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砚山县干河乡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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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砚山县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砚山盛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砚山县干河乡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一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砚山县干河乡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5326001ZWX000090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砚山县干河乡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773万元,招标人为砚山县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硬化农村道路,新建挡土墙,新建排污沟,新建污水收集池、涵管等。详细采购
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砚山县干河乡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砚山县干河乡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资格
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
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年度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2025
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1.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2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2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新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情况说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
不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技术负责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不得兼任
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7日08时00分到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砚山盛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砚山县七乡大道龙湖公园入口处)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砚山盛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砚山县七乡大道龙湖公园入口处)
七、其他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砚山县干河乡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砚山盛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砚山
县七乡大道龙湖公园入口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砚山县干河乡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
2.项目编号:2025-CW-SH-59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00元(大写:柒佰柒拾叁万元整),
5.最高限价:
一标段¥3988991.87元(大写:叁佰玖拾捌万捌仟玖佰玖拾壹元捌角柒分);
二标段¥3739290.64元(大写:叁佰柒拾叁万玖仟贰佰玖拾元陆角肆分)。
6.采购需求硬化农村道路,新建挡土墙,新建排污沟,新建污水收集池、涵管等。详细采
购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7.项目地点:
一标段:干河村委会水头上、下寨村小组;红舍克村委会红舍克老寨村小组等;
二标段:干河村委会洗马塘新、老寨村小组:干河老街村小组等。
8.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八个月。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满足确保工程一次性
验收合格。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女12.其他项目总投资773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403万元,占中央预算资金的52.13%)
其中以工代赈中央预算资金73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7.00万元。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不
少于204人。
女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
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年度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2025
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1.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2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2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新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情况说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次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
不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技术负责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更换,不得兼任
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7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砚山盛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砚山县七乡大道龙湖公园入
口处)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套,售后不退。
3.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3.1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
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竞争性谈判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砚山盛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砚山县七乡大道龙湖公园入口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砚山县干河乡干河岔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砚山盛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砚山县七乡大道龙湖公园入口处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砚山县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砚山县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砚山县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6171130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砚山盛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砚山县七乡大道龙湖公园入口处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8448283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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