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红岩村委会三清洁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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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弥渡县红岩镇红岩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大理亿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红岩村委会三清洁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红岩村委会三清洁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DLYH-2026041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 一、招标条件 本红岩村委会三清洁垃圾清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弥渡县红岩镇红岩村民委员会。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红岩村委会三清洁垃圾清运、定期清运辖区内垃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红岩村委会三清洁垃圾清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岩村委会三清洁垃圾清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 供相应证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 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 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 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23年- 2025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的内部财务报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 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要提供利润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 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 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 应商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1.6.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加盖供应商 公章)。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 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 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2日 08时00分到2026年04月28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弥渡县弥城镇建宁社区姚芹村519号(大理亿衡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弥渡县弥城镇建宁社区姚芹村519号(大理亿衡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渡县红岩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弥渡县红岩镇红岩村民委员会 地 址:弥渡县红岩镇红岩村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9796126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亿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弥渡县弥城镇建宁社区姚芹村519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00313971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红岩村委会三清洁垃圾清运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岩村委会三清洁垃圾清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理亿衡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DLYH-20260417 1.2项目名称:红岩村委会三清洁垃圾清运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00元 1.5最高限价:***.00元 1.6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完成红岩村委会三清洁垃圾清运、定期清运辖区 内垃圾(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6年至2028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1.8工作地点:红岩镇红岩村委会辖区内1个自然村,11个村小组。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相应证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 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23年- 2025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的内部财务报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 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要提供利润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 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 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 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 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 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 商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1.6.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加盖供 应商公章)。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1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4: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建宁社区姚芹村519号(大 理亿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4: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大理亿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1.4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交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标注所投项 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建宁社区姚芹村519号(大理亿 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注: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响应文件递交。在 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建宁社区姚芹村519号(大理亿 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 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弥渡县红岩镇红岩村民委员会 地址:弥渡县红岩镇红岩村民委员会红岩村西街红岩文化站右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理亿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建宁社区姚芹村519号 联系方式:***、13529386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建鑫 电话:***、1352938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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