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绥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昭通市 发布日期: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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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昭通市 采购单位 绥江县金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绥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绥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绥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二次)392c85f1-0134-4884-bada-a1c086227d39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392c85f1-0134-4884-bada-a1c086227d39
建设规模: 本项目在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县城、景区及其下辖的会仪镇、新滩镇、板栗镇、南岸镇建设充电设施共410桩。本项目总投资 3033.77 万元,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投资 902.94 万元392c85f1-0134-4884-bada-a1c086227d39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绥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12-17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绥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0-7620970
备注: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开评标,公告完整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绥江县金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600202500540001002
标段名称: 绥江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标段二(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2-2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1-07 09:00
开标地点: (绥江)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54.11389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县城、景区及其下辖的会仪镇、新滩镇、板栗镇、南岸镇。
计划工期(日历天): 18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不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不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本项目不要求。
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但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信誉要求:
2.1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
2.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
2.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承诺;
2.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
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doc2025-12-17 12:04:18
2公告.pdf2025-12-17 15: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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