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楚雄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10-01

【招标结果】楚雄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楚雄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CXZC2026-G3-00627-CXBC-0038
二、项目名称:楚雄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郊大石坝投标总报价:1880600(元)95.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服务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服务为进一步提升楚雄州地质灾害防御能力,需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楚雄州辖区内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服务。满足招标文件与采购人服务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野外调查与综合整理,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数据库验收及成果评审,数据库及成果通过验收后15日内完成数据汇交及资料归档。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如遇标准更新,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树云,张先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朱燚,马雪明,李光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6〕11号)服务类收费费率、中标金额计算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44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4号
联系方式:0878-3392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高新区永安路512号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
附件信息:
终稿-招标文件(楚雄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采购项目)8.28.pdf
559.1K
楚雄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XZC2026-G3-00627-CXBC-0038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六、确定中标
第三章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二、资格审查要求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二、评标标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二、服务需求一览表
三、项目目标
四、需执行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五、服务范围及内容
六、服务要求
七、服务标准、期限和效率要求
八、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九、验收标准
十、商务要求
十一、服务考核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证明文件
二、投标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五、投标分项报价表
六、合同条款偏离表
七、采购需求偏离表
八、项目实施方案
九、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九、拟投入本项目仪器设备情况表
十一、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
十二、售后服务与应急响应方案
十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楚雄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楚雄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
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C2026-G3-00627-CXBC-0038
项目名称:楚雄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189.254万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楚雄州地质灾害防御能力,需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
开展楚雄州辖区内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
查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野外调查与综合整理,
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数据库验收及成果评审,数据库及成果通过验收后15日内完
成数据汇交及资料归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
额,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
计甲级;或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1日,每天上午00点00分至12点00
分,下午12点00分至23点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
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用
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并进行账号与数字证书(CA)绑定后,凭数字证
书(CA)进行确认参与本项目并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注:本
次采购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要使用CA,
云南支持云南壹证通CA、云南CA等,申请相关说明如下:(1)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
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cxjc.html。云南壹证通7*24小时客户服
务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2)云南CA申领链接:
https://cap.yunnanca.net/login,请投标人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
400-6727-666。(3)如果投标人已办理以上任一CA机构的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
于有效期内,均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投标人在政采
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汇信CA、福建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办。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入口: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未按要求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开标
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入口: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
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解密并开启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致
使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不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
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4号
联系方式:茶老师0878-3392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高新区永安路512号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茶老师
电话:0878-339259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条目内容
1.1采购人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4号联系人:茶老师联系电话:0878-339259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楚雄高新区永安路512号四楼联系人:***联系电话:***0878-3375511
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货物■服务
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
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
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
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序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其他未列明行业更新调查服务
1
8.1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

或修改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8000元(人民币)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任一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00分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收款单位: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牡丹支行银行账号:2516032409200087779注意事项:(一)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以投标人名义提交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及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等信息,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已公布的项目银行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保函申请人应是投标人,受益人应是采购人,保证人应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当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时,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采购人代偿投标保证金。(三)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险保函方式的,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代偿投标保证金。
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应通过“非现金”原路退回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供应商原汇出账户。2.以银行保函或电子保险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仅在法定退还节点(中标通知书发出或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解保,后续所有解保、注销、索赔、退费等事项由投标人自行与出

函机构对接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再出具任何纸质“退保函”,也不对保函解保时效、费用及纠纷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
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14.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在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投标文件无需逐页电子签章或签名。
15.1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予以拒收。
16.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18.1开标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网上开标,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18.2解密时间解密时间:60分钟
20.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项目实施方案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
23.1中标结果公告的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25.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
26.4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26.4分包(3)其他要求:。
27.1.1询问、质疑的提交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投标人询问、质疑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书面方式进行。1.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可线上询问、质疑,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模块进行提交。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线上询问、质疑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对采用线下询问、质疑的,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受理答复。3.就同一内容同时进行线上询问、质疑和提交纸质询问、质疑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27.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或0878-3375511通讯地址:楚雄高新区永安路512号四楼
28.1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6〕11号)服务类收费费率、中标金额计算收取。缴纳时间:项目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并汇入指定开户银行及账户:收款单位: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牡丹支行银行账号:2516032409200087779
29.1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采购项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编制顺序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份数为:一正二副。
29.2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2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加密或者上传。
29.3公平竞争投标人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9.4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规则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
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
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
审后果。
4样品
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
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
准》。
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中小企业定义:
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
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银发〔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
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
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
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
标准》。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
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
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
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
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项目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不得将一个采购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
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
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
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见第
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
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
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
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
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
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
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野外
交通食宿、设备购置租赁、遥感数据采购、GIS软件、专家评审费、打印装订、数据汇
交、税费、安全保险、质保服务、应急配套等;
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
他商品、服务。
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
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
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
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
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保函
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2.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12.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
人须知资料表》。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
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
除外:
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
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未中标人;
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
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
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
件。
14.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
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
标文件。
16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政府采
购云平台。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
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8开标
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本项目开标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
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
18.3开标过程将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
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投标人未在规
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19资格审查
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评标委员会
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
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六、确定中标
22确定中标人
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
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
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
确定中标供应商。
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
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废标
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履约保证金
2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
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
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6签订合同
26.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3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6.4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
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
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
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的内容除外。
27询问与质疑
27.1询问
27.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
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7.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7.2质疑
27.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
日内作出答复。
27.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
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7.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
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7.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
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7.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8代理费
28.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
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28.2根据《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中标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
(云建招协〔2026〕11号)服务类收费费率、中标金额计算收取。
《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费率》
计价金额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费率
100万元(含)以下1.5%
100万元—500万元(含)1.3%1.3%1%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5%0.7%
1000万元—5000万元(含)0.7%0.4%0.4%
5000万元—1亿元(含)0.25%0.1%0.25%
1亿元—5亿元(含)0.05%
5亿元—10亿元(含)0.035%
10亿元以上0.008%

2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29.1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
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
格式”文件。
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
合格,其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
1-3投标人信用记录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1行政许可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均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
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
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
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
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
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8报价的修正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
9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10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
10串通投标同一台电脑编制)、加密或者上传;
11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
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异常低价处理
2.2.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
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
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
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2.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
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
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
本、管理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
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
可不再重复提交。
2.2.3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
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
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
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4上述投标报价指按照本章2.4修正后的报价。
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
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
标无效。
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招标文件对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
■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
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
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
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
价格不予扣除。
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
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
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4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
视同小微企业。
2.5.6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
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
比较与评价。
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
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
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无。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2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
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起草
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5.报告违法行为
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
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二、评标标准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
一技术部分70
1项目实施方案45一、评审内容1.项目需求理解和认识(10分):包括项目背景理解、现状问题分析、政策法规掌握、重点和难点分析与应结措施、项目目标认知。2.技术方案(技术方案须涵盖7个模块,包括以下内容)(21分)2.1地质灾害“三查”全域专项服务:须含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核,以及回头看、隐患排查、台账更新、演练支撑;2.2隐患点动态更新调查服务:须含在册隐患复核、新增识别、核销核查、全要素采集、实体勾绘、稳定性重评、“两卡一预案”;2.3风险区(斜坡)更新调查:须含全域斜坡梳理、边界矢量化、高/极高风险区核查、无险区域清理、台账分级管控;2.4极端降雨风险专项评价:须含极端降雨工况下风险区更新评价、重大单体/高位链式灾害定量评价;2.5图件编制与报告编制:须含县域分布图、易发性/危险性/风险性/防治区划图、县州两级报告;2.6四级数据库建设汇交:须含县级建库、县级审核、市级复核、省级汇交、国家级推送、系统入库;2.7技术支撑配套服务:须含遥感解译(DEM、InSAR、高分辨率影像)、技术培训、评审配合、年度维护。3.技术路线(4分):技术路线符合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技术要求(试行)》及云南省相关技术标准;4.质量保证措施(10分):包括质量管理体系(野外调查三级检查制度、内业数据交叉复核制度、成果报告内部审核制度)、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进度保障措施。二、评分规则主观分
1项目实施方案451.投标文件所载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满分45分。2.缺项扣分:上表四项评审内容中,每缺少一项(未提供或无实质性内容)扣该项全部基准分值。3.缺陷扣分:各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发现一处缺陷扣1分。本项所称“缺陷”是指:投标文件虽提供了相应内容,但存在不完整、不准确、不合理或不可行的情形;各模块间缺乏逻辑衔接,引用标准错误、过时或与项目要求不符;关键技术指标、参数设置明显偏离行业通行标准,核心技术路径描述不清;技术路线未体现相关标准符合性或与实际需求脱节,工序安排不合理且未明确质量控制节点;质量管理体系描述空泛,未明确执行方式与责任主体,人员配置、进度节点及风险预案不合理;质量保障措施与技术方案不匹配;文字表述存在歧义、前后矛盾或明显错误;直接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未作针对性调整;或以笼统表述代替具体方案;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相违背的内容。4.扣分上限:单项扣分以该项基准分值为限,扣完为止;本评审因素累计扣分不超过45分,最低得0分。主观分
2项目团队配置151.项目负责人(5分)①具有高级及以上地质工程师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未提供得0分;②持有地质灾害相关注册执业证书得2分,未提供得0分;③具有5年及以上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负责经验(提供业绩证明)得1分,未提供得0分。2.技术总负责人(3分)①具有正高级地质工程师职称得2分,副高级职称得1分,未提供得0分;②主导过极端降雨链式灾害评价项目(提供业绩证明)得1分,未提供得0分。3.野外调查班组(4分)①每县配置不少于2名持证地质技术人员,全州不少于20人,满足得2分,每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②全部具备野外地质灾害调查实操经验(提供证明客观分
2项目团队配置15材料)得2分,部分具备得1分,未提供得0分。4.遥感与数据库工程师(2分)配备2名及以上遥感与数据库工程师,熟练掌握GIS、DEM处理、InSAR解译、省级系统入库操作,满足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未提供得0分。5.制图报告编制人员(1分)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制图报告编制人员,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客观分
3设备配置101.测绘类设备(4分)配备高精度GNSS接收机、无人机航拍设备、全站仪,设备齐全且性能先进得4分;基本齐全得2分;部分配备得1分;未配备得0分。2.遥感解译设备(3分)配备高性能图形工作站、GIS正版软件、InSAR数据处理工具,满足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未提供得0分。3.野外及数据存储设备(3分)配备地质锤、罗盘、高清拍照摄像设备、便携式平板电脑、企业级存储服务器、移动加密硬盘,设备齐全得3分;基本齐全得2分;部分配备得1分;未配备得0分。客观分
二商务部分20
1类似业绩101.地质灾害调查业绩(8分)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区调查、风险评价类项目等地质灾害类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2.数据库建设业绩(2分)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或包含数据库建设的地质灾害类项目: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客观分
2售后服务与应急响应方案101.质保期服务(4分)质保期服务方案完善,明确质保期内数据修正、系统维护、技术咨询、隐患补充核查的具体措施和响应时限得4分;方案较完善得2分;未提供得0分。2.应急响应方案(3分)主观分
2售后服务与应急响应方案10①承诺日常技术咨询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出具书面解答的措施明确得1分;未提供得0分。②汛期应急2小时内启动响应、4小时内抵达现场、48小时内提交报告的措施明确、保障有力得2分;措施较明确得1分;未提供得0分。3.培训方案(3分)①培训内容涵盖隐患识别、系统填报、风险研判实操培训,内容全面得1分;较全面得0.5分;未提供得0分。②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时间、地点、课时安排,计划合理可行得1分;较合理得0.5分;未提供得0分。③培训师资配备合理,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得1分;未提供得0分。主观分
三价格部分10
1投标报价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报价)×分值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客观分
合计100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楚雄彝族自治州全境以山地地貌为主,地质构造复杂、岩土体稳定性差,是云南省
地质灾害高发区域,境内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分布广泛,在册地质灾
害隐患点数量多、高位链式灾害、重大单体灾害占比高,受极端降雨、冻融、切坡建房、
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隐患动态变化频繁。
受全球气候变化叠加局地极端强降雨、短时暴雨频发影响,全州现有地质灾害隐患
存在新增隐患入库滞后、核销研判不及时、风险区矢量化精度不足、极端降雨工况下风
险评价缺失、“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数据更新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基层群测群防、监
测预警、转移避险工作缺乏精准数据支撑,全域全时综合防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
按照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方案》、云南省委省政府
《关于构建全域全时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综合防御体系的意见》《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
和风险区更新调查2026年度工作方案》《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要求,
结合2025年全省首轮更新调查遗留短板,为全面动态精准掌握楚雄州地质灾害隐患风
险底数,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补齐极端降雨条件下风险评价成果,完善
州、县、乡三级地质灾害数据库,提升基层地质灾害科学管控与综合防御能力,现采购
楚雄州全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专业技术服务,覆盖全州10县(市)全
部乡镇,实现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全覆盖调查更新。
二、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服务模块服务内容简述
1地质灾害“三查”全域专项服务汛前全域拉网排查、汛中常态化加密巡查、汛后全面复核;在册隐患回头看、隐蔽新增隐患排查、台账动态更新、避险演练技术支撑
2隐患点动态更新调查服务在册隐患复核、新增隐患识别认定、核销点现场核查;隐患全要素采集、实体勾绘、稳定性重评、“两卡一预案”完善
3风险区(斜坡)更新调查全域斜坡单元梳理、风险区边界矢量化、高/极高风险区精细化核查、无险区域清理、台账分级管控
4极端降雨风险专项评价服务1.极端降雨工况下重点风险区更新评价2.重大单体、高位链式地质灾害定量风险评价
5图件编制与报告编制服务县域分布图、易发性/危险性/风险性/防治区划图;县、州两级更新调查报告
6四级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汇交县级数据库建设、县级审核、市级复核、省级数据汇交、国家级库推送、系统入库
7技术配套服务技术培训、评审配合、年度维护

三、项目目标
1.底数全面摸清:通过汛前、汛中、汛后“三查”全覆盖,全面查清楚雄州在册、
新增、待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精准划定全域风险斜坡,完整掌握隐患类型、规模、变形
趋势、威胁对象、风险等级,实现隐患、风险区无遗漏、无错漏、无重复。
2.数据标准统一:完成全州隐患点、风险区全要素矢量化实体勾绘,补齐2025年
首轮调查缺失数据,建立标准化县级数据库,实现国家、省、州、县四级地质灾害数据
互通、统一、实时同步。
3.风险科学管控:完成极端降雨工况下风险区、重大单体/高位链式灾害定量评价,
精准圈定极端降雨诱发灾害影响范围,完善分级防控对策,健全“隐患点+风险区”双
控技术支撑体系。
4.成果完整交付:编制全套标准化图件、县/州两级调查成果报告,规范隐患认定、
降级、核销流程,完善“两卡一预案”,支撑基层监测预警、转移避险、工程治理、搬
迁避让工作落地。
5.长效防灾赋能:形成可动态更新、可持续使用的地质灾害技术成果,提升全州自
然资源主管部门、乡镇基层地质灾害识别、研判、处置专业能力,完善全域全时地质灾
害综合防御体系。
四、需执行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一)国家法律法规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
(二)自然资源部行业技术标准
1.自然资办函〔2024〕2442号《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方案》及
《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技术要求(试行)》
2.DD2019-08《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1:50000)》
3.DZ/T0261-2014《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
4.DZ/T0262-2014《集镇滑坡崩塌泥石流勘查规范》
5.DZ/T0438-2023《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规范(1:50000)》
6.DZ/T0448-2023《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精细调查规范》
7.DZ/T0473-2024《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编图规范》
(三)云南省地方政策与技术标准
1.云自然资地勘〔2022〕101号《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试
行)》;
2.云自然资地勘〔2024〕57号附件3《云南省地质灾害风险精准调查技术标准(试
行)》;
3.《云南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补充技术要求(试行)》;
4.《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全域全时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综
合防御体系的意见》;
5.《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2026年度工作方案》;
6.《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州政府令第17号)。
五、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服务地理范围
楚雄彝族自治州全域,包含楚雄市、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
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市全部行政辖区,覆盖所有乡镇、行政村、自然村、交
通干线、矿山、水利设施、在建工程、集镇集中居民区。
(二)核心服务内容
1.地质灾害隐患“三查”全流程服务
(1)汛前全域拉网排查:对在册隐患复核稳定性、监测预警、避险措施;对已核
销隐患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切坡建房、道路边坡、矿山沟谷、工地等隐蔽隐患,
建立管控台账,协助开展村级避险演练。
(2)汛中网格化巡查:依托群测群防体系常态化巡查,降雨天气加密巡排查,识
别边坡开裂、土体滑移、沟道涨水等临灾前兆;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发现险情第一时间
提交应急处置技术建议。
(3)汛后全面复核研判:对比汛前汛中变形变化,重新核定风险等级;统计汛期
灾险情,提出边坡加固、沟渠清淤、隐患整改方案;规范稳定隐患核销,新增隐患全部
入库更新数据库,形成年度防控短板分析报告。
2.地质灾害隐患点更新调查
(1)隐患清单梳理:整合在册隐患、当年新增隐患、当年核销隐患,形成全域隐
患清单,逐一开展野外调查更新。
(2)全要素采集与实体勾绘:完善隐患地质环境、灾害体几何特征、变形趋势、
承灾体、避险路线、避难场所等全要素信息;在高精度影像底图完成隐患边界、危险范
围、承灾体矢量化勾绘。
(3)分级处置研判:开展稳定性、极端降雨风险评估,提出工程治理、搬迁避让、
降级、核销专业建议;完善每户“两卡一预案”。
(4)遥感辅助识别:基于≥5m分辨率DEM、InSAR地表形变识别、≥0.5m高精度
遥感影像,人机交互识别高陡不稳定斜坡,现场核查形成新增隐患清单。
3.风险区(斜坡)更新调查
(1)全域斜坡单元梳理:收集风险普查、精细化调查、精准调查历史成果,以县
域为单元梳理全部风险斜坡台账。
(2)风险区动态调整:严格执行“有险必控、无险不纳”,极高、高风险斜坡全
部纳入台账;中风险优先覆盖人口密集区;低风险纳入日常巡查;剔除无承灾体、无风
险源斜坡。
(3)边界标准化矢量化:风险区面积控制在1km²以内,边界不跨行政村,无重叠、
无交叉;完整录入地质条件、承灾体、管控措施、剖面图、多媒体影像等全要素数据。
(4)分类型县域差异化调查:针对未开展精细调查、已开展精细调查、风险精准
试点县、双控试点县分别采用对应技术流程完成斜坡复核更新。
4.极端降雨条件下风险专项评价
(1)重点风险区更新评价:采用县域30年最大日降雨/5日连续降雨作为极端工
况,重新核算危险性、承灾体易损性;调整风险区边界、等级,完善全域风险区划图与
防控对策。
(2)重大单体、高位链式地质灾害风险评价:①重大单体灾害:通过现场勘查、
经验公式、数值模拟划分极端降雨潜在致灾范围,叠加承灾体易损性确定最终风险等级;
②高位链式灾害:评估滑坡-崩塌-泥石流连锁启动、堰塞湖溃决、河道堵塞涌浪、淹没
洪水连锁灾害范围,划定链式灾害专属风险管控区。
5.图件、报告编制
(1)县域专题图件: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分布图、易发性评价图、危险性评价
图、风险性评价图、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全部矢量标准化成果);
(2)文字成果:10个县(市)地质灾害更新调查报告、楚雄州全域地质灾害更新
调查报告;配套全套调查表、附表、现场影像、剖面图、素描图。
6.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与四级汇交
(1)以县为单元建立标准化县级地质灾害调查空间数据库,包含隐患点全要素表、
风险区全要素表、矢量图层、多媒体附件;
(2)完成县级自查、县级自然资源局审核、州级复核、省级汇总,按要求推送至
国家级地质灾害数据库;
(3)全部数据录入“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对应模块,15日内完成
成果汇交至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归档。
7.配套技术服务
(1)全程派驻专业技术人员驻各县市提供现场技术指导;
(2)对乡镇防灾人员、群测群防监测员开展隐患识别、系统填报、风险研判实操
培训;
(3)配合采购人完成野外验收、专家评审、整改完善等全流程工作。
六、服务要求
(一)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地质工程师,持有地质灾害相关注册执业证书,5年以上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建设项目管理经验,全程驻场统筹项目,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技术总负责人1名:正高级地质工程师,熟悉云南省地质灾害更新调查全套技术
标准,主导过极端降雨链式灾害评价项目;
3.野外调查班组:按县域配置专职调查人员,每县不少于2名持证地质技术人员,
全州专职野外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全部具备野外地质灾害调查实操经验;
4.遥感与数据库工程师2名:熟练掌握GIS、DEM处理、InSAR解译、省级地质灾
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操作;
5.制图、报告编制专职人员不少于4名,熟悉国家、省级地质灾害编图规范;
6.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职称证书、业绩证明,项目实施期间人员不得随
意更换,更换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二)设备仪器配置要求
供应商自行配齐项目全部设备,采购人不提供任何设备:
1.测绘类:高精度GNSS接收机、无人机航拍设备、全站仪;
2.遥感解译:高性能图形工作站、GIS正版软件、InSAR数据处理工具;
3.野外设备:地质锤、罗盘、高清拍照摄像设备、便携式平板电脑(现场录入系统);
4.数据存储:企业级存储服务器、移动加密硬盘(成果数据加密存储)。
(四)现场管理要求
1.建立每日工作台账,每日向州、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当日野外调查进度、隐
患新增/核销情况。
2.严格落实野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野外作
业安全事故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汛期、强降雨天气需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应急调查需求,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险情技术研判。
七、服务标准、期限和效率要求
(一)服务技术标准
1.野外调查:隐患点现场核查覆盖率100%,风险斜坡现场复核覆盖率100%,现场
影像、地质剖面、调查表完整率100%;
2.图件成果:矢量图层无拓扑错误、边界无重叠交叉,坐标系统统一、要素完整,
符合DZ/T0473-2024编图规范;
3.数据库标准:所有字段完整填报,实体勾绘精准,可无缝接入云南省地质灾害防
治管理信息系统,四级数据无冲突;
4.风险评价标准:极端降雨工况参数取值符合气象“天擎”平台30年降雨统计标
准,链式灾害评价采用多方法交叉验证,风险等级划分与省级技术标准完全一致;
5.成果报告: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数据与野外调查表、图件一一对应,专家评审
一次性通过率不低于90%。
(二)项目实施期限(★)
1.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州全部野外调查、数据综合整理、
隐患与风险区实体勾绘、县域基础数据初稿。
2.2026年1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完成极端降雨风险评价、全套图件编制、
县/州两级调查报告、县级数据库建设,组织成果内部审核、专家评审。
3.成果评审验收通过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系统数据汇交、纸质与电子成果全部
归档交付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4.全周期配合:验收交付后至次年更新调查启动前,提供全年免费技术答疑、数据
修正、系统维护服务。
(三)效率响应要求
1.日常技术咨询:工作时间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出具书面解答。
2.汛期应急险情: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出动技术人员,4小时抵达现场开展应急
调查,48小时内提交险情分析及处置建议报告。
3.成果整改:验收、专家评审提出整改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修改并重新
提交,重大复杂整改不超过15日。
4.系统入库问题:数据上传报错、要素缺失类问题,24小时内修复完毕。
八、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一)保密要求
1.本项目全部野外调查数据、隐患坐标、风险区矢量、承灾体信息、报告图件均属
于涉密自然资源成果,供应商承担全程保密主体责任。
2.严禁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外传项目原始数据、矢量成果、涉密图纸,不得用
于合同外任何商业、学术用途。
3.项目全部存储介质、电子文档加密管理,项目结束后所有原始中间数据、备份硬
盘统一移交采购人销毁,不得私自留存。
4.发生泄密事件,供应商承担全部行政、经济、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
合同并追究损失赔偿。
(二)知识产权
1.本项目所有野外调查资料、矢量数据库、图件、文字报告、影像多媒体成果全部
知识产权、著作权归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独家所有。
2.供应商仅拥有本项目履约范围内使用权,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公开发表、
出版、转让、借用第三方使用。
3.供应商不得将项目成果用于投标、评优、课题申报等对外公开场景,如需学术交
流必须取得采购人正式授权。
(三)文档管理要求
1.全过程建立分级文档台账,分为野外原始资料、中间成果、验收成果、汇交归档
资料四大类,分类编号、目录清晰;
2.纸质文档统一标准装订,电子文档分文件夹分层存储,配套文档目录清单;
3.所有原始野外调查表、现场照片、无人机影像、剖面素描图永久归档,纸质版、
电子版双备份;
4.文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项目结束后完整移交采购人统一档案管理。
(四)成果交付要求
1.纸质成果(每县市4套,州级汇总10套)
(1)各县地质灾害更新调查报告;楚雄州全域更新调查报告;
(2)全套县域专题图件(彩印装订);
(3)隐患点、风险区野外调查原始纸质记录表;
(4)数据库建设说明、汇交证明、专家评审意见书、整改回执。
2.电子成果(加密移动硬盘2套、云端归档1套)
(1)标准化县级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完整矢量图层、属性表);
(2)全部报告、图件可编辑源文件+PDF定稿文件;
(3)野外全景照片、无人机航拍、剖面影像、多媒体附件;
(4)数据汇交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截图、省级汇交回执。
3.汇交归档成果
(1)提交至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全套纸质+电子成果1套;
(2)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全部数据上传完成,提供入库核验截图。
九、验收标准
(一)验收组织
1.分两级验收:野外阶段性验收、最终成果综合验收。
2.野外验收:由州、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联合各乡镇防灾负责人、技术专家
现场核查。
3.最终综合验收:采购人组织内部业务科室+地质灾害专业外聘专家组成验收小组,
专家人数不少于3名。
4.供应商全程配合验收,提供全部原始资料、设备、技术人员答疑,承担专家评审
相关费用。
(二)验收依据、流程
1.验收依据:本采购需求、采购合同、国家及云南省地质灾害全套技术规范、自然
资源部更新调查工作方案、采购人下达工作通知。
2.验收流程:①供应商完成阶段性工作后提交书面验收申请;②验收小组3个工作
日内组织现场/资料核查;③出具验收意见,合格签署验收通过单;不合格列明整改清
单,限期整改后二次验收;④二次整改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扣减款项、解
除合同。
(三)验收内容
1.进度验收:核查是否在2026年10月底完成野外、12月底完成全部成果,节点
是否按期完成。
2.野外工作量验收:隐患点、风险斜坡现场核查覆盖率、调查表完整度、现场影像
完整性。
3.技术成果验收:图件精度、数据库要素完整度、极端降雨风险评价方法与成果合
理性。
4.资料完整性验收:纸质、电子成果是否齐全,是否完成省级系统汇交、档案归档。
5.服务履约验收:项目团队在岗情况、应急响应、培训、配合整改等全过程服务履
职情况。
(四)验收标准
1.合格标准:全部服务内容完整完成,野外全覆盖无遗漏,成果符合全部技术规范,
数据库可正常接入省级管理系统,专家评审无重大修改意见,整改内容全部闭环。
2.优秀标准: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成果数据零错误,提前完成节点任务,应急技
术支撑成效突出,可作为全州地质灾害示范成果。
3.不合格判定(满足任意一条即不合格):①野外隐患核查存在大面积漏查,覆盖
率不足98%;②矢量图件、数据库存在大量拓扑错误、要素缺失;③极端降雨风险评价
未按要求开展,成果无法支撑防灾管控;④未按期完成系统汇交、成果缺失关键报告图
件;⑤项目核心人员擅自离岗、应急响应多次超时。
(五)验收结果
1.验收合格:签署《项目履约验收合格意见书》,进入付款流程。
2.整改后合格:出具整改通知书,供应商按期整改完成复核通过后,视为验收合格;
3.两次整改仍不合格:验收不予通过,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尾款、解除合同,供应
商赔偿采购人全部经济损失。
十、商务要求
(一)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采购需求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成本:
人员人工费、野外交通食宿、设备购置租赁、遥感数据采购、GIS软件、专家评审费、
打印装订、数据汇交、税费、安全保险、质保服务、应急配套等全部费用。
2.报价包含项目全过程所有潜在工作量,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增项、额外费用。
3.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须详细列明:野外调查服务费、风险评价技术费、图件报告编
制费、数据库建设费、配套技术服务费。
4.严禁恶性低价投标,采购人有权对明显低于市场成本的报价进行成本质询,无法
合理解释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实施期限和地点
1.实施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汇交归档完成,刚性节点严格遵循本需求第七
条时限要求;后续免费质保服务至2027年地质灾害更新调查启动。
2.实施地点:楚雄州全域10县(市)所有乡镇野外现场、州级及各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场地、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三)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供应商进场开展野外工作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
价款30%。
2.阶段进度款:2026年10月底野外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野外阶段性验收后,支付
合同总价款40%。
3.竣工尾款:全部成果完成、通过综合验收、完成省级系统汇交归档,提交完整验
收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合同价款;
4.付款方式:对公转账,供应商需开具合法等额增值税发票;无发票采购人有权顺
延付款。
(四)后续服务要求
1.免费质保期:成果交付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提供数据修正、系统维护、
技术咨询、隐患补充核查免费服务;
2.终身技术咨询:质保期满后,针对本项目成果提供永久免费答疑服务;
3.年度更新配合:次年全州地质灾害更新调查工作中,免费提供本次全部成果数据
复用、技术对接支撑;
4.应急终身支撑:发生滑坡、泥石流险情时,永久提供成果数据调取、风险研判技
术支持。
(五)其他商务要求
1.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
2.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野外安全生产责任,如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全部由供
应商独立承担;
3.采购人有权根据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新下发工作要求,微调局部调查工作内容,供
应商须无偿配合完成,合同总价不调整。
(六)违约责任
1.逾期履约:任一刚性节点逾期,每逾期1日历天,扣除合同总价款0.5%违约金;
逾期超3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20%违约金。
2.成果质量不达标:首次验收不合格,扣除合同总价款10%;两次整改仍不合格,
采购人解除合同,追回已支付全部款项,并追偿损失。
3.人员擅自更换、脱岗:单次扣除5000元违约金,累计3次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4.泄密、私自留存成果、侵犯知识产权: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30%违约金,承担全
部法律赔偿。
5.未响应汛期应急调查:单次扣除1万元违约金,造成防灾工作延误的,采购人单
方面终止合同。
十一、服务考核
(一)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过程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项目尾款支付、后续服务资格
挂钩,考核覆盖项目进度、野外质量、成果技术、应急服务、保密管理五大维度。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标准(总分100分)
1.项目进度管控(20分):各时间节点按期完成得满分,每节点逾期扣5分。
2.野外调查质量(30分):隐患/风险斜坡全覆盖、调查表完整、现场资料规范,
漏查一处扣2分。
3.成果技术质量(30分):图件、数据库、风险评价、报告符合规范,存在重大
技术缺陷每项扣10分。
4.应急与配套服务(15分):汛期响应、技术培训、驻场配合,应急超时一次扣5
分。
5.保密与文档管理(5分):资料归档完整、无泄密事件,出现资料丢失、泄密本
项0分。
(三)考核方式
1.阶段性考核:野外验收同步开展中期考核(占总分40%)。
2.最终综合考核:项目全部成果验收时开展期末考核(占总分60%)。
3.考核小组:采购人业务科室、乡镇防灾代表、外聘地质专家联合打分,形成书面
考核评分表。
(四)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90分(优秀):全额支付尾款,纳入楚雄州自然资源系统地质灾害服务
优质供应商名录。
2.70分≤考核<90分(合格):全额支付尾款,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3.60分≤考核<70分(基本合格):扣除合同尾款10%,30日内完成全部整改复
核。
4.考核<60分(不合格):扣除尾款30%,采购人有权终止后续免费质保服务,保
留追责权利。
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云南省政府采购
(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云南省楚雄市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条款内容以双方约定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地质灾害防治条
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方”)通
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为楚雄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诚实信用、权责对等原则,签署本《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完整合同文件体系,文件之间相互补充、互为解释;
若文件内容存在矛盾、不一致,按以下排序前者效力优先:
(一)本合同全部条款;
(二)本项目中标通知书;
(三)乙方在评标阶段作出的澄清、说明、承诺文件;
(四)乙方完整投标文件(含技术方案、人员配置、报价分项表);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招标文件澄清/补遗修改文件;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工作联系单、确认单;
(七)国家、云南省地质灾害调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二、委托服务内容与执行依据
(一)执行标准规范
乙方全程严格按照以下法规、标准、文件开展全部调查服务工作:
1.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
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2.自然资源部文件:自然资办函〔2024〕2442号《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
调查工作方案》及配套《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技术要求(试行)》;
3.国家行业规范:DD2019-08、DZ/T0261-2014、DZ/T0262-2014、DZ/T0438-2023、
DZ/T0448-2023、DZ/T0473-2024等全套地质灾害调查、风险评价、编图规范;
4.云南省政策标准:云自然资地勘〔2022〕101号、云自然资地勘〔2024〕57号、
《云南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补充技术要求(试行)》、《云南省地
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2026年度工作方案》、省委省政府全域地质灾害综合
防御体系实施意见;
5.本项目采购需求、甲方下达的阶段性工作通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最新工作部署。
(二)全域服务范围
覆盖楚雄彝族自治州全域10县(市)全部行政辖区,包含所有乡镇、行政村、自
然村、切坡建房片区、国省县乡交通沿线、矿山沟谷、水利设施、在建工程、集镇人口
集中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四类地质灾害实现全覆盖调查更新。
(三)核心委托服务内容
1.地质灾害隐患“三查”专项服务:完成汛前全域拉网排查、汛中降雨加密巡查、
汛后全面复核;在册隐患稳定性复核、已核销隐患“回头看”,排查隐蔽新增隐患;建
立分级管控台账,配合基层开展避险演练;汛期险情快速现场研判、群众转移技术支撑;
汛后灾险情统计、边坡加固、沟渠清淤、隐患核销/入库全流程技术支撑。
2.地质灾害隐患点更新调查:梳理在册、新增、核销三类隐患清单,100%野外现场
核查;采集隐患全要素属性,高精度影像矢量化实体勾绘隐患边界、危险范围、承灾体、
避险路线、避难场所;采用DEM、InSAR、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人机交互识别潜在隐患;
开展稳定性评价、极端降雨工况风险评估,完善地质灾害“两卡一预案”,按规范完成
隐患认定、降级、核销专业研判。
3.风险区(斜坡)更新调查:全域梳理存量风险斜坡台账,遵循“有险必控、无险
不纳”原则动态调整风险区范围;风险区面积控制在1km²以内、边界不跨行政村,无
重叠交叉;按各县前期工作基础分四类差异化开展斜坡单元复核、风险等级重评,完善
风险区全要素数据库、剖面图、多媒体附件。
4.极端降雨工况专项风险评价:以县域30年最大日降雨量/5日连续降雨量为极端
降水条件,完成全州极高、高风险区更新评价;针对重大单体地质灾害、高位链式滑坡
-崩塌-泥石流灾害,采用工程类比、经验公式、数值模拟多方法开展定量风险评价,圈
定链式灾害连锁致灾范围、更新全域风险区划与防控对策。
5.图件、报告编制服务:编制10县(市)全套专题矢量图件(隐患风险分布图、
易发性/危险性/风险性评价图、防治区划图);编制各县地质灾害更新调查报告、楚雄
州全域汇总调查报告,配套完整野外调查表、影像、素描附图。
6.四级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与汇交:以县域为单元建立标准化空间数据库,完成县
级自查、县级审核、州级复核、省级汇总,数据推送至国家级地质灾害数据库;全部成
果录入《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验收后15日内全套资料汇交至云南省
地质环境监测院归档。
7.配套技术支撑服务:派驻专业技术人员驻各县现场指导;面向乡镇监测员、自然
资源工作人员开展隐患识别、系统填报实操培训;全程配合甲方开展野外验收、专家评
审、成果整改;交付后12个月免费提供数据修正、系统维护、技术答疑服务。
三、服务实施要求
(一)人员、设备配置要求
1.乙方须组建固定专项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高级地质工程师,持证,全程驻场)、
技术总负责人(正高级工程师)、专职野外调查人员不少于20人、GIS遥感数据库工
程师2名、制图报告编制人员不少于4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核心人员,擅自
更换单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2.乙方自行配齐全部野外、解译设备:高精度GNSS、无人机、地质测绘工具、高
性能GIS工作站、加密存储设备、野外安全防护装备;所有人员购买足额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野外安全生产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项目各阶段刚性时限要求
1.野外调查阶段: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0月31日,完成全州全部野外核查、数
据整理、隐患/风险区实体勾绘、县域基础成果初稿;
2.成果编制与评价阶段:2026年1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完成极端降雨风
险评价、全套矢量图件、县/州两级调查报告、县级标准化数据库,组织内部评审与专
家评审;
3.汇交归档阶段:成果综合验收合格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省级系统数据上传、
纸质+电子全套资料汇交至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4.质保服务期:综合验收合格后12个月,期间免费提供成果维护、补充核查、技
术咨询服务。质保期满后,乙方针对本项目成果提供永久免费技术咨询服务,配合甲方
开展后续年度更新调查的数据复用与技术对接。
(三)服务效率响应标准
1.日常技术咨询:工作日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出具书面解答;
2.汛期险情应急: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出动技术人员,4小时抵达现场,48小时内
提交险情研判、处置建议报告;
3.成果整改:验收、专家评审出具整改清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修改,重大复
杂整改最长不超过15日;
4.系统入库故障:数据上传报错、要素缺失问题24小时内修复完毕。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包含人员薪酬、野外交通食宿、设备租
赁采购、遥感数据、软件、专家评审、打印装订、汇交归档、税费、保险、质保服务、
应急配套等全部费用,无任何额外增项费用。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节点与比例(银行对公转账,乙方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后甲方付款)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乙方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且进场开展野外工作满15
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大写:(¥:)。
(2)阶段进度款:2026年10月31日前全部野外工作完成,通过甲方组织的野外
阶段性验收,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40%;大写:________________(¥:)。
(3)竣工尾款:全套成果编制完成、通过综合验收、完成省级系统汇交与省地质
环境监测院资料归档,提交完整验收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合同价款;
大写:__(¥:__________)。
五、项目服务期限、工期顺延情形
(一)整体服务周期
自本合同签字盖章、履约保证金到账生效之日起,至成果汇交归档完成+12个月免
费质保服务期满止。核心刚性节点严格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约定时间。
(二)工期可顺延情形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项目款项,延期支付时长同步顺延工期;逾期付款造
成项目停滞的,双方另行协商调整阶段节点;
2.甲方提出重大工作内容、技术标准书面变更,收到变更文件后15日内未出具书
面答复,影响乙方正常实施的;
3.不可抗力(极端暴雨、地震、山洪、道路损毁等)造成野外停工,乙方及时报送
佐证材料,甲方核实后顺延;
4.甲方未及时协调乡镇、村组开展现场配合、未按期组织野外验收/综合验收,延
误项目推进;
5.非乙方责任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可提供完整证明文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顺延。
六、项目质量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
(一)总体质量要求
全部调查、评价、制图、数据库成果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全部地质灾害技术规范,
野外核查覆盖率100%,资料完整规范,成果一次性综合验收合格,满足国家、省、州、
县四级数据互通共享要求。
(二)两级验收组织、流程
1.野外阶段性验收:2026年10月底野外工作结束后,甲方组织州、县自然资源管
理人员、乡镇防灾人员、外聘专家开展现场核查,出具野外验收意见书;
2.最终综合验收:乙方完成全部图件、报告、数据库、数据汇交后提交验收申请,
甲方组建不少于3名地质专业外聘专家的验收小组开展综合评审;
3.验收流程:乙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甲方3个工作日组织核查→出具验收意见;
合格签署验收通过单;不合格出具整改清单,乙方限期整改后二次复核。
(三)验收合格判定标准
1.野外全覆盖:在册隐患、新增隐患、风险斜坡现场核查覆盖率100%,无大面积
漏查;野外调查表、现场影像、地质剖面资料完整规范;
2.技术成果合规:矢量图层无拓扑错误、边界无交叉重叠,数据库全部字段完整,
极端降雨风险评价方法、参数符合省级技术标准;县、州两级调查报告内容详实,数据
与野外原始资料一一对应;
3.汇交资料齐全:全套纸质、电子成果完整,全部数据成功上传《云南省地质灾害
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资料归档并提供汇交回执;
4.全过程履约达标:项目团队在岗履职、应急响应、技术培训、配合整改等服务全
部满足合同约定,考核评分不低于70分。
(四)验收结果处置
1.验收合格:签署《项目履约验收合格意见书》,启动尾款支付流程;
2.整改后合格:乙方按整改通知书完成全部修正并复核通过,视为验收合格;
3.两次整改仍不合格:验收不予通过,甲方有权扣除尾款、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
方全部经济损失。
七、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协调全州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乙方野外调查、现场
踏勘工作;
2.向乙方提供全州现有地质灾害隐患台账、风险普查、精细化调查等历史基础资料;
3.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进度与成果质量,及时接收乙方工作汇报;
4.乙方提交野外验收、综合验收申请后,按期组织专家开展验收,出具正式验收意
见书;
5.协助乙方对接省级地质灾害管理平台、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完成数据汇交;
6.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款项支付、项目结算相关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本合同、采购需求、技术规范完成全部调查、评价、制图、建库、汇交、
培训、应急服务工作,达成全部项目目标;
2.配齐足额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稳定项目团队,保障各阶段节点按期完成;
3.全面负责项目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承担野外作业全部安全事故
经济、法律责任;
4.按规范编制全套调查报告、图件、数据库、原始台账资料,按期提交验收;
5.验收不合格的成果,无条件按照甲方、专家意见无偿返工整改,产生的全部成本
由乙方自行承担;
6.建立项目全过程工作台账,每日向甲方报送野外调查进度、隐患新增/核销动态,
汛期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响应应急调查任务;
7.严禁编造、提供虚假野外调查数据、图件、台账资料,接受甲方全过程监督检查;
8.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成果维护、数据修正、技术答疑服务。
八、合同变更
1.发生下列情形,双方可书面协商变更合同内容:(1)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
难,仅可延期或部分履行;(2)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下发新工作要求,需调整调查范围、
技术标准、成果内容;(3)双方协商一致调整项目实施节点、局部工作内容。
2.提出变更一方出具正式书面变更函,接收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
逾期未答复造成工期延误的,由答复方承担责任。
3.变更内容影响实施周期、工作量的,双方同步书面调整阶段工期;变更仅为局部
微调、不增加总工作量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九、履约保证金
1.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以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5%;履约保证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七、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

注:
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含监测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要求,除本表所列
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
为空白,投标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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