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饮用水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饮用水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饮用水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保障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常饮用水需求,规范饮用水采购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中心拟通过询价方式择优确定一家饮用水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饮用水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低价中标法)
3.采购内容: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需桶装饮用水及瓶装饮用水,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
最高限价
备注
桶装饮用水
18.9L/桶
10元
约230桶/月
瓶装饮用水
550ml×24瓶/件
20元
按实际需求采购
4.质量标准:所供饮用水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按照国家GB 8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或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标准执行,符合国家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水质检测合格报告。所提供的水桶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规范和要求。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前,经采购人综合考量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7.报价方式:本项目按类别分别报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测算后填报出各类产品的单价,填写附件2报价承诺书。报价需包含产品成本、运输费、税费、饮水机使用及清洗消毒、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和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2.生产厂家报名:提供 《食品生产许可证》。
代理商/经销商报名:提供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证明》 等有效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供货及服务要求
1.产品质量:所有饮用水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无假冒伪劣产品。
2.供货时效:常规情况下,接到采购订单后4小时内完成配送;紧急情况下,接到采购订单后2小时内完成配送。
3.饮水机服务:供应商须免费提供中心所需数量的饮水机及水桶,并负责饮水机的清洗、消毒(每年不少于两次)、维修及更换服务。合同期满后退还使用后的饮水机及水桶。
4.配送及回收:供应商负责配送上门及空桶回收服务。
5.结算价格及调整:供应商中选后,报价表中的价格即为合同期内结算单价。供货期间如需上调价格,供应商须先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效证明材料(如厂家调价函、采购发票等),经我中心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同意擅自涨价的,我中心有权拒付并追究违约责任。
6.应急保障:供应商应保证在出现突发断水等情况时,能在4小时内紧急配送不少于50桶饮用水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评选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低价中标法。由我中心询价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对资质进行审查。在满足资格要求及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权重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1
资质审查
合格制
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不满足则淘汰
附件1报名信息登记表
2
报价
100%
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2报价承诺书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7日17: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附件1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报价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4)生产厂家报名:提供 《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报名: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证明》 等有效备案凭证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
(7)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10)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11)送水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1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含供货方案、配送能力、应急响应、饮水机管理及清洗消毒方案等);
(13)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
(14)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报名方式:供应商将以上资料统一扫描为一份PDF文件,发送邮件至邮箱:plqlmjdsqwsfw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名称+饮用水询价报名”。
4.报名审核:我中心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供应商参加现场询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供应商不另行通知。
六、现场询价
1.时间:报名文件资质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为准。
2.地点: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3.现场询价应答文件:按报名文件要求准备询价应答文件纸质版1份。询价应答文件应装订成册后装入档案袋,密封完整,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档案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现场提交的纸质应答文件须与报名提交的电子版内容保持一致,如有调整须在询价现场予以说明,最终报价以现场纸质版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邀请人名称: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白云路511号颐园里
3.联系人:***
4.联系电话:***
5.电子邮箱:plqlmjdsqwsfwzx@163.com
附件1 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 报价承诺书.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饮用水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低价中标法)
3.采购内容: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需桶装饮用水及瓶装饮用水,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
最高限价
备注
桶装饮用水
18.9L/桶
10元
约230桶/月
瓶装饮用水
550ml×24瓶/件
20元
按实际需求采购
4.质量标准:所供饮用水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按照国家GB 8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或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标准执行,符合国家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水质检测合格报告。所提供的水桶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规范和要求。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前,经采购人综合考量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7.报价方式:本项目按类别分别报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测算后填报出各类产品的单价,填写附件2报价承诺书。报价需包含产品成本、运输费、税费、饮水机使用及清洗消毒、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和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2.生产厂家报名:提供 《食品生产许可证》。
代理商/经销商报名:提供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证明》 等有效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供货及服务要求
1.产品质量:所有饮用水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无假冒伪劣产品。
2.供货时效:常规情况下,接到采购订单后4小时内完成配送;紧急情况下,接到采购订单后2小时内完成配送。
3.饮水机服务:供应商须免费提供中心所需数量的饮水机及水桶,并负责饮水机的清洗、消毒(每年不少于两次)、维修及更换服务。合同期满后退还使用后的饮水机及水桶。
4.配送及回收:供应商负责配送上门及空桶回收服务。
5.结算价格及调整:供应商中选后,报价表中的价格即为合同期内结算单价。供货期间如需上调价格,供应商须先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效证明材料(如厂家调价函、采购发票等),经我中心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同意擅自涨价的,我中心有权拒付并追究违约责任。
6.应急保障:供应商应保证在出现突发断水等情况时,能在4小时内紧急配送不少于50桶饮用水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评选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低价中标法。由我中心询价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对资质进行审查。在满足资格要求及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内容
权重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1
资质审查
合格制
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不满足则淘汰
附件1报名信息登记表
2
报价
100%
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总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2报价承诺书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7日17: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附件1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报价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4)生产厂家报名:提供 《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报名: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证明》 等有效备案凭证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和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
(7)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10)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11)送水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
(1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含供货方案、配送能力、应急响应、饮水机管理及清洗消毒方案等);
(13)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
(14)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报名方式:供应商将以上资料统一扫描为一份PDF文件,发送邮件至邮箱:plqlmjdsqwsfw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名称+饮用水询价报名”。
4.报名审核:我中心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供应商参加现场询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供应商不另行通知。
六、现场询价
1.时间:报名文件资质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为准。
2.地点: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3.现场询价应答文件:按报名文件要求准备询价应答文件纸质版1份。询价应答文件应装订成册后装入档案袋,密封完整,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档案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现场提交的纸质应答文件须与报名提交的电子版内容保持一致,如有调整须在询价现场予以说明,最终报价以现场纸质版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邀请人名称: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白云路511号颐园里
3.联系人:***
4.联系电话:***
5.电子邮箱:plqlmjdsqwsfwzx@163.com
附件1 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 报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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