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信怒江分公司2025年电信宾馆一楼房屋修缮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11-27

【招标公告】中国电信怒江分公司2025年电信宾馆一楼房屋修缮项目询比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电信宾馆一楼房屋修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怒江分公司 2025年电信宾馆一楼房屋修缮项目(标段编号:YNBBFA20251121000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怒江分公司 2025年电信宾馆一楼房屋修缮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50万元(房屋修缮费用48.5万元(含安全生产费),设计费用1.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
怒江电信宾馆因建成时间久,缺乏系统修缮,已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且大量房间闲置导致资产浪费,亟需通过改造加固消除安全风险,同时优化空间使用条件。重点对宾馆整栋楼进行安全评估以及一层6个房间进行设计,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房屋修缮,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成交份额100%。
1.2.3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按云南省、怒江州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必须确保服务时限、使用物料材质及质量、制作工艺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如物料材质或制作工艺不符合规范,应按要求整改到位。施工过程中,各项成品选择应与甲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方可进行施工。
1.2.4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收到施工图之日起60日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
1.2.5 服务地点:云南省怒江州。
1.2.6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关于中国电信怒江分公司电信宾馆修缮项目立项(存续)采购
维修、维护服务
维修、维护服务

怒江州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份额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计费用不含税总价限价1.5万元,房屋修缮费用不含税总价限价47.045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丁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以上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延续相关规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为准。
2.1.4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扫描件、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合同甲方或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供应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合同甲方或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扫描件、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师。须提供身份证、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师扫描件、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合同甲方或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响应,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2.1.5 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本次询比活动、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需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最多允许2名成员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询比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条。
(3)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规定好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职责分工中负责相关专业的联合体成员,若提供相同资质,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人员)作为代理人,办理响应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2月01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向阳南路250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万兴花园商务楼3楼315室
邮    编:
673100
邮    编:
6502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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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urenyun.zgtj@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11001042200056069452-0021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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