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昆明市文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引入翠湖北路66号房屋(资产)运营合作方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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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文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昆明市文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引入翠湖北路66号房屋(资产)运营合作方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昆明市文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引入翠湖北路66号房屋(资产)运营
合作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QKHYN260104
1.招标条件
昆明市文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实施“昆明市文旅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引入翠湖北路66号房屋(资产)运营合作方”项目,招标人委托重庆凯弘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实施本次招标工作。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翠湖北路66号房屋(资产)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先生坡片区,
为4层临街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463.62m°。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引入具有丰富多元业态运
营能力及文旅资源整合实力的合作伙伴开展翠湖北路66号房屋(资产)的运营工作。
2.2招标范围:
依托大翠湖历史人文旅游圈核心区位,紧扣片区“近现代文明脉络+春城生态人文”资
源基底,以“高端体验为核心、场景联动为支撑、文商旅融合为导向”,布局餐饮、旅拍、
咖啡、文创、轻食、休闲、民宿七大业态,形成“日间引流一日间消费一夜间留客一二次复
购”的全链路功能闭环,适配高端客群、年轻潮群、家庭游客等多元需求。同时,项目将预
留一定区域面积,该区域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需符合云南地域文化保护要求,既能承载昆明
文旅集团产业宣传需求,又能为昆明文旅集团搭建专属宣传平台,进一步强化项目与区域文
旅发展的联动效应。
2.3招标规模中标人承诺的保底项目年营业收入为580万元(每月营业收入48万元)。
2.4中标人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及时间周期要求和其他相关要求:
(1)中标人负责按投标时提供的提升改造、装修装饰和运营设施设备配置相关方案完
成翠湖北路66号整体房屋(资产)的提升改造、装修装饰和运营设施设备配置工作并承担
全部费用,中标人完成相关提升改造、装修装饰和运营设施设备配置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0
个月;
(2)中标人完成房屋(资产)的提升改造、装修装饰和运营设施设备配置工作后30日
内,须提交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房屋(资产)提升改造、装修装饰和运营设施设备
配置投入专项报告,并由招标人对照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提升改造、装修装饰和运营设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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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配置相关方案进行复核确认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营,项目运营所需的铺底流动资金由中标
人负责提供;
(3)中标人运营项目的保底营业收入为580万元(每月营业收入48万元),当项目实
际营业收入低于580万元(每月营业收入48万元)时,招标人将按照保底营业收入580万
元(每月营业收入48万元)和中标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次 2.5合作期限:自项目投建完成、并经招标人复核确认之日起5年。 售
六 2.6退出机制:招标人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对中标人进行一次考核,在合作期限内中标
u
A 人不满足考核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规定限期内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中标人的运营合作方资格并解除相关运营合作协议。 o
2.7服务质量: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等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在合作期限内享有项目营业收入分配权,招标人分配项目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含)15%,项目的保底营业收入为580万元(每月营业收入48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
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且承诺成交后30天内完成《食
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若未按时办理完成,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提供书
面声明(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财务要求:提交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
成立满1年不足3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5
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如资信证明))
及2025年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投资能力要求:因本项目为合作运营项目,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资
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不低于¥300万元的资金证明材料,材料可以是以下任意一种:
(1)本
项目公告发布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 (2)本项目公告发布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金融机构(银行、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的授信额度证明
2
或贷款意向书。投标人不同开户行的银行余额可以累加,投标人银行存款、授信额度、贷款
意向书的额度可以累加。
(5)信誉要求:
①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
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次 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得
六 ②由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是
u
A 否为失信惩戒对象和失信被执行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查询投标人
00:n*
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投标人
“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5日,每日9时
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获取
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其他法定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
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3)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报名资料中注明获取
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2)网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其他法定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cqkhgczx@163.com 邮箱并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报名表、回传报名表,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可将文件费用转至
招标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回传缴费凭证后,招标文件将通过报名邮箱及时发出。(邮件发送
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请
在报名资料中注明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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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只能采用
现金缴纳或者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的方式;也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汇款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账号:25020380092010942
04,户名: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次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6日14时00分。
六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1 白云路177号金尚壹号17层1703)。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
布,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文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霖雨路146-148号昆明公交集团6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区桂咨伊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毒葬这白乙路17号险尚壹号17层170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ogg;g112³
邮箱: cqkhgczx@163.com
招标人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昆明市文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871-6357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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