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丙麻乡白玉村三家村“生态润心”精神文明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布日期:2026-01-08

【招标公告】丙麻乡白玉村三家村“生态润心”精神文明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保山市 采购单位 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丙麻乡白玉村三家村“生态润心”精神文明广场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丙麻乡白玉村三家村“生态润心”精神文明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SSC-2026ZB-0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丙麻乡白玉村三家村“生态润心”精神文明广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本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建设生态广场2250平方米,碎石、土工布;2.搭建群众文艺活动舞台,搭建 防腐木平台175平方米、火塘议事,建设砖砌火塘4个;3.建设小型休息服务站80平方米 (砖混结构)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丙麻乡白玉村三家村“生态润心”精神文明广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丙麻乡白玉村三家村“生态润心”精神文明广场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 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 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 的,可提供企业成立至今合法有效的财务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 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 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 明文件;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 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开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或提供 书面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 有效的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 诺书),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3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 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 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将被拒 绝。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8日08时30分到2026年01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磋商申请人持“报名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 人授权书(含拟参加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资质证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60078042@qq.com)或到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高桥 小区3号)进行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高桥小区3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9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高桥小区3号) 七、其他 丙麻乡白玉村三家村“生态润心”精神文明广场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丙麻乡白玉村三家村“生态润心”精神文明广场建设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盛川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高桥小区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 年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SC-2026ZB-002 2.项目名称:丙麻乡白玉村三家村“生态润心”精神文明广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采购内容:1.建设生态广场2250平方米,碎石、土工布;2.搭建群众文艺活动舞台,搭 建防腐木平台175平方米、火塘议事,建设砖砌火塘4个;3.建设小型休息服务站80平方 米(砖混结构)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磋商申请人须对项目内所有 内容进行磋商报价。 6.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7.项目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白玉村、三家村。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该工程不能转包分包。 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 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 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 的,可提供企业成立至今合法有效的财务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 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 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 明文件;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 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 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开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或提供 书面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 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 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 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 有效的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 诺书),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3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 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 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将被拒 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1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请磋商申请人持“报名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 权书(含拟参加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资质证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360078042@qq.com)或到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高桥 小区3号)进行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 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 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人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磋商响 应文件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云政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投标 人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竞争行磋商公告发出之日后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的查询记录截图和信用报告。 八、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内 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或磋商文件如 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丙麻街06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高桥小区3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丙麻街06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盛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高桥小区3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6007804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飚小 (耸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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