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猴桥镇下街村冷库建设项目(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布日期:2026-07-02

【招标公告】猴桥镇下街村冷库建设项目(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保山市 采购单位 腾冲市猴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猴桥镇下街村冷库建设项目(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猴桥镇下街村冷库建设项目(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CXZB2026-C0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 一、招标条件 本猴桥镇下街村冷库建设项目(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2.1100 万元,招标人为腾冲市猴桥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猴桥镇下街村冷库建设项目(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猴桥镇下街村冷库建设项目(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猴桥镇下街村冷库建设项目(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材料),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 目承诺。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0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 年 7 月 2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9 日,在云南承鑫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 100 号)出售。采购文 件售价为:200.00 元。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名授权委托书(法 人报名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件(以上材料 均加盖公章)。注:响应人提交的报名书须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花园小 区 100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XZB2026-C06 2.项目名称:猴桥镇下街村冷库建设项目(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总投资:¥700000.00 元。 5.最高限价:¥***.00 元。 6.采购内容:猴桥镇下街村冷库建设项目(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7.项目地点:腾冲市猴桥镇下街村。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及验收标准,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9.工期:120 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响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 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声明 函(格式自拟);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 1 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 项目开始时间之后)或是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提供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新成立公司不足 1 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 任意 1 个月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不足 1 个月的,需作出说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本项目实施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 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 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扫描件;若为新成立 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扫描件应清晰可 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提供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的凭据(凭 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人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 3 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开具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前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响应人不得为“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响应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响应人的信用信息 进行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审核(并以截图方式留存),有不良记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 取消磋商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 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2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项目报价给予 10%的价格 扣除;工程项目给予 5%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 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材料),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 目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 年 7 月 2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9 日,在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 司(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 100 号)出售。采购文件售价为:200 元。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名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注:响应人提交的报名书须装订成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花园小 区 100 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 年 7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花园小 区 100 号)。 六、公告期限及地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地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我公司对其他网 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金额:2000.00 元。 2.本项目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2.1 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响应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范家坡支行 账号:53050172713700000127 联系电话:0875-5875666 注:响应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2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腾冲市猴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腾冲市猴桥镇下街村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承鑫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 100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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