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南民族村民族文创产品经营项目合作单位招选
所属地区:云南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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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
采购单位 |
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云南民族村民族文创产品经营项目合作单位招选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为云南民族村民族文创产品经营项目合作单位招选(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云
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合作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云南民族村民族文创产品经营项目合作单位招选
1.2项目地点:云南民族村景区内。
1.3采购范围:招选一家具备民族文化理解、文创产品开发与商业运营能力的专业合作单位,
共同运营位于云南民族村“杜鹃王商铺”的“民族文创产品经营项目”。项目以云南26个世居民族
的深厚文化为内核,以约465.78平方米的集中式实体空间为载体,致力于改变当前景区文创经营分
散、体验浅层的现状。通过构建集“核心产品零售、深度文化体验、定制增值服务”于一体的复合
业态,打造一个文化展示精准、商业活力充沛的标杆平台,最终实现民族文化有效传承与景区经济
效益稳步提升的双重目标。合作方须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整体策划、投资、运营与管理,具体范围与
要求如下:
一、业态规划与产品运营
核心零售业态:负责引进、开发、销售与云南民族文化高度契合的文创商品。必须涵盖但不限
于:民族服饰与配饰、非遗手工艺品(如刺绣、银器、扎染)、民族元素家居用品、文化主题文具、
特色纪念品等。
增值体验业态:设计并运营沉浸式文化体验项目,如非遗手工制作体验坊、民族文化主题沙龙、
文创产品DIY课程等。同时,提供产品刻字、个性化图案设计等定制化服务。
产品质量与合规:所有经营产品需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产品内涵、
包装及宣传需确保民族文化展示的准确性、尊重性与正向性。
二、场地运营与维护
场地使用:获得“杜鹃王商铺”(465.78平方米)在合作期内的独家经营权。商铺基础设施完
备。
装修与维护:负责经营期内的商铺内部装修、陈列布置及日常维护。装修方案(含门头、招牌
设计)需事先提交采购人书面审核同意,不得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合作期内,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的
维修责任由合作方承担。
环境与安全:负责商铺内的卫生、安全(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绿化及经营秩序,
落实“门前五包”责任。须严格遵守景区安全规定,如严禁使用罐装液化气。
三、营销推广与活动协同
独立推广:制定并执行本项目独立的品牌推广与营销计划,提升店铺知名度与客流吸引力。
景区联动:必须积极参与并配合云南民族村统一组织的各类文化主题活动(如民族节庆、主题
集市等),相关活动内容需提前报备审核。
四、经营管理与合规
证照与经营:独立办理经营所需的全部合法证照(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做到
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财务责任: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所有税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
人员管理:自聘工作人员,并建议统一着装,展现专业服务形象。
注: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1.4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三年,自双方正式签订的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前,
若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约,应重新签订书面合作合同;若不再续约,则按本合同约定的退出机制及
相关规定执行。
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与规范;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各项管
理制度与运营要求;确保运营管理服务高质量、规范化,保障全流程安全稳定;自觉接受并积极配
合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1.6合作方式及要求:
1.6.1合作方式:
(1)本项目采用收益分成模式。双方按约定比例对运营收入进行分成。合作方须提供包括开放
后台数据权限在内的必要运营保障,确保财务数据透明可查。收银管理:项目的所有经营收入由采
购人(云南民族村)负责统一收银管理,以确保资金流转的安全、合规与可追溯。结算周期与核对:
双方结算采用“日清月结”模式。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需共同完成上一月度全部经营收
入的核对与确认工作。收益支付,合作方收益支付:月度经营数据核对无误后,应依据合同约定的
分成比例,在约定的支付时限内,将合作方应得的收益款项支付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保底收益差
额支付:采用“保底收益与分成”模式,按月度结算,若收益分成大于保底收益时,合作方需向采
购人补足收益差额。
(2)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启动与可持续运营,采购人(云南民族村)将履行以下核心责任:提供
经营场地与基础配套,提供位于景区内的“杜鹃王商铺”作为项目经营场地,建筑面积为465.78平
方米,并保障其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正常供应。提供行政协调与营销支持,协助合作方办理必
要的景区准入及经营相关手续。同时,将项目纳入景区整体营销体系,共享景区既有的宣传推广渠
道与活动资源,为项目引流赋能。负责统一收银与结算支付,负责项目的统一收银管理,确保营业
资金安全。并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周期与比例,及时完成营业数据的核对,以及合作方应得收
益款项的结算与支付。履行监督审查职责,对项目的日常运营、销售产品、文化活动及服务质量进
行监督与审查,确保其全面符合云南民族村的各项管理制度、文化定位及品牌形象要求。
(3)采购人不保证项目盈利,供应商应自行考虑运营管理的投入成本(含人工费、电费、设备
费等),出现亏损时与采购人无关,且不得以此作为降低分成比例或保底收益或索赔的理由。
1.6.2合作要求:
(1)成交人须按照项目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无论是自营或是引入品牌,运营管理方案须报采
购人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开展。运营过程中不得影响政府形象及破坏公共环境。成交人运营过程中
变更或停止经营项目须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核准后方可施行。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
人自行开展其它运营项目,视作成交人违约。
(2)根据采购人要求及项目需求,建立专业管理团队,须建立标准化服务流程并按照该流程运
行,并根据采购人管理要求实时更新服务流程。
(3)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制度以及与采购人沟通机制,定期将经营报表(含销售额、活动开展情
况)向采购人通报。若连续两个季度的销售额均在上一季度下浮超过15%(含15%)时,双方启动经
营策略调整会议,成交人须在15日内提出改进方案。
(4)资产保护措施成交人需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场采购人的场地、设施设备完好;
定期开展资产盘点,每年至少开展2次全面资产清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5)安全运营保障:成交人需制定完善的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加强游客安全保障、
消防安全等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应急演练,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6)民族风俗尊重:双方应严格尊重云南各民族风俗,避免出现冒犯民族习俗的行为;项目运
营内容、文创产品设计需提前征求相关民族代表意见。
(7)文化纠纷处理:建立民族文化习俗纠纷协商机制,若因项目运营产生文化习俗纠纷,及时
与民族代表、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维护民族和谐稳定。
(8)必须组建并派驻成熟的文创产品运营管理团队,具备从产品研发设计、供应链采购、卖场
陈列到终端销售的全链条运营能力,并能建立与执行标准化的客户服务流程。
(9)全权负责经营场地的内部设计、装修及所有相关费用。装修方案(含效果图、施工图)必
须提前报请场地提供方(云南民族村)审核批准,确保其风格、材质与景区整体文化风貌协调一致。
(10)遵守管理制度:必须严格遵守景区各项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及服务质量规定。开展人员
培训:需定期组织对自有员工的系统性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云南民族文化知识、服务礼仪规范
及安全操作规程。
(11)接受数据监督:所有经营数据须实时、如实地录入景区指定的统一管理系统,确保财务
透明,并全程接受场地提供方的监督与审查。
(12)权责与核算:双方须在合同中明确界定管理权责边界。合作方须建立独立的运营成本核
算体系,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13)报表与核查:合作方须定期(如每月)向场地提供方提交详尽的经营财务报表。场地提
供方有权对关键经营数据进行核查与审计。
(14)协调机制:建立月度运营协调会制度,由双方项目负责人参与,及时沟通并解决运营中
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平稳运行。
(15)合作方须在项目开业前,自行出资购买足额的公众责任险及产品质量责任险等必要保险,
并将保险凭证提交场地提供方备案,以有效转移和降低运营中的意外风险与潜在损失。
(16)须将安全运营置于首位,共同构建以下防范体系:设施安全与日常检查,设备配备:合
作方须按规范配齐经营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监控系统、应急照明等安全设施。维护责任:合作方负
责上述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与更新,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状态。场地提供方拥有定期或不定期进
行抽查的权利。
(17)制度与人员:合作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专职或
明确指定的安全管理员。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确保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
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
(18)合作方须对经营产品的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须建立产品准入审核机制,对主要商品主
动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严禁销售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从源头杜绝安全
隐患。
(19)运营工作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
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起至本
项目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
动的前三年内(以磋商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
以截图方式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磋商小组。
使用原则: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
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按无
效标处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③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者,请于2026年1月31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6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不接受获取),联系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杨工(联系电
话:***邮箱:591307754@qq.com)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事宜。
网络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发送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获取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获取人的姓名、电话等信息至邮箱591307754@qq.com。 待递交响应文件时递
交纸质的介绍信(原件)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0日14时00分,地点
为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一期9栋1118会议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分公司)。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我公
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310号
联系人:***
电 话:*** T 如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 黍工仁 呵有限窍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狮2411号敛际一期9栋1118室
联系人:***
01130066²
电 话:***
监督部门: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联系电话:0871-68279292
联系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310号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附件(仅供参考使用):
介绍信
文件获取单位名称:
单位联系电话:
获取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号码: 邮箱:
现我单位委托 (获取人名称) 代表我方办理获取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相关事宜。
(加盖公章)
2025年 月 日
附: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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