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建水电一局二公司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工程工字钢、无缝钢管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1-09

【招标公告】中国电建水电一局二公司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工程工字钢、无缝钢管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迪庆藏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采购单位:
招标顶目编号:
竞价采购公告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项目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1月13日下午16: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备注
1
工字钢
国标,I16×9m
350t
包含运费、含税
2
无缝钢管
国标,DN150×9m
400t
包含运费、含税

二、采购要求
1、本批货物为整体采购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分批供应,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第三方检测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通知发货(不少于一整车,30吨左右。)(供应商若不响应项目交货期自行注明最短交货期。)
3、交货地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佛山乡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指定施工场地。
4、质保期:进场验收合格后6个月。
5、质量标准或要求:国标,货到项目施工现场后,买方现场取样做第三方实验,一个送货批次做一次实验,费用约2000元(卖方承担),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由于卖方生产原因所致,造成用户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损坏通知,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重新发送合格的产品,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
6、付款方式(如有其他付款方式请注明):货到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庆县佛山乡争岗滑坡体治理项目部指定施工现场经买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买方以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卖方提供发票开具通知书,卖方收到买方提供的发票开具通知书后,严格按通知书内容在7天内开出到货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卖方还要按合同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买方收到发票、资料文件后60日内支付95%的到货款,到货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经使用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7、服务承诺: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造成用户不能使用的情况,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产品)。
8、计量(验收)方式:货到买方施工现场过磅计量,若过磅数量低于卖方送货单据数量,则以实际过磅数量计量,若过磅数量高于卖方送货单据数量,则以卖方送货单据数量计量。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三、报价文件
1、报价表(表格格式可根据需要自行更改)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工字钢
国标,I16×9m
350t
 
 
 
2
无缝钢管
国标,DN150×9m
400t
 
 
 
 
合计:
 
 
 
税率:

2、本批货物为整体采购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分批供应,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第三方检测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通知发货(不少于一整车,30吨左右。)(供应商若不响应项目交货期自行注明最短交货期。)
4、交货地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佛山乡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指定施工场地。
5、质保期:进场验收合格后6个月。
6、质量标准或要求:国标,货到项目施工现场后,买方现场取样做第三方实验,一个送货批次做一次实验,费用约2000元(卖方承担),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由于卖方生产原因所致,造成用户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损坏通知,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重新发送合格的产品,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
7、付款方式(如有其他付款方式请注明):货到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庆县佛山乡争岗滑坡体治理项目部指定施工现场经买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买方以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卖方提供发票开具通知书,卖方收到买方提供的发票开具通知书后,严格按通知书内容在7天内开出到货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卖方还要按合同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买方收到发票、资料文件后60日内支付95%的到货款,到货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经使用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8、计量(验收)方式:货到买方施工现场过磅计量,若过磅数量低于卖方送货单据数量,则以实际过磅数量计量,若过磅数量高于卖方送货单据数量,则以卖方送货单据数量计量。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公司
地    址:云南昆明市官渡区海伦城市广场G区7座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1、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且签字形式必须为手签或电子签字或名章;
2、响应供应商单位盖章必须为物理章或电子章,不得使用拓印。
 
 
 
注:以下内容报价时无需提供,为后续中标后合同签订模板。(仅供参考)
合 同
(XX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买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
邮编:130033
电话:
联系人:
卖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使用项目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项目部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卖出下列商品用于水电一局古水电站项目使用。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
(元)
备注
1
工字钢
国标,I16×9m
t
350
 
 
 
2
无缝钢管
国标,DN150×9m
t
400
 
 
 
合计:大写金额:                      RMB:                          税率:
 

注:以上价格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费、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二、付款
(中标后,按双方约定方式执行)
三、质保期
货到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庆县佛山乡争岗滑坡体治理项目部指定施工现场经买方验收合格交货后6个月。在此期间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如产品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且问题是由于卖方制造原因所致,买方在7日内以文字和照片的形式向卖方发出货物质量问题通知,卖方必须在接到通知5日内(超出5日视为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四、交货地、交货时间
交货地: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佛山乡争岗滑坡堆积体治理指定施工场地。
交货时间:(中标后,按双方约定方式执行)
五、包装及运输要求
所有货物包装按长途陆路运标准包装为准,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腐、防压等措施,适合于内陆远程搬运。
货物包装以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准。包装箱两侧面应注明发货标记、长×宽×高、毛重、净重及编号。为了便于识别配件,箱内配件包装上或包内均应标明配件的件号、名称及数量。由于包装不良引起锈蚀、损失、丢失,卖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六、生产国别和制造商
生产国别:中国
制造商:
七、发货通知和验收
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生产完毕,满足交货条件,并于交货前7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详细装箱单、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包装方式、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日期,以便买方提前安排装货等事宜。
八、交货及付款需提供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函要求按期递交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全责,买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除造成的损失;
2、货款支付申请书
3、提供详细的发运清单;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
5、其他未尽事项,以买方通知为准。
九、检验和索赔
在货物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期间,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除保险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索赔其损失,买方负责提供故障部位的照片和详细文字说明。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产品故障和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购置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卖家承担所有费用。
十、不可抗力
凡在制造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不可抗拒事故(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不负责任。在上述事故发生时,卖方须立即通知买方,并于7天内向买方邮寄由主管政府出具的事故证明。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如事故延续20天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迟交罚款
除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有权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七天收合同总价的0.5%,不足七天以七天计算。但罚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买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诉讼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以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为准。本合同由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在https://scm.powerchina.cn/purchase/main云平台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效应。
买方
卖方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  号:
税务登记号:
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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