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南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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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云南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云南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云南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云南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项目选址位于开远市小龙潭化工园区,总投资额66.52亿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4.7亿元。建设内容涵盖化工工艺装置区、公用工程配套区、仓储储运区、环保处理设施、办公及辅助生产设施等,总占地面积约1544亩,建设工期至2028年3月机械竣工。建设内容:粉煤气化及配套工程、净化及氨合成配套工程、空分锅炉装置、尿素系统装置、硝酸硝铵及肥料系统装置、水处理及配套工程、厂前区、固废贮存场、场外输煤皮带。
2.2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技术规范,对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实体工程开展质量试验检测、监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检测、见证性取样检测、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边坡工程监测、基坑工程检测等所涉及的所有主要及辅助工作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出具试验检测、监测成果文件。除上述技术服务工作外,还包括: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必要时根据招标人要求驻场检测服务。具体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检测项目的权利。检测频率:按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试验检测、监测。检测指标:根据施工图纸、环评等合规性批复文件、施工合同内招标人要求、国家规范、厂家说明等确定(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及分项报价表)。提供检测试验报告及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配合资料和档案的数字化交付等工作。
2.3项目内容: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2.4服务地点:开远市小龙潭化工园区。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云南解化搬迁转型升级建设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工程计划施工工期约22个月,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2.6质量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仪器、检测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要求。检测服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建部及其他部委颁布的有关工程检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3)云南省、红河州下发的有关文件和规定;(4)本项目施工图纸、环评等合规性批复文件、施工合同内招标人要求、国家规范、厂家说明;(5)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合法、有效。检测服务过程和成果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认可。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完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道路工程全部专项;或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范围须完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道路工程;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持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检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相关能力范围(参数)。
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7 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云建建〔2024〕127 号)文件要求,如供应商资质证书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中检测专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涉及的内容,则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不做资格或资质要求(须提供相关说明或承诺)。
3.3增值税开具要求:投标人具有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①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2026年1月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所出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合法有效的税收减免证明请注明;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4财务要求:
3.3.1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即可:①投标人提供2023年-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②投标人提供2023年-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2026年1月1日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扫描件)。
3.3.2若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2026年1月1日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附扫描件)。
注:财务报告需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
3.5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与本项目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石油化工类或煤化工类或房屋建筑类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检测类别至少含见证取样、桩基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建筑节能、 地基基础、 钢结构其中任意一项或多项)),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材料(合同至少提供合同的封面或首页(如有)、合同关键信息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的最后的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内容不清晰的合同无效;时间认定:中标通知书以落款时间为准;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如有弄虚作假,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6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6.1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与本项目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对应的类似业绩标准与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要求一致;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提供2026年1月投标人至今为其缴纳任意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项目兼任项目负责人,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无在建项目兼任项目负责人及不随意更换承诺书、业绩证明材料、执业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3.6.2      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与本项目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对应的类似业绩标准与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要求一致;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需体现技术负责人名字);提供2026年1月投标人至今为其缴纳任意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不随意更换承诺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材料。
3.6.3      项目组其他人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须具有监测/检测能力相关证明证书;提供2026年1月投标人至今为其缴纳任意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不随意更换承诺书、监测/检测能力相关证明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3.7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信誉,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2      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3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可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完整内容或相关查询截图,其余网站提供的须提供查询截图;须提供未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承诺书并加盖签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8其他要求:
3.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3      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企业证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需提供承诺书。
3.8.4      投标人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需提供承诺书。
3.8.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9-3 自本公告发布时起至2026-9-30 17:00(北京时间)。
4.2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之前,完成“化云数智”平台(https://hyszpt.com/#/zcnotice)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并在工作台开通“投标服务”(免费开通)后方可办理文件获取、平台操作、技术支持服务费缴纳及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事宜。曾在化云数智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凭借注册手机号即可登录。投标人须按平台公示金额缴纳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服务费(本费用为一次性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不予抵扣)。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资料(招标过程需提供给投标人的资料,如:招标文件、技术文件、澄清文件等)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系统注册、资料上传与审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招标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注册,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资料。详细操作手册请登录化云数智平台“帮助中心”模块获取。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74-22762073。
4.3投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资料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资料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过程需提供至投标人的资料(招标文件、技术文件、澄清文件等)均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进行发布及短信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10-15 09:30(北京时间)。
5.2递交方法: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5.3递交地址: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递交地址。
7.    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电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均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ebid.sinochemitc.com,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进行,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7.2  CA办理:
7.2.1        CA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和投标文件保密性。如未办理CA,将无法对投标文件签章和加密。
7.2.2        CA办理方式:投标人基于商务数字认证APP,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在应用内提交数字证书办理申请并支付费用进行领购数字证书;详见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帮助文档(ebid.sinochemitc.com/web-portal/index.html#/help/help-content?type=helpArticle),CA办理约5个工作日。
7.2.3        证书办理、证书续期、证书发票、证书密码、证书补办、证书变更等证书相关问题,请联系数字证书办理及应用咨询电话:15011062456\18395615910。
7.2.4        投标人需确定CA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7.3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人员联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解化绿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开远小龙潭化工园区
联系人:李念、陈树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李哲淏、段勇、顾有恒、闵祥昆、普凌翔、胡源、赵俊霖、陈思妤
电话:***、18110123584
电子邮件:lizhehao02@sinochem.com
异议联系人:李哲淏
异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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