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遴选公告!文山州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所属地区: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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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文山州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夯实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采购工作,文山州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遴选单位”)现就“文山州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专业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全流程采购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文山州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采购第三方机构参与2026年至2028年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具体内容以最终采购文件为准)。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招标代理费用
由中标人承担,遴选单位不支付任何代理费用。
二、代理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代理服务内容
遴选1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全流程采购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更正(补遗)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合同公示公告;做好采购文件解释答疑,组织并规范开展开标、评标工作;项目采购完成后整理完善项目备案资料;汇总归集招标采购全过程档案资料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要求;配合遴选单位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二)代理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和强制性规定,并满足国家、省、州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及服务内容,全面满足本项目服务工作实际需求。(三)代理服务期限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三、遴选资格条件
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否则遴选申请无效。
1.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备案:代理机构已成功入驻政采云平台且能正常代理项目,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备案登记,具备合法开展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资质;
3.专业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开标场所、电子监控等办公设备设施;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处罚,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遴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日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财税合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其他要求:与遴选单位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本项目代理服务严禁转包、擅自违法分包。
四、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组成
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全部文件密封包装完好,密封袋骑缝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文件封面标注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遴选申请书(需明确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要求,自愿参与遴选并承担相应法律及履约责任);
2.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参与遴选的,须同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相关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截图(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已成功入驻政采云平台且能正常代理项目,提供登录后截图(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制度;营业场所及办公设备设施证明材料,含整体布局实景照片、办公设备设施清单及实拍图、档案存放场所实拍图、可视化及远程异地评标配套设备实拍图;自有场所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租用场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证明及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全部资料加盖公章);
5.专职从业人员名单、从业资格证明、劳动合同、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信誉声明(承诺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书面声明或官方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2025年度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法定免税证明文件;2025年度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证明文件;
8.代理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人员配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保密及履约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需结合本项目特点编制,具备针对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9.本项目采购全过程舆情及质疑投诉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投诉、质疑、舆情突发场景的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及应对措施;
10.其他能够证明代理机构综合实力、专业资质及业务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二)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响应文件提交不完整的,遴选单位一律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文山州医疗保障局307室(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州委信访楼);
3.递交方式:现场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快递及线上报送;
4.联系电话:***
5.联系人:***
6.响应文件的编制、格式、密封、递交等须严格遵照本公告规定执行,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遴选流程
1.公告发布:在“文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各遴选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遴选单位对递交文件进行现场核对、登记留存。
3.综合评审:遴选单位组建评审小组,按照本公告资格条件开展资格符合性审查,确定合格遴选申请人;评审小组依据评审标准,对合格申请人响应文件进行综合量化评审、逐项打分并排序。
4.确定中选单位: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第1的代理机构为本项目中选单位。若排名第1的中选候选单位存在放弃中选资格、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提交虚假响应材料或其他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情形,遴选单位有权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后续中选单位,也可直接决定重新开展遴选。
5.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在“文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依规处理。
6.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遴选单位与中选代理机构签订正式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范围、质量标准、履约要求、收费标准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六、评审标准
七、评审相关事项
1.遴选响应文件递交家数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遴选,重新组织公开遴选;
2.资格审查后合格申请人为2家的,评审小组可正常开展综合评审;资格审查后仅剩余1家合格申请人的,终止本次遴选,重新组织遴选。
3.因递交数量不足、资格审查合格家数不达标需重新遴选的,遴选单位不另行解释终止原因,各申请人参与遴选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期间,遴选单位如需对公告内容进行澄清、补充或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
2.各遴选申请人对提交的全部响应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遴选单位有权取消其参选及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本次遴选不向各遴选申请人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参选过程中遴选申请人所产生的全部成本由遴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9日
来 源: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编 辑:姜婷婷   毛雪勰
美 编:刘晓晓
二 审:杨珉川
终 审:代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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