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勐海县民政局2026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购买服务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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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勐海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勐海县民政局2026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提升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能力与规范化运营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保障中的积极作用,勐海县民政局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2026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 目 名 称:勐海县民政局2026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
     购买服务主体:勐海县民政局
     项目实施周期: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
     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资金(社会公益类)17万元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与孵化建设工作,落实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的绩效目标要求。重点支持社区社会组织面向“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困境群体提供助老养老、儿童关爱、残障帮扶、困难救助等专业化服务。通过系统化能力培训、多元化资源链接、常态化技术支持等举措,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业化运营,切实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桥梁纽带和服务支撑作用,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项目旨在通过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促使其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多样化的关爱服务,最终实现本县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的明显提升。
     三、项目服务范围
     (一)开展困境群体关爱志愿服务。以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方式,重点为社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困难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关爱服务。引导慈善基金会等慈善组织联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兜底保障类服务,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二)引导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协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带动居民有序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践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理念,依托小区自管会、乡贤参事会等组织形式,发动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围绕公共服务供给、矛盾纠纷调解、社区建设发展等重要事务开展议事协商、乡贤参事等活动。指导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开展居民调查等方式,收集、反映居民合理诉求,拓宽居民利益表达渠道,汇聚基层治理民智民意。
     (三)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活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指导其开展社区矛盾化解、民间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服务等工作。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重点人员帮扶、社区康复等工作,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等基层公共服务。针对社区治安、环境卫生、物业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突出问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调动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参与治安巡逻、商圈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宣传、就业信息对接等基层治理实践活动。
      (四)推进社区文明创建工作。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宣传等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弘扬时代新风。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开展文化演出、非遗展示、民俗展演、文旅宣传、体育竞赛等活动,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节日文化、广场文化。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村规民约引导力和约束力,发动党员、村民代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喜事简办,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四、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业务范围涵盖社会组织培育、社区服务、基层治理等相关领域,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设备、固定办公场地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办公场地证明、专业人员资质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具有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相关工作经验,近3年内曾承担过同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社会组织培育、社区服务类项目,能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需按以下顺序整理成册(一式贰份),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所有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
     (一)资格证明文件。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二)项目服务方案。详细载明服务内容、实施流程、进度安排、服务团队组建、质量保障措施、效果评估计划、经费使用方案等内容;
     (三)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承担同类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财务状况证明。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诚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且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18:00止(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有意向的承接主体需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勐海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6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项目申报-XX单位(申报单位全称)”,未按要求命名的邮件将不予接收。
     (三)接收地址及邮箱: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勐海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mhxmz22433@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社会组织信用档案,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勐海县民政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项目承接主体,并按规定公示结果;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项目承接主体确定后,须与勐海县民政局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服务方案开展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进度。
     (四)项目实施期间,勐海县民政局将对项目实施情况、服务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中期检查和期末考核评估。对未按合同约定开展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或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承接主体,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终止服务合同,追回项目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勐海县民政局所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勐海县民政局与项目承接主体协商确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
              勐海县民政局
            2026年1月29日
监制 丨玉南腊
责编 / 校对 丨竺福兵
编辑 丨玉儿应
来源丨县民政局
勐海县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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