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彝族乡把者岱小学招租项目(二次)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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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玉溪市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彝族乡把者岱小学招租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索引号 53040020261656574 文 号 来 源 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日期 2026-04-01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彝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对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彝族乡把者岱小学进行招租,现竭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竞租。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YNJX-2026-03-19。(2)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彝族乡把者岱小学招租项目(二次)。(3)项目位置:红塔区洛河乡把者岱村委会四组。(4)场地信息:①面积:3610.0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3层600平方米、教学楼3层702平方米、2号综合楼5层1207平方米、学生宿舍4层1043平方米、厕所1层58平方米。②建筑结构:钢混结构,层高约2.8米。③设备设施:供水:暗装;供电:暗装;通讯:电话线路、宽带;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④维护情况与完损状况: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以上估价对象装修和设备均完好,管道畅通,现状良好,使用正常。(5)招租底价:5.1984万元/年。(6)租赁期限:15年。(7)租赁用途(性质):场地用途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乡域发展规划、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要求。原则上优先用于教育发展事业、乡村旅游业等产业项目;承租方必须按招租方使用要求管理使用。(8)竞租方式:采用竞价方式(多轮报价),最终按照竞价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承租人;竞租人采用举牌方式应价,每次应价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每轮增幅竞价须高于上一轮最高竞价,报价不作最高限额封顶。各竞租人的最终报价以竞租会现场记录员的记录为准。(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租金,下年度租金在本年度租赁到期前30日内付清下年度租金。(10)履约保证金:①履约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②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招租人账户。③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到期时承租人将承租建筑物,恢复至租赁起始时的原状后无息退还。二、竞租注意事项(1)承租人需向招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年度租金后方可使用该场地。(2)潜在竞租人参加竞租报名视为已全面了解场地的使用性质,并承担竞租成功后的风险和责任。承租后因承租人对场地用途条件不符合的,造成相关损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风险及责任。(3)该场地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乡域发展规划、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要求。原则上优先用于教育发展事业、乡村旅游业等产业项目;承租方必须按招租方使用要求管理使用。(4)招租人不为承租人办理任何使用手续,不向承租人承诺该场地可做某项目使用,承租人根据自己使用需求结合相关部门要求自行办理相关使用手续;招租人仅提供现有场地,不再配合其办理任何事项;招租人有权对场地及现有固定资产使用进行监督,租赁期内若承租人违背招租相关要求的,招租人可以不再租赁其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承租人在使用该场地时,需负责承租场地及原有设施的安全管理和防火、防盗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如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损坏或遗失,承租人应负责赔偿。(6)在合同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人收租金时开发票产生的税费由承租人承担。(7)坚持先交款后使用,不拖欠的原则,租金按年度收取,年度租金不递增。(8)在租赁期内,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场地转租、分租或以任何形式交由第三方使用。(9)租赁期间水电费(若有)由承租人按照实际使用量交付。(10)租赁到期时,承租人应将所有承租场地无偿交给招租人。(11)踏勘安排:招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承租竞价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12)其他详细及未尽事宜以双方订立的合同为准。三、竞租人资格要求(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竞租。(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四、报名要求(1)报名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9日,每日0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网站报名(www.ynjxzx.cn);(3)报名材料:①若竞租人为自然人: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自然人本人签字并捺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若竞租人为法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及参与授权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注: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网站即可。五、竞租保证金:(1)竞租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2)请竞价人将竞租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开户名: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红塔山支行账号:2517026009200053290联系人:***联系电话:***注:请竞租人进账和电汇竞租保证金时在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原件上注明“xx项目竞租保证金”,以便查验和退还。六、竞租时间(1)竞租人请于2026年04月10日上午10:00时携带竞租企业委派参加竞租的人员身份证原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参加竞租。(2)未按要求携带证件及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竞租权;未获取招租文件,不得参与竞租。七、其他补充事宜(1)中标(承租)服务费:¥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由中标(承租)人支付。(2)中标(承租)服务费缴纳方式:可用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红塔山支行账号:2517026009200053290联系人:***联系电话:***注:承租人在领取《中标(承租)通知书》前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竞租服务费。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中标(承租)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3)公证费(若有)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八、发布媒介本次招租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九、凡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租人: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彝族乡人民政府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彝族乡兴洛路9号联系方式:***/***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联系方式:***/***邮箱:371214373@qq.com日期: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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