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棚户区改造区域围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6-01-05
【招标公告】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棚户区改造区域围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鑫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棚户区改造区域围墙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棚户区改造区域围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云南鑫聚招字<2025>41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棚户区改造区域围墙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3.918034万元,招标人为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云南鑫聚招字<2025>41号2.项目名称: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
棚户区改造区域围墙建设项目3.项目建设地点: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棚户区4.采购方
式:竞争性磋商5.最高(控制价)限价:53.918034万元;6.采购需求:土石方工程、围墙
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期
限以签订合同为准)8.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验收合格标准;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棚户区改造区域围墙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棚户区改造区域围墙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
供近1年(2022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
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
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查
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查询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
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磋商申请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
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磋商申请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磋商申请人填
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
料为判定标准。④磋商申请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3%的扣除,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5日08时00分到2026年01月0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邮箱获取。需要提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vt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④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
证书现场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持以上需要提交的资料原件盖章到云南鑫聚工
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华龙北路锦屏苑小区A区K-6商铺】免费领取电子版
竞争性磋商文件。网络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持以上需要提交的资料原件盖章
扫描件发送致邮箱号为361916707@qq.com 免费领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完成后致
电代理机构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文山市卧龙街道华龙北路锦屏苑小区A区K-6商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文山市卧龙街道华龙北路锦屏苑小区A区K-6商铺
七、其他
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棚户区改造区域围墙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棚户区改造区域围墙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鑫聚工程招
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华龙北路锦屏苑小区A区K-6商铺)进行报名后获取采购
文件,并于2026年1月1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南鑫聚招字<2025>41号
2.项目名称: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棚户区改造区域围墙建设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棚户区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控制价)限价:53.918034万元:
6.采购需求:土石方工程、围墙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8.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
供近1年(2022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
T
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
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查
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查询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
定,本项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磋商申请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
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磋商申请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磋商申请人填
092 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
料为判定标准。④磋商申请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3%的扣除,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
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
期内。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
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
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3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5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否则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
处(提供承诺书)。
3.6.根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6〕25
号)文件要求,凡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提供公司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无
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
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
3.7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骗取中标、发生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拖欠农
民工工资问题: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新公司按实
际情况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鑫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华龙北路锦屏苑小区A区K-6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邮箱获取。需要提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④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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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持以上需要提交的资料原件盖章到云南鑫聚工程招
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华龙北路锦屏苑小区A区K-6商铺】免费领取电子版竞争
性磋商文件。
网络: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持以上需要提交的资料原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致邮箱
号为361916707@qq.com 免费领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完成后致电代理机构确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市卧龙街道华龙北路锦屏苑小区A区K-6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月1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市卧龙街道华龙北路锦屏苑小区A区K-6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告平台”上发布。请各磋商申请人在递交
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注:该项目因为需要进行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间准时到达磋商地点进行二次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珠琳镇正街6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鑫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华龙北路锦屏苑小区A区K-6商铺
联系方式:***
3.项日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月娟、刘健忠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珠琳镇正街6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36191670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山市卧龙街道华龙北路锦屏苑小区A区K-6商铺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6191670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酗A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9zc9 云汾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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