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福路、滇池路、日新路城市风貌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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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西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福路、滇池路、日新路城市风貌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西福路、滇池路、日新路城市风貌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NYL-06-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福路、滇池路、日新路城市风貌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市西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监理工作主要包括西山区西福路、滇池路、日新路城市风貌改造提升项目项目所 涉及的各项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 修阶段全过程监理,以及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 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 审等,具体以委托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福路、滇池路、日新路城市风貌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福路、滇池路、日新路城市风貌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证、自然人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事业单位不在 该系统查询范围内);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均可:
①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 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 2022 年 10 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 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 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②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
③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提供担保证明的同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 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新成立不满 1 年的企业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加盖 供应商公章);
注: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无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不齐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说明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须提供 2025 年 1 月(含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 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 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成立不足 3 个月的视实际情况 自行提供;
(2)须提供 2025 年 1 月(含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 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成立不足 3 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自行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事业单位除外),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自动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的时间:本项 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要求填写《中小 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 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按《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 小于 300 人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大于等于 100 人小于 300 人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大于等于 10 人小于 100 人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小于 10 人的为微型企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 号)对承 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 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有,具体资质要求为: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纳齐全,无挂证、无不良执业记录。提供递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社保或劳动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至 2026 年 7 月 6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 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小康大道和谐 广场写字楼 C 座 1807 室;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1.:报名时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的 原件或复印件 1 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可不提供);2.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授权委托书及转账回执单传至 2507787879@qq.com 邮箱进行缴费登记确认,留下公司名 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开户名称:云南羿力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 楼 C 座 1807 室、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西路支行、银行账户:471120100100166764;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 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售价:600 元。售后概不退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 座 1807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 座 1807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L-06-03
项目名称:西福路、滇池路、日新路城市风貌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以最终施工结算金额按照发改价格<2007>*** 号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规定收费标准,其中专业调整系 数 0.8,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高程调整系数 1.0 计算后优惠下浮 15%。
采购需求:监理工作主要包括西山区西福路、滇池路、日新路城市风貌改造提升项目项目所 涉及的各项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 修阶段全过程监理,以及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 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 审等,具体以委托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1)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 方面的协调管理;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 施工现场协调管理。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重要部位施工进行 24 小时旁站监理,参与工程 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编制监理工作进度计划,检查施工进度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检 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时发现现场安全生产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2)参与各项验收,协助建设单位开展验收准备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整理 竣工验收资料。
(3)缺陷责任期: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云南省建设监理暂行办法》(云 建施[1995]第 115 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规 定;具体内容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出现缺 项、漏项或无报价的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
照、事业单位法人证、自然人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事业单位不在 该系统查询范围内);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均可:
①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 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 2022 年 10 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 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 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②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
③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提供担保证明的同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 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新成立不满 1 年的企业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加盖 供应商公章);
注: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无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不齐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说明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须提供 2025 年 1 月(含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 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 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成立不足 3 个月的视实际情况 自行提供;
(2)须提供 2025 年 1 月(含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
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成立不足 3 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自行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事业单位除外),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自动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的时间:本项 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要求填写《中小 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 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按《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
小于 300 人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大于等于 100 人小于 300 人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大于等于 10 人小于 100 人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小于 10 人的为微型企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 号)对承 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 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有,具体资质要求为: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纳齐全,无挂证、无不良执业记录。提供递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社保或劳动合同。
三、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6年6 月30日至2026年 7月 6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30(北 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 座 1807 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1.:报名时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1 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可不提供);
2.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转账回执单传至 2507787879@qq.com 邮箱进行缴费登记确认,留下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 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
开户名称:云南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 座 1807 室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西路支行
银行账户:471120100100166764
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注: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售价:600 元。售后概不退换。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 座 1807 室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 座 1807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 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磋商有效期(日历天):90 天。
4.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
5.服务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地点。
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递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 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西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 188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云南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小康大道和谐广场写字楼 C 座 1807 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西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西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 188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羿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和谐广场 C 座 1807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