进行直接经济损失追偿外,还将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分包单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大小及造成损失大小,由发包方对分包方处50-500万不等的处罚金;(4)将涉事分包单位(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列为集团层级不合格供应商(含劳务分包负责人),冻结期限为永久。
7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总工期: 180日历天
8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及市级配套
9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安全生产许可证。 2.类似工程业绩:近5年(2021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内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1)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取得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机电(水电、消防)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无在建项目承诺。2)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机电/消防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 年以上同类项目技术管理经验;3)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4.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高级搜索,在全文检索处输入公司全称,点击案由-刑事案件-行贿),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企业应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2)提供行贿犯罪告知函。行贿犯罪告知函载明内容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3)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一经招标人核实将取消集团/公司供应商数据库入库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说明: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工程规模或金额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招标方式云上营家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标
12投标报价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招标控制合价含税金额为***.02元 新增单价下浮率最低限制:/% 。 2.新增单价确定方式:(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适用的除税综合单价,则参考延用;(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除税综合单价,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按类似项目进行调整换算,价格水平不变。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同部位类似项目的含税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最低价格进行项目综合单价的换算。(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双方协商确定。备注:投标报价时所有报价均保留两位小数。
13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投标保证金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整。2.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时附言需备注:项目名称;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银行。3.银行转账方式: / 年 / 月 / 日 / 时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打入招标人账号。 项目名称: / 户 名: / 开户行: / 帐 号: /
15现场踏勘地 点: 广南县莲城镇城南高铁站南面 联系人: / 电 话: /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如果投标人选择不进行现场踏勘,自行承担因缺乏现场信息而可能导致的风险。‌
16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形式:书面
17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时间:投标人提出质疑后1天形式:书面
18投标文件份数及相关要求1.份数要求:纸质版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双面打印)、另加包含一份全部内容的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包含word版及PDF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提供Excel格式,保证可读),PDF版为签字盖章齐全的扫描件。 2.签字和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亲笔签署姓名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扉页、目录及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格式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企业证书扫描件及相关网页截图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名称必须与其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一致。 3.装订及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封套标记要求:招标人名称:云南建投文山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开化中路99号建设大厦附楼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2026年10月26日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5.其他要求: / 。
1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线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云上营家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https://injalandoauth.inja.com/ ) 线下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南秀西路339号云南建投文山建设有限公司广南片区项目部。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6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备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20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宣布: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开标顺序:随机抽取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按工程类型在开标前一天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从项目部人员中选取。
2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2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 %
25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1、提交资料: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2、财务状况要求:审计报告未披露重大问题。
2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 5年( 2022 年 1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施工任务须在此时间段内),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时间或者与要求不符的,视为无效业绩。
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要求1.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不存在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2.发生期间:近3年(2023 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8保密协定投标人不得将本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投标人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后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二、投标须知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质;
1.2投标人在规定年限内完成类似项目业绩:需具备“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业绩要求。
1.3对投标人项目管理团队主要成员的任职要求:
1.3.1本项目负责人:详见“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资格要求,需常驻现场;
1.3.2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详见“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资格要求,需常驻现场;
1.3.3项目管理团队岗位配置齐全,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人员要求详见“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
1.3.4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管理人员执行现场考勤制度,其到岗率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83.33%(每月有25天到岗,包括节假日)到岗率,项目技术负责人83.33%(每月有25天到岗,包括节假日)到岗率,83.33%(每月有25天到岗,包括节假日)到岗率,如发现有未达到此项要求者,每人每日处以违约金1000元,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投标文件所报的分包负责人和分包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分包人若需更换投标文件所报分包负责人或分包技术负责人或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时,应事先与承包人协商并取得承包人同意,若同意更换,但其资格条件不应降低;若事先未取得承包人同意仍执意更换,将视为违约,更换项目负责人罚款20万元,更换技术负责人罚款10万元,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停付工程款。
1.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过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情况。
1.5其他补充条款:/。
2.招标范围及项目划分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质量要求
3.1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附件《专业分包合同》相关条款。
3.2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专业分包合同》相关条款。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附件《专业分包合同》相关条款。
5.工期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附件《专业分包合同》相关条款。
6.投标有效期
6.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6.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7.投标保证金相关约定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评标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7.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4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7.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中途退出的;
7.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7.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专业分包合同的;
7.4.4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串通舞弊行为的;
7.4.5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8.工程现场条件
以现场踏勘为准。
9.投标费用
9.1投标人承担其投标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9.2其他补充条款:/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1.保密协定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语言文字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3.现场踏勘
13.1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投标报价和签署合同等所需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2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现场进行踏勘。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负责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3因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踏勘而造成的投标文件偏离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4招标文件中的现场地质勘察资料及有关施工现场的市政管线等的数据和资料(如有)由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参考。投标人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这些资料的准确性。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14.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篇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篇管理要求
第三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注:招标人所做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招标文件的澄清
1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质疑提交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
15.2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5.3招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所形成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5.4如果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打印错误等)时,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与方式提出质疑文件。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未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质疑,中标后,中标人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的书面解释。
16.招标文件的修改
16.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当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其发出时间距离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间隔太短,招标人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16.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其认为有必要时或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必须时,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收到通知后,投标人应当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
17.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
17.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9)分包工程劳务合同策划
(10)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1)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2)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表
(13)投标单位业绩
(14)承诺书
(15)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16)其他材料
17.2投标文件的编制
17.2.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专业分包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7.2.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和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4投标报价的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签订合同后/或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根据合同文件所认可之工程变更等而导致工程量有所增减时,均须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有关优惠折扣来调整合同金额。
(4)若投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一经查实,评标过程中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均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处理,合同谈判、签订时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计价标准或市场标准进行修正。
17.2.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封套标记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未按17.2.5条(1)、(2)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8.开标
18.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准时参加。
18.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单位人员;
(4)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细节。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方式或以询标的形式进行。但这些要求、答复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19.2投标人应做好参加投标文件询标的一切必要准备,以便在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投标文件询标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后,投标人能及时参加询标;可能的询标将在本招标工程开标后至本招标工程决标前的任何时间举行,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4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询标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
19.3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出席或拒绝出席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投标文件询标或项目负责人答辩会,投标人将会失去中标的机会。
19.4在澄清过程中,如果招标人并未增加工作内容、扩大承包范围、提高工艺和材料档次,也未提出实质性加重了投标人责任的条款,而投标人无理由上调投标总价的投标人将丧失中标机会。
20.评标
20.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成,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包含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0.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结合工程技术实力、工期保证、投标报价、质量保障服务、合同履约能力、企业信誉、资金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择优评选中标人。
20.3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者说明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但有关澄清或者说明,不允许对报价或者其他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
21.中标通知书
21.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不代表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已成立,双方之间合同关系应在双方按规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后成立。
21.2中标通知书将在《专业分包合同》最终签署后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履约担保
2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2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2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3.合同的签订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4.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
(3)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25.廉洁建设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招标人工作人员吃饭、喝酒、娱乐或进行其他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工作人员赠送财物,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给予招标人工作人员好处;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或者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1项目人员配置最低要求:详见下表。
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人员数量最低要求岗位资格要求岗位要求备注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取得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机电(水电、消防)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无在建项目承诺专职:☑兼职:□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机电/消防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 年以上同类项目技术管理经验专职:☑兼职:□
安全员1人持有安全考核C类(建安C)或以上合格证,类似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专职:☑兼职:□
预结算负责人1人具有类似机电(水电、消防)工程预结算经验专职:☑兼职:□
施工员3人类似工程管理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专职:☑兼职:□

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请填写具体岗位要求,同时注明岗位证书(资格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兼职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配置本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4.投标人配置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自有合同制员工。
26.2质疑处理
26.2.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参与投标的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2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6.2.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评标结果后2日内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缓中标通知书发放。
26.2.4投标企业提出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采购代理。质疑函应包括:
26.2.4.1投标企业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6.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6.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6.2.4.4.事实依据;
26.2.4.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2.4.6提出质疑的日期。
26.2.5招标人对收到的质疑,按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后,书面存档备案。
26.2.6对于以下情形的项目质疑,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将书面质疑材料备案:
26.2.6.1未在有效期内送达的;
26.2.6.2参与采购活动以外其他单位提出的;
26.2.6.3质疑材料无质疑单位法人亲笔签字或无合法公章的;
26.2.6.4无明确内容、线索或相关证据材料的;
26.2.6.5未提供任何证据的;
26.2.6.6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26.2.7经查实,中标候选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不予退回,同时视情记录不良行为并提交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6.2.8质疑企业一年内二次(含)以上质疑查无实据,将记录企业一次一般不良行为;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记录企业一次严重不良行为,列入集团黑名单。
26.3答疑时,如需书面进行问题澄清、答复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原件资料采取邮寄方式。”
26.4本分包工程中标人应认可和接受承包人在中标人进场前所做的本项目部分工程,同意承包人在中标人的进度款中予以相应的扣除。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内容及签字盖章投标函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相应人员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存在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无法区分正副本
唯一报价和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资格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则不需要提供】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授权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企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工期要求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内容的完整性和可辨性内容完整、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人员配备符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
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是否按要求提供
4价格审查标准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漏项、缺项等情况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且未低于成本价
新增单价下浮率投标人新增单价下浮率报价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低于或等于招标下浮率情况。

二、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1.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2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工程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1.3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条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新增单价下浮率较高的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价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各项最高分值(分)权重系数(%)
1技术部分(100分)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第一个档次(4-5分):版面整齐,表述清晰,内容全面、准确,图文并茂,未出现格式等错误。550%
第二个档次(2-3分):版面不够整齐,表述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完整、准确,缺(少)图。
第三个档次(0-1分):版面不整齐,表述不清晰,内容不完整、准确,缺(少)图。
对项目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第一个档次(8-10分):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10
第二个档次(5-7分):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较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可行。
第三个档次(2-4分):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的表述不够明确,对施工重点、难点、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基本可行。
第四个档次(0-1分):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的表述不明确,对施工重点、难点、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方案及合理化建议不可行。
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四新技术的应用第一个档次(13-15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有四新技术应用计划,且运用效果明确。15
第二个档次(10-12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较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具体较可靠;较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有四新技术应用计划,且运用效果相对明确。
第三个档次(7-9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不够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够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不够清晰,有四新技术应用计划,但运用效果不明确。
第四个档次(0-6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不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不清晰,有四新技术应用计划,但运用效果不明确。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一个档次(13-15分):质量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15
第二个档次(10-12分):质量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
第三个档次(7-9分):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
第四个档次(0-6分):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管理制度不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不完整。
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一个档次(13-15分):环境保护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15
第二个档次(10-12分):环境保护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
第三个档次(7-9分):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
第四个档次(0-6分):安全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分工不明确;管理制度不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不完整。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第一个档次(8-10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10
第二个档次(5-7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线路较清晰,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
第三个档次(2-4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不够全面,线路不够清晰,计划编制不够合理;措施基本可行。
第四个档次(0-1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不全面,线路不清晰,计划编制不合理;措施不可行。
资源配备计划第一个档次(13-15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很好地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全面。15
第二个档次(10-12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地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
第三个档次(7-9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第四个档次(0-6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不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不合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第一个档次(13-15分)投标人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15
第二个档次(10-12分):投标人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第三个档次(0-9分):投标人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和B证年检合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专业配置缺乏针对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商务部分(100分)工程业绩工程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超过一个的每增加一个得 1 分,此项满分为 5分(备注:一个业绩不得分)。550%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满分分值为95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满分,每下浮1%扣 5 分,每上浮1%扣 10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家数。投标报价得分(大于平均值)=9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100投标报价得分(小于平均值)=95-(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5*10095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第2.1.4项顺序及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可结合项目招标内容和需求据实修改)
(1)投标报价总价≥招标控制总价的;
(2)投标综合单价>招标控制综合单价的;
(3)新增单价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新增单价下浮率最低限值的;
(4)未对招标控制价中“新增单价下浮率”中涉及的专业均进行报价的;
(5)投标报价中人工费占比低于招标控制价中人工费占比最低限值的;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对实质性进行修改和删除
(7)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详细评审
3.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最终得分:
(1)技术部分评审。
(2)商务部分评审。
(3)汇总评分结果。
C=a1×J+a2×S
其中:
C:指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J:指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
S:指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
a1、a2:指相应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权重系数。
商务部分中投标报价评审步骤和方式:
①评标基准值F的计算:
公式一:(适用于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7时)
F=F=(tmax-1×0.5+tmin+1×0.5)+t1+t2+…+tn-4
n-3
注:t为有效投标人报价;tmax-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高值;tmin+1指投标报价中第二低值;t1、t2…tn-4指分别去掉一个第一高值、一个第二高值和一个第一低值、一个第二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公式二:(适用于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在7>n≥5范围时)
F=F=t1+t2+…+tn-2
n-2
注:t1、t2、…、tn-2指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公式三:(适用于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在5>n≥3范围时)
F=F=t1+t2+…+tn
n
②投标报价评审得分满分分值为95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满分,每下浮1%扣5分,每上浮1%扣10分,分值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上传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少于3家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3中标通知的发放
在投标截止日后30天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三、否决投标条件
1.总则
本节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节的规定为准,其他地方列出的否决投标条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能依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之外的条款否决投标。
2.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投标被否决处理:
2.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2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由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3有串通投标行为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5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投标书中没有明确的阐述和承诺的。
2.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价格审查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证件资料原件的。
2.9拟派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专业分包工程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的。
2.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的。
2.11未按规定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关于不采取停工、围堵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2.1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已提供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但根据本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存在重大漏项、缺项。
2.13投标人在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的单位。
2.14投标人的拟合作单位在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的单位。
2.15投标文件中关于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如果合同文件中未明确这两个人,一定要放本公司任职文件证明,无法证明的按废标处理。
2.16人员职称、持证情况、业绩情况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或者提供有问题及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业绩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四、中标通知书格式
编号:
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全称):
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专业分包于年月日开标(招标编号:),经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以及中标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为中标单位。其主要中标条件如下:
序号项 目金 额
小 写(元)大 写
1中 标 金 额(不含税)
2中 标 金 额(含税)
3新增单价确定方式
4项目负责人
5质量目标
6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7工期目标

请贵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专业分包合同》。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另册,随招标文件一起提供)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二、投标报价说明
第五章图纸
(另册,随招标文件一起提供)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图纸及相关说明)
第七章专业分包投标文件格式
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XXXXXX专业分包
专业分包投标文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
序号项 目金 额
小 写(元)大 写
1投 标 总 价(不含税)
2投 标 总 价(含税)
3新增单价确定方式
4项目负责人
5质 量 承 诺
6安全文明施工承诺
7工 期 承 诺
8投 标 保 证 金 形 式
9其他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2.此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应放在投标书封面后第一页,仅便于唱标。
二、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以唱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专业分包投标文件。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分包合同。
(2)我方承诺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专业分包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我方已进行现场踏勘,知悉现场情况。
5、在分包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专业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授权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人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六、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性质公司类型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
注册日期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账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固话
联系传真联系邮箱
经营范围
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
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
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他资质。
备注

说明:
1、公司性质栏填写“国有、集体、私营、三资、个体、其他”,公司类型栏填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处请填写企业通过的质量、职业、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名称,未通过任何管理体系认证请填“无”。
3、“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处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本表应与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共同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基本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3)管理体系认证;
(4)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
(以上材料如有则附)
2.近年财务状况
1、近年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是指2023~2026年经第三方审计(如: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若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请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
2、银行资信证明(若有)。
3、有充足资金配合本项目顺利实施的承诺。
3.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备注: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
诉讼情况
仲裁情况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时间:年月日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填报。需注意工程量报价清单中内容需满足第三篇建设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附件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表中的内容需求)
八、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包项目,其内容及格式等应符合本招标文件附件一第二篇“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基本要求”,未要求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包项目,应编写施工组织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机械、人工等投入及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序号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备注

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9
10、分包工程劳务合同策划
(要求根据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劳务分包合同策划,按照满足总工期的施工进度进行施工段落的划分,并进行相应的劳务分包,拟定实施的班组,同时禁用云南建投集团不合格分包商名录内的分包商,并提供同类型劳务分包的相关业绩,且未发生过施工纠纷以及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行为。同时要求投标人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策划编制不同工种的劳动力投入计划,并附相应的人工费,最终汇总出人工费占总投标金额的百分比)
附件一:劳动力投入费用表(所有劳务分包合同均要附此表)
附件二:劳动力投入费用占比表(将所有劳动力投入费用汇总并计算占投标总金额的百分比)
附表一:劳动力投入费用表
序号工种单价(元)投入总量(工日)总价(元)
合计

附表二:劳动力投入费用占比表
序号劳务分包合同劳动力投入总费用(元)项目所有劳动力投入总费用(元)项目投标总价(元)人工费占比(%)

十、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年 龄学 历
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
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持有的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建设面积、里程长度、合同价等)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项目负责人应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致:云南建投文山建设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参与广南县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目前无在建项目,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的任何职务,可以专职于本项目管理。若有虚假─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十一、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年 龄学 历
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建设面积、合同价)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二、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表
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备注

注:1.所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须为实际到场人员,不得进行更换。
2.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附资格证或上岗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
十三、投标单位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交(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1、业绩证明材料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四、承诺书
致:云南建投文山建设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分包工程的投标活动,完全响应招标书要求,若我公司中标,将按照招标书、你方管理要求等相关文件内容,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相关责任,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未达到相关管理要求,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管理责任,接受处置、处罚,经综合考虑特别做出以下重点事项承诺:
1、投标报价承诺:(承诺提示:报价包含的工程、工作内容,因分包人原因致报价异议影响工程进度、结算办理等业务愿意承担的责任及处罚,因分包人原因致所承包工程内容另由第三方组织完成的,费用扣除办法及责任承担、处罚承诺等)
2、工期承诺:(承诺提示:不能按承诺或约定完成自愿承担的处罚、违约责任。以下第3条至第10条同。)
3、质量承诺: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
5、工人岗位使用保证:
6、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保障承诺:
7、服从招标单位的指挥、协调,与其他协作单位密切配合等承诺: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诺:(承诺提示:结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管理要求---信访维稳安全保卫管理要求及“合同附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进行承诺)。
9、工程量结算真实性承诺:
10、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承诺:
11、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承诺:
12、结算和付款的承诺:
(1)我公司已充分知悉且同意本合同关于结算和付款条款的约定;
(2)我公司自愿给予招标人付款宽限期,并自愿不向招标人主张付款宽限期的违约责任;
(3)我公司认可上述逾期利息的约定,不属于逾期利息未作约定的情形;
(4)我公司自愿同意逾期利息限额的约定,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逾期利息上限比例提出调整要求;
13、.其他承诺:(承诺提示:分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工程廉洁要求等违法违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处罚等)。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五、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云南建投文山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遵守本承诺函中全部事项,按分包合同约定保质保量保工期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一、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不将中标的工程内容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方。若发生上述情况,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我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2)我方承诺坚决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排,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保证不发生停工及消极怠工等行为。
(3)我方承诺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保证不发生扰乱政府机构、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为及有损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
(4)若发生上述(二)、(三)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接受招标人10-50万元违约处罚,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招标人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
(5)我方擅自停工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我方接受招标人“先退场,后清算”的管理要求,退场清算原则遵从:
1、履约完成现阶段工作面所有工作内容,形成验收合格的完整工序,符合检验批的验收,验收合格的实体工程按合同约定结算;
2、未履约形成完整工序的工作面参照合同据实结算;
3、合同中未约定的合理诉求项双方协商确定合理价格,但不得超过现行市场价*(投标价/招标控制价)结算;
4、最终清算价格需扣除由我方原因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5、保证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出场”的现象。
(六)我方承诺当收到招标人的退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撤离现场,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结算。
二、本承诺函作为双方合同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十六、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行贿犯罪告知函)
第二篇管理要求
为深入贯彻集团转型升级及高质量发展的新发展思路和新发展理念,本项目以项目管理策划为导向、项目过程管理为重点,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高速公路标化工地实施要点》,落实集团建设项目管理“四保一控一树”实施细则各项规定,以交通运输部“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的五化建设理念为抓手,将本项目建设成工地平安、质量优良、成本可控、工期确保、团队廉洁、各方共赢、地方和谐、绿色环保、技术创新、形象良好的项目。
1.安全管理方面,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8]4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紧紧围绕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五反一加强”的要求,通过对安全风险的科学分析,逐步实现对工程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全过程控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配备必要资源,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始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程建设参与者,落实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以实现安全管理整体优化。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深入开展,力争平安工地冠名。
2.质量管理方面,以首件制、三检制管控为重点,提高工艺质量;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设计文件要求,一次性通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各专项验收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确保省优质工程。
3.工期管理方面,投标人应以总体施工组织计划为主线,做好项目实施策划,配合承包人提交征地拆迁及土地移交等计划,细化每一个项目节点进度计划以及项目计量、产值、支付等计划;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对临时便道、弃土场,临时场站的统一规划、布置,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查、奖惩等,最终保证合理、有序、稳步的实现每一个大小节点目标,最终实现项目整体工期目标。
4.成本管理方面: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下游劳务分包招投标程序应符合规范、招标人及集团管理要求,劳务分包合同报总包备案。
5.建筑工人管理方面,本项目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云南省人民政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暂行)》、《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分账管理和总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的通知》(云建投集团政发[2022]321号)等相关要求,严格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用工管理制度、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人工资银行代发管理制度,通过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建筑工人管理全员覆盖,保障建筑工人权益,确保建筑工人平安和谐、劳有所得。
6.廉洁管理方面,各投标人应建立并落实项目部思想理论学习机制,加强项目全体干部职工廉洁教育,建立项目廉洁监督机制、强化监督,保证团队清廉。
7.党政建设方面,投标人有条件在项目现场设立基层党组织的,应明确党组织机构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编制党务工作开展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开展党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不满足设立基层党组织的,投标人应创造条件使党员能够参加党组织生活并接受相应管理。
第一章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一、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要求
1.专业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管控、应对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辨识、管控、应对安全生产风险的文件或制度、规章、手册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具体要求,否则即为违约。
2.专业分包人应针对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及影响其损失程度的致险因素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致险因素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2.1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与应急技能、安全行为或状态;
2.2生产经营所用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作场所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2.3影响安全生产的外部要素的可知性和应对措施;
2.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机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合规性和完备性。
3.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应充分考虑到所处区域空间内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按照“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围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机械、电器、辐射、物质、火灾、爆炸等致害物和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等危险因素,以及潜在的事故伤害方式和途径,全面进行分析、辨识。
4.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范围应包括:
4.1所有人员,含专业分包人内部人员、外来相关业务人员及专业分包人使用的劳务公司进场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
4.2所有活动,含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
4.3所有设施,含专业分包人使用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建筑物(自有和租用的)、生产用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等;
4.4所有作业场所,含施工生产场所和影响生产活动的周边环境。
5.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宜围绕以下致险因素,对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集团相关规定逐一进行识别:
5.1工作环境,包括施工场地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道路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
5.2平面布局,包括功能区布置(如生产区、生活区、临时设施区、材料堆放区等),有害物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安全距离等;
5.3交通路线,包括临时便道,各施工作业区到作业面、作业点的相连通道,与外界的交通道路等;
5.4建筑结构,包括结构、防火、防爆、防雷击、运输(操作、运输、检修)、通道、闸门、卫生设施等;
5.5作业工序,包括物资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塌方、高空坠落等;
5.6作业设备,包括机械类的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或操作;电器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或操作、静电、雷电等;大型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如吊车等);特殊装置(如锅炉、氧气瓶、乙炔瓶、油料库、危险品库等);
5.7有害环节,包括粉尘、毒物、噪音、振动等作业区域;
5.8相关设施,包括办公设施、事故应急设施、生产辅助设施、生活卫生设施等;
5.9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制建立,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5.10员工状态,包括从业人员心理和生理因素,遵章守纪情况,以及人机因素等。
6.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全面辨识是为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全面、系统地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专项辨识是为及时掌握本单位重点业务、工作环节或重点部位、管理对象的安全生产风险,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部分领域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
7.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在合同履约生产任务实施期间,期间超过一年的,应每年至少组织本单位岗位人员、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工作,并在生产经营环节或其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或有特殊要求时及时开展专项辨识。期间不足一年的,必须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分项工程,必须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在项目分项工程施工前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风险辨识。
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结束后应形成风险清单。
8.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依据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判定指南对安全生产风险清单中所列风险及危险源进行逐项评估,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及主要致险因素和控制范围。
专业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要求进行分包工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其费用包含在分包工程价款中,包括聘请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的费用。
工程承包人从总包角度聘请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的(评估范围包括分包工程),专业分包人应承担相应费用。
9.专业分包人应将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及针对安全生产风险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或完善应急预案及措施,及时报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备案。专业分包人应如实记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监测、管控等工作,并规范管理档案。较大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及重大危险源应分别单独建立清单和专项档案。
10.对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专业分包人应向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能部门投诉或举报。
二、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及森林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专业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有效预防、实施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的规章、制度及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文件或制度、规章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及森林防火工作管理的具体要求,否则即为违约。
2.专业分包人应服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和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负责具体落实与其分包工程相关的消防防火措施并承担直接责任。
3.凡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责任区涉及其他单位或组织的,应按工程承包人统一安排与相关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机制,切实做好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工作。
4.专业分包人必须分责任区域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与分包工程施工、工作环境、条件相当的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现场动火审批制度,定期开展现场消防及森林防火巡逻和日常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5.分包单位必须按我方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组建或参建现场义务消防队,参加或自行组织日常应急培训及现场消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6.专业分包人必须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在生产作业区域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和消防警示、安全疏散标志,以及防火宣传牌,并指定专人定期及接受工程承包人人员对其进行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专业分包人需准确记录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类型、数量、摆放位置、检查维修及更新时间等,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档案。
7.专业分包人在其施工现场应在周围无可燃材料的职民工驻地、通道口、加工区域、楼层内等地方设置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固定吸烟室,吸烟室应配置固定点烟器、灭火器材等,或使用工程承包人设置的吸烟室,或在工程承包人确定并许可的区域吸烟,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吸烟。
8.专业分包人应定期组织开展并接受工程承包人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专项大检查,积极排查并及时整改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隐患,保证生产作业区域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森林防火安全距离满足要求。必要时应在进入林区、油库、爆炸物品仓库等重要防火区域的便道、通道出入口设置临时检查站(点),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实名登记,及时收缴及代存打火机等火源,并加强宣传教育。
9.专业分包人应指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分包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工作。现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组织现场义务消防队员开展生产作业区域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对于火灾高危区域应加大防火巡查频次,每天巡查次数应不少于2次。
10.专业分包人应结合分包工程项目特点及现场实际,编制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0.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10.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及管理措施。
10.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通道等配备与布置标准及要求。
10.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11.专业分包人应监督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本单位劳务分包作业人员及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1.1严禁在野外违规用火、违章敷设电线,严禁森林高火险期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野外用火作业。
11.2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域流动吸烟、生火煮饭及明火取暖,严禁寒冷季节在驻地宿舍内通宵使用电热毯取暖。
11.3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域内使用电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的,必须办理动火许可手续。
11.4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焚香烧纸及燃放烟花爆竹。
11.5严禁携带火机、火柴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油库等重要防火区域。
11.6严禁在一般物资仓库、档案室、配电房、办公室和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1.7严禁在物资仓库内使用燃油清洗工件,严禁在油料存放处、喷漆房内等场所吸烟、点火或割焊物件,严禁在建筑物内住人。
11.8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使用不满足安全标准的电源线、电阻器、启动开关等电器和器材,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用电设备保险丝,严禁使用其他物品代替绝缘胶布。
11.9严禁生产作业区域吸烟及乱丢未熄灭的烟头,严禁乱倒废油或带火星的垃圾。
11.10严禁占用、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严禁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12.专业分包人必须在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动火作业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结束时,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现场无火灾危险后,监护人和动火作业人员方可离开。
13.严禁在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4.施工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在建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宜遵循“永临结合”的原则,可先行组织完成部分永久性消防工程设施的施工任务来减少临时消防设施的投入。
15.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并按规定存放。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16.室内及密闭空间内使用油漆及有机溶剂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防止产生静电。
17.生产作业区域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设备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与生产作业区域及相关设施的防火安全距离应满足规定。
18.生产作业区域内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其运输、存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19.分包生产作业区域发生火灾及森林火灾时,专业分包人应按照既定的消防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或森林火警电话(12119),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工程承包人报告。对于初起火灾,专业分包人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
20.工程承包人实施各种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工程承包人检查单位及检查人员应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专业分包人须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清除隐患。
三、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专业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特殊天气状态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实施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文件或制度、规章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特殊天气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接受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及管理,承担相关责任及相关费用,否则即为违约。
2.本文所称特殊天气主要包括雷雨、暴雨(强降雨)、连续降雨、强风、雾霾及沙尘、霜雪及冰雹、低温、高温(炎热)等天气现象。其中:
2.1雷雨天气是特指挟带闪电、雷击的暴雨天气现象。
2.2暴雨(强降雨)天气是指每小时降水量达16mm及以上,
或连续12小时降水量达30mm及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水量达到50mm及以上的强降水天气现象。连续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250mm时称为大暴雨;连续24小时降水量达到250mm以上时称为特大暴雨。
2.3连续降雨天气是指持续时间较长、强度变化较小的降水天气现象。
2.4强风天气是特指离地面高度10米处风力达到4级及以上的天气现象。
2.5雾霾及沙尘天气是指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现象。
2.6霜雪及冰雹天气是特指受强冷空气影响形成的霜冻或降雪及冰雹天气现象。24小时内降雪量达5~10mm的称为大雪天气。
2.7低温天气是特指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或日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3℃时的天气现象。
2.8高温天气是指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的天气现象。
3.专业分包人应随时关注工程项目所在地天气预警预报情况,并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组织制订特殊天气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组织开展特殊天气安全意识教育和交底,并配发相关防护用品,提高从业人员针对特殊天气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当施工现场突遇特殊天气时,受特殊天气影响的相关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在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后,及时撤离施工作业现场。
5.分包工程项目发生特殊天气重大突发事件及出现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向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报告。
6.当可能出现雷雨、暴雨天气时,应及时停止各类起重机械和桩工机械作业,及时将施工升降机吊笼、物料提升机吊盘及高处作业吊篮降至地面后切断电源,并全面检查塔式起重机、门(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设备设施的避雷装置、安全装置及基础排水设施。
7.当即将出现雷雨、暴雨天气时,应立即停止模板安拆、脚手架搭拆、起重机安拆等露天高处作业。严禁在雷雨、暴雨天气条件下进行露天焊接作业、高处作业、爆破作业和起重作业。
8.除执行紧急抢险任务外,严禁各类土石方机械在雷雨、暴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野外作业。
9.当突遇雷雨天气时,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应立即采取跳跃或小跨步跑动的方式迅速躲避至附近建筑物内。严禁在空旷或靠近树木、金属物体及电力设施设备的地方进行活动或停留。
10.当进入汛期及可能出现连续24小时降水量超过100mm的大暴雨天气时,应及时组织对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临时用电、临时道路、取弃土场、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和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固和疏浚,并做好相关记录。
11.当可能出现连续24小时降水量超过250mm的特大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天气时,应全面检查基坑排水备用设备,并安排专人对深基坑、高边坡、取弃土场、隧道洞口及竖井口、生活与办公区域周边等区域和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适时提高对基坑、边坡及周边山体的监控观测和量测频率。
12.当发现地面严重积水,生活与办公区和隧道及竖井内出现雨水倒灌时,应迅速采用防汛沙袋等物资进行必要封堵,并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13.当即将出现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天气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以防止因洪水、泥石流、滑坡、崩塌引发的次生灾害:
13.1立即停止临河、临坡及地势相对低洼的区域的施工作业。
13.2立即停止基坑和边坡工程的开挖与支护作业。
13.3立即停止可能受到特殊天气影响的其他施工作业,并及时将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设备提前转移至安全地带。
14.当雷雨、暴雨和连续降雨停止后,应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4.1全面清除场内道路、通道、模板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等设施上的积水,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14.2全面检查施工场地、道路、边坡、基坑坑壁及取弃土场被雨水冲刷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滑坡、防坍塌措施。
14.3全面检查塔式起重机、门(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基础、轨道、制动装置及防雷安全装置,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14.4全面检查脚手架及各类高处作业设施,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14.5全面检查活动板房、临时围墙围挡等临建设施及标志标牌,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15.当施工现场可能出现4级(平均风速为5.5m/s)以上风力时,施工现场不得安排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作业。
16.当在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作业过程中风力突然增大至4级(平均风速为5.5m/s)以上时,应立即暂停相关作业,并迅速将上、下塔身连接螺栓紧固到位。
17.当施工现场出现5级(平均风速为8.0m/s)以上风力时,应立即暂停以下施工作业:
17.1大模板等大件物资吊运作业;
17.2脚手架搭拆及附着式脚手架升降作业;
17.3室外模板安拆及爬、滑模爬(滑)升作业;
17.4室外高处(空)作业;
17.5露天起重吊装作业;
17.6室外焊接及气割作业;
17.7屋面彩钢瓦及外墙彩钢瓦安装与拆除作业。
18.当施工现场可能即将遭遇6级(平均风速为10.8m/s)以上强风天气时,应及时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活动板房、围墙围挡、施工用电等临建设施及标识标牌进行全面检查和临时加固。
19.当施工现场风力达到6级(平均风速为10.8m/s)以上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9.1严禁开展露天登高及悬空高处作业。
19.2严禁开展室外起重运输和起重吊装作业。
19.3严禁开展室外脚手架及模板搭设拆除作业。
19.4严禁开展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锚固装置安装或拆卸作业。
19.5及时将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吊笼、吊盘及高处作业吊篮降落到地面,并切断电源。
19.6及时将门式起重机等行走式起重机械停靠至轨道中间位置或其他相对安全的位置,并锁紧夹轨器。
19.7及时将塔式起重机起重臂顺风向摆放,并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确保起重臂能随风转动。
19.8及时将各类起重机的吊物卸至安全地点,并将起重吊钩收至最高位置和靠近塔身(立柱)位置。
19.9及时停止各类桩工机械作业,并将桩工机械顺风向停置,同时增加临时缆风装置。
19.10及时停止架桥机架梁作业,并及时将已就位T梁的横向钢筋连接到位。
20.当施工现场风力可能达到8级(平均风速为17.2m/s)以上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20.1严禁开展露天爆破作业。
20.2及时将自行式起重机械起重桅杆(起重臂)和桩工机械桩架及导向架放倒至水平状态。
20.3及时用手拉葫芦对架桥机、门式起重机等进行临时固定。
20.4及时对活动板房、围墙围挡、脚手架、模板支撑等设施进行临时加固。
20.5及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标志标牌和临时用电线路。
20.6及时切断临时用电总闸电源。
21.当施工现场风力可能达到10级(平均风速为24.5m/s)以上时,所有人员应及时从活动板房内撤离到其他安全场所进行避险。
22.当6级(平均风速为10.8m/s)以上强风停止后,应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22.1全面检查和调试塔式起重机、门(桥)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机状态,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22.2全面检查脚手架等高处作业设施,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22.3全面检查活动板房、现场围墙围挡等临建设施及标志标牌,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23.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低于10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不宜安排作业人员从事室外施工作业。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大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有心血管及呼吸道疾病的人员从事室外施工作业。从事雾霾及沙尘天气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佩戴防尘口罩及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4.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2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开展露天架空线路敷设作业。
25.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1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开展露天爆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和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及顶升加节作业。
26.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5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应暂停各类桩工、土石方及起重机械运转作业,并禁止使用混凝土泵车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
27.当施工现场出现能见度不足2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严禁开展室外作业及升降、提升机械运转作业。
28.当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各类生产运输车辆在现场场内道路及施工便道上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能见度低于50米时,应将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以下,并选择合适位置及时停车。
29.当工程项目所在地24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霾及沙尘天气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醒相关作业班组负责人合理调整现场作业安排。
30.当施工现场出现霜雪及冰雹天气时,不得安排边坡支护、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钢筋绑扎、起重吊装、起重机安拆、外墙装饰装修、金属焊接等室外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及焊接作业,并安排专人对现场道路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及时封闭危险路段,防止因道路湿滑导致现场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31.当出现大雪天气时,应安排专人对临建设施屋顶、深基坑周边等的积雪堆积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清除过大积雪,以防止临建设施屋顶和基坑侧壁等因荷载过大而发生坍塌。发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2.当施工作业过程中突遇冰雹天气时,室外作业人员应迅速躲避至附近建(构)筑物内或其他可以隐蔽的地方,以防止自身被冰雹击伤。
33.当霜雪及冰雹天气结束时,应及时清除施工道路、场地、安全通道、模板、作业平台、登高设施、机械设备等表面的积雪、积水和冰霜,并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4.当霜雪天气结束时,应全面检查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和整机结构部件,并经试吊确认起重制动器及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运及吊装作业。
35.当发现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应立即停止其运行,并将梯笼及时降至地面,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6.低温天气施工安全管理第三十四条当施工现场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或日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3℃时,作业人员全天从事室外低温天气作业的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
37.组织开展低温天气作业前,必须对从事低温天气作业的人员进行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37.1低温作业健康危害和冻伤症状识别常识;
37.2低温防护及危害预防知识;
37.3冻伤急救及应急处置措施。
38.在组织开展低温天气作业时,应连续对低温天气作业场所的气温进行监测,并在低温天气作业场所附近设置采暖温度不低于18℃,容纳面积不小于最大班次作业人数的临时取暖休息室(棚)。低温天气取暖必须全面落实有关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39.从事低温天气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好与低温天气气温相适应的防寒、防潮保暖服装及鞋、帽、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0.作业人员在进行连续低温天气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40.1进行中等或重体力作业的人员,在连续低温天气作业过程中,宜中途到临时取暖休息室(棚)至少休息10分钟。作业结束时,宜及时到其他温暖场所进行休息。
40.2进行轻体力作业的人员,在连续低温天气作业过程中,应至少到临时取暖休息室(棚)休息1至2次。
40.3进行少量体力活动的作业人员,在连续低温天气作业过程中,应至少到临时取暖休息室(棚)休息4次,并保证每次持续低温天气作业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0分钟。
41.当施工现场最低气温低于-5℃时,一般不宜安排室外施工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室外施工作业时,作业人员全天连续从事室外低温天气作业的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
42.当施工现场气温低于-10℃时,不得安排室外高处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室外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连续参加室外低温天气高处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43.当施工现场气温低于-20℃时,应立即停止起重吊装作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保证吊装机械、索具及被吊设备、构件具备与现场最低气温相适应的低温性能。
44.严禁年龄在50周岁以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胃肠功能障碍等疾病的人员和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低温天气作业。对于在海拔高度在3000米以上的地区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应对其进行岗前及经常性职业健康检查,严禁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的人员从事低温高海拔作业。
45.低温天气作业期间,宜统一为从事低温天气作业的人员提供足够的以糖水为主的热饮和富含蛋白质及维生素C的热食餐品。
46.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必须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47.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不得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安排露天作业。当日累计安排室外露天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47.1重劳动不超过20分钟;
47.2中等劳动不超过30分钟;
47.3轻劳动不超过40分钟。
48.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短时多段轮班等方式缩短作业人员的连续工作时间,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严禁安排作业人员连续加班进行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9.严禁安排怀孕女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工作场所作业。
50.高温天气不宜安排露天焊接及热切割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5℃时,禁止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进行爆破作业,严禁将民用爆破器材放在强烈日光下暴晒。
51.应定期组织对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禁止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人员从事高温天气作业。
52.应统一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员提供清洁饮用水或淡盐水及人丹、藿香合剂(不得含酒精成分)、清凉油等防暑用品,并根据现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人数及现场条件,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置备有座椅的防暑降温休息室和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及交通工具。
53.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作业人员对高温中暑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并加强高温天气时段的现场巡查监管力度,严禁违规开展高温天气作业。任何情况下,严禁单独一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
四、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要求
1.专业分包人应具备与其从业内容相关的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健康及相关权益的规章、制度及实施能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日常生产管理中关于职业健康管理文件或制度、规章的,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组卷报送。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若投标单位中标,与工程承包人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必须满足工程承包人关于职业健康管理的具体要求,否则即为违约。
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职业病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3.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容易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4.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5.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6.专业分包人应服从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将职业危害因素辨识、检测和评价统一纳入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价工作内容,并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辨识、检测和评价。当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如实向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工程承包人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接受监督管理。
7.专业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填报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向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7.1专业分包人及分包项目实施团队的基本情况;
7.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7.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7.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7.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7.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文件、资料。
8.职业病危害项目填报及申报应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9.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场所,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专业分包人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于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0.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或业务管理部门要求针对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一般应包括:
10.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0.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10.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0.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0.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0.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0.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0.9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0.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0.1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11.分包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1.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11.2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11.3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11.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1.5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11.6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从业人员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11.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
12.对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专业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或配合工程承包人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于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13.专业分包人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14.专业分包人应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5.对于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必须设置报警装置,配备和设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应设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或者临近地点,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清晰的标识。
对于可能突然泄漏或者逸出大量有害物质的密闭或者半密闭工作场所,还应安装事故通风装置以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
16.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严禁使用没有中文说明书或产品包装没有醒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设备或化学品。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应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时,其产品包装上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的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17.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专业分包人应及时向工程承包人报告并配合工程承包人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职业中毒)危害的从业人员,分包单位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职业病危害事故。
五、分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及要求
1.安全管理
1.1.1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和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承包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承包人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及“平安工地”创建工作。
1.2.2分包人应按要求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冒险作业,做好“四不伤害”措施。
1.3.3分包人应按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1.4.4分包现场负责人应按“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状态良好、形势平稳。
1.5.5分包人应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配备现场安全员,并督促安全员在岗履职。
1.6.6分包人应按要求参加承包人组织的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及其他安全活动。
1.7.7分包人应依法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1.8.8分包人进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应按要求办理作业票,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1.9.9分包人开展电气、起重、焊接和脚手架搭设、压力容器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应按要求安排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依法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作业。
1.10分包人应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方案及作业票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不得违反和擅自更改安全措施。
1.11分包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变、挪动或停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置),因施工需要拆除、改变、挪动或停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置)的,应按要求进行审批,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原样。
1.12分包人应在每次作业前对作业环境、机械、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等进行安全确认,存在隐患问题的不得冒险进行作业。
1.13分包人应按要求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要求对所负责范围内的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地整改。
1.14分包人不得强令人员在没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的状态下冒险作业或违章作业。
1.15分包人及其相关负责人、施工员不得漠视和容忍违章行为,应积极采取措施对违章行为进行治理。
1.16分包人应积极与承包人沟通安全生产事宜,接收承包人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和有关安全文件等。
1.17分包人不得出现伪造施工通行证、安全证件和随意代替本人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签字。
1.18分包人应爱惜应急物资,不得将应急物资挪作他用,或是故意损坏应急物资。
2.人员安全管理
2.1分包人应安排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不得安排老、弱、病、残和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2各项施工任务开始前,分包人应按要求组织作业人员参加各项安全技术交底,不得安排未接受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2.3分包人应按要求组织作业人员开展每日班前安全教育活动,不得出现漏人现象。
2.4分包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要求办理入场手续,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2.5分包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等进入施工现场。
2.6分包作业人员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得酒后作业。
2.7分包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抛扔物体。
2.8分包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无关区域、场所。
2.9分包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
2.10分包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不属于本方的施工机械、设备设施。
2.11分包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护目镜、口罩、防护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做好个体防护。
2.12高温天气作业时,分包人应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防中暑措施。
2.13分包人应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内玩手机,不得边作业边玩手机,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设备时不得同时使用手机。
2.14分包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
3.1分包人应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将材料分类堆放整齐,不堵塞通道。
3.2分包人应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要求做好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及时打扫现场卫生,及时整理和清理余废料,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不得违规倾倒、填埋建筑垃圾。
3.3分包人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3.4分包人不得在宿舍内生火做饭或使用明火。
3.5分包人应保持宿舍卫生干净整洁,不得出现脏乱差现象。
3.6分包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工地内住人。
3.7分包人应按要求采取防尘、防噪、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泥浆水排入河道。
3.8分包人不得将弃方、泥浆、泥水排入水库、湖泊、河道内。
3.9分包人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废料、杂草、树木等。
3.10分包人应做好对环境、植被的保护工作,不得造成水土流失,不得违规砍伐树木和破坏植被,不得破坏耕地农田。
3.11分包人不得随意排放生活污水,不得随意丢垃圾、废料。
4.高处作业
4.1分包人不得安排患有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登高作业证。
4.2分包人应按要求在临边洞口处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栏杆、盖板等防护设施。
4.3分包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时,人员着装(工作服、工作鞋子)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4.4分包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使用高处作业工具包,工具、零星材料应摆放在工具包内,禁止随意摆放。
4.5分包人应按要求在高处作业影响区域的通道上搭设防护棚,确保通道安全。
4.6分包高处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的工机具、物料等应确保摆放安全,必要时采取固定等防坠落措施。
4.7分包人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设置安全网、安全绳、防坠器、爬梯等防坠设施,确保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符合相关要求。
4.8分包人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按要求设置行走通道及铺设作业平台板面。
4.9分包人不得违规在6级及以上大风、浓雾、沙尘暴、雨、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在有霜、冰、雪的环境中施工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冻、防摔跌措施。
4.10分包人进行攀登作业时,应按要求设置登高和攀登设施,禁止人员攀爬脚手架、机械设备、建筑结构等上下。
4.11分包人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按要求设置安全绳、索具、吊具等,确保悬空作业安全。
4.12形成立体交叉作业时,分包人应按要求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设置作业安全监护人,不得在无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开展立体交叉作业。
4.13分包人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或是损坏、有缺陷的操作平台和人字梯进行施工作业。
4.14分包人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使用验收合格的吊篮、爬梯、安全梯笼等登高设施,禁止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登高设施。
5.起重作业
5.1分包人不得违规解除或是随意破坏起重机械安全装置。
5.2分包人不得使用损坏、不符合要求的吊装用具(机具、器具、索具)进行起重作业,起吊时吊物和附件应捆绑牢靠,人员不得违规站在吊物和起重臂下。
5.3分包人不得违规在6级及以上大风、浓雾、沙尘暴、大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起重作业。
5.4分包人进行起重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要求。
5.5分包人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机械支腿应按要求张开到位,按要求对支腿设置垫板或枕木,支腿支撑地面承载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支设支腿,支腿不得设置在沟、坑、临边等危险位置。
5.6分包人不得使用吊车吊人作业。
5.7分包人应安排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作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起重机械指挥,不得安排非起重机械指挥人员指挥起重机械作业。
5.8分包人进行起重作业时,应按要求设置安全警戒线,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9分包人起重作业过程中或作业完毕后,起重机械应按规定停放在安全位置,不得停放在临边、边坡、陡坡、弯道和存在滑坡、坍塌等危险位置。
6.临时用电
6.1分包人应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禁止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用电安全教育培训和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6.2分包人使用临时用电应按要求从三级配电箱(开关箱)上接电使用,禁止从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接电源线使用。遵守承包人临时用电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6.3分包人使用临时用电时应确保用电线路绝缘良好、敷设规范、不被水浸泡,不得出现“一闸多机”和私拉乱接等违规使用临时用电的情况。
6.4分包人不得使用花线、塑料线、扁平线或者塑料护套线替代铜芯橡套软电缆作为移动设备或者灯具电源线。
6.5分包人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切割机、水泵、照明、搅拌机、钢筋机械等施工机械机具应按要求做接零保护。
6.6分包人应按要求在需要设置照明设施的作业区域、场所设置相应数量的照明设施,确保照明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金属容器、有限空间、潮湿场所作业时应按要求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6.7分包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各种用电设备、导线、开关、电气设备。
6.8当需在外电架空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时,分包人应按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6.9分包人安排电工对配电箱、开关箱等电气设施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6.10分包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接长和更换电源线,应保持良好的绝缘性。
6.11分包人在易燃、易爆生产作业场所及瓦斯隧道内必须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
7.动火作业
7.1.1分包人必须在动火作业前按要求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和设置看火人。
7.2.2分包人动火作业前应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检查清理遗留物,避免留下火种造成火灾。
7.3.3分包人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接火和防火隔离措施。
7.4.4分包人使用的电焊机二次线接头铜芯应进行绝缘包扎,避免裸露。
7.5.5分包人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作业时,中止工作后应及时切断焊机电源。
7.6.6分包人使用的电焊机二次线、电源线过道路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放在钢丝绳、气瓶、起重机械上。
7.7.7分包人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应先进行通风并在工作中保持,容器外侧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7.8.8分包人使用的电焊机接线端防护罩应完好,避免接线端裸露。
7.9.9分包人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应采取相应的防倾倒措施,乙炔瓶应使用回火防止器,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并与明火保持10m以上安全距离。
7.10分包人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不得将氧气瓶和乙炔瓶同库存放或同车运输。
7.11分包人使用的氧气、乙炔胶管应经常检查,做好保护,避免漏气,不得将氧气、乙炔胶管混用。
7.12分包人使用乙炔、氧气后应及时关闭阀门。
7.13分包人使用气瓶时,不得将气瓶置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
8.消防安全
8.1.1分包人应爱惜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或故意损坏消防器材。
8.2.2分包人不得取用消防水当施工用水。
8.3.3分包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违规使用明火取暖。
8.4.4分包人对带压、盛油(酸)的容器进行施焊时,必须先采取吹扫、清洗、充入介质等安全措施。
8.5.5分包作业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入森林等重点防火区域。
8.6.6分包人不得占用或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8.7.7分包人不得在物资仓库内使用燃油、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工件。
8.8.8当发现初起火灾时,分包人应立即按要求正确地进行火灾扑救,并在第一时间内向承包人报告,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8.9.9分包作业人员不得违规在施工现场流动吸烟、随意吸烟、乱扔烟头。
9.受限空间作业
9.1.1分包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按要求办理安全作业证。
9.2.2分包人必须按要求对管道等采取隔离、封堵等安全措施。
9.3.3分包人必须按要求对填装过的物料(气体)进行清洗、置换,确保清洗、置换达到安全要求。
9.4.4分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工作要求。
9.5.5分包人作业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开展气体监测。
9.6.6分包作业人员应按要求正确佩戴呼吸器、防毒面罩等防护用品。
9.7.7分包人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监护作业过程。
10.土石方作业
10.1分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动土作业,动土作业前必须按要求采取地下管线、高压线保护措施。
10.2分包人必须按规范和方案要求进行开挖作业,确保开挖方法、顺序符合要求,不得掏底开挖、上下同时开挖、乱挖超挖。
10.3分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放坡处理。
10.4分包人应在开挖后及时清理基坑、沟槽边缘的危石、表土。
10.5分包人在进行沟槽、基坑施工时,开挖深度大于2米应设置人员专用上下通道。
10.6分包人不得随意在沟、坑、槽边沿处堆土、堆料、停置车辆和机械设备。
10.7分包作业人员不得违规进入机械回转半径内。
10.8分包人应按要求对基坑设置防排水措施。
10.9分包人进行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时,挖土间距应大于10m。
10.10分包人进行弃方时,应按要求到指定的弃土场进行弃方,不得随意弃方。
10.11分包人弃方作业应遵循“先支护、后弃土”的原则。
14.模板及脚手架作业
14.1分包人应使用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不得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作业。
14.2分包人应按规范标准及方案要求搭设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确保脚手架及支撑体系结构件、安全网、安全通道及防护设施符合有关要求。
14.3分包人在脚手架及支撑体系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改变脚手架及支撑体系结构件、安全网、安全通道及防护设施。
14.4分包人不得在脚手架上随意堆放、集中堆放物料。
14.5分包人不得利用脚手架及支撑体系作为起吊点进行起重作业。
14.6分包人进行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15.路基工程
15.1分包人在进行机械作业时,机械作业范围内不得同时进行人工作业。
15.2分包人采用施工机械设备时,不宜在坡度大的边坡区域作业,必要时应采取防止设备倾覆的措施。
15.3分包人进行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各机械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15.2分包人在淤泥区进行换填施工时,应按要求采取防止人员陷入的措施。
15.3分包人在路基边坡、边沟、基坑边缘地段上进行机械作业时,应按要求采取防止机械倾覆、基坑坍塌等的安全措施。
16.路面工程
16.1分包人应按要求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沿线各交叉口等处应设明显警示、警告标志,安排专人指挥。
16.2分包人进行拌和作业时,专业操作人员应先检查并确认搅拌、供料、控制等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16.3分包人进行消解石灰时,浸水过程中不得同时投料、翻拌。
16.4分包人进行整平、摊铺、碾压作业时,应按要求临时封闭交通、设明显警示标志。
16.5分包人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协调,同步进行,防止互撞。
16.6分包人进行沥青面层喷洒作业前,应按要求做好检查井、闸井、雨水口的安全防护。
16.7分包人洒布车行驶中不得使用加热系统,洒布地段不得使用明火。
16.8分包人使用小型机具洒布沥青时,喷头10m范围不得站人,不得逆风作业,大风天气不得喷洒沥青。
16.9分包人进行沥青脱桶、导热油加热沥青作业时,应按要求采取防火、防烫伤措施。
16.10分包人进行覆盖养护时,预留孔洞周围应按要求设置安全护栏或盖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6.11分包人进行洒水养护时,应按要求避开配电箱和周围电气设备。
16.12分包人进行蒸汽、电热养护时,应按要求设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16.13分包人进行切缝、刻槽作业时,作业范围应按要求设警戒区。
17.物资安全管理
分包人不得野蛮进行物资装卸和搬运作业。
17.1分包人用于物资存放的围挡、料架等应牢固可靠,支护到位。
17.2分包人现场使用的物料应按总平面布置及有关要求进行堆放,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随意堆放物料。
17.3分包人不得将材料物资堆放过高。
17.4分包人堆放型材、管材等物资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滚落、防倾倒措施。
17.5分包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距离火源较近的区域和部位。
17.6分包人不得随意在临边洞口处、高处作业区域、起重作业区域、动火作业区域、电气作业场所等危险区域内堆放物料。
17.7分包人堆放物料时不得随意占用通车路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因施工需要在道路两侧堆放物料的,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标识。
18.道路交通安全
18.1分包人不得使用货车、装载机、拖拉机等非乘坐车辆载人,人员上下班应乘坐符合要求的交通车辆。
18.2分包人在施工区域内驾驶车辆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现场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出现酒驾、超员、超载、超速、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8.3分包人的驾驶人员应按要求取得相应的驾驶证照,驾驶车辆应与驾驶证照一致,不得出现无证驾驶或者驾驶与证照不相符的车辆。
18.4分包人不得安排无牌照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动车必须按要求购买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有关车险。
18.5分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驾驶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18.6分包人的驾驶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内野蛮驾驶、边玩手机边驾驶车辆。
18.7分包人应做好对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带病”和严重失修的机动车辆。
18.8分包人进行运输作业任务时,应按指导的时间和线路进行运输作业。
18.9分包人机动车辆应停放在安全的位置,不得随意停放在边坡、作业区域等危险部位。
1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
19.1事故发生后分包人应立即向承包人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19.2发生事故后分包现场人员应立即按有关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不得逃离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六、分包人安全生产处罚标准
分包人不服从分包工程发包人管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由分包人负主要责任因分包人自身的因素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发生或者造成承包人及其他第三方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分包人责任分包人在施工时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所造成事故的。由分包人负责分包现场负责人未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未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导致现场安全生产状态不良、安全形势严峻的。2000元—10000元分包人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员或安全员未按要求在岗、在现场履职的。2000元,逾期未整改的加倍处罚。分包人未按要求参加承包人组织的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及其他安全活动的。500元—1000元/次分包人未依法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未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1000元—2000元分包人进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未按要求办理作业票,或未按要求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的。1000元—3000元/次分包人从事电气、起重、焊接和架子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1000元/人,逾期未整改的加倍处罚。分包人违反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作业票要求,或擅自更改施工方案的。2000元—10000元分包人未经同意擅自拆除、改变、挪动或停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置)的,或者施工完毕后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置)未按要求恢复原样的。2000元—10000元/次分包人施工作业开始前未对作业环境、机械、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等进行安全确认,存在安全问题仍然进行施工作业的。500元—2000元分包人未按要求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1000元—5000元/项分包人强令人员在没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的状态下冒险作业或违章作业的。1000元—5000元/次分包人及其相关负责人、班组长对违章行为视而不见,发现后不制止、不纠正的。1000元—3000元/次分包人无合理理由拒不接收承包人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和有关安全文件等。1000元—3000元/次分包人出现伪造施工通行证、安全证件和随意代替本人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签字的。1000元—2000元/次分包人将应急物资挪作他用,或是故意损坏应急物资的。500元—2000元/次,并负责承担应急物资的赔偿费用。分包人安排未经体检合格或者老、弱、病、残和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500元/人分包人未按要求参加安全技术交底,或是安排未参加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的。500元—1000元/次分包人未按要求开展每日班前安全教育活动,或是班前安全教育活动纪律较差、出现漏人的。500元—1000元/次分包人安排未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的。1000元/人分包人员违反规定穿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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