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玉溪第一小学高铁新城校区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玉溪第一小学高铁新城校区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玉溪市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玉溪第一小学高铁新城校区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玉溪第一小学高铁新城校区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玉溪第一小学高铁新城校区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d9317ba-8c05-46a1-acb7-c2242ccac0fe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1d9317ba-8c05-46a1-acb7-c2242ccac0fe | ||
| 建设规模: | 概算总投资4257.77万元1d9317ba-8c05-46a1-acb7-c2242ccac0fe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3-23 1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7-2057276) |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日(北京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并仔细查阅电子招标文件(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 经办人: | *** |
| 办公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600044001001 |
| 标段名称: |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玉溪第一小学高铁新城校区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3-30 19: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14 09:00 |
| 开标地点: | 红塔区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770.8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玉溪第一小学高铁新城校区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所包含的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 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跟踪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全部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设计有关的报批、审批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程验收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按单位工程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及结算;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完成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及工程资料归档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玉溪市红塔区高铁海绵新城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资质要求: |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注:①~③具备其一即可); (2)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则由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无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 (3)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 (4)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若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 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注:①~③具备其一即可); (2)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主要人员: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则由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无在建项目工程,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 (3)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 (4)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若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人方提供)。注: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否则视为无效。 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4-14 09:00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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