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北羊街服务区充电车位使用权招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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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 采购单位 | 昆明低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易昇通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北羊街服务区充电车位使用权招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北羊街服务区充电车位使用权招租的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关于北羊街服务区充电车位使用权招租的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内容正文,招标人为昆明低碳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关于北羊街服务区充电车位使用权招租的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关于北羊街服务区充电车位使用权招租的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公告内容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3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沪滇临港科技城25栋昆明碳中和中心3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沪滇临港科技城25栋昆明碳中和中心3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低碳集团监督部门0871-65955235。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低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4637481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易昇通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诚信路 50 号领东国际 B 座 6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关于北羊街服务区充电车位使用权招租的 公告
北羊街服务区充电车位使用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
(一)产权状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北羊街服务区(宜 良方向、杨林方向),产权归属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开 发有限公司,无权利瑕疵。
(二)实物现状
本次招租标的为服务区标准化新能源充电车位,北羊 街服务区杨林方向6个充电车位、宜良方向6个充电车位,共计216平方米。资产场地已完成“五通一平”,当前处于闲 置状态。
二、租赁核心约定事项
(一)租赁用途
泊车及合规兆瓦级充电经营业务使用(承租方需采用与 昆明低碳集团投资建设的充电站不同的技术路线开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关于车位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得从 事、停放易燃易爆、化工等禁止类业态、车辆。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0年(含2个月免租期)。
(三)招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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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昆明低碳集团官方 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招租。
2.成交规则
(1)挂牌期内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按挂牌 底价确定成交价格及承租方。
(2)挂牌期内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采 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及成交租金。
3.项目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交方需与出租方签 订正式《资产租赁合同》。
4.本项目招租信息公告期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未征集 到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昆明市交投集团《资产租赁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租底价:36万元/年。
(五)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以成交价为准,无上浮。
(六)租金收缴办法:实行先付后用,每三个月支付 一次。
(七)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承租方 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10%。
三、水、电及其他费用
(一)水费、电费、物业费、环卫费、各类税费、行 政审批规费、设备运维费等所有经营产生费用,均由承租 方全额承担,遵循谁使用、谁投资、谁维护、谁付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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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租方通过出租方总表接入电表,由出租方统一 代收代缴,按照供电单位当期实际执行的到户电价标准向 承租方收取电费,另按到户电价的5%计取服务费,由承租 方足额支付给出租方。
(三)承租负责自有充电桩、配电设备、连接线缆的 日常巡检、维修、保养、年检及安全检测,并承担全部相 关费用。
四、承租方需具备的条件
(一)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 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需 对场地环境、现有设施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细致的 了解,充分知晓场地环境、现有设施、高速运营管控要求 等全部现状,自愿认可场地适配新能源兆瓦级充电经营用 途。
(三)承租方经营业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及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相关规定,仅限开展新能源汽车兆 瓦级充电、车辆临时停放配套合规经营业务。严禁从事易 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经营、餐饮摊贩、零售杂货、车辆维 修喷漆、广告户外搭设、违规摆摊设点等一切违规、扰民、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业态,严禁超范围、违规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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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产生噪音污染、环境污染、消防安全隐患,不得影 响服务区整体运营秩序及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四)场地所产生的水、电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全权负责租赁区域防火、防盗、防汛、防漏电等 安全管理,承担场地经营、设施使用、人员作业产生的全 部安全责任、人身损害责任、财产损毁责任。经营全过程 必须严格遵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
(五)在承租方经营过程中,如需到安监、规划、消 防、工商、环保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办 理,若未办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 担。承租方须做好租赁场所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所有 设施设备及施工(如有)必须符合相关审批手续并达到安 全规范要求。承租方应确保其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不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且不会对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 任何损失或影响。
(六)承租方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展经 营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行政处罚、纠纷、损失由承租方 全权承担。
(七)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未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 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经营用途和功能,未 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经营权分租、转租、合作经营或者以 其他任何形式移交给第三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纠 纷由承租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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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承租方一经在出租方(平台)公开方式报名,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出租公告、出租标的所涉 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表明已经完成对 本标的物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 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按租赁公告约定签 订《租赁合同》。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 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合同管理与违约责任
(一)成交双方须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同步签订附 件《廉政承诺书》《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与主合同具备 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变更、解除、争 议解决、违约责任等全部事项。
(二)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押金,未经审 批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经营、拒不配合安全检查及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 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约定追索违约金及全部经 济损失。
(三)承租方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出租方资产损毁、第三方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四)因政府征收、征用、拆迁、城市规划调整、政 策变化、国有资产整体规划、服务区升级改造等不可抗力 或政策性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实际租赁天数结算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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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各项费用,出租方无息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征收、拆 迁等相关补偿权益全部归资产产权方所有。
六、其他
(一)本项目按场地现状租赁,租赁用途仅限于泊车及 兆瓦级充电经营使用。未经审批承租方不得擅自私搭乱建、改变场地地面、管线、原有构筑物现状。
(二)出租方在北羊街服务区宜良方向、杨林方向各提 供600kVA变压器容量,用于承租方经营兆瓦级充电站。承 租方应做好用电负荷管控,若承租方实际使用超过该容量,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立即降负荷;若承租方使用超过 该容量并导致变压器、供电设备重过载、设备损坏、停电 事故、第三方损失等,承租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及赔偿责任,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全部损失。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无论任何原因),本 项目实行“来装去丢、来建去留”处置原则:
1.承租方投资建设的固定电力管线、设备基础、固定附 属设施等不可移动添附物,租赁终止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破坏;
2.充电桩、可移动设备设施由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拆除清 运;
3.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设备投入、施工投入、运营投入不 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折旧返还责任。
(三)本租赁标的产权清晰、无权利瑕疵、无抵押查封、无涉讼仲裁纠纷。意向承租方已自行完成现场踏勘、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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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条件研判、经营风险评估,充分知悉高速场区充电桩经 营、电力接入、行业监管政策风险。租赁经营期间所有经 营风险、政策风险、电力运维风险、安全风险、亏损风险 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营及连带风险。
(四)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参与承租,即视为完全认 可《资产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廉政承诺书》所约定的全部条款。
(五)意向承租方未按规定时限签订租赁合同、未按期 缴纳租金的,押金不予退还。
(六)租赁期间,由承租方全权负责场区充电桩设备、电力设施、场地卫生、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日常管护。因 承租方施工不当、运维不善、违规用电、管理缺失造成国 有资产损坏、场区设施损毁、安全事故、第三方损失及行 政处罚的,由承租方全额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省市国资监 管规定、昆明交投集团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及甲乙双方签订 的正式《资产租赁合同》执行。
七、招租交易流程
(一)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为自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起始日期:2026年9月23日
公告截止日期:2026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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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意向方请于公告期内,按下列方式进行报名:(1)现场报名:携报名资料至昆明低碳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沪滇临港科技城25栋昆明碳 中和中心3楼)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昆明低碳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邮箱号:463748160@qq.com,联 系电话:***0871-
65955200),并在邮件正文备注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经项目负责人核实查收后,发送电
子版附件材料完成报名。
(三)报名资料清单如下:
1.意向方为自然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按
手印。
2.意向方为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
他组织: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逾期提交、资料不全、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的不予受理。
(四)成交候选人确定
1.公告期届满次日,由昆明低碳集团有关部门组成评审
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
2.请各意向方于公告期届满次日即2026年10月1日8:30-9:00现场(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沪滇临港科技城25栋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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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中心3楼)提交密封报价函及具备承租条件的承诺书。询价小组于9:00拆封报价函,按现场拆封的报价函报价高 低确定成交候选人,报价最高且大于等于招租底价的当场 确定为成交候选人。要求:(1)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 价函,逾期视为无效,不得参与竞价;(2)报价函的姓名 或企业全称必须与报名表一致;(3)报价大于等于招租底 价的有效,小于招租底价的无效。
3.规则:(1)若有多个意向方报价的,首年租金报价 最高者且报价未低于招租底价的,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2个意向方报价相同,且为最高价的,该情况的意向 方在第一轮基础上二次报价,直至出现报价最高者。确定 为第一成交候选人。(2)若只有1个意向方报价的,且该 意向方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确定为成交候选人。
4.公示:结果于当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昆 明低碳集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3日内向成交候选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正式确定成交人。
3.投诉处理:若意向方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昆明 低碳集团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71-65955235。
(五)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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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资产租赁合同
昆明低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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