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D53A00625001718新平县2025年新能源开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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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玉溪市 | 采购单位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平县2025年新能源开发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电建(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D53A00625001718新平县2025年新能源开发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新平县2025年新能源开发项目”(招标编号:D53A00625001718)已完成开标、评标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公示
1.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土地租赁、土地租金缴纳期限、增值服务金额、增值服务金缴纳期限、工期承诺、质量承诺以及评标情况;
A标段
B标段
1.2中标候选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
A标段:
B标段:
1.3中标候选人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A标段:
B标段: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形式:投标人可至招标人或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交的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异议内容应当说明诉求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2.2提出异议的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3提出异议的材料要求: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需提供: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函(原件加盖公章)。
2.4异议受理人及联系方式:0877-7011684、***
3.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3.1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7日。
3.2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
3.3发布公示的媒介: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yz.ynzbw.com/)转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幸福路1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494311324@qq.com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0877-7011684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新平县2025年新能源开发项目”(招标编号:D53A00625001718)已完成开标、评标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公示
1.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土地租赁、土地租金缴纳期限、增值服务金额、增值服务金缴纳期限、工期承诺、质量承诺以及评标情况;
A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土地租赁(元/亩/年) | 土地租金缴纳期限 | 增值服务金额(万元/万千瓦) | 增值服务金缴纳期限 | 工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电建(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0 | 5年1付,共支付5次 | 150 | 开工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 取得项目开发权后1个月内完成备案;项目备案后2个月内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 320 | 5年1付 | 100 | 并网后1个月内支付 | 取得项目开发权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完成备案后,须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因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项目业主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光伏开发建设;开工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300 | 25年,每年缴纳 | 0 | 无 | 取得项目开发权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完成备案后,须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因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项目业主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光伏开发建设;开工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
B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土地租赁(元/亩/年) | 土地租金缴纳期限 | 增值服务金额(万元/万千瓦) | 增值服务金缴纳期限 | 工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电建(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0 | 5年1付,共支付5次 | 180 | 开工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 取得项目开发权后1个月内完成备案;项目备案后2个月内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320 | 5年一付,共支付5次 | 110 | 并网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 取得开发权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开工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云南朔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300 | 一年一付,共支付25次 | 100 | 25年一次性支付,开工后3个月内 | 取得项目开发权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完成备案后,须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因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项目业主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光伏开发建设。开工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
1.2中标候选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
A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电建(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颜琳 | 证书类型: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京111151900513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 潘廷柱 | 证书类型: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川15120211202200416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孙雷 | 证书类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CW08201001210212 |
B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电建(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颜琳 | 证书类型: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京111151900513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孙江耘 | 证书类型:工程师,证书编号:DJ2019016013023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云南朔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熊谷昌 | 证书类型:工程师,证书编号:Y120243052254650147 |
1.3中标候选人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A标段:
| 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情况 资格要求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电建(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一般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 财务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 信誉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 类似业绩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 人员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 联合体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B标段:
| 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情况 资格要求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电建(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云南朔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 一般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 财务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 信誉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 类似业绩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 人员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
| 联合体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形式:投标人可至招标人或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交的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异议内容应当说明诉求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2.2提出异议的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3提出异议的材料要求: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需提供: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函(原件加盖公章)。
2.4异议受理人及联系方式:0877-7011684、***
3.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3.1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7日。
3.2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
3.3发布公示的媒介: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yz.ynzbw.com/)转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幸福路1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494311324@qq.com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0877-701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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