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康县中医医院计量设备检测服务价选采购邀请函
【招标公告】镇康县中医医院计量设备检测服务价选采购邀请函: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临沧市 | 采购单位 | 镇康县中医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镇康县中医医院计量设备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致各具备合法资质的计量检测服务供应商:
为保障我院在用计量设备量值准确、合法合规使用,规范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我院拟采用院内价选方式采购计量设备检测服务。现诚邀符合资质要求、履约及服务保障能力优良的供应商参与本次价选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康县中医医院计量设备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价选采购。
3.最高限价:以各设备检测单价限价为最高限价,按实际检测数量结算,单件限价如表1: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项目需求:按照我院需求,对相关计量设备开展检定(校准)检测,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检定/校准)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提供2023至2025年度中任意一个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3至2025年度中任意一个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
3.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书面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
7.具备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资质: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为依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涉及强制检定的,须由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或授权(提供资质证书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三、报价要求
1.报价采用全包价,应包含检测(检定/校准)费、报告出具费、上门服务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各设备报价不得高于表1所列单价限价,高于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
四、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1.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查询截图、计量检测资质证书等;
(2)报价表:按表1格式逐项填报,加盖公章;
(3)服务方案:含检测周期安排、报告出具时限、质量保证措施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2.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须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以现场递交或顺丰快递的方式送达镇康县中医医院采购办;联系人:*** 手机:***;不接收电子版材料。
3.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6年9月23日15: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五、评审与成交
1.我院将组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格和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小组全程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完成评审;
2.资格及技术均合格单位,在设备质量、售后保障同等前提下,最低价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评审结果经公示(公示期3日)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我院签订合同。
六、合同主要条款
1.结算方式:按实际检测数量×成交单价结算,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发票后付款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2.报告要求:供应商应按时限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检定/校准)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违约责任: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限完成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争议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价选不收取报名费、保证金,任何以医院名义收取费用的中介均属虚假信息,可向医院纪检部门举报;
2.未中选供应商我院不再单独通知,所有递交资料统一归档留存,不予退还;
3.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存在伪造、变造资质文件情况,直接取消价选资格,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为保障我院在用计量设备量值准确、合法合规使用,规范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我院拟采用院内价选方式采购计量设备检测服务。现诚邀符合资质要求、履约及服务保障能力优良的供应商参与本次价选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康县中医医院计量设备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价选采购。
3.最高限价:以各设备检测单价限价为最高限价,按实际检测数量结算,单件限价如表1: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项目需求:按照我院需求,对相关计量设备开展检定(校准)检测,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检定/校准)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提供2023至2025年度中任意一个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3至2025年度中任意一个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
3.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书面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
7.具备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资质: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为依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涉及强制检定的,须由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或授权(提供资质证书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三、报价要求
1.报价采用全包价,应包含检测(检定/校准)费、报告出具费、上门服务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各设备报价不得高于表1所列单价限价,高于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日。
四、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1.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查询截图、计量检测资质证书等;
(2)报价表:按表1格式逐项填报,加盖公章;
(3)服务方案:含检测周期安排、报告出具时限、质量保证措施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2.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须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以现场递交或顺丰快递的方式送达镇康县中医医院采购办;联系人:*** 手机:***;不接收电子版材料。
3.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6年9月23日15: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五、评审与成交
1.我院将组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格和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小组全程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完成评审;
2.资格及技术均合格单位,在设备质量、售后保障同等前提下,最低价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评审结果经公示(公示期3日)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我院签订合同。
六、合同主要条款
1.结算方式:按实际检测数量×成交单价结算,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发票后付款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2.报告要求:供应商应按时限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检定/校准)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违约责任: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限完成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争议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价选不收取报名费、保证金,任何以医院名义收取费用的中介均属虚假信息,可向医院纪检部门举报;
2.未中选供应商我院不再单独通知,所有递交资料统一归档留存,不予退还;
3.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存在伪造、变造资质文件情况,直接取消价选资格,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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