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新平县总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标段四(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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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玉溪市 | 采购单位 | 新平县总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平县总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标段四(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昆明济为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新平县总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标段四(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平县总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标段四(二次) (招标编号:Q53A01026001226C1)开标、评标工作已于2026年7月10日顺利完成,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3日。若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公章并经异议方法定代表人签字)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书面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书面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未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三、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期满,对以上公示内容无异议的,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该标段中标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庆丰路9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 电话:*** 邮箱:1763964747@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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