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夜市(原国税局地块)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丽江市 发布日期: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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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丽江市 采购单位 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夜市(原国税局地块)合作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夜市(原国税局地块)合作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TPLJCG2026-00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夜市(原国税局地块)合作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内容,招标人为丽江古城景区 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合作 1 家供应商对狮子山夜市场地通过统一业态规划、招商运营、秩序 维护、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及治安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开展宣传引流与应急处 置。实现夜市规范有序、安全运营,提升消费环境与城市形象,繁荣夜间经济。合作经营场 地位于狮山路与民主路交界处,宗地面积:1465.21 平方米,拟布局业态:引入夜市、小吃、文创、百货等综合类经营合作方共同运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夜市(原国税局地块)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夜市(原国税局地块)合作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 证明或说明。 (提供下述①~②项证明材料任意一种即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 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也可提供承诺函,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也可提供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②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 务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 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 3 个月还未缴 纳税收的供应商需提供情况说明)。 ②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供应商需 提供情况说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 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的要求,在磋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审专家备查)。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③本项目不允许有违法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磋 商者,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以单位报名的,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以个体参与报 名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①现场获取:前往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中海村二组 6 号院)现场办理报名;②线上获取:将完整报名 资料发送至邮箱:3833352249@qq.com,完成线上报名。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中海村二组 6 号院)会议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中海村二组 6 号院)会议室 七、其他 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夜市(原国税局地块)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夜市(原国税局地块)合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中海村二组 6 号院)获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5 月 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TPLJCG2026-0007 项目名称: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狮子山夜市(原国税局地块)合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作方式:采用保底收益+营收分成两部分组成的方式开展合作经营。保底收益部分:以专 业评估公司评估的资产使用费作为保底价格依据,保底收益不少于 800000.00 元/年,该底 价不含水电、垃圾清运费、物业费等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的费用和税金。营收分成部分:以 市场调研的行业惯例作为提成依据,年收益不少于总营业额 1.5%。该房屋资产的运营流水 需全额进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代收。 合作经营范围:本项目拟合作 1 家供应商对狮子山夜市场地通过统一业态规划、招商运营、秩序维护、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及治安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开展宣传引流与应 急处置。实现夜市规范有序、安全运营,提升消费环境与城市形象,繁荣夜间经济。合作经 营场地位于狮山路与民主路交界处,宗地面积:1465.21 平方米,拟布局业态:引入夜市、小吃、文创、百货等综合类经营合作方共同运营。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作经 营要求”。 合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 证明或说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述①~②项证明材料任意一种即可)①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 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也可提供承诺函,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也可提供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承诺函);②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 务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 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 3 个月还未缴 纳税收的供应商需提供情况说明)。 ②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 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 3 个月的还未办理社保的供应商需 提供情况说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 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的要求,在磋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审专家备查)。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③本项目不允许有违法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以单位报名的,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以个体参与报名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①现场获取:前往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中海村二组 6 号院)现场办理报名; ②线上获取:将完整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3833352249@qq.com,完成线上报名。 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中海村二组 6 号院)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中海村二组 6 号院)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发布。 2.供应商在决定参加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 有变更、补充等,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发 布。 3.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环境,坚决杜绝串标、围标行为。若在采 购过程中或在成交后提供服务过程中,被发现供应商存在疑似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 4.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 5.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6.本项目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学堂路 57 号 联系方式:13708826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中海村二组 6 号院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监督电话 名称: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室 电话:0888-519277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古城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学堂路 57 号 联 系 人:/ 电 话:137088267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中海村二组 6 号院)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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