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学生食堂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招标的公告
【招标结果】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学生食堂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招标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昭通市 | 采购单位 | 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学生食堂燃料供应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为规范全镇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学生食堂燃料管理,真正做到节流,经坡头镇学区中心校研究决定,将本辖区学校学生食堂燃料供应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内容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学生食堂燃料供应项目
二、招标形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招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的原则。
四、供货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供货时间:从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合同签订后,按上级规定每个学期的开学时间,提前一周开始供应燃料,送货量和次数,到时具体与学校协商解决。
2、燃料必须按时送达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相关学校学生食堂【详见附1《供货学校名单》】(如学区中心校所辖学校申报爱心厨房成功,后面的报价按照比例减少)。
3、每学期供货结束后,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并将完善验货、签收材料,连同发票一并提供给中心校财务处。
4、送货过程中的安全,燃料本身的安全,全权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一概与坡头镇学区中心校及辖区学校无关。
五、供货需求
供应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学生食堂燃料,燃料必须到达以下要求。
1、燃料燃烧时,不能产生有害气体,不能产生粉尘。
2、燃料应属于非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方便,确保使用安全。
3、燃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食堂燃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均需提供今年产品县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检验报告或特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灶具(带水箱)、蒸饭设备(必须使用灶具产生的蒸汽)必须由供应商无条件提供,并免费做好日常维护维修。
6、本次竞价招标最高控制总价为14.2288万元/学期。
六、招标对象
有意愿为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学生食堂供应燃料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商。
(一)报名竞标申请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要求如下: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交复印件);
2、提供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交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记录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发布当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七、报名须知
(一)公示期限及声明:本竞争性公告在镇雄教体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为期七天为公示期(含发布当日),我校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报名时间:自公示期满后第一天开始报名,为期三天,报名的最后一天17:30后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总务处。
(四)咨询电话:***(***),***(***)。
(五)其他事项
1、报名竞标方应交材料:携带相关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货物检验报告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投标货物样品及标书【模板详见附件2《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学生食堂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招标投标文件》】,投标材料自行做好密封。
2、报名竞标方应交费用及有关说明:(1)竞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2)竞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开标时间之前;(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户名: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账号:0300003936632012,开户行: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坡头分社。(4)银行转账未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于竞标后3个工作日后原账号不计利息等额退回;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于中标第2个工作日内到学校签订相关合同,如不按时签订合同者则视为放弃中标机会,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处理不再退还。
3、中标后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被确定为中标方的供应商,在签订供应合同一个月内补齐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存入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账户不计利息,直到双方合同期满时等额退还。
八、开标时间
报名期满后的第一天下午2:30,若逢节假日或双休日,则顺延至收假第一天或星期一。
九、开标地点
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二楼会议室。
十、竞标程序及其他要求
(一)竞标者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相关竞标规定,不得围标、恶性竞争。
(二)本次竞标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各竞标者先交投标书(标书包含商品的价格、企业优势、相关服务等),采用胶装,进行签盖封标,现场拆签。
(三)发包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第16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价公开发包。
发包方式:1、各报名的企业报名合格后获取工程报价清单;2、最终报价最高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14.2288万元/学期,最低下浮率为招标控制价14.2288万元/学期的10%以内;3、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和报价文件;文件密封后标注公司名称,启封时间,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4、对所有竞价人进行资格审查;5、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竞价人的竞价报价计算平均价;6、竞价人的报价最接近且低于平均价的即为中标人。
(四)中标对象应在竞标后持《中标通知》到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二楼会议室签订相关合同。
(五)若本次招标不成功,为保证学校燃料在开学时按时供应,坡头镇学区中心校将采取邀标竞谈方式确定供货方。
(六)中标后,在供货期内,其供货项目的价格以中标价为准,不得改变。
附件:(另行下载)
附件1:坡头镇学区中心校2026秋燃料使用学校名单.xlsx
附件2: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学生食堂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投标文件(1).docx
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
2026年6月16日
编 辑 | 镇雄县教体局宣传中心
投稿邮箱 | zxjtjxczx@126.com
一、项目名称
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学生食堂燃料供应项目
二、招标形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招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的原则。
四、供货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供货时间:从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合同签订后,按上级规定每个学期的开学时间,提前一周开始供应燃料,送货量和次数,到时具体与学校协商解决。
2、燃料必须按时送达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相关学校学生食堂【详见附1《供货学校名单》】(如学区中心校所辖学校申报爱心厨房成功,后面的报价按照比例减少)。
3、每学期供货结束后,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并将完善验货、签收材料,连同发票一并提供给中心校财务处。
4、送货过程中的安全,燃料本身的安全,全权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一概与坡头镇学区中心校及辖区学校无关。
五、供货需求
供应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学生食堂燃料,燃料必须到达以下要求。
1、燃料燃烧时,不能产生有害气体,不能产生粉尘。
2、燃料应属于非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方便,确保使用安全。
3、燃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食堂燃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均需提供今年产品县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检验报告或特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灶具(带水箱)、蒸饭设备(必须使用灶具产生的蒸汽)必须由供应商无条件提供,并免费做好日常维护维修。
6、本次竞价招标最高控制总价为14.2288万元/学期。
六、招标对象
有意愿为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学生食堂供应燃料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商。
(一)报名竞标申请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要求如下: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交复印件);
2、提供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交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记录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发布当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七、报名须知
(一)公示期限及声明:本竞争性公告在镇雄教体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为期七天为公示期(含发布当日),我校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报名时间:自公示期满后第一天开始报名,为期三天,报名的最后一天17:30后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总务处。
(四)咨询电话:***(***),***(***)。
(五)其他事项
1、报名竞标方应交材料:携带相关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货物检验报告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投标货物样品及标书【模板详见附件2《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学生食堂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招标投标文件》】,投标材料自行做好密封。
2、报名竞标方应交费用及有关说明:(1)竞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2)竞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开标时间之前;(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户名: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账号:0300003936632012,开户行: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坡头分社。(4)银行转账未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于竞标后3个工作日后原账号不计利息等额退回;中标者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于中标第2个工作日内到学校签订相关合同,如不按时签订合同者则视为放弃中标机会,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处理不再退还。
3、中标后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被确定为中标方的供应商,在签订供应合同一个月内补齐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存入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账户不计利息,直到双方合同期满时等额退还。
八、开标时间
报名期满后的第一天下午2:30,若逢节假日或双休日,则顺延至收假第一天或星期一。
九、开标地点
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二楼会议室。
十、竞标程序及其他要求
(一)竞标者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相关竞标规定,不得围标、恶性竞争。
(二)本次竞标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各竞标者先交投标书(标书包含商品的价格、企业优势、相关服务等),采用胶装,进行签盖封标,现场拆签。
(三)发包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第16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价公开发包。
发包方式:1、各报名的企业报名合格后获取工程报价清单;2、最终报价最高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14.2288万元/学期,最低下浮率为招标控制价14.2288万元/学期的10%以内;3、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和报价文件;文件密封后标注公司名称,启封时间,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4、对所有竞价人进行资格审查;5、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竞价人的竞价报价计算平均价;6、竞价人的报价最接近且低于平均价的即为中标人。
(四)中标对象应在竞标后持《中标通知》到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二楼会议室签订相关合同。
(五)若本次招标不成功,为保证学校燃料在开学时按时供应,坡头镇学区中心校将采取邀标竞谈方式确定供货方。
(六)中标后,在供货期内,其供货项目的价格以中标价为准,不得改变。
附件:(另行下载)
附件1:坡头镇学区中心校2026秋燃料使用学校名单.xlsx
附件2:坡头镇学区中心校辖区学生食堂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投标文件(1).docx
镇雄县坡头镇学区中心校
2026年6月16日
编 辑 | 镇雄县教体局宣传中心
投稿邮箱 | zxjtjxczx@126.com
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