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及红河县自来水厂资产清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及红河县自来水厂资产清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腾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及红河县自来水厂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及红河县自来水厂资产清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TY-202604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及红河县自来水厂资产清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 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A 包:¥100000.00 元;B 包:¥100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及红河县自来水厂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A 包; (002)红河县 供排水清运公司及红河县自来水厂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B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及红河县自来水厂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A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 2024 年或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 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提供 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 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 明)。
(2)供应商提供 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 关情况说明)。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6.1 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供截图;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 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结果为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 包:供应商应具有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B 包: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如分支机构参加竞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的分所纳入供应商范围。;
(002 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及红河县自来水厂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B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 2024 年或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 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提供 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 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 明)。
(2)供应商提供 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 关情况说明)。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6.1 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供截图;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 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结果为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 包:供应商应具有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B 包: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如分支机构参加竞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的分所纳入供应商范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办理:前往云南腾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万 彩城市花园 6 栋 6 楼 603 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办理时需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万彩城市花园 6 栋 6 楼 614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万彩城市花园 6 栋 6 楼 614 号
七、其他
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及红河县自来水厂资产清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Y-2026048
2.项目名称: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及红河县自来水厂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A 包:¥100000.00 元;B 包:¥100000.00 元
5.最高限价:A 包:¥100000.00 元;B 包:¥100000.00 元
6.采购需求:
A 包:对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及红河县自来水厂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 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含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存货、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管 道及沟槽、设备类资产等),并配合采购人完成评估备案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 件第五章)。
B 包:对红河县自来水厂及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及红河县自来水厂截至资产清查基准日的 资产进项全面清查盘点,包含:盘点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对外投资;核对账账、账实,统计盘盈盘亏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技术服务工作完成为止。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 2024 年或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 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提供 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 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 明)。
(2)供应商提供 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6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 关情况说明)。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6.1 信用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供截图;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 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结果为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 包:供应商应具有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B 包: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如分支机构参加竞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的分所纳入供应商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6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万彩城市花园 6 栋 6 楼 603(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楼上)3.方式:
(1)现场办理:前往云南腾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万彩城市花园 6 栋 6 楼 603 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办理时需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及获取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远程办理:发送企业介绍信(原件扫描件)、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获取人的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至邮箱 522701384@qq.com。待开标时递交纸质的企业 介绍信(原件)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25 日 15: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万彩城市花园 6 栋 6 楼 614 号 3.现场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6 年 6 月 25 日 15: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万彩城市花园 6 栋 6 楼 614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有效期(日历天):90
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
3.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元):0
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等信息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 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采购项目共 2 个标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
联系人:李英 李飞飞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腾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万彩城市花园 6 栋 6 楼 603 号(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楼上)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县迤萨镇莲花路
联 系 人:李英 李飞飞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腾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万彩城花园 6 栋 6 楼 603 联 系 人: 李泽
电 话: 15925231866
电子邮件: 7837959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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