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教育体育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教育体育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临沧市 | 采购单位 | 凤庆县审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教育体育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教育体育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 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JZCG2026-149-2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
一、招标条件
本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教育体育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 务收支情况审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2.24 万元,招标人为凤庆县审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金额:¥***.00 元(人民币肆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教育体育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 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教育体育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 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的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 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对其 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且资产总 额在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在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在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2 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 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 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3.2 人员要求:需派 8 名审计人员参与本次审计项目,其中:需派工程审计人员 2 名,具备 一级造价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能独立承担工程审计工作,熟悉教体系统工程项 目建设、运营管理;需派财务审计人员 6 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会计师(审 计师)职称,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熟悉教体系统财务核算和 业务管理。以上人员中,派驻审计现场并全程参与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熟悉教体系统 审计、经验丰富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3.4 投标人所投入人员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需经招标人同意。(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家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 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须为会计师事务所。投标文件中 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报名时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成员方无需再次报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6)两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 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 体或参加(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 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 其他条件:投标人于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 诺函);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03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05 月 27 日至 2026 年 06 月 03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 塘平社区迎春巷 4 号 6 号楼 105 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南路(御福楼酒店 4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南路(御福楼酒店 4 楼会议室)
七、其他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教育体育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情况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教育体育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情况审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 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 4 号 6 号楼 105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06 月 16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JZCG2026-149-28
2、项目名称: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教育体育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 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采购预算金额:¥***.00 元(人民币肆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
6、最高限价:¥***.00 元(人民币肆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确定聘请参与审计项目的社会中介。详见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人员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 服务期限
1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凤庆县教育体育局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 支情况审计服务项目 需派 8 名审计人员参与本次审计项目,其中:需派工程审计人员 2 名,具备一级造价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能独立承担工程审计工作,熟悉教体系统工 程项目建设、运营管理;需派财务审计人员 6 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会计师(审计师)职称,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熟悉教体系统财务核 算和业务管理。以上人员中,派驻审计现场并全程参与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熟悉教体 系统审计、经验丰富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采购人指定地点 预计 2026 年 6 月下旬 开始,服务期限不少于 60 个工作日
9、质量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审计署、云南省审计厅 相关规定执行。审计项目结束后提供完整详尽的归档资料。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的规定,针对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 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对其 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且资产总 额在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在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在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在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2 关于监狱企业产品的规定: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 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规定: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 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3.2 人员要求:需派 8 名审计人员参与本次审计项目,其中:需派工程审计人员 2 名,具备 一级造价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能独立承担工程审计工作,熟悉教体系统工程项 目建设、运营管理;需派财务审计人员 6 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会计师(审 计师)职称,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熟悉教体系统财务核算和 业务管理。以上人员中,派驻审计现场并全程参与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熟悉教体系统 审计、经验丰富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3.4 投标人所投入人员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需经招标人同意。(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家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 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须为会计师事务所。投标文件中 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报名时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成员方无需再次报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6)两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 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 体或参加(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 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 其他条件:投标人于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 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05 月 27 日至 2026 年 06 月 03 日,每天上 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 4 号 6 号楼 105 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一份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 件)。
注:本项目接受邮箱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按以上报名要求准备好相关报名资料 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罗芝尧,联系方式:18183838396,邮箱:535596373@qq.com)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6 日下午 15:00 时,地点为云南省临沧 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南路(御福楼酒店 4 楼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 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庆县审计局
地 址:凤庆县滇红路南段政府 4 楼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 4 号 6 号楼 105 室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庆县审计局
地 址:凤庆县滇红路南段政府 4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 4 号 6 号楼 1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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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罗芝尧
电 话: 18183838396
电子邮件: 53559637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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