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小擢魁村石二组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成因鉴定技术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昭通市
发布日期:2026-02-03
【招标公告】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小擢魁村石二组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成因鉴定技术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昭通市 |
采购单位 |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融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小擢魁村石二组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成因鉴定技术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小擢魁村石二组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成因鉴定技术
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YNRY-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小擢魁村石二组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成因鉴定技术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镇雄县自
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为科学、公正地查明塘房镇小擢魁村石二组地质灾害隐患的成因,镇
雄县自然资源局拟通过公开方式选择7家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技术服务单位提供给
塘房镇人民政府,由塘房镇人民政府从7家里面选择1家单位承担本次成因鉴定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小擢魁村石二组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成因鉴定技术服
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小擢魁村石二组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成因鉴定技术服
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
本)
2.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
必须包含勘查、设计、可研、危险性评估或施工中的至少一项,资质等级为乙级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供应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除外)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
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
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
3.2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中任意一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
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供应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
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供应商具有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供应商具有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
罚款)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
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或提供相应书面声明。
8.本次比选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0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经办人
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859997580@qq.com, 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
和联系电话,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文件费缴纳成功后,竞争性比选
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镇雄县自然资源局(镇雄县南广路40号赤水源广场)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镇雄县自然资源局(镇雄县南广路40号赤水源广场)会议室
七、其他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小擢魁村石二组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成因鉴定技术服务
竞争性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YNRY-2026-001)
一、竞争性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小擢魁村石二组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成因鉴定技术
服务(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镇雄县自然资
源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融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采购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为科学、公正地查明塘房镇小擢魁村石二组地质灾害隐患的成因,镇雄县自然
资源局拟通过公开方式选择7家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技术服务单位提供给塘房镇人
民政府,由塘房镇人民政府从7家里面选择1家单位承担本次成因鉴定工作。
2.入围单位数量根据比选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对通过形式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且评
审有效的技术服务单位,按其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拟定7家入围单位。若有效
参选单位数量少于7家,以实际通过评审的有效单位数量为准,确定入围单位名单。最终由
塘房镇人民政府选择成交单位。
3.服务内容通过开展现场详细勘查、地质环境调查、数据分析,查明灾害形成的地质条件、
主要诱发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影响),分析其变形破坏机制,评价其稳定性及后
续风险,提出针对性防治建议,并编制提交专家评审通过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灾害成因鉴
定报告》。
4.采购预算:¥***.00元(控制价:¥***.00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
7.服务地点:塘房镇小擢魁村石二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周边区域。
8.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9.标段划分:本次比选采购只设1个标段。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或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
2.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
必须包含勘查、设计、可研、危险性评估或施工中的至少一项,资质等级为乙级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供应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除外)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
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
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
3.2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中任意一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
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供应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
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供应商具有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供应商具有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
罚款)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
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或提供相应书面声明。
8.本次比选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02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05日18时00
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采用以下方式获取竞争性比选
文件:
网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扫
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859997580@qq.com, 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
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文件费缴纳成功后,竞争性比选文件将通过报名
邮箱及时发出。
2.竞争性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户名:云南融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东支行
账号:53050161543600001413
3.不提供邮寄服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10时00分,地点:镇雄县自然资源局(镇雄
县南广路40号赤水源广场)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的比选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镇雄县南广路40号赤水源广场
联系人:胡永记 炳添物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融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螺峰街126号5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户名:云南融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东支行
账号:5305016154360000141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镇雄县南广路40号赤水源广场
联系人:胡永记
电 话:***
电子邮件: 385999758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融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螺峰街126号5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859997580@qq.com
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冒题责入九:
签名)
招标人戢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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