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腾冲及龙陵城区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腾冲及龙陵城区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保山市 | 采购单位 |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 |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山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腾冲及龙陵城区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腾冲及龙陵城区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SZDCG20260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腾冲及龙陵城区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79 万元,招标人为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腾冲及龙陵城区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腾冲及龙陵城区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腾冲及龙陵城区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书面 声明;②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至 2025 年任意 1 年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 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或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不得为“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当日,根据实际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情况在截止时间前查询核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不享受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 许可证》。
4.其他要求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预算价审核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应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乐采云平台 https://www.lecaiyun.com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或 CA 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进入乐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保山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文笔路双虹小区 23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腾冲及龙陵城区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ZDCG2026004。
2.项目名称: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腾冲及龙陵城区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 元(其中:腾冲大队部预算金额 370000.00 元,龙陵大队部预算金 额 420000.00 元)
5.最高限价:***.00 元(其中:腾冲大队部最高限价 370000.00 元,龙陵大队部最高限 价 420000.00 元)
6.项目需求:
6.1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1.标段名称: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腾冲及龙陵城区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 标 段腾冲城区
标段编号:BSZDCG2026004-001
服务地点:腾冲城区单位(腾冲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部)
2.标段名称: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腾冲及龙陵城区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2 标 段龙陵城区
标段编号:BSZDCG2026004-002
服务地点:龙陵城区单位(龙陵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部)
注: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磋商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与任意一个标段或同时参与两 个标段的磋商申请,响应文件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但同一供应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 标段。磋商申请人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腾冲及龙陵城区单位食堂所需的主副食品及农副产品原材料进行供货,独 立签署合同,服务期限为 2 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每年度合同期结束后,经腾冲及 龙陵两大队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评价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评价考核不合 格则终止合同。(第一年合同履约期限: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磋商申请。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书面 声明;②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至 2025 年任意 1 年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 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或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不得为“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当日,根据实际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情况在截止时间前查询核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不享受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 许可证》。
4.其他要求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预算价审核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18:00 至 2025 年 04 月 28 日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应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乐采云平台 https://www.lecaiyun.com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或 CA 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进入乐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人民币 0.00 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通过“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提交电 子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 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如供应 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或响应文件开启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 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文笔路双虹小区 23 号)。
注:(1)本项目采用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上进行采购与提交并开启响应文 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 操作解密文件。
(2)请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在使用乐采云平台时,自行配备需要的音视频(音箱、耳 机、话筒、耳麦及显示器等)等设备,做好系统的调试工作避免出现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 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1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 标段腾冲城区¥5000.00 元(伍仟元整),2 标段龙陵城区¥6000.00 元(陆仟元整)。
1.2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 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
1.3 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逾期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以转账(网银或电 汇)到账时间或银行保函生效时间或电子保函(保单)生效时间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交的保 证金经采购人确认并生效时间为准。
1.4 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保山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北城五洲支行
账号:53050172863900001083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杨女士(13987507001)
注:①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 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②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 将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发送至保山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bsch1234@126.com)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 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③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磋商保证金按 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
2.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公告发布媒体
3.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我 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 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相关事宜
4.1 本次采购采用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上进行采购与提交响应文件。首次参 加磋商的单位通过“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入驻中心”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 毕待审核成功成为乐采云平台供应商后方可登录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咨询电话:95763。因 未注册入库造成无法参与磋商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 前,需先下载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进行安装,下载安装完成之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4.2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需要使用 CA(数字证书),云南支持云南壹证通 CA、云南 CA,申请相 关说明如下:
(1)云南壹证通 CA 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登录名 bszb(凭此登录名可 直接登录)。云南壹证通 7*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871-67276028。
(2)云南 CA 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login,请供应商自行注册办理,云南 CA 客服热线 400-6727-666。
(3)如果供应商已办理以上任一 CA 机构的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均可直接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
5.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采购意向公开信息于 2025 年 02 月 14 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 向公开信息网址为:
“http://cgyx.ccgp.gov.cn/cgyx/pub/proJ/details?projId=8273b2eb-0cb2-4463-b4a6-3f081e959142”
6.监督电话: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政治处纪检工作办公室:0875-2868126。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政治处督察工作办公室:0875-286808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保山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 135 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文笔路双虹小区 23 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1821348482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政治处纪检工作办公室:0875-2868126。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 13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bscg121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文笔路双虹小区 23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bsch1234@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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