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建水县文物管理所关于公开选取文物保护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告】建水县文物管理所关于公开选取文物保护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顺利推进建水县文物管理所负责的文物保护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建水县文物管理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文物保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
(一)项目名称:建水县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资金来源: 2026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三)项目预算:本次共包含4个财政资金下达的文物保护项目,总资金74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建水玉皇阁及崇文塔防雷工程,项目下达资金:140万元。
2.建水学政考棚天君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下达资金:135万元。
3.建水纳楼长官司署消防工程,项目下达资金:160万元。
4.建水文庙消防工程,项目下达资金:310万元。
(四)代理服务范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需符合文物保护工程特殊资质要求)、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发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招标资料整理归档等。
二、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参选的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二)拥有能够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具备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招标代理经验或熟悉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专职人员。
(三)参加本次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围标串标、虚假代理、违规操作等,本次遴选不允许联合体报名、挂靠报名、分包转包代理业务。参与遴选的机构须对此条提交书面承诺。
三、遴选方式及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遴选。我单位将组建遴选评审小组,对各代理机构的资质、类似项目业绩、专职人员配置、代理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代理机构。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每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建水县文博馆三楼文物研究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报名提交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材料(指近三年同类项目如文物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
(四)相关承诺书。
以上资料需密封装订成册,一式5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资料提交后不予退还;参选资料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 存在弄虚作假、未加盖公章、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按无效参选处理等(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服务内容要求
(一)代理机构须指定一名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项目负责人,专职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更换。
(二)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我单位商业秘密、潜在投标人信息及评标过程等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招标工作结束后,代理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全套招标档案(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整理归档并移交我单位。
六、公告发布及结果公示
(一)本次公告在“文旅建水”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选取结果将在同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采购人与中选单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七、监督方式
本次择优选取工作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873-7616851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
2026年7月6日
来源丨建水县文物管理所
编辑丨钟贞
初审丨段云娟 杨兴
复审丨孟红兵
终审丨李姝慧
运维丨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一、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
(一)项目名称:建水县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资金来源: 2026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三)项目预算:本次共包含4个财政资金下达的文物保护项目,总资金74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建水玉皇阁及崇文塔防雷工程,项目下达资金:140万元。
2.建水学政考棚天君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下达资金:135万元。
3.建水纳楼长官司署消防工程,项目下达资金:160万元。
4.建水文庙消防工程,项目下达资金:310万元。
(四)代理服务范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需符合文物保护工程特殊资质要求)、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发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招标资料整理归档等。
二、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参选的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二)拥有能够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具备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招标代理经验或熟悉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专职人员。
(三)参加本次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围标串标、虚假代理、违规操作等,本次遴选不允许联合体报名、挂靠报名、分包转包代理业务。参与遴选的机构须对此条提交书面承诺。
三、遴选方式及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遴选。我单位将组建遴选评审小组,对各代理机构的资质、类似项目业绩、专职人员配置、代理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代理机构。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每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建水县文博馆三楼文物研究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报名提交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材料(指近三年同类项目如文物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
(四)相关承诺书。
以上资料需密封装订成册,一式5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资料提交后不予退还;参选资料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 存在弄虚作假、未加盖公章、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按无效参选处理等(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服务内容要求
(一)代理机构须指定一名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项目负责人,专职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更换。
(二)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我单位商业秘密、潜在投标人信息及评标过程等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招标工作结束后,代理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全套招标档案(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整理归档并移交我单位。
六、公告发布及结果公示
(一)本次公告在“文旅建水”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选取结果将在同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采购人与中选单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七、监督方式
本次择优选取工作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873-7616851
建水县文物管理所
2026年7月6日
来源丨建水县文物管理所
编辑丨钟贞
初审丨段云娟 杨兴
复审丨孟红兵
终审丨李姝慧
运维丨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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